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型”社会即“人治”社会,因人治而摆脱不了人的七情六欲,终究导致社会治理上的不公平及腐败行为。中国可被定义为“关系型”社会由来已久,不知道封建社会前的中国是不是一个由关系主导的社会,但封建社会确实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关系型”社会。封建社会时期,统治者为了便于统治,更好的奴役百姓,于是制定了各种与法有关的制度,然而这都是虚设,整个统治时期都是依靠人治,而非法制。众所周知,人治的社会是摆脱不了人之常情的宿命,那么依靠人治的社会也是摆脱不了人际关系的干扰,法的威力也就不能凸显出来。那个时候,法是适用于普通百姓的,而在王公贵族面前则是大打折扣。“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可见人人平等的思想早已有之,但若天子真的犯法,恐怕法则要修改之,则不是天子被依法论处了。古代帝王只要遇到喜上眉梢的事,比如帝王登基,便可龙颜大悦“大赦天下”,凡是触犯法律的人都可免于无罪,哪怕是犯人十恶不赦,依然能够安然无恙逃过生死劫。这样使得“法”在“人”的面前是那么的脆弱、不堪一击,也正因为如此,封建社会才会因为腐败而逐渐没落,直到其最终覆灭。清朝是中国的最后一个王朝,清晚晚期,中国之所以那么容易被英国一举击败,不是因为英国的鸦片毒害,也不是其坚船利炮,应该归属于其腐朽不堪的社会制度。
新中国的成立打破了旧的社会制度,但没有完全清除封建社会的余毒,“人治”在这个社会中依然普遍存在着。中国目前虽然提倡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但依然没有摆脱个人尤其是领袖人物在这个社会中的主导作用。近年来,“关系”在这个社会中的作用又日益凸显,稍微有些远见的人相信都能看到其危害,如果因为各种“关系”继续干扰到我国的司法、行政、选举,那么这个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会被打破。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关系”的人靠“关系”在竞争中优势明显,有关系的人可以扶摇直上,没关系的可能一落千丈,如果这种不公平不公正的局面常此以往,这样让没有“关系”、指望着公道的人情何以堪。随着媒体快速传播,我们耳际都充斥着“官二代”、“富二代”的不良影响,我们没有看到“被关系”的人低调收敛,反而是其嚣张跋扈,激起了广大人们群众的公愤。我们看到了一些人因此而丢官罢爵,甚至身陷囹圄,然而毕竟能被媒体查出来的是少数,我们公众不能指望媒体还每一个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一个公道,那样的话有关部门是不是就有不作为之嫌呢?
有人说我们这个时代被定格为了一个“拼爹”的时代,然而“拼爹”一词让国人饱经了多少苦楚,尝尽了多少心酸。大家经常能充闻“官二代”的嚣张气焰,比如“我爸是李刚”,“市常委的儿子工作三年提副处”,“'官二代'求爱不成泼硫酸”等等。试问你爸是李刚,你就可以视别人的生命如鸿毛,用嚣张言语践踏公众的尊严?试问你爸是市常委,你就可以践踏国家的制度,跳过选拔的程序,破坏平等的原则平步青云?试问你是“官二代”,你想要得到的东西都要非你莫属,得不到的东西就能破坏之,视别人的生命安全如草芥?我们是得承认有牛逼关系的人是能牛逼的办成某些事,但不能把这种牛逼拿出来炫耀,否则纵使法律能容你,公众也不能容你。
“关系”在这个社会有多重要,不用说大家也都能明了。在工作、晋升等时候,候选人就会各显神通了,我们也能管中窥豹,看出一个人的“关系”有多深。如果个个都是“官二代”,那是不可能的,很多很多都是七大姨八大姑的关系,甚至还会有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关系的深浅直接反映到这个人成功实现目标把握上,如果是办事人是此人亲爹,那事情肯定就是八九不离十了;如果办事人是沾亲带故的,那此人办的事情也会有七八分了;要是转弯抹角的关系,那就看给办事人的“孝敬”到位与否了。这都是社会丑态,也是官场丑态,我们不说不代表丑态在这个社会不存在,我们不能忽视因为“关系”而产生的腐败。我们国家的反腐力度在加大,但同时腐败的案例也在增加,落马的省部级高官都是一边腐败一边升迁,可见我们国家反腐制度依然存在很多漏洞,当然我们可以推测还有更多更大的漏网之鱼。
一个社会能够滚滚向前发展,可以说是人民推动的,也可以说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结果。那么解放生产力,就需要大力改革,摒除这个阻碍社会发展的“关系网”,破除人们凡事“靠关系”这样根深蒂固的观念。凡事靠关系,那我们哪有积极上进、努力工作的动力?没有我们的努力,又怎样能发展这个社会的生产力?我们个人不能为了“关系”的庇佑而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个社会发展的车轮不能因为“关系网”的羁绊而停止不前。只有不断改革,加大监督力度,还这个社会更多的公平公正,才能减化这个社会的内部矛盾,大众也才能合力推动这个社会继续滚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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