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同事Laz义愤填膺地又来对我讲述她那讨厌上司的种种恶行,说完补了一句特逗的话:“知道我是好色的,还长那副德行,真是让人恶心。”我不由大笑,说那长相也由不得他啊!心里却想:长得难看不是他的错,但那份邋遢可就不得不怪他自己了。
不可否认,我也好色,从小就喜欢长得帅的男孩子。后来交男朋友,也是把长相作为了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加深,对于帅的理解有了比较宽容的态度。回过头去再看,发现其实当初的审美观多少有一些幼稚,不过有一点始终没有改变,那就是绝对不能容忍一个男人的邋遢。他可以长相一般,但一定要干净、整洁、有一定的涵养、说话不要太大声,永远表现出不卑不亢的气质,这样的男人,你能说他不帅么?
有人认为男人不修边幅才具有男人味,但不修边幅并不等于邋遢。很难想象,你会对一个头发油腻、衣衫褴楼、神情落寞的男人产生好感,除非他是你的亲人或本身就是最好的哥们。
记得有位培训师这样说过:“装扮自己是对别人的尊重”,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如果你要出席一个比较重要的会议或是要约见一个重要的客人,你精心装扮了自己,神采奕奕出现在别人面前,让人感觉爽心悦目,这不正体现了你对这件事本身的重视么?
曾经有位同事给我讲他会看相,说一个人说话的时候,要是眼珠转来转去,游移不定,这个人多半狡诈,与这样的人打交道一定要小心。我听了大笑,因为他在和我说这话时,我发现他自己其实就是这样的。一对小小的眼珠在那双同样小小的眼睛里滚来滚去,本来就不帅的脸上充满了邪气。实际他这个人并不坏,头脑也很聪明,但只要他出马去与人谈事,多半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事情也谈不成。相反,有另外一位同事,脑筋笨拙,业务不精,但长相较为正派,算是一表人材,公司的应酬,一般都派他前往,外人也看不出过究竟,效果也就自是不会太差。现在想来,这世上好色之人的确比比皆是啊!
好色,乃人之本性,不好色之人实为罕见,好色但不据为己有,此为好色之君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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