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谢的百合
这个地段,行人总是熙熙囔囔,不论是周几,不论是几时。车子只能放慢速度,缓慢的前行。前方,一个似曾熟悉又感觉不太养眼的女人映入了视线。一头凌乱的黄色卷发,用一个耀眼的发束束着,着一廉价的粉红色小款上衣,衬映着一张沧桑的脸,虽然脸上涂抹了厚厚的脂粉,眼角画着最流行的眼线。她摇曳着穿棱在人流中。她看见了我,眼睛向这瞟了一眼,动作缓慢了一秒,嘴唇动了动,似乎想和我说话,但低了低头,随之又走开了,消失在人群中。
认识她已是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刚毕业的我在商场作导购,我们公司的老板有个结交的金兰。听说这金兰早年在这个城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是一大型企业集团一呼百应的老总,九十年代初期曾经风光一时,后来因挪用公款入牢。出狱后那金兰早已众叛亲离,连住处都没有。人就是这样,你风光时前呼后拥,你落难时众叛亲离。唯一对他好的人———他的妻子,也早已被他和他的情妇逼成了疯病。想当年,他的情妇逼着他和他的妻子离婚使尽了各种招数,后来他出事了,那情妇却卷了他的钱远走高飞,再也不露面了。
我们的老板给他安排了一处住处,并让他在自己的公司里帮着打点生意:比如送送货,监督一下员工,与商场管理人员协调沟通等。由此,他便在工作中认识了这位当年娇美多情的女人。
这女人平日穿戴全是时尚的名牌,她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一银行的管理人员,儿子已上高中,自己是一大型商场的中层管理,虽然已年岁不小,但她看上去仍然很美,看得出,年轻的时候是个很出色的美女。一来二去,这女人知道了他的经历,对他冲满了崇拜,两人经常同一些商场中的朋友在舞厅、酒吧或KTV里通屑达旦,夜不归宿。这女人便的爱上了他的过去,这男人爱上了她的美貌。
后来,我们就经常看到他带着她到我们商场巡查,慢慢地,我们也都熟悉了。她让我帮他们找房子,说是住在那里不方便,要搬家。我便帮他们找到了我们楼下的一处住房。他们俩搬来了,行李很简单,一个旧沙发,一张床,一个旧的圆形高桌子,两把椅子。那女人同他的丈夫离了婚,儿子归丈夫抚养。女人不知怎的辞了职,整天在家。男人一个月两千元工资,养着她,还要给双方孩子抚养费。后来,就很少见那个男人回来。再后来,她搬走了。走的时候,她别的什么也没有拿,只拿走了一个床垫,因为那个床垫是她买的,新的。
后来,那个男人仍然会到我们商场巡查,却再也没有看见他领着那个女人。再后来,听他讲,他回到了疯妻子身边,和女儿一同照顾妻子。他内疚地说,他经历了很多女人,还是觉得自己的妻子最好,她一直默默的付出,从来没有求过回报,自己却把她逼疯了。
两年后,我在另一家中级服饰商场看到了她,身着促销员工装的她,只是不再是世界名牌聚集的那家高档商场中高管理层所穿的那一袭笔挺的西装。。。。。。。
多年后,我又在熙囔的人群中看到了沧桑的她。。。。。。
我不知道后来的她发生了怎样的故事,我只是觉得她过得并不好。所谓的爱情总是浪漫的,现实总归是现实,没有幻想中那么浪漫。这是一对四五十岁的男女,当时却并没有参透这其中的道理。那是一个成功的男人,却是一个过去成功的男人;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却为了那不现实的泡沫爱情失去了曾经的幸福,亵渎了自己的美貌。
现实的生活总是很平淡的,其实幸福就蕴藏在平淡的生活里,不经意间,幸福便会从指尖滑落,失去了也许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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