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体制构想
传统体制中央一级是作为金字塔顶层居于最高统治地位,省地县乡始终只是对中央不涉及本地利益决定的贯彻落实,虽然改革开放后对地方有些放权但是地方仍然居于被支配地位。
我所说的新型体制中中央仍然存在,省地县乡也存在但不再有高低之分,这并不是所谓的无政府主义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政府管理类型因为在新型体制中任何级别的上一级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而不是命令与被命令的关系,举个例子:安徽省和江苏省因为经济发展问题发生矛盾而向中央请求裁决时不能因为江苏省经济较发达中央就会以强制力命令安徽做出大的让步而是中央只是起到调节两省的第三者作用让两省坐下来好好谈谈而不是打击它省在本省的产业实施一种制裁这样最后只会造成两败俱伤,但是有人会质问我凭什么两省会在对他们没有任何约束的中央下谈判,这就涉及到利益问题和发展问题因为两省都不想因为矛盾使本省的发展受到影响致使民众对本省政府的失望而要求管理者下台,仅仅指望两省没有第三方调解会使协议不易达成一旦有了第三方的话更易分别做好双方的工作毕竟当局者迷是千古真理。同理安徽省内如果淮北市和滁州市发生矛盾,两者作为地级市仍然需要安徽省政府来调解,同样安徽省仍不是强制方只是中立的第三方而已。
有人可能会问缺乏一级对一级的监督和领导会不会形成春秋战国时期时候的诸侯争霸局面?如果谁提出这个问题那也只能说明提问者没有理解我以上所说的新型体制序列因为新型体制下任何一级都没有要求下级做任何事的资格每一级不是权威的代表而是作为第三方调解者的组合每一级政府里的管理者在下一级发生矛盾需要调解时他们的角色是中立无权威的协调者当矛盾不存在时他们的角色仍然只是中立无权威的普通公民。
以上所述只是自己因为北海律师中全国律师协会中某些领导的说话而产生的感想因为一个一个非政府组织不具备任何政治形态的组织仍然需要所谓的领导,本来作为一个律师行业的团体联合在本行业的执业受到非法阻拦时作为一个团体却因为体制因素无法保护这个行业的执业尊严该多么可悲可叹,因为所谓的领导不需要存在只需团体内的10人或20人或30人组成一个相互之间平等独立的小组讨论一下维权方案不再需要所谓的主席一名,副主席多名,常委多名或是会长一名,副会长多名,常委多名这样的体制,最多因为某些成员的学识渊博一点职业道德高尚一点其他成员多给这些人一些尊重而不是因为学识或职业道德多高就只能居于领导或支配地位其他人只能甘当附庸和执行者。
希望大家积极给我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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