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除了那割舍不断的亲情、爱情,还有令你终生难忘的友情。多年后与闵杰的偶遇,激起了我对少年时代的回忆,那一点点,一滴滴的同学情仿佛就在昨天。
那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为了宣传毛泽东思想,几乎所有的单位都成立了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我们学校也不例外,抽出了一部分初中已毕业,正在等待升学分配的学生,组成了一个校文艺宣传队,我和闵杰也都是其中的一份子,他和我是同级不同班的校友。
宣传队成立那天,主管老师召集大家在一起开了个小会,讲了一些有关事宜之后,就宣布说:“宣传队虽由老师领导,但还要有一个直接组织者。经过老师们研究决定,由闵杰同学担任宣传队的队长。以后,有什么事情就由队长上传下达。队长的话也就是老师的话。”老师的话刚落音,就听见大家“呱唧呱唧”一片热烈的掌声。我虽然并不认识闵杰是何人,但也跟着大家一起拍手表示拥护。随着同学们视线的集中点,我也将目光投向这个宣传队未来的“头儿”。只见他白白净净、眉清目秀,高挑而显得有点单薄的身板,配上那斯文、腼腆的样子,不免使我马上联想到了古代的窈窕淑女。
排练开始了,我们的节目除了一些歌舞之外,还排练了一个由老师们自编自导的主打节目,名叫《儿去当兵那一天》的歌剧。根据老师的安排,剧中的两个男女主角分别由我和闵杰扮演。在排练当中,闵杰非常认真、刻苦,将剧中人物形象刻划得栩栩如生,表演得出神入化,充分显示了他那天生的演技。经过一段时间的排练,我们的节目“出炉”了,正式拉到了各单位巡回演出。我们除了应邀到周边各学校、厂矿企业以及部队演出之外,还要上山下乡,到一些离学校较远的农村去演出。
一个美丽的春天,百花遍地开,万紫千红来,大地一片春意盎然。吃过早饭,宣传队员们个个意气奋发,斗志昂扬,带上各自的行装、拿上各自负责的乐器和道具,唱着毛泽东思想的赞歌,喜气洋洋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又一次出发到偏远的农村进行流动演出。那时,我们无论到哪里去演出,极少有单位能派车接送,大多数都是靠自己的双脚步行往返。尽管如此,每个宣传队员都有一颗火热的心,为了把毛泽东思想带到千家万户,哪怕历尽艰难困苦也在所不计。队员们像部队军人行军一样,每人准备了一个草绿色的军用水壶和一个黄绿色的军用挎包。大家整齐划一地将挎包斜挎右边,水壶斜挎左边,绿色的军装外面扎上一根外腰带,再配上一顶军帽。啊!别说有多神气了,截然是一队刚入伍的小兵。在安排负责道具分工时,老师见我担任的节目比较多,无论到哪里,都从不让我拿什么东西,相对而言,步行起来,我比任何人都要轻松。一开始,我就兴匆匆地三步并着两步,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太阳公公已经到了头顶。虽说春天的阳光是温柔的,但步行了一上午的我们,个个都已汗流浃背,上气不接下气,每一张粉嫩的脸蛋被晒得犹如烤红的虾公,大家都已疲惫不堪了。我也越走越慢,到后来,简直就像乌龟爬行一样,落在了队伍的最尾部。当队伍经过一口井边,看到周围也有了一些人家时,队长闵杰就下令大家原地休息,该干什么就自由地去干什么。还没等队长的话落音,我将挎包、水壶一股脑儿扔在地上,一屁股席地而坐,只差不好意思躺下了。坐在地上,我深深地叹了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几天前的感冒引起,使我又觉头痛嗓子干,接连不断的几场演出,身体一直不能得到恢复,加上今天步行了一个上午,我早就觉得体力不支。这时,走在队伍前面的闵杰,见我如同被霜打的茄子,一副蔫不唧的样子,紧张地连自己的行装都没来得及卸下,就匆忙地赶到我的面前,关切地问:“晨子,你怎么啦?”我顺口说:“没什么。”他拿起我的水壶一摇,空空如也!水壶里的水早已被我喝得精打光。便不由分说,立即跑到井边,帮我打来了满满的一壶水,并叮嘱说:“多喝点水就没那么热了。”他的一言一行让我深受感动,猛然觉得好像在父母身边受到宠爱一样。我莫名其妙地遐想:要是他今后能当上个什么官,一定会是个体恤民情的好官。想到这里,我自在心里笑了。
队伍又要出发了,闵杰一声不吭地把我扔在地上的挎包飞快地捡起来,还没等我来得及弄清楚是咋回事,只见他用双手抓住挎包带子,将我装有衣物及洗涮用品的挎包,经过他的头顶向后一抛,我的包高高地坐在了他背后背着的大扬琴上,高出了他的头顶。闵杰本是安排在演员组,但谁知他对器乐的悟性却那么强,天赋那么高,不管对任何乐器,只要他一拨弄,就能得心应手。扬琴的敲击也是他自己摸索着练出来的。在乐队找不出合适的人选的情况下,老师只有让他把演员和奏乐两副担子一肩挑。他不仅懂得这种击弦乐器的敲打,连那些键盘类乐器,如手风琴,以及弓弦类乐器,如板胡、二胡等等,他都不用吹灰之力,一学就会。他经常梦想长大了能当个音乐指挥家。在我眼里,他无疑是个音乐家投胎。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他那强大的内心和执着的精神,从他那斯文的外表是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
队伍继续在向目的地挪动,我挎着自己的水壶跟在队伍后面慢慢地蹒跚着。看着走在队伍前面的闵杰,背上的扬琴像一块宽宽的黑板,挡住了他整个身子 ,琴上方驼着的我那个挎包,又高高地挡住了他的头部,仅从琴的下方露出了他那双纤细的腿,以及他身上挎着的左一个水壶、右一个挎包。他那单薄的身板怎能承受住这么沉重的压力,我真是于心不忍,很想跑上前去为他分担。走在队伍里,他那轻盈、矫健的脚步,高大、魁梧的背影,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就像一幅美丽的图画,摄入了我的眼帘,刻在了我的心中。
自那以后,我和闵杰成了好朋友。不管走到哪里,他总是时刻关心着我,我的那个挎包,也就成了他行李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此,他招来了一些男生莫名奇妙的攻击,就连和他从小玩到大的一个男生伙伴都与他反目成仇。但他却一点也不在乎,一如既往地对我好。他那倔强的性格让我非常佩服,更让我感动。我仿佛看到了他那强大的人生。不知从何时起,我无形中把对父母的依恋转移到了他的身上,不论走到哪里,无论去干什么,我的眼神总是免不了要到人群中四处寻找,寻找着他的身影。他成了我心里的保护神,给了我强大的安全感。我欣赏他的聪明才智,喜欢他的执着精神,更爱他那含蓄不张扬的性格。我第一次尝到了少女时代喜欢与被喜欢的微妙感觉。
两年后,我被分配在母校读高中。我多么希望闵杰也能和我一同读高中、一同上大学,甚至一同工作。可是,世上“万事不由人”,因为家庭出身的问题,在那升学率不到百分之十的情况下,他这个我心目中的天之骄子变成了时代的弃儿。后来,听说他自学成才,考上了某音乐学院,成了某歌舞团较有名气的乐队指挥家。他的天赋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他的才华得到了应有的发挥;他少年时的梦想成为了现实。他由时代的弃儿变成了人人羡慕的宠儿。那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叹,再也不会成为他的精神压力,更不会成为他一辈子的心理负担。我为他庆幸,为他骄傲。
多少年过去了,那个少年时代摄入眼帘,刻在心里的高大、魁梧的背影,使我感动至今。他就像天空中偶尔掠过我眼前的一只大鹏鸟,给我留下了人生中永远难忘的一瞬间。我感恩他,感恩曾有恩于我的亲人、朋友们。愿他们人生永远美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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