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笑,然后说:“那么就前世今生吧,不过今生已然无望了。”
许久,在QQ上不与谁聊天,只是离线或者隐身,甚至于一度想要关闭自己的空间,但答应了人让自己存在,那么就这样存在吧。这个季节应该早已入夏,数天的倾盆大雨后,抬眼看天边的晚霞时,也病恹恹的黄着、沧桑着。不远处的栎树上,应该常驻着一只蝉,当每日中午的阳光炙烤在树顶,那么它便会一直的鸣,嘶声力竭的,直到傍晚它从树上切切实实的看到太阳从尘世间消逝。瞩目那一棵栎树,在今天,在此夕阳剩余的仓皇中,我却一直没有听到那只蝉嘶声力竭的鸣叫,或者它已经穿越,穿越在我的前世,寻求她对于前世的回眸。
前世,需要多少世?500年?1000年?抑或是两千年?无痕可追,然而我更愿前世在纷乱之世,那时燕国太子丹回国,那时秦王嬴政傲视着群雄。她未必是倾国倾城的女子,但一定是让我销魂的女人,我或者更应该是她遇到的那一个潦倒在燕国的男人——荆轲。
“荆卿,那女子是高渐离的妻子,你喜欢她?那么你敢走上去对高渐离说吗?”在我的酒桌旁,一个陌生人看到我的眼神执着的看着一个女子,毫不顾忌的抬碗喝酒、用手抓起盘中的狗肉大块朵熙和贪婪看着那个女子,他走到我的跟前,抬着他的酒碗,在我耳边低声说。我睥睨四周,开始观察所有一切,才发现为我端来一坛又一坛酒、一盘又一盘狗肉的女人正站在一个高大的男人身旁,男人炖着狗肉、切割着从大锅里捞起的狗肉,女人则将狗肉和酒送到所有叫唤着狗肉和酒的人的桌子上。“女人叫什么?”我的双眼看着那女人,问身边站立的那个陌生男人,他回答:“刘赵之梅。”“哦。”我点点头,然后又问:“那么那个男人呢?”“高渐离,燕国有名的狗屠,杀人、杀狗都没有看到他眨过眼。”陌生男人笑着回答。“哈哈哈哈哈!”我一阵大笑,放下酒碗,提起桌下的两坛酒向狗肉锅前的男人走去。
“高渐离,喝三大坛,可以吗?因为尊夫人的艳丽让我倾慕,因为和你大饮三坛后,我要敬尊夫人三大坛酒。”我将右手的酒坛举起递向高渐离,双眼正视着他。
“哈哈哈,还没有人敢如此与我说话,你说说你凭什么?”高渐离仰天大笑,对我怒目而视,但眼神中充满轻蔑。
“人的一生,不为自己的志向、兄弟和朋友而死,那么还不能为自己倾慕的女人去死吗?我既然倾慕尊夫人,那么就已经无所谓生死。”我的手依旧向前伸着,我在等待高渐离接酒,但我看到的并不是他伸手接酒,而是他拿起了案桌上的砍刀。
“哼,哼,酒是如此吗?来,砍,我如果动一下,枉活一生。”我冷冷笑着,等待着高渐离的砍刀。
高渐离并不是开玩笑,他抡起砍刀,眼中放着怒火,就连他的刀刃上,也闪耀着死亡的光芒。那一道光芒瞬间逼近,我的脖颈感到一阵冰冷,但我并不畏惧死亡,我只是平静的等待着死亡。
“你,果然是汉子,和常人不一样,若你害怕我兴许就杀了你,但你却如此冷静。行,你的酒我喝。”高渐离将带着我脖颈皮层血迹的砍刀丢在案桌上,伸出他长满黑毛的粗大的手接过我手中的酒坛,对我一个眼神。我和他同时大笑,一起举起酒坛,然后就往喉咙中灌下。
“之梅,酒!”
“之梅,又拿来!”
酒一坛又一坛,喝的人已经忘记喝了多少坛,而围观的人们也木呆呆的看着这一幕,也许对他们来说,人世间便没有谁能够想到这一幕!
“你们坐下喝吧。”刘赵之梅皱眉招呼着,将就近的一张酒桌用抹布收拾干净,然后在桌上摆上一个红泥炉子,并搬来许多酒,而高渐离也剁了一大盆狗肉,自己端着放到炉子上,我也随之坐下。
“兄弟贵姓?”
“荆轲。”
“哪里人?”
“卫国。”
“兄弟好酒量、好胆魄!”
“呵呵,大哥好福气,与嫂子佳偶天成啊!不过我想嫂子和我们一同痛饮,如何?”
“好!”
酒,男人用坛、女人用碗,于是,我和高渐离成了兄弟,而我于是也因此始终与自己倾慕的女人保持着三尺的距离。
许多日子后,太子丹让田光在高渐离的狗肉馆寻找到我,田光为了让我接受刺杀嬴政的任务,自杀而死。太子丹见到我,告诉我他知道我爱好马,于是让人牵出他寻觅到的汗血马,我笑笑说,好马吃肉,于是他杀了马做成了马肉大餐。稍后,太子丹又为我物色了一个女人,倾国倾城,但我对我来说,只是凡物一件。太子丹见我并不是很喜欢,问我原因,我笑笑回答,那女子只是双手白皙美丽,到晚餐,我的餐桌上便摆上了那女子的双腕,我只能笑笑,将女子的双腕放到怀中,然后依旧吃自己的饭。
再后来,我为了杀秦王,让樊氏自杀。
再后来,我为了等待同伴,太子怀疑我害怕,于是出言相激,说:“荆卿如果怕事情不成,那么我就让秦武阳先走一步。”我仰首大笑,对他说:“我荆轲还真不知道自己怕什么,只是不愿意这么多人付出生命后,因为一时疏忽让事情不成,所以等待朋友前来。现在,你既然怀疑,那么我明天天不亮就走。”太子丹知道自己出言莽撞,想要道歉,我也只是笑笑。太子丹离开,我知道这一去必然没有回头的路,于是乘夜来到高渐离的家,与他作别。
酒,依然是一坛又一坛,等到酒半酣,我说:“大哥,兄弟今生能遇到你,此生无憾!但有一件事,我知道自己去刺杀秦王嬴政必然失败。而我对于生死并不在意,只是有心事一件,不知道大哥可以答应吗?”高渐离听完,眼眶一红,抱拳让我说。我于是继续说:“大哥,我倾慕嫂子已久,而本身又无家室,心事有两件,一是此生能听到嫂子的呻吟,一是能收三侄儿做子。”高渐离一听,微微皱眉,而陪坐在一边的刘赵之梅则已经满脸通红,想要开口骂人,却又想到我要刺杀秦王,于是忍下来。
“呵呵,大哥大嫂吝啬啊。”我一阵大笑,然后才正色说:“兄弟跟哥哥和嫂子开玩笑,只是第二件事是真,我不是才说有心事一件吗?前一件是同哥哥、嫂子玩笑。”
高渐离点点头,然后向刘赵之梅挥手示意。稍顷,刘赵之梅带着高渐离第三子出来,行完仪式,我便将身上所带的燕太子丹给的我喜爱的珍宝与积累的金银交给高渐离,说:“大哥,小三既然已经是我的儿子,那么这些就给他,拜托哥哥、嫂子好好对他了。”
看着我拿出的一切,高渐离夫妇方才明白,但又找不到可以推脱的理由,只好接受。
天蒙蒙亮,高渐离陪我到易水边,燕太子丹已经在那里等候,我对着易水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渐离为我击筑,所有人都不禁泪从眼出。
“走了,哈哈哈。”我歌声一停,头也不回上了马车。
后,我刺秦失败身死,高渐离再刺秦也失败为我身亡。
前世如何?一个女人说前世,呵呵,莫非什么呻吟都是前世注定或者前世相约?那么,就让我在醉梦之中回到前世,再一睹你的容颜,一听你的音声,哪怕因此不再轮回又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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