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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忘了。

时间:2011/12/4 作者: 许澍风 热度: 87811

小时候,希望看很多的电视。趴在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前,看不知南北的琼瑶剧。

小夕和我说:“这里面的人怎么老是哭啊哭的?”

妈妈解释给我们听“因为哭出来,所有烦恼就没了。”

这直接导致此后的一段岁月里,我和小夕爱哭的脾性。

我们在一起时,因为争夺彼此的玩具和游戏规则的不公而吵的不可开交,最后弄得不欢而散。

妈妈说“这俩小孩天生的对头。”

我真的以为我们就是这样,很长一段时间,和小夕持水火不相容的状态,大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后来,小夕主动求和并承诺以后会尽全力让我吃到每次路过我家门口的那些冰棒和糖葫芦。我对这些条件相当满意,自然无条件屈服。

 

小夕是隔壁奶奶家的孙子。他的妈妈在一个他睡着的夜晚和另一个人走了。留下他和爸爸以及年迈的奶奶。再后来,小夕的爸爸去广东打工了,留下小夕和奶奶。小夕没有其他朋友,那些孩子很早学会了“看人的技巧”。他们不和小夕一起玩,事实是碍于那么多小朋友的坚持,我也刻意疏远小夕。

 

一次,   我和小朋友扮家家。小夕想要加入,但他们不允许。小夕穿着奶奶给他改的旧衣服 ,站在我们旁边眼巴巴地望着。我说“小夕,你回去吧。我们不想和你玩。”

小夕看着我的眼睛“洛洛,你带我一起玩吧。我以后都听你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心软。小夕的爸爸妈妈都走了,丢下小夕。我这么欺负他,他却屈服了。虽然当时的自己不知道什么叫无奈,叫被迫,叫低头。但是,那一刻,我真的读懂了小夕最深的悲伤。

 

我什么都没说,拉起小夕的手。“小夕,你以后可以不听我的话。我们一起玩,我绝对不欺负你,说话算话呢。”

 

我的手掌传来小夕的温度。“洛洛,你真好。我和你一辈子都是好朋友,谁欺负你,我就揍他。”

我们在一群小朋友的唏嘘声和不屑的眼光中走得干脆利落。

从那以后,我的朋友就是小夕。小夕就是我的朋友。

仅此而已。全部的友情倾注于对方。
我们一起钓鱼捉虾,一起制作网捕捉知了,一起摘槐花。那种盛开在初夏的白花,满树满树的。小夕爬上树,我拎着篮子站在树下。小夕在树上摇啊摇,槐花从树上掉下来。漫天的洁白。

小夕在树上对我笑,“洛洛,篮子装满。回家后让奶奶蒸槐花给我们吃。”

很长的岁月里,我以为我们一直会这样。这样青梅竹马。

我们六岁了,我要上学了。但是小夕不可以。奶奶没有钱来做学费。

小夕每天陪我上学放学。

我本来坐在教室的中间位置。我却请求老师让我坐在最后一排的窗户旁。小夕每天站在那里,陪我听课,等我放学。我把用秃的铅笔从窗户塞出去,小夕替我用小刀削好。

有时候下雨,他打着那把很大的黄色油纸伞站在雨里,我让他回去,他就是不听。

 

小夕听课比我还要认真。我会在老师教加法和减法的时候睡着,小夕全都听懂了。回去他会帮我做作业。妈妈说我是个不成器的小丫头,因为小夕这么聪明,这么努力。但是我知道她没说完的那句:这么不幸。

 

小夕,这么聪明,这么坚强,这么善良,这么勇敢,这么美好,这么努力。但是,却这么不幸。

 

我和小夕成了最好的朋友。爸爸说我们俩就像是双胞胎,天天黏在一起。有时我们会穿相同的衣服,那是妈妈给我们做的。

小夕穿上新衣服,像电视里演的小皇子。我们拉着手,被学校里的其他女孩笑话。她们说我们是“小夫妻”。小夕看我不高兴,让那些女生不要说了。她们说得更加厉害,还给小夕和我起外号。小夕当着我的面狠狠地揍了那个带头的女生。她的鼻子流出鲜红的血。阳光下,刺得我眼睛睁不开来。

小夕说他要去广东。他才十一岁。我知道他的迫不得已。奶奶老了,眼睛几乎看不到了。小夕知道奶奶会离开他,就像我会继续上学,会有和他不一样的路要走。我们最终会各奔前程。

 

小夕没有和我说再见,他带着妈妈给他做的馒头,还有爸爸给他买的火车票。在我还没睡醒的早晨,他就走了。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

我醒来哭得天翻地覆,爸爸妈妈安慰我“小夕是去找爸爸,找到了他就会回来。你们就可以一起上学了。”

我是小,可是我知道什么叫安慰。

小夕走了,什么都没和我说。

包括再见。再见,小夕。

七年。

 

七年以后,我考上了高中。

我还是如此讨厌数学。幸运地是并不是一无是处,我爱上了文字。那些小小的字代替了一些人事在我心中的位置。我写长长的字,倾诉心事。那些字散落在一些不知名的报纸和杂志上。很多读者给我写信向我倾诉心事。我在自己营造的这个世界里乐此不疲。身心无限烦恼,还会去替别人解疑。

 

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来自广东。

我知道自己的心突然溢满了水,摇摇晃晃,颤颤巍巍。

 

打开信封,陌生的字体。但是我知道它出自一双熟悉的手。小夕。

洛洛,犹豫了好久。终于给你写这封信。因为你要十八岁了。
我喊你洛洛,你知道吗?这么长时间没见,你还记得我的样子吗?如果我不说自己是谁,你能猜出来吗?
洛洛。洛洛。洛洛。
 

心里好多话,真的要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了。但是你懂得,因为你是洛洛。聪明的洛洛。
此后的岁月里,你还有想起我吗?七年,我们都长大了。明天,你就是大人了。出落成怎样的一个人,会有很多人喜欢吗?
 

七年,改变太多。如果我们再次见面,你一定认不出我。但是我敢打赌,我一定认得出你。你右眼下那颗痣。小时候你爱哭,阿姨就说是那颗痣惹的祸。那是泪痣。我却觉得那颗痣这么不一样,因为它,你便是独一无二的洛洛。至少我这么觉得。
 

我有多么庆幸,能够在我那么悲哀的童年里遇见你。这么多年,我都知道。如果不是你一直拉着我的手,我一定滑向了另一个不知名的地方。那个地方一定像冬天一样。
 

我在广东,听很多人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我最终没有找到爸爸,我后来甚至怀疑有没有这个人的出现。所以,我知道怎样爱,也不知道怎么恨他。洛洛,后来我才懂得。真正的爱真的没有定义,或者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爱的定义。生命也许很长,遇见一个善良的人却是如此不易。是的,我用善良。因为我只能承受起这个词了。
 

洛洛。在这里我学会了一样事情:生存。这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全部动力,活下去。看到你。
我替饭店刷碗,在菜市场看摊子,替人卖盗版。我做了很多很多,但是洛洛要放心,我从来没有做过违反善良这个词的事情。
 
洛洛。我很好,我知道你一定也很好。我在  杂志上看到了你的名字,你写的真好。你说善良是最美好的事情。我想自己应该还可以被定义为善良,这样听起来都会很幸福。
 

我将要成为这里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我不再回去,那个美丽的让我不忍靠近的地方。洛洛,我们都要长大了。你会前途光明,我会尘埃落定。
 

洛洛。我知道,你不再会是我的洛洛。我也不会再是你的小夕。这听起来也像是一件让人欢欣鼓舞的事情。
无论在哪里,我都会记得。
即使爱忘了。
 

小夕。七年等来的一封信,即使没有给予我过多惊喜。知道你在世界的一个地方活着,善良着,相信着,努力着,坚持着。我已经十足庆幸。


还是希望你在世界的一个地方,微笑或流泪。

善良就好。幸福就好。

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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