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深夜里写东西,夜深人也静的时候,人是最容易思考的时候,我想,那时才是自我最集中的时刻。只是,很多人在那样的时候选择沉沉睡去。或许只有我这样的文字疯子才会在别人睡着的时候醒着吧!
总是会有人问我,文章要怎样写才好,我说: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就像写作之于我,就像电影之于张艺谋,就像绘画之于几米,很多的事情,是无法去解释的,如果真的要一个解释的话,那就是爱上了而已。
不过,爱有时候只是由一瞬间的感觉而开始,有的时候却是酝酿很久了的。我想,我是属于后者的。
爸爸说,我抓周的时候,抓的是一支笔。这算不算命中注定呢?
我第一次认识到文字的魅力是在我七岁那年。那时候,我上小学一年级,爸爸在福建工作,很少回家。有一次,我很想爸爸,就给爸爸写了一封信。我是哭着写完那封信的,写完之后给妈妈看,结果妈妈比我哭得还厉害,正好当时姨妈到我家来,看到那封信时也是和妈妈一样的反应。当时并不懂得那些句子为什么那么催人泪下,我只是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通过文字来表达感情,传递爱和思念。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来了一位语文实习老师,她开始培养我们写日记的习惯。她说写日记是一件很浪漫的事,虽然那时候并不能体会什么是浪漫,但是至今我还保存着那时写的日记,每天记下的无非是班里今天发生了什么事,很平淡甚至很无聊得一些事,但是现在看来,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时光,是一坛存放了很久的酒,当时很淡,此刻却有着浓郁的香味。真实,或许才是文字最诱人的味道,虽说写作是一种创作行为,但是我依旧选择用文字来记录,这是文字最原始的作用。现在我并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因为在成长的过程中,我学会了选择,学会了淡然,知道了值得这个词。
一上初中,我就在一次征文比赛中获了奖。从此就被架了起来,不得不写出一篇篇更好的文章来证明自己是真的有才学,那是一次爆发,我开始疯狂写字,看着那时候写的文章,我觉得自己的好强在那时是最强的,自那之后,我那好强的性格开始慢慢收敛。现在想来那是当时我身上最难得的品性,那样的我是勇敢是干劲十足的。这种境况在我初二转学就开始有所转变了。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在一个和我以前环境反差很大的地方,我显得无所适从,我开始变得不爱说话,开始变得将话语变成文字,开始和以前的朋友鸿雁传书。当时的班主任和我爸爸说我有这样的行为,并持反对的态度。他们根本不知道当时那些在他们看来不好的行为是唯一能带我走出那篇寂寞森林的方向。我把那个阶段视为我人生的一个转折,也是我真正将写作视为和我生命一样重要的阶段。因为孤独而开始的写作之旅,从此处起航。
到了高中,我遇到了我写作路上的伯乐。余老师是第一个称我作才女的人,是她让我的文字开始有了另一层意义,是她让我的文字从此不再寂寞,是她让我真正找到我写作的意义,并且坚定地将其视为我一生的追求和事业。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的文字才真正成熟起来,我才赋予我的文字以生命,生命力不是孤芳自赏,是润物细无声。文字虽然很小,但是却可以汇聚成大海,可以那么广阔,当然也可以像小溪那样绵延不绝,也可以像山峰那样静静守望一切生灵。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我喜欢生活在文字里,甚至变成文字,去表达思想,传递情感。文字是有生命的,我通过写作将它们化为永恒。
就是这样吧,我爱上了文字,爱上了写作,爱上了写作着的自己,爱上了写作着的人生。
所以,我会一直写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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