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是个很矫情的女子,一直是。
我知道很多人介意,可是,我不介意。
这边的城市在很远的北方,热的时候汗流夹背,冷的时候每走一段路都觉得艰难,风是最常见的,我常常听见被风吹得呼啦啦响的声音。
只是这里没有山,我从未在这里见过山的模样
我要在这里生活三年。
买了新手机,是DOOV的,我并不偏爱这个牌子,只因舒淇的那句:女人的贴身保镖。
似乎很幼稚。
以前的那款手机是SOP的,我上网没查到这个牌子的手机,现在它在我的抽屉里。
我已经很久不再碰它。
仿佛那是一段可耻的记忆。
借书证已经办了很久,一直没有去学校的图书馆,那该是一个乖孩子该去的地方。
我不是。
心血来潮,我拿着绿色的小牌子上了三楼,在那里绕了三圈,终于选了两本书,办好了手续,离开了那个情侣聚集的地方。
一本《沃尔玛经营金规》,一本《杨小羊求职记》
我什么时候也开始做这些类似好孩子的事了呢?
我开始厌倦这样的自己了。
随便拿了同学的手机玩弄,却突然发现她的手机里有《左耳》,我承认我看到这两个字的时候,我是颤抖着的。
我问同学:可以传给我么?
同学说:当然可以。
从她的手机到我的手机,只用了一分钟。
我却似乎等了很久。
《左耳》
左耳…
我再一次慌了。
是的,我的心还是有些不经意的慌了,在那个时刻。
在很多年前我就看过,这次是第二遍。
我承认我一直一直没有忘记。
直至现在,我依然记得。
我爱黎吧啦,还有,小耳朵。
黎吧啦,那个永远鲜艳却也永远让我心痛的女子。
看到她被车子轧死躺在医院的那一刻,我知道有东西从我脸旁滑过。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
直到有一天,我梦见,我死了。
巨大的卡车把我轧得七零八碎,我的鲜血染红了纯白的雪花,妖艳极了。
小耳朵。
永远是副乖巧的模样,可是她却在她的博客里写:我想变成一个坏孩子。
我也想。
这或许是很荒诞的想法,可是在很久以前,我是那么的想变成一个坏孩子。
哪怕只是打一场架。
李珥,木子耳,她叫她小耳朵。
她们是最好的朋友。
在拉面馆里,她故意拿了她的香菜,她告诉小耳朵,别人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
学校的对面有好几家拉面馆,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跑去那里。
拉面馆有很多人,声音嘈杂,马路上尘土飞扬。
我会点一份小碗的拉面,一个人坐在那里。
每次我都会刻意地加很多辛辣的调料酱,直到连拉面都染上腥红的颜色。
有时候我的嗓子会火辣辣的疼,然后不停地呕吐。
我的胃一直不好。
没有吧啦,没有小耳朵…
我终于看到我的眼泪大滴大滴地掉进汤里。
我遇见了未来的自己,那个瘦小的弱不禁风的女子。她站在黑暗里,仿佛随时可以死去。
她对我微笑,那个微笑有些意味深长,就像在很多年前我也曾有过。
她露出洁白的牙齿,一直一直地看着我。
她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地靠近把我拥入怀中。
她的身子冰冷,没有任何温度。
她抚摸着我的脸,开始昵喃。
我抬头看着她,她的眼里有着炽热的光华,只那一顺间便消失不见。
她还是离开了,我试图挽留,可是,我不就在这儿么?
于是我又一个劲儿的嗤笑自己,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我开始把自己打扮得很可爱,直到有一天同学跟我说:染,这一点都不像你。
那怎样才算是像我呢?
我又开始傻笑起来。
冬天似乎更加冷冽了,满大街穿着军大衣的男人们和女人们彼此对望转而又消失在暮霭中。
这世界仓皇。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
有关于你的,你们的,我都不会在意。
我发现我开始对所有事都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这让我很惊讶,是什么让我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呢?
鬼知道。
我再次走过那条街,摩天大楼发出肃静的声嚣,我看着来往的人群,静静地坐在马路的一旁,我知道,我和我的那个时代连同一切都消声匿迹在这个高速发展的城市,我们看见的看不见的,都和我们擦肩而过了。
我们,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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