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的各种犯罪和不良现象很多,影响了社会稳定,各种恶劣后果重出不穷,虽然各种案件都有相关的政府部门管,但效果似乎不太好,原因在哪里呢?可能原因很多,但我认为,缺乏专司的调查机构,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
比如经济诈骗案,是由公安部门管的,平时处理的案件,给人们的感觉是,举报的多,或通过案中案,连带破获的多,通过公安部门自己的主动调查、侦查而破获的似乎不太多。为什么呢?是公安部门不作为?不是,是可能因为警力有限,堆积的案件如山,忙不过来,哪有警力去主动寻找、调查、侦查,如此,主动出击打击经济诈骗就客观地做得不够了。
不仅是对经济诈骗案的查处如此,对各种性质的犯罪案件的查处可能都是如此。如对政治犯罪、各种不良的社会活动,虽然都有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但主动出击寻找、调查、侦查、打击,可能都做得不够,原因也是因为平时行政工作太多,人员及精力不够。
所以建议是否应该成立一个专司社会上各种犯罪和不良活动的调查机构,专司主动出击查处的职能,她的职能不仅是处理,最主要的是主动调查。
这有大功能,经济诈骗就难得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