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不能忘记的爱人
那一年的愚人节的中午,婕象往常一样,从公司里下班的时候,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尽管她自己不愿意相信所谓的直觉,但事实让她不得不低下了头。
她从一出大门就感觉有一点怪怪的,她试着用她那双藏在墨镜之下的像樱桃一样美丽的眼睛迅速地扫描着街上的每一个角角落落,让她倍感失望的是,她并没有找到她想要找的人,更加令她感到奇怪的是,今天的整个大街上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正当她想要收起眼光的时候,文人们说的“缘分”来了,她看到大街的对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闪了一下,随着他的身影的闪动,她急切地想擦一下眼睛,可是当她拿下眼镜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了踪影,她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原来,今天是愚人节。
此后的每一个夜晚,她都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梦,她在慌乱中也走进过心理诊所,但是事与愿违,医生的诊断让她更加不安,她试着把自己调动起来拼命工作,这样一来,她就可以象往常一样不去想他,日子照样在过,她的努力似乎收效并不大,她的工作得到了上司的一致好评,那一天,年轻的总裁对她说:“婕,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财务部主管了,你一个小时以后来报到吧!”她兴高采烈地跑去收拾着东西,蓦地,她的手触到了那张几乎每天都会看,每天都会让她的双手无法控制,让她的心绪无法平静的照片,照片的背景是蓝色的,更像她在那一年的冬天里给他织的蓝帽子,她的同事跑来向她祝贺,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摩挲着他的脸庞,同事们笑言:婕又在想老公了。
时间像一个忠诚的见证人一样,每一个人都可以让它为自己作证,婕也不例外,她依然会做一些梦,她依然会在夜晚静悄悄地默记着他写的那首诗:“我来的时候,无声无息,一如我的离开,虽然远隔千里,你依然可以感到我的心脏为你而跳动,如果有一天,它不再跳动,那说明,我离开的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其实,你依然可以在我离开之后听到我的心跳,一切都只说明一件事情,爱你是永不改变的!。。。。。。。致我的小小婕!”看到这几个字的时候,她的嘴角总是泛起一丝丝笑,只有她才这样叫她。
他是一个上海男孩,那一年的毕业典礼上,他认识了一个和他同系的女孩,他曾经恨自己,为什么到了最后,还是没有人爱,这下,他满足了,于是乎,他落入了温柔乡里,他寻找着,不是像以往一样寻找对爱情的渴望,而是在寻找着一切合适的词语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恋,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命运注定,他本以为自己只能写一些小块儿,不能成为一个出色的爱情作家,但同样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搜肠刮肚,写的一篇小诗竟然能够让她如获至宝。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毕业的那一天,他搂着她,坐在他的那间公寓里,拍下了他和她的唯一的一张照片,他看着她的眼睛说:“知道我为什么让墙变成这种颜色吗?因为你喜欢,你一定会喜欢的,对不对?”
四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找她,从上海到桂林,从武汉到南京的班机上的每一位乘务员都认识他,他们见到他的时候总会轻轻地点一下头,他在这四年里一直做着同样一件事情,也是最重要的事情——找她,他深信他的唯一的爱人,一直深爱着自己,属下们在暗地里都笑他傻,他至今仍然爱着那个大学同学,好原始的爱情!
那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长沙的一个分工司检查业务,在和平南路拐弯向西的时候,她发现观后镜里有一个熟悉的面孔,他下来了,但是他认错了人,那个她长得和他的她太像了,四年的时间谁都不能保证自己的爱人一点都不会变,他开始自责,为什么当初那么傻,就不知道向她要一个电话号码!他抬起头的时候发觉有一点不对,对面的街上站着一个女人,正在朝他这边看,那个女孩的脸和她的一样,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向前迈出一步,因为,那一天,正好是愚人节。
在回上海的班机上,他的脑海里全是她的脸庞,想挥,挥不去,想擦擦不掉,他不停的摇头,想忘掉刚刚在长沙发生的一切,但是其它的都忘掉了。唯独那张脸,让他无法做到忘记,他在自言自语:我不想努力了,因为想忘记她是不可能做到的,我做了四年,都没有做到,做了四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我就不会再做了,是的,不再做了,不想再摇头了。
星期一的例会没有开,他的公司在一夜之间有了许多版本的传言,有的说他回家看望父母亲了,有的说,一早就看见他拿着鱼竿钓鱼去了,还有的说,他是想结婚了,现在去电视台做征婚广告了。
“你们都过来一下,我们大家开个会。”一声再熟悉不过的命令打断了下属们的议论,他们吃惊地看着他一个一个点名,一个又一个任务从他的口中脱口而出,他似乎并没有去找他的女孩,因为他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从外地回来不是这样的。
那几天的夜里,他总是被一个同样的梦惊醒,醒了以后,他就会坐在床上傻傻的想她,想她最可能在哪一个城市工作,他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给长沙的114,吵得别人无法安静, 他仍旧是不停的拨他能说出来的各个城市的114,似乎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疲倦。
那一年的夏天似乎格外的热,他的出差次数并没有因此而少一些,他依然往来于各个城市之间,依然会在夜里想着那个令他深深地为之着迷的人。只不过与往常不同的是,程度更深了,在他的脑海里,有一种预感:见到她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
十月一日,国庆节,他在去长沙的时候破天荒地做了一次祈祷,坐在飞机上,他第一次明显地感觉到了自己的内心的不安,下了飞机,他直奔和平路,想再一次的“巧遇”他不在“幸运”正当他转身走向车子的时候,历史重演了,梦中的镜头出现了,他飞快的奔向车子,突然,他似乎又想起什么,猛地一个转弯,向那个女孩飞奔而去,手中多了一束百合——那是她的最爱。
文人们说,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有的时候,他很聪明,但有的时候,他却又傻得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虽然在家的时候“演习”过很多次,但是相拥的时候,由于冲的太快,所以还是感觉有一点痛,但是,很快的,这种感觉就消失了,心中的那一潭平静的水,被激荡得变成了浪潮,汹涌澎湃,许久不能平静,他的心中始终在想,如果这一刻可以变成永恒,那该有多好,他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带照相机。
他在日记上写道:人生就是这样的滑稽,原本在眼前的事实你却不愿意相信,偏偏要辛辛苦苦地寻找着,人是世界上最傻最傻的生物,不是吗?
而她在十月二日的日记中写到:世界上最温暖的莫过于爱人的怀抱,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爱人的怀抱,世界上最令人着迷的依然是——爱人的怀抱!
长久的等待,换来的是甜蜜的爱情,一切一切的爱情似乎最终都难免陷入俗套,整天整天地像小孩子一样迷恋于对方的身体,迷恋于对方的一个吻,迷恋于对方的体味,而对于他们,并不是这样的。
婕和他坐在飞往上海的班机里,静静地看着那唯一的一张合影,心里的话有许许多多,原本他是准备好了的,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开场白,他们俩就这样久久地相拥着,我坐在他们的旁边,本以为在她累了的时候,她会轻轻地靠在他的胸前,但我似乎又错了:出身于中文系的两个人居然就这样静静地一直拥抱着,到上海都没有说一句话。后来的婚礼上,她说:“当时,话是可以省略的,只要心中想到的是彼此在这几年的不容易,这对于我们俩,已经足够了。”他到了上海的总公司,向下属们介绍了她,并给她安排了工作,他和她。就坐在对面,是他刻意安排的,用她的话说就是:想在每一分钟都能看到他。她笑着对我说:“他真听话!就像一个孩子那样!你别以为他的那首小诗有多高的文采,我爱的,只是他的一颗心!他在这方面远没有你强!”
结婚的时候,我和他们都很开心,因为什么,我不知道,但是在他和她热吻的时候,我默然发现,他们的爱,不是最好的理由吗?
结婚,故事似乎应该结束了,就如同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一样,以“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过上了美好的日子”作结,但世事总是出乎世人的预料,至少,婕和他——我的两个好友并不是这样认为的,正如今年她在婚礼上对我说的:对于真心相爱的人而言,结婚仅仅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如果你并不爱你的另一半,你就会像那篇王子和公主的故事的创作人一样,认为结婚就意味着结束,而不是开始。
在晚上,我在一个人静静地体会一个人的悲凉时,也在想着十年以后,我和我的孩子要说的话:“在几年之前,有一对叔叔和阿姨,他们俩结婚以后一直相敬如宾,于是,故事开始了。。。。
原本我是想写一篇好一点的文章,作为他们结婚一周年的礼物的,他俩也一再催促我要用心写,可毕竟,我的水平有限,无奈,只有看明年的了。我一直认为鲜花是俗物,看来,今年献给他们的,也只有鲜花了,虽俗,但至少,比这篇文章好看一点,就买鲜花了,哈哈!
是的,我也是人,是人,就会犯傻,不是吗?
袁正国编撰于2005.04.10
稿件编号:19820104200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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