一个梦中故事圆了我写小说的梦 (我是怎么开始写小说的) 我是山东人,一九三九年出生,一九五0年十一周岁时才开始上小学,“高小”没有毕业就于一九五五年冬当兵去了,算是一九五六年的兵。 我一共上了五年学,却有两年时间迷上了小说。最早看的小说是《家》、《暴风骤雨》、《新儿女英雄传》、《地道战》、《战斗在滹沱河上》、《吕梁英雄传》等,于是,立下了两个志愿,一是一定要当一个战斗英雄,二是一定要当一个作家。当了英雄,可以被人写进小说;当了作家,可以写英雄故事。一九五九年转业到工厂后,却陷进了阅读政治、哲学书籍的泥淖中不能自拔。 “文革”第三年的一九六八年对毛主席“要斗私批修”的“最高指示”的科学性产生了怀疑:人的“私(心)”能斗完吗?被斗完了私心的人还是正常的人吗?为了找到科学答案,又一次通读毛选四卷,还有马、恩选集四卷、列宁选集四卷、鲁迅全集、零散的中国古代哲学资料(可惜找不到一本外国的哲学著作),重点研究起了《荀子》特别是其中的“性恶”篇,完全接受了恩格斯的“恶是历史前进的杠杆”的说法,四处写信,八方投稿,在长达四十多年里,没有一篇论证“恶”的哲学意义的文字能够发表,所编《荀子九篇今译》的书稿也一波三折地不能出版。为了总结自己的经历和宣传自己的哲学观点,于退休后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一气写出了可以当作小说读的三个电影剧本,合称《牛耕田三部曲》。文学杂志不接受戴着“电影剧本”帽子的小说,就只好在二00一年把三个电影剧本扩编成三十万字的同名长篇小说,还是找不到机会发表。有朋友建议我还是写容易发表的媚俗小说吧。二00六年就尝试着把一个梦中的故事敷衍成了一个短篇小说,感觉还不错,后来就又续写了几篇,合编起来就有了十万多字的以“媚俗”为幌子的长篇小说《一个女人和四个半男人》,开始了正式写小说的实践,迈出了圆我“作家梦”的重要一步。从写作的“技术”上说,我对长篇小说《一个女人和四个半男人》和中篇小说《冯存孝》最满意。 记录梦中故事梗概的两页纸二十多年竟然没有丢失,难道是宿命的安排吗?当然,没有生活做基础,再精彩的梦也敷衍不成一篇有真实的历史内容的现实主义小说。 我人到中年后,对作家及其作品的好坏、高低、优劣的评价有了自己的标准,那就是:把虚构的甚至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写得跟真的一样,就符合好、高、优标准;把真实的生活或者完全有可能存在的事情写得跟假的一样,让读者觉得“纯粹是胡编乱造”就属于坏、低、劣这个档次。最高级的文学作品是真实地、生动形象地再现真实的历史,真实的现实生活,具有传世的价值。 非常感谢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看中了我的三份书稿。由于是“合作出书”性质,二0一三年七月先出版的是80多万字的包括了六部中、长篇小说的小说集《牛耕田三部曲》,等有条件了再出版诗文集《我的世界观》和《荀子老子今译合编》两份书稿。在网上点击“最近新书-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几个字可查到小说集《牛耕田三部曲》的多项资料。 感谢命运和生活对我的恩赐。
写于二0一三年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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