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太平的事经常发生,诸如:民与民的打斗、黑与黑的打斗、白与白的打斗、自然与人的打斗——但凡此类的种种打斗均是主观意识支配的结果——即使这种主观意识在很多情况下是被迫无奈的结果——因为这类的打斗均有可预见性的特性。可能这段话看起来会使人有点混乱,简而言之:只要是结果会产生身或物的伤害的打斗均属纠纷的范筹,然而纠纷的范筹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结果可预见性的,由主观造成的,或毋宁说是人刻意而为的;另一种则是结果是突发的,并不是触发打斗的人之前所能明确预见的,或毋宁说并不是触发打斗的人所想要的结果。这就是医患之间的纠纷。在开始我的论述之前我必须要对“打斗”这一词作必要的解释。这里的“打斗”,并非一定是那种拳脚相加的打斗,而是个体与个体或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下可至只是急脖上脸一番,上可至刀剑相向,血溅八方之势。
人生最大的悲剧并非是得不到情爱的福祉和金钱的庇护,人生最大的悲剧当属是蛇咬死了农夫;救人的一方被被救的一方毁名诋誉,加以饱拳。而这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蛇是恶魔的化身,恶魔杀死善良的救助者是不足为啧啧太息的。但是,后者,被救的一方却并不是罪恶的象征,他们可以是在人格上好得无以复加的善良的人。至此,我们就疑惑了,为什么在人格上好得无以复加的善良的人会对对他施救过的人投去仇恨的目光呢?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很难回答,首先,施救者以付出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得到被救者的金钱,求救者以付出自己的相当的财产换得自己想要的健康,即是双方都有各自的利益取向,那么就必须使双方都能满足各自的利益。若非如此,要你拿一样无比珍贵的东西去交换另一个人的空白甚至比空白还恶劣的苦痛,你定是万万做不到的。当其中一方得到另一方的利益时并不按照当初彼此有据或无据的约定付出自己所要交换的东西时,矛盾也就随之产生。这种关系就好比是医生与患者的关系,一个濒于死亡之渊的人的家属交出家庭里的相当一部分财产,为的是希望医生能尽全力挽回他的生命,而那个医生为了能得到丰厚的报酬却并不理会自己的医术并不足以拦住病患者趋向死亡的步伐的事实。最后,医生赚取了相当可观的一笔收入,病人却由于被他在手术台上粗暴的折磨而失去了生命,剩下的就是一连串呜呜的家属的哭喊声。待到检验报告出来时,赫然的几个大字——病人是由于医生的操作失误而丧失性命的——出现在家属的眼前时,打斗就开始了。这种打斗实质是跟复仇没多大区别的,由于法律的约束,死者的家属把报复的方式改为对那个泯灭良心的医生的名誉的破坏。
造成以上的令人嗤之以鼻的打斗最根本的原因即是职业操守低下。技术不精、疏忽大意、管理粗劣、职业伦理观淡薄……这些词放在现在大部分医生的身上已经不再显得过分了。我们来看这样一段文字,以下是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信息研究所报告的一段文字:统计分析了962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案例数据,发现综合性医院、二级医院、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上报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所占比例较高,外科、骨科、妇产科、内科是其高发科室。
再来看一个表格(见附录一)我想会使这一报告更直观些: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综合性医院所发生的医疗事故所占的比例比其他性质型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加起来还要多百分之五十左右。这样我们就再难用“去综合性医院看病的病人人数要比去其他医院看病的病人人数要多”这一说辞来为综合性医院多发医疗事故寻找借口了。术业有专攻,正是因为综合性医院里医科的横向延伸过广,在职业操守方面又不着重规范,所以就导致了在医科中的纵向延伸不够深入。纵向不够深入亦就是在专科方面技术不够精湛,技术不够精湛就加大了发生医疗事故的概率。于是,致使表中的情况我们亦就可以理解了。苏格拉底说的——只要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弃其它的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因此,行业技能的掌握程度是控制医疗事故的一重要因素。
在看看这样一则案例:某卫生院值班医生由于家中有事,就让一位刚刚卫校毕业的学生顶替自己上夜班。晚上收治了一名患大叶性肺炎的病人,遂给予输液治疗。夜里,当第一瓶液体滴完后,病人家属找医生续下一瓶液体。该学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葡萄糖”液瓶,以为是那瓶已事先加入抗生素准备继续给病人用的液体,换上液体后,继续给病人滴注。大约10分钟后,病人突然大声惊叫,继之抽搐,迅速死亡。在仔细检查输入药物时,发现是将装在葡萄糖瓶中的煤油误输给病人了。
像这样的案例在全国简直多得不胜枚举,在这种情况下死去的病人可真谓是比窦娥还冤,像这种明明有希望之神向病人招手时却给医护人员招来死亡之神将其带走的情况不正是医院的医德的严重缺陷吗?难道在人的生命的问题上能随便打马虎眼吗?行业自律性是规范一个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尤其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行业。粗劣的医德比起粗劣的医技来更能使一个原本无生命危险的病人步入死亡的深渊。所以,行业操守低下是导致医疗事故最重要的原因。作为一名医生,更多的应该怀着救人济命的仁慈之心,而不是一味地想着红包,想着拿回扣,想着拿销售奖金。医者父母心,如果连仁慈之心都给金钱蒙黑了的话,那么医生的第一愿景怎么会是患者的健康呢?
医闹、医托、医患官司、医患命案……这些荒唐的故事在现实中已疯狂上演,在利欲的驱使下,这类故事始终难以得到遏制。为什么我们不加强行业道德,和谐医患关系呢?为什么我们不愿为还医者一个天使形象的这一工程上尽点原本就应该尽的绵薄之力呢?
附录一
962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上报数据统计分析表
(由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信息研究所统计)
表1上报案例涉及的医疗机构类别情况
医疗机构类别例数所占比例(%)
综合医院61864。24
卫生院13213。72
中医医院10110。50
诊所、卫生室、医务室、卫生所333。43
专科医院303。12
妇幼保健院293。01
门诊部(综合、专科)60。62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60。62
康复医院20。21
中西医结合医院10。10
其他诊疗机构40。42
合计96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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