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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时间:2012/9/2 作者: 江湖 热度: 67194

                                                                                                         ——读《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生。
  
  “任他支离狂悖,任他颠倒偏僻,我自八风不动,我自心如磐石。”
  
  死。
  
  “土地下埋有尸骨,还葬有野心。”
  
  生存。
  
  “退一步如果不能海阔天空,那就多退几步;忍一时如果不能风平浪静,那就多忍几分。”
  
  岂人间无用儿郎?不鸣是岐山之凤!
  
  “我心中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这是一行不朽的诗句,西格里夫﹒萨松唱出了它的传奇;
  
  这是一句暗藏生存意义的话,对于一个从东北大山里走出来的陈二狗来说,却是一辈子的事。
  
  社会的绝唱之音,往往是用一辈子才可以演绎它的万年不朽。
  
  壮士断腕,香消玉殒。
  
  自古最为饕餮。
  
  正统的领域记载了曾经不属于正统意义里的梵﹒高,他用简短的一辈子颠倒了狂悖的舆论。于是,倏尔年余后,不管他是预言之子还是上帝弃子,壮士断腕的热血洒出之后,时间空间都只是袖里乾坤的一晃颠倒。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一本名字低俗到丝毫不弱于梵﹒高的《向日葵》的网络小说。
  
  一个暑期,我细嗅之蔷薇。
  
  诺贝尔文学奖替世界的正统文学打上了楷模的标记,我只是一个啃着中国农民的馒头然后埋头长大的山里人,读了我自认可以概括为那么多的书,不管是驰名世界的诺贝尔商标的文学巨作,还是在苦苦挣扎直至让我有一种恨不得拔苗助长的冲动的中国文学。
  
  读过了,就仅仅是读过了。
  
  一个热爱文学的人,一生所要阅读的书,或许买8G内存的卡都装不下,但深深留在脑海里的书却往往不多。
  
  世界名著,好!我是人云亦云的赞美,也是对文坛泰斗们的由衷敬佩。但说实话,大多数的书我不能读的那么懂,再让我读一遍?对不起,苦涩!
  
  到目前为止,能让我花上两个小时介绍给朋友的书,绝对不过五指之数,但现在,我愿意在这样可能不适宜谈一本网络小说的场合下用心来介绍它。
  
  事实上,不管是掌握都市天下的“二代”们,还是从众生牛马中努力翘着辫子的寒门子弟,最终都要在“你死我活”的城市里见真章。
  
  刀光剑影也好,明争暗斗也罢。
  
  最终,谁是翘楚,谁去生存!
  
  饮月神风华,登大雅之堂。这是能够正统化的著作的潜规则,一部留在历史上的名作,无不是可以名留青史的文人墨客所写。徐孺下陈蕃之榻,再合适不过。
  
  但所幸我也不是一个可以在正统文化中游刃有余的一方巨擘。
  
  所以,尝人世苦寒,做一个跳梁小丑,我之愿也。只要跳出黄粱美梦,小丑的之一角色同样千金难求!所以,我看《陈二狗的妖孽人生》,所以我不遗余力的大肆宣扬它,所以我担心当自己被舆论扼杀的最后一刻还在闭口不言。
  
  该怎么说?讲一个从东北大山里走出的农民的生平吗?
  
  我不想,那样太多。
  
  所以,我决定泛泛其谈。
  
  “世界有一半在嘲笑另一半,其实全世界都是傻瓜。”我知道这句话不是烽火戏诸候的原创,但他讲出来却最合适。
  
  一个打从娘肚子出来最大的愿望就是娶一个能生娃的媳妇儿的狗犊子,偷看过寡妇洗澡,做过村子里的最惹人厌烦的地痞,如果搁在以前的四川,那就是典型的袍哥!
  
  但陈二狗走出来了,城市在嘲笑他,他还是倔强的不肯脱掉农民骨子里的东西。
  
  “看破浮生过半,心情半佛半神仙。”
  
  他的爷爷给他取名陈浮生,他却用陈二狗的名号在上海、南京闯荡,浮生不过半,二狗就还只是一条巴望能长得高一些的守山犬。
  
  他没有考上大学,却愿意在人生潦倒时刻去各个大学里做旁听生,看着那些有资格坐在教室里的学生昏昏欲睡,二狗只想:“这是造孽啊!”所以他更加卖力的充实自己。
  
  因为一个他做梦都想娶到手的媳妇儿对他说过:
  
  “一个人的知识面是一个圆圈,只是储备越大,圆圈越大,接触到的面积便越广阔,便能掌握和窥视更多的机会。”
  
  “掌握大量知识不一定可以带来财富,但肚里没货却百分之百注定一辈子匍匐在财富金字塔层底苟延残喘。”
  
  一个连大学都考不上的小农民,却持之以恒的游弋在大学城里锻造自己的城府,为什么要城府?因为学到了一些东西,需要用一座城把它圈养起来,然后图存。
  
  为什么必须要城府?因为这个社会不是一清二白如小葱拌豆腐一样简单爽口。
  
  “一个人将来是否能有煊天赫地的位置,取决于城府,取决于手腕,取决于视野。还得信一点命数。”
  
  正义可以被曝光,因为没有什么见不得的地方,但一个成功的人敢不敢把自己不关个人隐私的东西拿出来晒一晒呢?
  
  我不在是说反动的话,只是想在被正义和光明充斥的象牙塔里正式的敲一敲我敢说从来没有人会敲的警钟——在这样正式的写作里!
  
  三分天注定,命数这种迷信的东西是不是可以尽数抛却呢?没有位极人臣的我们自然不懂官员们为何那么重视祭拜礼仪,而这些东西我看了,却不想在这里琢磨过多,玩味过多。
  
  讲过如牛马度日的生活,我们又何忍在这座被定义为神圣的学府里恍然度日?人不在年轻的时候加紧充实自己,等老了,瘪了,什么都来不及了。
  
  农民意义上说,浪费日子,就是作孽。
  
  爱情,在大学里屡见不鲜却从不惹人感冒的情感运动,浩浩荡荡,移山填海,无所不能。
  
  但扯去短时间幸福的光坏,劳燕分飞者便数不胜数了。
  
  红颜为何薄命,是因为遇上了英雄志;
  
  英雄为何气短,是因为遇上了美人关。
  
  大把的时间里,感叹岁月蹉跎,物是人非的同学我见多了,不管是空间说说还是平日里的故作深沉,熟不是一情伤,便作山河破碎风飘絮之叹。
  
  我为你将年少轻狂,你为我把韶华倾覆。
  
  看似无比美好,但夕阳不下山的时候也同样美好。洋气一点来说就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情有所归,但人性中需要这种情感,所以谈情说爱不是不可,只是滥情便落入下乘了。
  
  陈二狗一个光着屁股都想着娶媳妇儿的小农民,在人生的抉择中,不还是放开了沐小夭的手。
  
  指责他吗?情到浓时情转薄的辛酸,不管怎么用尽力气都不能走在一条线上的无奈,懂的人一直能有寥寥几个?
  
  当陈二狗出息了,名字也改过来了。叫作陈浮生的他开了一家密码酒吧,当袁淳在台上唱起那首沐小夭曾唱给他听的《IceQueen》时,已经喝酒喝到翻胃的浮生还是又要了一瓶烧酒。
  
  男人不流泪,只往心里咽比泪更苦的酒。
  
  岁月难入喉,一醉,但愿解千愁!
  
  对比我们,轰轰烈烈的爱情到底是在撑着不倒,还是日思夜想的怎么追逐?
  
  高中的时候,我就想明白一个问题,除了天灾家难的大事,只要把学习搞上去了,一切的烦恼都会被很好的驾驭。那么到了大学呢?
  
  我喜欢陈奕迅的歌,相信很多人也喜欢。是不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陈浮生抬起眼,没了泪水。
  
  放下,简单的两个字,寥寥十一笔画。
  
  关于爱情,男人只要最后记得:
  
  “一个男人不管在外头吃多少苦憋多少气,都能带一张干净笑容的脸庞敲开门站在女人身旁,这未必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惊天壮举,但足以打动一个真正懂你的女人。”有妻如此,才是真正的夫复何求。
  
  而女人只要记得:
  
  “一个女人一辈子总得给某个男人花痴一回,最好是初恋,那个时候可以笨点再笨点,然后便可以把精明和智慧留给婚姻。”
  
  经历过了,明白了,解了馋了,就该知道除了爱情,打拼面包和牛奶的路的还在等我们启程。
  
  这些都只是一个从山里走出来的农民的部分人生,我不知道把这本书拿出来这些够不够资格成为我引以为荣的暑假读物,但打心眼里我不得不说,好书很多,能持之以恒的影响我们一生的书却永远如同红颜知己,可能不止一个,但绝对不是眼花缭乱的数量。
  
  《陈二狗的妖孽人生》我尚未读完,因为很久没有遇到这样一本值得我省着读,悠着读,却依旧嫌百万字的篇幅太短的书了。
  
  心里藏有猛虎,却用着埋头苦干的吃奶劲儿在人生的道路上摸爬滚打,陈二狗不是传奇意义上的的妖孽,他是一个在这样浮躁的社会里还肯下苦功奋斗的妖孽!
  
  所以这样的人生,就只能被阐述作妖孽的人生。
  
  西格里夫讲出了陈二狗的生存理念,但陈二狗却升华了它的意义。
  
  “我心中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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