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海天散文 似水年华 心灵感悟 天涯旅人 睹物思人 文化苦旅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面对低垂的国旗——5、12三周年祭

时间:2011/5/4 作者: 浅柳如烟 热度: 66804
   国务院规定,2008年5月19日全国降半旗为汶川地震中死难的人们致哀!

   四十年来 ,心灵意识里,一直以为降半旗只是一种对伟大人物去世表示哀悼的方式。

   人生经历里,也只在电视、新闻、图片中听过、见过降半旗。

   今天,就在我眼前,我眼睁睁地看到五星红旗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高高升起后,只作短暂的停留,便开始缓缓地下落,下落,再下落,直至落到旗杆中点方停住。此时的清晨,没有虫鸣,没有鸟叫,更没有蜂飞蝶舞,连一丝风也没有,空气已然凝固。唯见那国旗默默地低垂着头,紧贴着旗杆,动也不动,仿佛沉重的叹息,又似不屈的火炬。

   刹那间,不知什么碰触到我,只感觉心揪得紧,堵得慌,痛得真,巨大的悲哀从四面八方朝我涌来,泪水竟忍不住夺眶而出。

   记忆里,永不低头的是红旗啊!

   枪林弹雨中,就算是千疮百孔,也照样飘扬!

   尸横遍野的战场,就算所有的生命都壮烈牺牲,你依然可见红旗孤独地插立在山岗迎风悲鸣。

   鸟飞不过的喜玛拉雅山顶,五星红旗将它踩在脚下。

   皎皎月宫,茫茫太空,有我们的足迹,就有红旗飞舞相伴。

   ……

   它是力量,它是信仰,它是勇敢,它是坚强,它是胆识,它是气魄,它是尊严,它是国格!

   没有任何人任何事任何神灵能够亵渎它!它永远高贵而庄严!

   不是巨大的哀恸,它怎么会怎么会低下高贵的头颅?不是崇高的敬意,它怎么会怎么会沉默不舞?

   是的, 它有它的尊严,它更有它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伤亡之时,可以下半旗致哀。”

   明白了!低垂的国旗是在向地震灾难中无辜的平民死者默哀!这是对亡灵的祭奠,对生者的慰籍,这是给生命以尊严,给牺牲以敬意!

   明白了!那抑制不住的泪水是对生命的大悲恸、大尊重和大感动!

   曾几何时,看到过百姓的生命被视为草芥,面对低垂的国旗,我看到了温总理面对遇难者遗体,几度落泪,三度鞠躬,来表达深切哀悼;看到灾区人们含泪清洗尸体,告别同胞的悲怆眼神;看到赈灾物资、志愿者们火急火燎从四面八方奔赴灾区的身影;看到万千民众坐于电视机前,关注震区,黯然拭泪的情景;看到空降伞兵灾区救人的告别遗书,以及为此而光荣牺牲的年轻生命……

    曾几何时,听到过大难来时各自飞的言论,面对低垂的国旗,我听到了“救人仍然是抗震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要尽百倍努力;只要有一点可能,我们都要尽全力搜救,绝不轻言放弃”的最高命令;我听到了五岁孩童“死人有什么可怕的”的童稚声音;我听到了远在南美的秘鲁宣布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以悼念中国地震遇难者的响应。

    曾几何时,我理解过生命的荣耀?面对低垂的国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大灾难面前,没有亲疏,没有性别,没有民族,没有种族,没有国界。只有生命,只有信仰,只有决心,只有温暖,只有爱,只有生命对生命的关怀和敬畏……

   泪光婆娑中,我知道,我很知道,中国国旗行使了宪法给它规定的降半旗致哀的义务及其真正含义。

   安息吧!灾难中死难的人们!去天国的路上,请相互携持,一路走好!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1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