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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谋逃婚

时间:2023/11/9 作者: 桃之夭夭B 热度: 14181
风翎珑

  乱世南京,金陵公子下落不明,众人焦急寻找之际,绝对想不到他只是为了一句玩笑,而和程公馆的大小姐携手私奔,可明明二人素不相识,甚至还有一段悔婚恩怨的啊……

  他的唇瓣拉平,嘴角上扬,微微露出牙齿,说:浅浅。

  1迷雾南京

  九月清晨的南京郊外,白墙青瓦间透着一股雾蒙蒙的慵懒,石板街道上不时有匆匆而过的行人。在一个十字街口处,瘦瘦小小的报童正扬着手里的早报,卖力地推销着:“沈家公子沈落失踪!提供线索的赏钱一万!”

  一只白净纤细的、女人的手越过孩子的头顶接过报纸,在那双新月一样的美眸触到占据了整个头版的男子的相片时,女子顿时大笑出声,一点也没有传统女子的矜持:“沈家军继承人沈落三日前离奇失踪,知情上报者悬赏一万!真逗!”

  女子拿着报纸转身就走,那人精似的报童正要伸手拉住她的白底碎花洋裙,一张崭新的百元纸币就 落在了孩子的掌心。

  报童顺着那张钱币向前望去,给钱的是一直跟在女子身侧的男人,大檐帽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线条优美的下颌。

  等孩子从从天而降的百元大钞中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只能直愣愣地盯着那男人紧随着女子远去的俊秀身影:“先生……这太多了……”

  这个报童绝对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那个用一百块钱买一张报纸的男人正是被人用巨幅头条找寻的失踪的男主角——沈落。

  而他好端端地走在南京城的郊外,若无其事地伴着一名女子。

  直到程浅兴味盎然地看完整篇报道,才意识到两人还没有吃早饭,可是,当沈落一脸无辜地掏着空空如也的口袋告诉程浅,那张买报的百元钞票是他俩最后的积蓄的时候,程浅额头上不由得青筋直跳。

  “沈公子,你不要告诉我,离家出走的这三日,你就是这样挥霍我俩的共同财产的?”

  男人明媚而幸福地笑着,不说话,却是默认了。

  然后,在女子气鼓鼓地说要把他拿去换银子的时候,他一只手拉上程浅,一只手压低帽檐向不远处一个不大的早餐店走去,并在中年大妈谄媚的目光下很是镇定地要了吃食。

  热腾腾的面摆在眼前,程浅瞟了瞟对面大快朵颐的沈落,裁剪得宜的白色衬衫和这略显脏乱的小店分外和谐,他分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却没有沾染上高不可攀的味道。

  “快吃,别担心付账的问题,”沈落用筷子敲敲程浅的碗,“我有办法。”

  而沈落所谓的办法就是,在吃饱喝足之后,趁着店里食客众多而老板又不注意的时候,抓起程浅的手夺门而出!

  从跃起的那一瞬间起,程浅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她眼前只有男人被帽子遮住的后脑勺和让人无端安心的背影,哪怕身后是同样夺门而出的老板和他如杀猪一般的怒吼“吃白食啦,前面的两个浑蛋吃白食”。

  在迅速后移的巷子中,那些过往的人和风景都已模糊,清凉的风吹拂着程浅的面颊,她闭上眼睛,把自己交给前方那只不会抛下她的手,用力地奔跑下去。

  程浅的一辈子,只这样跑过两次,一次是现在,一次是将来。

  “浅浅,这才是真正的私奔吧?”

  “沒错——”

  是的,南京沈家军大少爷沈落和留洋回国的程家大小姐程浅,已经私奔三天了。

  而他俩,也只认识了三天而已。

  2前尘往事

  这完全不是一个一见钟情的故事,而是一个渴望自由的男人和一个脑抽的女人,在天时地利人和下碰撞出的狗血剧情。

  那是在程家为了程浅的回国而开的一场晚宴上,邀请的全是南京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也邀请了沈系军阀,但根本就没有想到沈家真的会来人,而且来的还是名满南京的贵公子沈落。

  毕竟,在三年前,程家和沈家有过一段恩怨。

  灯火璀璨,莺歌燕舞的大厅里,程浅在旋转楼梯上第一次见沈落,说的第一句话不是正常的自我介绍,而是:你的人生太无趣了,愿意,就跟我私奔吧。

  换作任何男人都会轻笑一声,然后巧妙地避开宴会主角无厘头的要求,但结局是沈落微笑着点了头。

  那时程浅觉得自己如同西方的骑士,爬上高塔救下被囚禁的公主,而西装笔挺、风度翩翩的沈家公子就是那个所谓的公主。其实,程浅不懂,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沈落,再也没有人会为她这句话抛下所有。

  于是,两个初次相见的男人和女人就这么相约在那天宴会结束后,没有任何理由,不带任何东西,就这样出走了。

  而此后沈、程两家也没有将两个人的失踪联系起来,不仅因为程浅和沈落的素未谋面,还因为程浅曾为了解除和沈落的婚约,跳断过自己一条腿。

  三年前,沈、程两家的恩怨,就缘于那场女方中途反悔的婚约。而三年后,谁又联想得到,这两个年轻人会一起私奔呢。

  程浅和沈落的身无分文让身为男人的沈落开始承担起供养两人吃饭的重任,他表示自己可以把身上的金表什么的卖掉,然而,这个想法一提出就遭到了程浅的冷嘲热讽,于是,他只得像南京城里所有有家室的男人一样,去找工作。

  在不能暴露身份、无法展示自己的高学历的情况下,沈落还是凭借自己强健的体魄找到了两份活,一份是白天的时候在附近的养鸭场里做长工,这个活计被程浅取笑了好久,因为每天黄昏男人回到两人租住的小房子里,有洁癖的沈落都会像火烧了屁股一样冲到水房里洗好一段时间,而另一个就是在晚上的时候,帮邻里街坊抄抄书、写写字。

  沈落明显更偏爱后一个工作,这大概是因为程浅会偶尔发发善心在夜深的时候给他蒸个鸡蛋,或者用不太精湛的厨艺来煮碗白水面,男人则每次都会吃得干干净净,连汤都不剩。

  其实,沈落更愿意和程浅离开南京,无论是到山水旖旎的苏杭,还是纸醉金迷的上海,在哪里,他都只是简单的沈落,不是鼎鼎大名的金陵公子,更不是大军阀沈星的唯一继承人。只是,程浅宁可和他龟缩在南京城郊一角,过着躲躲藏藏的小日子,也不愿意离开。

  3悔婚之因

  在沈落失踪的半个多月里,南京城里的局势似是有预谋地变得紧张起来,日本人愈发表现出蠢蠢欲动的姿态,而作为盘踞南京的沈家军,在寻找沈落上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毫无所获,还由于沈家军阀是亲日派,正被其他党派步步紧逼,明里暗里被打杀的沈家军越来越多,情势很不妙。

  这是沈落和程浅都不愿意提及的问题,只是,又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

  那是一个残阳如血的黄昏,程浅提着一篮子梨按往常的路线向她和沈落的小家走去,却在经过一个十字街口的时候听到另外一边吵吵嚷嚷的。在这样几近郊外的地方能如此热闹,还真是罕见。

  程浅终是忍不住好奇,提着篮子就向那一侧跑去,最先见到的是一群和她一样赶来围观的市井小民,穿着不合身的衣衫木讷地看着前面所发生的一切,而明显前方不断传来的痛呼和惨叫声才是整个事件的重点。

  就算心里有不好的预感,程浅仍旧踮着脚鬼使神差地从人群最外围探了探头。

  手里的篮子掉落下来,新鲜的梨子滚了一地。

  一只干燥修长的手从背后覆上女子的眼睛,漫天的血红化作此刻男人掌心的温度,程浅转过身紧紧抱住这个泛着鸭毛味的身躯,如同抱着这个世界上最真实、最重要的存在。

  “沈落,我们走吧。”

  程浅看到的是一群挥舞着棒子的男人在殴打虐待另外两个被缚住双手双脚的人,从那两个男人所穿的黄色军服来看,是沈系军阀的人,在这个时期仍旧表示亲日的派系,头顶上都被钉上了“汉奸”的字样。

  人人都想诛之。

  在仅有两个人的小巷里,程浅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问沈落:“你知道为什么我宁可跳断一条腿,也不要和沈家联姻吗?”

  前方男人牵着女人的身影明显一顿,却又很快恢复正常:“知道。”

  程浅狠狠地甩开沈落的手,快步向远处走去,男人颀长的影子和女人娇小的影子在不断的靠近、交织中又渐渐分离,似乎他们从来就没有相交过。

  沈落抖了抖唇,想告诉程浅,那些只是父亲的做法,而不代表他沈落的做法,但终究还是把想说的那句话吞到肚子里,因为没有必要——没有必要让她为难……和愧疚。

  4真正戀人

  那场眼见为实的血腥看似没有影响两个人和谐的关系,程浅仍旧生疏地操持着家务,用浆洗得不太干净的衣服和寡淡的菜肴维持着两人的日常,而沈落则更加心疼她的辛劳,在傍晚回家之后会包揽大多数的家务。谁也想象不到,一个二十五年都在云端打滚的贵公子会为一个女子,卑微至此。

  而程浅,南京程家的大小姐,风光貌美,抛却荣华做妇人,其实是有原因的。

  “沈落,我出门了。”

  “嗯。”男人把头捂在被子里模模糊糊地回了一句,昨晚抄写得太晚,以至于好不容易等到重阳节的集会,他也没有死缠烂打着要和程浅一起进城。再者,如今的局势,他的身份也很危险。

  街上节日味正浓,卖茱萸的、卖菊花酒的贩子正大声吆喝着招揽生意,南京城的大显而易见。程浅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转过很多条街来到一家不起眼的胭脂铺前才刚刚站定,就瞬间被卷进一个男人泛着梅香的怀抱里。

  女子闭着眼睛,明明知道那不是他,却还是在脑海里浮现出沈落的样子。

  “苏锦,”程浅轻轻推开男人的手臂,“别闹。”

  苏锦是近五年来才在江南一带异军突起的一系军阀的头目,年轻有为,风流多金,在上流社会里和沈落一样都算得上是顶尖的人物。

  程浅鼓动沈落出走的原因是苏锦。他俩是真正的恋人。

  而这,才是一个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故事。

  三年前的程浅还是金陵女校里的学生,她自诩为新时代的新女性,敢想敢干,必然不接受家里不经她允许就给她定下的婚事,可无论她哭闹,还是摔东西,都没办法改变这个事实,于是,她一气之下逃走了。

  幸而,她的卧室窗户在二楼靠街的那一面,月光如水的夜晚,少女背着所有的家当蹲在卧室的窗台上,考虑犹豫且害怕了很久,还是用尽了这一辈子最大的勇气,闭着眼睛跳了下去。

  那一瞬间,她有一种飞起的感觉,仿佛逃脱了樊笼,获得了自由。

  可是,这片刻的自由是用一条腿换来的。她跳下来,左小腿直接磕在地面上,摔得锥心刺骨。她咬破了唇,连一声都没吭,这样的窘态她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却又在心里期望救世主的出现。

  迷蒙中,一双黑色的军靴出现在面前,然后拂面而过男人让人安心的味道,程浅甚至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就被背到了背上。月夜里,男人厚实的毛呢大衣、温暖的羊毛围巾,终于让少女一直强忍的泪流了下来。

  他说,你个女孩子寻死,也要找个高点的楼,不然,摔伤了再寻死就难了。

  程浅又疼又气又委屈地揪住男人的耳朵,说:“我这是逃婚,是为了民主和自由!”

  逃婚?男人好听的声音打开了少女的话匣子,也许有这样一个男人在午夜的街上背着自己,无论是去哪里,他都像是她唯一的依靠。

  ……所以,她不会嫁给沈落的,她握紧了拳头,不仅因为这是封建的婚姻,还因为他沈家是日本人的走狗!

  在一番慷慨陈词后,程浅才想起还没问恩人的姓名,又想起自己还不客气地揪过男人的耳朵,不由得赧然:“你……叫什么名字?”

  许久,那个男人才告诉了程浅,他的名字:“苏锦。”

  可能是夜色太温柔,也可能是那样宽阔的背脊太美好,情之一字最是不可思议,困极的程浅在这一瞬间爱上了这个叫苏锦的男人。

  他们再次见面,是在苏锦到金陵女校的一场反日演讲上。他着黑色军靴、毛呢大衣……虽然那天她并没有看清他的样貌,但拥有那般气度的、名为苏锦的男人还能有谁?

  解除了婚约的程浅敲着脑袋骂自己笨,原来那天把睡着的自己丢在医院的男人就是名震江南的苏锦。初见钟情,再见倾心,程浅再也无法对自己的心撒谎。

  她对他表白,然后两人私下相恋。

  出国三年时间,苏锦一直对程浅很好,甚至常常在政务不忙的时候跑过去看她。

  程浅知道苏锦想让自己的军阀成为南京第一军阀,想反日,就得杀掉盘踞南京久矣的亲日汉奸沈星和沈落。

  特别是沈落,苏锦说,他看不透这个人。

  于是,为了苏锦,更因为心里对连苏锦都看不透的人存在一份好奇,便有了后来和沈落私奔的事。

  那时,本是女子随口的一句玩笑话,成功自然最好,失败更可以一笑了之,天真如程浅,还是没想到那个一时兴起的玩笑却进行得如此顺利。

  5局势骤变

  苏锦带着程浅在南京城里四处逛,那些因节日而多出的新奇玩意儿,只要程浅投过去一个眼神,苏锦就会知道她的心思,然后很自然地买来讨恋人的欢心。

  两人都穿着寻常衣衫,像一对再平常不过的情侣。

  在一家西式风格装饰的婚纱店前,一直没有怎么说话的程浅慢慢拉着苏锦走了进去,站定在一件还未完工的婚纱面前:“锦,记不记得上次我们来看了这个,不过,后来你走了,我就自作主张地订了。”

  看着程浅围着那件纯白拖地长裙似笑非笑的样子,苏锦还是微微皱了皱眉:“浅,母亲不喜欢西式的婚礼,我们还是退了吧。”

  “就算是中式婚礼,难道我就连一身婚纱都不能穿吗?”

  “浅……”苏锦急急地走了过去,浑身写着不容置疑的坚决,“你也知道,母亲是一个思想比较守旧——”

  苏锦的话还没有说完,程浅就跑了出去,男人只得苦笑一声跟着推门而出,一只手握着口袋里事先写好的字条,紧紧地追了过去。

  这次和程浅很不容易的约会,苏锦除了真心思念许久未见的恋人,这张字条,也是今天的一部分重要任务。

  有些事,不是完全只有爱情的。

  南京的天气总是变化无常,原本还好好的天突然就下起了瓢泼大雨,一直下到天黑时分才停,可是,在城郊的一间简陋的小屋外面却仍有一个人打着伞——是江南的油纸伞,四十八骨莲花面——在微凉的夜风中,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味道。

  沈落的眼睛一直盯着幽深无人的前路,仿佛那里随时会绽出花来,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屋门口站了多久,似乎是一个小时,或是两个小时,说不定更久。当一个人还没有尝到幸福味道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忍受,可是,当生命中那样转瞬即逝的阳光突然变得明亮,任何人都会忍不住渴求更多。

  那抹娇小的白色身影终于踏着星光出现在男 人的视野里,沈落的脸上这才挂上了极浅极浅的笑意,带着浓烈的幸福和……哀伤。

  他知道,他迟早会失去这一切。

  程浅是全身湿漉漉地回来的,出去的那身衣服还在不住地向下滴水,更别说她的整个人了,完全像被雨淋得丢了魂似的,只知道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然后在沈落心疼的拥抱下回了两人的小家。

  沈落火急火燎地烧了水回来,程浅已经换了衣服钻入被窝睡了,脸朝着靠墙的一面,男人坐在床沿把毛巾放在女子未干的头发上,轻轻擦拭起来,那般珍惜的模样一如在触摸这世上最珍爱的宝贝。

  两人一夜无话。

  6骗沈入城

  程浅还是在第二天病了,她的胃病在淋了一夜雨之后突然爆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似是针扎一般难受。

  沈落想要探探她的额头,也被她暴躁地一把推开,她根本就不让人靠近。

  “你走啊!我好难受!不要碰我。”

  沈落伸了伸手,还是放了下去,俊朗的面容挂着一种难以诉说的痛苦:“浅浅……真的很痛吗?”

  “痛!痛!我痛!”程浅看着这个跟自己相处了一个月之久的男人,缩在被窝里不知不觉流下两行泪水。

  男人拖着步子从柜子里取了外衣,背对着程浅向门外走去,每一步似乎都带着浓浓的孤寂。在最后要跨出门槛的那一刻,他还是停了下来,回望着安静下来的程浅,脸上露出安定人心的笑意。

  清晨暖暖的阳光打在他的身上,柔和得让人心碎:“不痛,浅浅,我去城里请最好的医生,一切都会好的。”他说,“浅浅,我去了。”

  程浅瞪大眼睛咬着被子,终于在沈落转身而去的身影消失得无影无踪时发出一声不可抑制的悲鸣,然后泪如雨下。

  她并没有生病,而是要骗得沈落入城。

  苏锦给她的那张字条上写着的是:时机已到,为了我们共同的理想,明日让沈落入城。

  程淺猜得到,沈落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苏锦那样雷厉风行,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南京局势已经白热化,等了那么久却不动的苏锦,就是要等到这个时候,还有什么能比在沈星阵脚大乱之时杀了沈落更打击沈星?苏军和沈军,本来就不能共存。

  可是,沈落,那样温柔的沈落,那样纯白如纸的沈落,那样迁就自己的沈落……

  她仰面沉默许久,脑海里一个多月的记忆在不断翻腾,女子似是恍然醒悟到什么,颤抖着手掀了被子,从床上翻滚下来,嘴里喃喃着男人的名字,疯了一样地跑了出去,那样狼狈的样子俨然要失去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

  程浅一辈子只这样跑过两次,而这就是最后一次。她想,她是不是只要够快,就能追上她早已后悔了的心。

  南京城里人山人海,节日的浪潮已然过去,但是,反日的浪潮在今日兴起开来,各式各样的人举着旗帜,嘴里喊着口号,有老人,有孩子,有衣衫粗陋的工人,也有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这样庞大的阵势压得程浅透不过气来。

  他们说,苏军在北门桥抓住了汉奸头子沈星的爱子。

  而程浅只能如同落入海洋里的一粒细沙,在奋力向前奔跑的同时,每一步都撕裂了自己的心。

  “你们让一让,求求你们让一让……”在初秋的寒风里衣衫单薄的女子,用尽卑微的语气和沾染尘土的泪水,终究是赶上了那场几乎称得上惨烈的逮捕。

  北门桥熙攘的人群还未散去,程浅一路穿过凤翔银楼、北门桥邮局……心里祈求着什么都不要发生,他还是好端端的他,可是,在人群聚集的尽头,她看到那个男人伏在地上蜷成一团,衣衫破烂,周围是无数对其拳脚相加的陌生人。

  满地鲜红的东西,刺痛了她明亮的眼。

  这次,再也没有人站在她的背后用一只温暖的手捂住她的眼睛,为她撑起一片天。

  “沈落!沈落!”程浅仅存的力气根本推不开围观的众人,只能撕心裂肺地呼喊着男人的名字,似乎这样他就能好过许多。

  猝不及防间,两只男人的胳膊恭敬而不容拒绝地圈向女子的腋下,把她拖向人群的外围,说着“程小姐,得罪了”,然后,在她不顾一切的挣扎下猛力击向她的颈脖。

  程浅失去意识的一瞬间,看到地上满脸血污的男人竟然奇迹般地睁开了眼睛,朝着她的方向露出了最后的笑容——带着欣慰和一种难以言喻的深情。

  7新的婚约

  沈落死了。

  在程浅不断的追问下,苏锦很平静地告诉了女子这个消息,沈落被抓到后,是被当着沈星的面,一枪打死的。而沈星因为痛失爱子,无心权力纷争,宣布退出南京。

  一切尘埃落定。

  现在最热的新闻当属程家大小姐程浅和南京新一派大军阀苏锦的婚事,两人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又因为他们在乱世中相遇、相逢再相恋三年之久而终成眷属,这桩婚事被传为佳话。

  苏府里堆满了客人送来的礼品,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来巴结这个新的铁腕龙头,而苏锦也是忙得人仰马翻,既要忙着南京刚刚接手的事务,又要把和心爱女子的婚事操办得极尽风光。

  虽然忙,不过,苏锦还是抽出时间接受了《南京日报》关于这则婚事的采访,他是极愿意告诉所有人,他苏锦爱程浅。

  “大帅,请问您觉得程小姐什么地方最吸引您?”

  “她,什么地方都吸引我。”苏锦揽过身边女子的腰肢,爱怜地把玩着她的手指,因为做了一个多月的家务,她的掌心竟生出一些薄茧,格外让苏锦心疼,“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我喜欢她。”

  “那大帅能向我们描述一下你们第一次相见的场景吗?”记者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对这个年轻统帅的亲和很有好感。

  苏锦则一脸笑意,正要说话时,门口就传来了管家的脚步声,后面则跟着一个中年男子,手里抱着一个很大的礼盒。苏锦很不高兴,像一般的礼物的话,管家处理了就好了,还用得着什么都请示吗。

  “老爷,这婚纱店的向老板说这婚纱是夫人的……”管家看着自家主子脸色不好,后面的话也不敢说下去了。

  “我不是让你去退了吗?”

  “小的退了,可是,这向老板说就是夫人的,还说钱都付了,而且一定要夫人试试看合不合身。”

  苏锦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冷笑一声,示意把人轰出去。那向老板则是一脸为难,犹豫了半晌,还是在苏锦满面寒霜的不满中离开了,走的时候嘴里碎碎念着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这个插曲倒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一直乖巧地靠在苏锦怀里的女人一把推开男人的手,倏然站起,踩着自己的裙子向外跌跌撞撞地追去,有的时候,女人的直觉就是那么直白,总会把一些不相关的东西……联系到心里藏着的记忆。

  比如,向老板嘴里说的,有个男人重阳节那天用价值连城的金表换的婚纱。

  8明晓一切

  “你说什么?”程浅追出门,拉住中年男人,完全不顾屋子里苏锦诧异难堪的脸,嘴唇惨白,打着哆嗦,“什么……金表,什么换?”

  男人忙恭敬地甩开女子的拉扯,把手里的盒子放到程浅的手上,后退幾步,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却也不解释太多,“那人没留名字,但嘱咐小的一定要把婚纱送到小姐的手上,说是以后不能来参加程小姐的婚礼,只能提前送出礼物。那是一个很好看、很有气质的男人。若是小姐不用这婚纱的话,麻烦您帮我把金表还给那个客人。”

  掌柜急匆匆地从衣服里掏出一块金色的怀表递到程浅的面前,上面的纹路熟悉得让人害怕。

  已经没有泪水可以从女子的眼角滚落下来,她无法把这一刻的悲伤化作任何可以表达的东西,她的沈落,怎么能这么傻。

  他说,浅浅,我走了。

  然后,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喊她浅浅,再也没有一个人会拉着她义无反顾地奔跑,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因为爱上她的白水面而爱上晚睡,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在离开之前为她和别人的婚礼寄上她想要的婚纱。

  她要他的私奔,那他就把荣华抛下,她要他的死,那他就把命给她。他知晓这一去他就再也回不来,可是,有什么再做挣扎的必要呢?父亲的亲日,他无能为力,他是金陵公子,却无法解救苍生,若是用他的死来唤醒父亲的良知,用他的死给他爱着的女人幸福,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一直爱着程浅的沈落,怎么会不知道程浅的恋人不是他,从他拿着程浅遗忘的钱包追着她到胭脂铺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他偷来的幸福到了尽头。

  而他在灯火通明的旋转楼梯上看着那明媚的女子微笑点头的同时,聪慧如他,早就预见了自己的命运。但那之前,他还是想拥有一段短暂得让人心醉的美妙时光。

  其实,在程公馆的旋转楼梯上并不是程浅和沈落的初次相遇。他们三年前就见过了,这是程浅永远都不会知道的事。

  会客厅里,苏锦环着空落落的手臂,看了一眼身边还散发着女子香气的外套,继续接受采访。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我在金陵女校的演讲上,她腿上打着石膏坐在第一排……”

  9尾声

  程浅,嫉恶如仇的你,宁可逃跑,也不愿嫁给他的你,让那个在月色下微笑地看着你如鸟儿一般一跃而下,然后温柔地背着你穿过没有人的街道的他,如何告诉你,他叫沈落。他自称为苏锦,也许是个好的替代。

  谁对谁一见钟情,谁又对谁三年倾心,程浅,你永远都不会懂。这个世界上只有沈落,才能为你私奔、为你赴死,只因你需要。

  错过一个人一次,不重要,但若错过一个人两次,可能就再也寻不到了。

  沈落在北门桥伏在地上时,他并没有看到程浅,他也永远不知道那个女子用尽这辈子的力气来追寻她爱他的心,而那个看着她方向的笑容,只是他在呢喃两个字——浅浅。

  他的唇瓣拉平,嘴角上扬,微微露出牙齿,说: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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