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这篇文章时,正好是2016年的第一天。
昨晚,当整个城市在不太璀璨的烟花中迈向新年时,我站在22层高楼的窗前,凝望着黑夜笼罩但又万家灯火的金城,也不由得感叹:“10年时间,可以改变的事太多。”
10年前,18岁的我离开故乡,远赴南国求学;10年之后,我又回到故乡工作。奥尔罕·帕慕克在《我的名字叫红》中写道:“土地召唤我回来。”小说的主人公黑又说:“离开伊斯坦布尔仅仅4年之后,当我走遍波斯国那广袤无垠的大草原、积雪覆盖的山脉、哀伤忧愁的城市,递送信件并收集税款时,我发现,我已渐渐淡忘了留在伊斯坦布尔的小恋人的面容……”
奥尔罕·帕慕克于200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至今年,也已快10年矣。10年间,我无数次地诵读他的作品,却惊异地发现,命运在时间之河淬炼后,它与你所爱的东西也能有一丝丝巧合。这10年,我不正是漫游于大漠、水乡和雪山之间,在一个个“哀伤忧愁的城市”中辗转吗?
10年时间,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但于每个人的个体生命而言,10年绝对是一道不能被抹去的刻痕,更何况这10年对我来说,意味着青春、成长、友谊抑或是爱情。正如诗人王清平的诗所言:“往日的春光里,一个唐朝的女子剪去善舞的长袖,她说:‘青丝,青丝啊。”惊艳而有沉哀。
10年时间,我从一个长发飘飘、奔跑于祖国南方艳阳下的少年,变成了日渐沧桑的成年男子。记得还在读书时,台湾佛光大学历史系李纪祥教授给我们做讲座,讲述《春秋》里记述的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一句时,赞赏杜预的“文起于所止亦终于所起”的对它的阐释。当时我在台下静听,不觉心有戚戚焉。时光流逝至今天,对我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昔日的时光,于今日而终;未来的求索,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追寻逝去的时光,这其中的温情与痛苦,俱成为生命中的基础色调,如同普鲁斯特倾心于他少年时代的贡布雷,不能忘怀。
1908年,德国数学家闵可夫斯基说:“从今以后,空间本身和时间本身,都注定要逐渐消失成纯粹的阴影,而只有这二者的某种联合,将保持一种独立的实在。”闵可夫斯基是爱因斯坦的老师,其实我从来也未曾明白这句话所代表的物理学含义。多年来,我只是倔强地认为,这句话在阐释着一个命题——爱与希望,这两样东西如同宇宙中的光速,成为茫茫时空中的恒定量,永不改变。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