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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场风花雪月

时间:2012/8/31 作者: 地狱的好人 热度: 70762

  
  我觉得一个男人如果想通过文学博得女人欢心,最好不要选择写小说。写小说发表太慢,你上次跟人家讲过的一个沧桑的故事等到完稿时,人家早就把那次见面忘记了;再说写小说的人不适合跟女人相处,他们思维严谨,谋篇布局的;等到下决心爱对方时,她们早已经跑到别人怀抱里去了。也不要写诗歌,写诗歌的人一般都热情奔放,思维跳跃,情绪波动大,这对女人来说缺乏安全系数,感觉不踏实。最好是写散文,尤其是期期艾艾的抒情散文,这样的人表现得真情流露,很容易俘获女人水一样的柔情。我就喜欢没事拼凑点哀怨的东西,其实我哪有那些经历,只不过闲来无事编点故事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历经挫折,情感疮痍的多情种罢了。
  你可别说,网撒多了,总会撞进几条鱼的。
  这么说吧,我网恋了!这词要是在十几年前倒是挺时髦的,可在今天有谁听说你在搞网恋,那准会笑得前仆后仰的。可我不但网恋了,而且还跃跃欲试的做好了见面的准备。我现在说的这个事,可不是指现在,而是曾经。当然也只不过是一两个秋冬以前的事。那时候我们聊得很火热了,火热到什么程度了呢?我龌龊的认为已经到了意淫的地步。也就是说如果还不见面具体的落实一下,估计网恋网恋就会网成失恋了!于是,我给她打电话:
  "我要来看你”
  “我从不见网友的"她拒绝得很严厉。
  我只好继续在网上用文字撩拨她:
  “我来看你好不?”
  “你来呀!”
  我发现女人网上说的话好像都可以不负责任的。
  “那我来了你要陪我”
  “不---------”
  “那我不来了”
  “------”
  好长时间没有回复,等了几分钟头像又开始闪烁;
  “我最多只能陪你到晚上11点------”
  我理解一个有老公的女人如果彻夜不归的话似乎会有点闲言碎语。尽管她告诉我说他们已经分居很久了,不过那也只是分床没分家。当我们的谈话到这个份上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其实根本就没有去看她。估计很多爷们看到这里就会开骂了:你还是个爷们吗?人家都等你去上了!或者有更甚的会说:你不去让我去!其实我是有苦衷的,一是因为我的工作由不得我决定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何况我们虽同在一个省内,可一南一北的没有七八个小时的车程是到不了的;这是个让人比较伤神的问题,而且非常棘手。再说,女人反复无常,别看她嘴里答应得好好的,可真要去了,说不定把手机一关让你查无此人,那时可就得打落牙齿往肚里吞了。
  机会总是在你快要放弃的时候柳暗花明了!刚好我要前往一个在地图上看起来距离她并不是很远的城市。在去这个地方之前我给她打了电话:
  “过几天我来看你,这次是真的”
  “你最好永远不要来了”我听得出对方既兴奋又有点抱怨的娇嗔口吻。
  我在那个地方用最快的效率办好了公事。这里,我就不得不顺便提一下我的工作,我的工作其实就是拿着几个产品包装袋,麻烦一点的话就拎点样品,弄几张复印的厂家资料合同等等,揣上几张名片;当然上面还得赫然的印上:某某公司某某经理之类的头衔;然后就不停的向预先电话里就沟通好的客户鼓吹我们的产品如何如何的好,我们的市场投入又是如何如何的不计成本,对方的利润又是如何如何的高,甚至告诉他如果合作的话,基本是零风险等等。当然,你们可不能认为我是骗子或是什么皮包公司,我们这行有个很雷人的职称叫销售人员,如果不介意的话也可以叫业务经理。我怎么又提我的工作了?我他妈最讨厌的就是我的工作。这些年来,只要我签过合同的地方,我就基本上不敢再涉足第二次了;因为很多客户都说再看见我了就会要我一条腿。虽然我不知道是要砍我的左腿还是右腿,但我确实不想失去任何一条腿(你看,就有哥们幸灾乐祸了,说要我第三条腿)。
  我在那个距离桂林不到一百公里的小城和那个看似很精明的老板用了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就签订了合同,然后又义正言辞的告诉对方,如果一小时内不打款的话,合同就算作废了。这个小老板马上一溜小跑的就去了银行。我掏出电话先给公司汇报了一下成绩,再拨给她:
  “我的事忙完了,我马上就要过来了”
  “嗯------”我喜欢女人用鼻音哼出这个字眼,一种很娇嫞就好像睡在你怀里最香的时候被你弄醒时的那种既可爱又蛮横的憨态模样,让你恨不得即刻咬上一口,轻轻的。
  油漆斑驳破败不堪的中巴车在泥泞中爬行着,还时不时的熄下火,象位风烛残年的老者蹒跚几步就要停下来踹口气样的让我很是恼火。那位现在可以说是我的准客户在一再挽留我无果的情况下送我上车的时候告诉我,平常去那里最多两个小时,不过现在修路估计要四个多小时,他还很殷勤的替我付了车费,并打发她老婆那个有点丰姿的少妇为我买来水果。他老婆一口一个“刘总”要我下次来了一定要多待几天。我一边跟我的客户说着谢谢,一边用眼睛死死的盯着这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少妇。以致于我在颠簸的旅途中在想象我和我的那位网友见面后的激情时的场景,竟然把网友的模样想成了这个女人,也就是那个客户的老婆。
  车子到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街面上湿漉漉的,天空飘起了蒙蒙细雨。忘记告诉大家了,现在是冬天。我又冷又饿的在雨中穿行了半天才找到这个边陲小城的火车站。我用普通话朝那个躲在用钢筋焊铸的小框框里那位满脸雀斑的售票员打听去往那个县城的火车还有没有,这个堂客用那双还算是明亮的眼睛朝我眨了眨,告诉我说,要明天上午11点才有一趟。我连续用了三个“什么?”才总算听明白那让人郁闷的普通话。
  我给她打电话朝她一顿吼叫,
  “这是什么鸟地方,从那边过来不到一百公里居然跑了四个多小时,好不容易到了,居然又没有去你那里的车了,我不来了,明天回长沙”
  “你还没吃饭吧?一定很饿了?先去吃饭,马上找个宾馆住下来。就算是明天回去,你也要好好休息啊!”
  说实话,就算我窝了一肚子的火,听到这貌似老婆口吻的绵绵细语我也多少还算是有点安慰的。但我依然在电话里咆哮着,把自己弄出很委屈很愤慨的样法来增加她心里的愧疚,好让我明天真切占有她的时候把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哪怕是让她看在我舟车劳苦的份上也得让我恣意妄为一次。
  当我这晚一个人躺在长沙与她所在的小城之间的这个在地图上几乎只有一个圆点的城市里那间算得上是当地最好的酒店时,我居然还有心思想着她自慰了一次。然后,我开始想上帝了。并不是因为一点小小的劳累或是没有达到目的时的沮丧,而是毫没来由的。但我不知道上帝是不是愿意想我。因为我惊惧的发现我似乎爱上她了,否则我又何必在我精疲力尽的时候仍幻想着和她欢愉呢?我祈祷上帝能让我和她之间的爱情能更真实的在这大地上自由的呼吸,疯狂的成长,而不是像我的从前一样。
  是的,我曾经疯狂的爱过一个女孩长达三年。当然,真正相爱同居只有一年,分手后我坚持说自己仍然爱了她两年,直到不久前的夏天我才彻底的从那场风花雪月让人荡气回肠的故事里渐渐走了出来。但这三年造成我病态般的性格并影响着我以后对待情感的态度,也就是说什么事情我都更陶醉于过程而不去介意结果。正像罗兰巴特说的:我的爱是爱上了爱情而不是爱上了谁。但此时我似乎发觉我确实爱上的是这个人!
  就在我既惶恐又忐忑的发觉我真的爱上了她的时候,手机滴答了几下,是短信,她的:
  "一定很累了吧?天这么冷,明天到我这里还要四个小时的火车。尽管我很想你来,但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你不方便的话,你就回长沙吧!”
  窗棱上的玻璃突然沙沙作响,下雪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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