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不管说什么他都不会懂的,人与人的距离有时只可意会不能言传。她现在害怕疏离由隐性化为显性,正如她小时候拥有的那面镜子,当它觉得它够老时,她把它收藏起来,只让它承载一部分记忆。
马路上冷冷清清的,除了偶尔来往的几辆车,再没有其他人。路灯是亮着的,所以她不觉得孤独,毕竟还有光。
昏黄的灯光笼罩着宽阔的马路。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冷灰色的马路,白天是车水马龙,喧闹不已,到了晚上,人们都回家睡觉了,撇下它们空空地离索地躺在夜空下,好不落寞。倒是这路灯,白天里跟电线杆混在一起,谁见了都绕着走,孤零零的,到了晚上,电一通,它可威风了,整个大马路都是它的,宽宽阔阔,没吵没闹,它独个看看星星,看看月亮,看看旁边那棵树上的叶子是长了还是落了,一如看着流年。
她把大衣的拉链拉到顶,手指攥紧袖口连袖子一起插到兜里。独自走着,会不会有抢劫的或是酒鬼什么的?她懒得去担心这些,她从来都觉得这些事儿压根就跟自己没关系,她还有好多事要想,好多事要做,这样的她怎么会有事怎么会出事?苦笑一下,她知道她得想想怎么挣钱,得想想还要不要继续跟他在一起,得想想她是为什么活着,得想想以后的日子。虽然觉得作出的每一种假设都不太可能,但只要她还活着,总还是会有可能的。看看,这些已经够烦人的了,上帝怎么会再让与她毫不相干的、无聊的人来添乱呢?不可能的事。眼下,她只想知道应该去哪儿,或者说她能去哪儿。她当然不是想找一个归宿,她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盼头,让自己知道有地方可以去,有事情可以做,这样她就会觉得有意思。日子已经够无聊了,她不能把这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三更半夜人孤身一人压马路上,这更无聊,她不能给自己雪上加霜。
与其纠结,还不如挣扎着上路,反正身上还有些钱,可以去一个远一点的地方,只要向前走,脚步就有可能淡化心中的不甘不愿以及模模糊糊的抗拒。
来到火车站,看着屏幕上的车次表,那些听说过的地名和没听说过的地名排列着,来回滚动。她想,再远又能远到哪里去呢?凭现在的自己的力量,把所有的钱拿出来,把所有的体力拿出来,把所有的意志拿出来,把所有的坚持拿出来,加到一起,它们的和就是她所有的,也仅有的力量。如果还能做点什么的话,那就把往返的重叠路程摊开,铺成单行道,不再有归途。把所有的这些加起来,一路做减法,等号后面的零离自己能有多远呢?她不知道,她数学成绩不好,算不出来。她真的在乎这旅程最远可以有几千里路吗?一件行李都没有,一点准备都没有,她当然是不在乎。她只是怀疑,怀疑自己的力量。有勇气在深夜独自面对空阔的马路不代表有勇气独自面对世界的荒芜,有勇气一无所有地踏上未知的旅途不代表有勇气赤手空拳地走上未来的人生路。
她知晓自己的软弱。一个人有自知之明不能说明什么,了解自己之后,面对真实的自己,内心的态度才是真材实料:坦诚相待还是百般修饰,听从内心还是顺应天意,诸如此类。面对软弱的自己,她并不坦诚,一直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证明自己的强大,结果却往往归于空虚。本来就不是内心强大的人,再怎么证明也是无解死题,可她不承认,也不放弃,依然故我。这至少可以证明自己还可以选择,选择逃避选择忘记选择不选择。
那就启程吧。在一个不愿也不能再停留的地方启程,去一个陌生的不可预知的地方,是不是实在意义上的流放?她不想去想,她只知道走就比站在原地舒服,否则她可能会疯掉。反正人生本来就有太多的不可预知,她也只不过用这种方式证明生命的滑稽。
车厢里灯光明亮,从窗户看出去,一片漆黑,窗户像镜子一样,照出她的脸和苍白的表情。不看周围的人也不管周围的人有没有在看自己,反正蜷缩在这个角落,她觉得安全觉得自己拥有着自己。
无法根据窗外的景色火车是否已经开动,把身体紧靠在座位的角落里,靠在窗户上。陌生的车厢,陌生的气味,陌生的面孔,陌生的旅途,她觉得这一切是如此的理所应当。小王子在自己的星上觉得无趣,觉得孤单,在陌生的星上,遇见陌生的人,学习陌生的规则,却让他觉得这一切真是太有意思了。她觉得自己就像小王子一样,陌生的感觉不由分说地淹没了她,她觉得安全与新奇,不拒绝也不亲近,静静地乖乖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风清云淡地观望着。无所失也无所得,只觉得自己在亲近这个世界。既然是在亲近,那就是理所应当。
天还没亮,坐在车厢里的感觉与走在马路上的感觉差不多,不欣喜也不落寞,像蹲下身看一株开在路边灰头土脸的花朵一样,不惊艳也不失望,就只是静静地看着,看着时光静静地走过……
可是,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又不可抵制的想他了。虽然只是刚刚离开了两个小时而已。她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从他身边离开了,用他的话说就是:“你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做得那样潇洒?”
她和他在一起有五年了,他是她的初恋。关于他们的事,她一直不知道怎么说,不知道从何说起,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结局。每当她想理出个头绪来的时候,一切却是那么自然地从她的脑海中掠过去,还没等她看清楚就已经掠过去了。翠鸟捉鱼掠过水面好歹还有涟漪可寻,可这没有,连个水纹都没有激起来,这让她觉得很懊恼,越是想不明白她就越要把它想明白,她得证明自己是个强大的人。
细细想来,关于她的爱情,就得从头说起。因为这是她的初恋,跟他在一起之前她不知道什么是爱,跟他在一起之后她知道什么是爱了,其间的成长与纠缠环环相扣,少一环都不算是她的爱情。
是他追的她。那时候的她什么都不懂――她的成长似乎总比同龄人慢半拍,就比如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小孩子刚刚发育,对青春期都比较敏感,可她不敏感。在别的女生已经开始偷偷地谈论初潮的时候,她还傻乎乎地穿着小吊带上衣和高过膝盖的裙子大摇大摆地从走廊上经过。后来听人说别的班的男生骂她骚,她觉得想不通,也懒得去想――他跟她表白的时候是初中一年级,在一节语文晚自习课上,他传过来一封情书。幼稚的字体,青涩的语句……她仿佛看见他面红耳赤地站在她面前,结结巴巴地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到底怎么说,这笨蛋!她知道,自己对这封情书并不抗拒,相反有些欢喜。他很优秀,和他在一起不跌份。
想到这儿,她扭过脸,看着窗外笑了笑。当时的她觉得真是不可思议,在结婚还是一件远得很的事情的时候,居然有人要跟她谈恋爱,她想不通自己到底什么地方吸引了这个傻小子?在她自己都整不明白自己是个纯纯正正的女生的时候,竟然有个男孩因为自己而脸红,而想到拥有,想到永远在一起,莫名其妙。
到这里,大脑开始卡壳。后来是在一起了还是没有在一起,青涩的情节是如何发展的?忘记了,也没有全忘,只是记忆不清晰,不连贯。那就不去想这些细节了,反正她不喜欢当时的自己,她觉得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傻得惨不忍睹。当然,后来也没有很聪明。她对他的态度一直都是不接受也不拒绝,不是欲擒故纵欲拒还迎,她没有那么多心思,她就是觉得不好意思,特别的不好意思。在他跟她表白之后的一个月里,她再没有看过他一眼,把他给郁闷坏了。终于,在苦苦追求未果的情况下,他转移战场上。“拉锯战”结束了,她什么感觉?失落,心里酸溜溜的。看来,其实是喜欢他的。可她什么也没说,她不好意思说,就自己死死的闷着。好像在守着什么,也好像在等着什么。
直到有一天,他的那个漂亮的女朋友来找她,说:“我不想当你的替代品,看得出来,他其实是喜欢你的。我和他分开,你给他幸福吧。”她听得似懂非懂,觉得好深奥。但是不管听懂还是没听懂,有一件事她可以肯定,那就是事情从那一天开始变得暧昧起来。心里的感觉还没扎好根就发芽了,不被察觉地一点一点地生长起来,慢半拍的她过了好久才察觉到心里住着的那株植物,那时候它已足够挺拔。那是爱吧。
在他转移的时候,她想到了把握;在他想淡忘的时候,她有了想被珍惜的渴望。她是不是犯贱?在他面前低头还是倔强?能不能在失去后不后悔?会不会在挽回后又觉得不值得?要不要把他变成自己的白马王子还是干脆就这样若即若离下去?
幸亏,他后来回来找她,说要她跟他在一起,她才得以把这株植物搬到他的心里存放,在自己心里放着太沉了,往下坠往下坠,好像要把心坠出一个洞来。
他们自然是在一起了。
至于后来,她是多么努力地去践行“在一起”,她忘记了,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她总说她忘记了。但她清楚,自己写的第一封情书是给他的,写得她自己都觉得必须掩掩藏藏,只是写完后觉得已经没必要再给他了,他清楚自己的心意;她知道自己每次放学都会自觉地跟在他的身后,不抬头,但看着他的白袜子就觉得心里很甜蜜,她相信他知道自已的甜蜜与他相关。
只是她愿意和他今生永远在一起吗?她当时没想过,就是想过肯定也弄不清楚,因为即使到现在,这个问题依旧无解。所以她才不断地选择忘记。在她的人生信条中,不能A则B。其实这已经是第N次她试图潇洒,只不过这次她决定来一个了断,给这段鸡肋般的爱情划一个句号,从此解放自己也解放他,让两个人都轻松放手,解开束缚,结束这种不明不白不死不活的纠缠,她相信自己已足够强大,强大到有足够的力量把她与他从这貌似爱情的沼泽中拯救出来。她坚信他以后会感激自己的及早收手。
天快亮了,隐约可以看到窗外大片大片的原野在视野里消失,风在耳边呼啸而过,火车轧过铁轨的声音机械地重复着,毫无新意。她问自己,自己能真的忘记他吗?是真的。自从和他分开以后,心悸与期待、甜蜜与幸福、患得或患失,所有的曾经丰盛而完满的感觉,连同那段记忆一起,全部消失,再也找不回来。她觉得诡异,是被谁刻意抹去了?记忆里居然一大片空白,似乎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故事的人。没人能给她答案,她自己也给不出。他说她是个绝情的人,可能这就是答案?她可不同意,她不承认自己是个绝情的人,虽然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可她就是不承认,强大的人不该是绝情的。为了找到答案,她反复地回忆,反复的思索。于是,在这个寻找答案的过程中,她想明白了许多事情,总是慢半拍的她,总是后知后觉的她,开始悄然而迅疾地成长起来。渐渐变得敏锐。听得到生命的纹路生长拔节的声音,长叶开花的声音。现在的她常常摊开手掌,死死地盯住生命线,仿佛那里真的要绽出一朵花来,见证她成长的生命之花。
因为她明白也期待,一切都会在他们分开之后才真正开始。一次次的分手也许可以让自己更明白自己的心。以前看爸爸妈妈吵架,吵得凶的时候,她总是想:吵得这么不可开交,干脆离了算了。但总是在不知道那个转角,她的父母又恩爱起来,而且好像越吵得厉害,和好以后就越恩爱。
分开后,她就明白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所有的视线与心思都在他身上,爱得那样专心,专心地忽略了整个世界。她不关心地球是怎么转的,不关心世界在向着哪个方向走,不关心人们都关心的问题,她另辟蹊径,去看桃花流水。花落了,水止了,她醒了,回归了现实。看人世喧嚣,看风生水起,看世界的发展,看人间的悲喜,一切都真实可触。她震撼不已。她原本以为爱是如此真实,他,一个人就是整个世界,如此便可以度过一生。原来,她一直一直都是当局者迷。爱是丰盛幻觉,换她的心甘情愿。
从幻觉中回到现实,她带着一颗空空的心,急切地去亲近这个世界。原来世界是这样好,她几近饥渴,想要把自己发现的美好通通占有。是在猎奇,还是想用世界的丰盛来填补内心记忆的空白?她不去想,世界繁华,她无暇去想。她看很多的书,关注世界局势,关心粮食和蔬菜,渐渐亲近生活,慢慢地变得有人味,有世俗味,有人间烟火味,她喜欢这味道,这让她觉得生命简单,觉得踏实,更重要的是,感觉愉悦并且真实。
她想,世界一直在身边,一个人不管是忙于恋爱,忙于生存,或者是忙于任何一件自己愿意为之坚持的事,都走不远,最终都会回到这个世界,这是归属,是所有生命的干流,每一条支流不论如何波澜壮阔,如何在自己的河道里不可一世,最终都要汇集到这里,汇成一股强大的生命力,一同奔向寂静之海。总被人们挂在嘴边的宿命,大抵如此,所谓殊途同归。
世界是宽容的,它容你有自己的河道,容你折腾。想到这儿,她觉得世界真好,它的繁华如此拥挤,但还是努力地腾出一块地方来容纳你的梦想,虽然最终梦想往往被繁华吞噬,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曾经拥有过,珍惜过,并且勇敢地努力过,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只有不会珍惜的人才是可悲的。所以,她觉得,她也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只是这么觉得而已,至于梦想究竟是什么,她不知道。她才刚刚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冰山一角,还不知道该向哪个方向走。梦想,太遥远。
天亮了。远处有连绵低矮山峰。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她也不想知道。她知道大地是实在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是实在的,而她,实实在在地生活在这个实在的世界,这就够了。
她看着远处的山,再次陷入沉思。后来呢?孤身一人冒冒失失地去亲近这个世界,后来的自己变成怎样的了?世界并不是一直都那么好,她知道,甚至曾经一度因为对世界的失望而自暴自弃。那段时间,她一再地受到打击,欺骗、慈善、冷漠、丑与恶,她一一领略,并且反应激烈,歇斯底里地质疑着这个世界,想要把它撕碎,世界原来可以这么坏,江河总有泛滥时,她在日记里写到:“日子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吧。无所谓朋友不朋友,无所谓欺骗不欺骗,更无所谓什么敷衍啊,背叛啊。爱谁谁。”看开了吗?没有。天天都在这样的想法里挣扎,绝望,哭泣,全身颤栗,冰冷,僵硬,无人知晓,这些都是发生在夜晚的情节。白天她一如既往平淡生活。她觉得自己特别强大。她以为自己的河道波澜壮阔,它也的确是在呼啸中波澜壮阔着,只不过她没看见那波澜裹挟着那么多泥沙。浊浪排空,迷了她的眼。这是世界给的幻觉。
自以为强大实则不然,当她亲自发现这种反差的时候,她想去死。她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觉得一切都这么真实又都这样与自己无关,她突然间想看自己还有没有痛觉,能不能就这样在麻木中永远谢幕。于是她快速回到家,找到了那个水果刀,锐痛感反而拨开了绝望,让她觉得清醒,将她从幻象中拯救了出来。从死亡边缘回到现实,她有种获得重生的感觉,她彼此开始承认世界的本真面目,承认是自己的目标太单纯,不再自欺欺人,开始清醒生活。
她在书上看到一句话:“这个世界从来不符合梦想。”说得真好。十来个字就把她想说的好多话,想表达的好多意思都说出来了。不过,这句话对于那作者来说,也许是一种诚实的人生态度,对她来说可不是这样。她似乎是把它当作借口,以此为由逃离现实。既然这个世界不符合梦想,那就建造一个符合梦想的世界给自己,她把主语弄错了,她以为她的梦想才是主角,她年轻,年轻气盛的。
过了好长时间她才想明白了,梦想与现实,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她听说过中庸之道,可没有深入研究过,不知道得出的这个结论算不算是这个意思。
台湾的一位舞蹈家训练自己的弟子,让他们在被河水冲刷得平缓的石头上睡觉。这很有意思,她不觉得梦想与现实的磨合像石头被流水冲去了棱角一样,根本就没有那么天长地久,梦想到最后也没有像鹅卵石那么圆滑,在石头上睡觉才是个更好的比喻。躺下去,慢慢调整姿势,身体蜷曲,绕过石头上凸起的地方,直到找到最合适的姿势。这才刚刚开始。接下来,就是心态与自然的调和了,这是入睡的关键。要熄灭所有浮躁,激烈的心绪,接受自然的气场,慢慢地,耳边的水声听不到了,风止了,鸟的翅膀不再振颤,感觉不到石头的坚硬与冰凉……内心沉实。整个过程里,一切都是主观感受,一切都不被察觉,顺其自然,梦想终于符合现实。
鸟群从天空中飞过,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内心却是安稳、愉悦。
一天天地接近现实,接近真相,她的生活变得缤纷起来。认识了许多的朋友,看了很多的书,看不同类型的电影,听不同旋律的歌,去不同的地方,生活随了她的心意,她变成了一尾鱼,欢快自在,冷暖自知。
营营役役,来来往往,得到很多,失去很多。她觉得内心满足,近乎陶醉。等有一天,她停下来的时候,她想找个人说说话,说说这个世界,说说她走过的路,说说那些风景,说一些细细碎碎的心情,却是有点恍然地发觉,身边空无一人。没有朋友,没有。没有恋人,没有。她想笑,没来由地,就是想笑。想想自己这一路,亦步亦趋,走了那么远,向这个世界索取了那么多可以使她变得更好的东西,如今停下来,回头看看,才知道有一样东西她丝毫未取,那是,感情。
她不相信感情,说那终是虚无。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但若固守住一份自己对别人的依恋,会不会太危险?那么虚无飘渺的东西,能维系住这漫长的生命?
接近一颗心太难,要越过很多障碍,付出很多的真心才能换来信任。她知道,谁都知道。谁都知道蚂蚁要来来回回搬运成百上千次才能垒出坚固的巢穴,谁都知道蜜蜂要停落成百上千次才能采集到足够的花蜜,谁都知道候鸟要飞翔成百上千公里才能抵达温暖的地方,谁都知道巢穴崩塌,花蜜吃完,天气变冷的时候,一切都得重新来过,这些不恒久的事情,多多少少会让感觉有些无望吧。于是,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再相信感情。她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垒起了一个壳,她身在其中,整个人缩在壳子里,这壳子,坚硬如她。她固守在里面,兀自继续人生,追求想要追求的,守候可以守候的。
每当回首,历数自己铭记的生命印迹时,目光一定绕不过躲在繁杂记忆中的,熠熠生辉的那部分――那段有他的日子,那段她唯一的曾经努力到筋疲力尽的感情。欣赏完精彩的节目,谁还会记得最初的开场白呢?她记得。是的,他是她生命的开场白,像是仓促简短的引子,不耀眼也不动听,但必不可少。这都是在他们分开很久之后,她才想明白的事情。
还有几个小时的路程,她觉得困乏。想明白了好多事情,也有没想明白的。她不能旱獭,她得再想想。这是件重要的事,也许永远都想不明白,也许有一天就突然明白了呢?她觉得不是没有可能。
爱是什么?
“爱是恒久忍耐,又是恩赐。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圣经》
这可真难懂。《圣经》总教人学会隐忍自己的感情,她还没达到那个高度。
“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墨子》。
这是博爱,太宏大。
“喜欢一朵花,你会把它摘下来;爱一朵花,你会给它浇水。”――安东尼。
说得对。爱比喜欢的层次高一点。她觉得她对他的感觉早已经不止是喜欢了。
“我们的罪名是脆弱。所以,在爱和被爱的牢狱中,被判处终身监禁。”――笛安。
无期徒刑?的确如此,可是没有跟她说明白什么是爱。
“爱除了其自身外无法给予,也别无所求。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爱别无所求,只希望成全爱。”――纪伯伦。
爱是心甘情愿的给予,不求回报,爱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相爱会让爱变得更完满。是这个意思吧?
“它只是一种思维方式,它是一种信仰。当它已经存在的时候,就已经推失去所谓的结果。”――安妮宝贝。
不懂。
“评价爱情,应该看在爱情里,两个人是否都有机会变成更好的自己。”
她可以肯定,自己是在与他分开后才变得的。在他身边的时候,她一直都幼稚,单纯,容易满足,无所求。看到世界之后,她才变得有思想,有追求,有力量,有担当。
所以,她爱过吗?她曾经如此确信她是爱他的,现在却有了质疑。
越爱越不知道爱是什么。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彼此都还单纯,彼此一目了然。分别后,留给对方的,只是一份深刻的无法遗忘的感觉。至于分开后那么长时间里各自的成长与经历,毫不知晓。只是肯定,他必定早已不是曾经的那个他,自己也早已不是曾经的那个自己。这样的两个人还有可能在一起吗?这就是为什么后来他要她回心转意,她却迟迟下不了决心。已分别太久,恍如隔世。她怕彼此心中所挂念的是曾经的对方,是记忆中美好的幻象,而不是现在的熟识却也陌生的那个人。连拥抱都会觉得僵硬吧。
可是,面对他的无法释怀,她又怎么潇洒得起来?他希望她回去,回到他身边,他们依然在一起,一起生活,如此度过一生,他的语气,近乎哀求。他不知道她内心的挣扎。要怎么跟他解释?一两句话说不清楚,说得太多反而像是借口,面对他,她是再也无法坦然。
“分别太久,恍如隔世。千言万语,我要说的话语不只关于爱情,你可会懂?为什么我说不出口?”
彷徨,徘徊,彳亍,犹豫。她游走在星空边缘,一半迷离,一半黑暗。
她叹口气,闭上眼睛,想要逃离。
不可说的隔膜早已把他们隔开千里,要走多久,才能回到原点?他的执著与坚守让她痛苦,无法狠心割舍。
进退维谷。
他说:“你要记得,没有人比我更爱你,没有人。”
她双手掩面,接住泪水。刺痛胸口的,是那些没有说出口的话。
到站了。
走出车站,她看到眼前这个陌生的城市。它是一个小镇,平淡寻常,黯淡无光。叫卖声,公交司机的拉客声,汽车的鸣笛声,朴实而温暖,这是她喜欢的人间烟火。沿着街道走。小镇的街道不算宽阔,也不拥挤。代代在此居住的人早已熟知哪条马路的哪一边有几处坑洼,哪个的杂货店的老板爱喝酒还是爱打牌。如同熟知自己的名字一样,很少亲自说出口,却是一辈子记在心里。
她走进一家拉面店,要了一碗牛肉拉面。温热,筋道,洒着细碎的香菜叶子。她兀自吃完,心无旁骛。觉得满足。
付钱,走出拉面店。隔壁有一家旅馆,店面不大,还算正式。她懒得再费事去寻找住处,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早已使她困倦得不成样子。索性今晚就睡在这里。
打开房间的门,到卫生间用凉水洗了脸,径直躺到床上。白色床单冰凉。
她想起那晚,她与他见面。看他像孩子一样,憋着泪水,不肯哭出来。她终于无法坚持,答应陪他到天亮。两人和衣躺在床上。黑暗中,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只看到他眼中偶尔有黯淡微光,不知是否是泪水。细细碎碎地说了一些话,她记得的,只是他一再重复说:“不要走,留下来,留下来,好吗?……”她觉得崩溃,不明白这个世界为何要如此对她。她想,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他,自己的人生会不会转向另一个方向?也许那个方向并没有多好,但至少会竭尽全力地让它普通和平淡,让自己知足一点,坦然一点。不要看到那么多的人和事,不要看到那么多的风景,只看到眼前的日子,安稳的流年。
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
她觉得冷,伸手扯过被子,把自己紧紧地裹在里面,闭上眼,一瞬间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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