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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随凰

时间:2023/11/9 作者: 飞魔幻B 热度: 18182
君御

  楔子

  把皇后娘娘洗得白白地等着,老子晚上来取!

  郦阳宫“紫气东来”牌匾上明晃晃地垂着一条白绫,白绫上面邪魅狂狷的笔迹写着如上一句话,署名是七个字——

  霸气侧漏金铃子。

  金铃子是何许人也?英雄山好汉派开山祖师爷即第一代掌门人是也!

  而官府对其的认证信息为:霖息国一号在逃通缉犯即好汉派大型盗窃团伙总头目。

  这个大名鼎鼎的怪盗金铃子不偷平民百姓,专窃达官贵人,而且只偷人最重要的东西,从未失手。

  金铃子这次的目标是皇帝最爱的皇后娘娘,皇帝震怒,派出禁军重重把守住郦阳宫,下令一只苍蝇也不能放进来。

  同时临危受命的,还有京城第一神捕金燕子。

  一

  去年种下的梨花已经开了满山,处处白花飘飘洒洒,映上山寨随风招展的红旗,颇有些英雄日暮的悲凉之感。

  我斜斜地倚在黄梨木的麒麟大椅上,神色懒懒地把玩着手中硬邦邦的碧绿色玉玺,轻轻打了个哈欠。

  旁边一直静静嗑瓜子的小九终于忍不住开口劝慰我:“大当家的,等了那么久,那个狗屁金燕子怕是不敢来了。”

  我随手捏了一把她嗑好的瓜子仁放在嘴里,而后道:“莫急莫急,丢玉玺这样的大事,皇帝不会善罢甘休。”

  我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女侠金铃子。关于我名号的来源,还要追溯到我十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本姑娘江湖经验少,没什么见识,手下一群小混混都是实打实的文盲。有天我小解后,就看见茅厕墙上挂着一串串金黄金黄的小东西,与指甲花、爬山虎长在一起,却撒欢一般占据了大片的墙面,显得很有一番瑞气。

  金铃子,好养活,听着又洋气,于是我便取来作为我的出道名号,不久后便红遍了大江南北。

  我的闯荡之路可以从冀北的银黔城算到东海的镜心宫,又到紫英纷飞的迢迢南国,足迹遍布大半个霖息。偷够了金银珠宝,我这次决定干票大的。

  我写了“偷皇后”的布条挂在郦阳宫,趁守卫薄弱的时候溜进正殿,窃了小皇帝的传国玉玺。

  此事非同小可,已经不属于盗窃的范畴,而是可以定为窃国的罪名,遗臭万年,本女侠劫富济贫的良好形象恐怕已经不保。

  我担着身败名裂的风险兵行险招,就是为了引出一个人来,圆一圆我这些年不舍昼夜的相思梦。

  朝廷中有个金燕子,江湖上有个金铃子;金燕子是名扬四海的神捕,金铃子是威震八方的怪盗。当初我选这个名字,很大的原因就是他,名号里都有“金”、“子”两字,多有缘分啊!

  我对他情比金坚,只是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我。

  当初,我也是铁骨铮铮一个丐帮分部的小组长,正在为新来的小弟当街传授经验的时候,一个戴着面纱、配着宝剑的人出现了。

  彼时,我兜着一个空袖筒坐在路边装模作样地哀哀哭泣,却见面前的破碗里突然多了一个闪亮亮的金锭子。

  那人有着乌黑的眼睛、清爽干净的眉毛,虽然我看不见他的整个面容,但我觉得,这该是我遇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也是难得的肥羊。

  我用手抹了一把眼睛,而后轻轻扯扯这人的衣摆,带着哭腔号道:“哥哥可怜可怜我!我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手下有一帮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求哥哥大发慈悲……”

  肥羊怔了怔,而后慢慢笑了起来。他蹲下来,用剑柄打了打我藏起来的胳膊,我疼得大叫一声。前几日我和几个乞丐争地盘的时候摔断了胳膊,这年头拳头就是真理,我没敢让别人知道,却被他一眼看穿了。

  “你这样的小姑娘,靠打架生活终究占不了多少好处,若是想好好活下去,还要有强大的头脑。不过,首先还是要有一身好武艺。”

  他语气淡淡的,却撕下衣摆替我固定好了手臂。我感动得一塌糊涂,只愣愣地点头。

  等到小九他们围上来,我才发觉他早已离开。我四处打听他的消息,动用了在王都所有的人脉,这才知道他五岁就被凡胥大师收为入室弟子,十岁进入京机营接受训练,五年后击败大将军卢玮珰,成为天子钦点的京城第一神捕。

  他太强大了,我却止不住地想要靠近他,站在他的身边。从那天起我就发誓,我要成为世界上他最重要的人。

  后来我成功了,我成为他最重要的人——呃,人犯也是人。

  成为江洋大盗金铃子,是我走得最好的一步路。

  二

  “我叫你一声金燕子,你敢答应吗?”

  事隔十年后,我终于可堂堂正正地站在他的面前,千辛万苦已成过眼云烟,肺腑真言到了嘴边只剩下这样一句话。

  乌黑的眼睛、干净清爽的眉毛,他还是昔日那般模样,只不过长得更明朗了些,是我心心念念想象中他长大后的模样。

  他闻言笑了笑,拢了拢耳际黑丝的面纱,骨节分明的手指格外细白。

  “在下姓李,名燕生,金燕子只是个称号罢了。”

  他长得这么秀气也就算了,连名字也是如此……骚气啊……

  “看你这如花似玉的小模样,果真是配得上这个名字的。”

  金燕子拱了拱手:“金掌门过奖了。”

  “承让承让!”我挠了挠头,终于正色道,“这样咱们也算是彼此认识了,现在废话少说,亮招子吧!”

  我抽出腕间的双鞭,一个飞身到了他身边,乌金的鞭子噼啪响得欢快。他手中的落沙剑不愧为武林剑器中排名第五的至宝,配上他的好功夫,着实看得我眼花缭乱。

  我曾经拜师的时候就问师父,怎样才能打倒一个剑术非凡且功力深厚的人,师父回答我四个字——以柔克刚。

  从那一天起,没有任何武术基础的我,选择了最难把握却也至柔至疾的双鞭。

  我从九岁练起,十五岁出师。我等待了十年,就是为了能和他一战,让他知道,像我这样的小姑娘,真的像他当初说的那样,不仅聪明了不少,还有了一身好武艺。

  我可以好好活下去,也可以配得上他。

  后来我在回顾这些事情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大笑三声以示得意,顺便感叹一下老天爷的不公。

  金燕子遇上本姑娘我,接下来的事真是天雷勾地火般的神奇。

  我们在光秃秃的英雄山头开始了第一场战斗,最后,山还是那座光秃秃的山,而金燕子输了。

  然后,我们又在绿油油的小树林开始了第二场战斗,最后,一林子的树都没了叶子,而金燕子又输了。

  接下来,我们又在碧汪汪的小河边开始了第三次战斗,最后,水里漂满了死鱼,而金燕子还是输了。

  直到我们斗到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我抬手将鞭子紧卷的落沙剑丢进沙子里,拍了拍被日光晒得干裂的手背,在心里将李家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

  日头这么毒,对面的人却依旧水灵灵得像个白萝卜!

  “我说小子,今天就到这儿吧。你看这天如此炎热,咱们还是先找个客栈住下再说吧。”

  金燕子一瘸一拐地从沙子里拔出剑来指着我,道:“除非姑娘肯将玉玺归还,并随我回京认罪,否则,我会和姑娘战斗到底。”

  我咽了一口口水:“要我归还玉玺可以,不过要遵守我金铃子的规矩。”

  见他低头思索好一阵子,我才恨铁不成钢地道:“一句话,拿你最重要的东西来换。”

  “此话当真?”

  “本姑娘从不打诳语!”

  然后,我就看见恍然大悟状的金燕子很潇洒地将剑扔得老远,而后慢条斯理地将手背到脑后。我以为他要使什么暗器,紧紧握着鞭子到,却见他面上的黑纱轻轻落了下来——

  皓月寒雪,梦里镜花。

  待到被按在客栈的床上,我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了金燕子所谓的他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于是,老脸通红的我狠狠甩了他一巴掌:“敢轻薄老子!”

  金燕子轻轻松开我,嘴角挂着淡淡的嘲讽:“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心里突然像被扎了一刀子,钝钝地难受,我紧紧抓住他的领子,恨不能再扇他一巴掌:“我金铃子从来不勉强人!我想要的东西我自己会得到!”

  “哦?”他面色淡淡的,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那么,金姑娘所求之物是何?”

  我直视他的目光,一字一句地告诉他:“给我半年的时间,若我不能偷到你的心,我和玉玺就跟你回京。”

  顿了许久,我手心湿了又湿,这才等到他繁星般的眼眸染上一抹笑意,和一句极短的回答——

  “好。”

  三

  他果真忘记了很多事情,包括三年前的银黔城一战。

  其实,每一次他执行任务,我都会偷偷尾随,偷偷帮一帮他,同时也不忘在那个地方留下本女侠的传奇事迹。

  我一直伪装得很好,直到三年前在银黔。当时,他追查越境军火案,孤身一人深入军火作坊,被埋伏的高手围攻。我实在看不下去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一个花一样的美人,索性便抽出双鞭加入混战。

  当我一个打滚扑着金燕子躲避刀枪的时候,眉目染血的青年回头向我大声喊道:“想不到李某在最后的时候,能碰到这样英豪的女子!”

  我嘿嘿一笑,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那你可要记好了,我家在英雄山,如果你能活下来,每年这个时候来山上替我烧炷香!”

  我还是有了私心,不想在未来与他兵戎相见。我若是为他而死,想必会被他念一辈子,让他牢记住我的好来。

  于是,在最后大火点起作坊火药的时候,我用尽全身力气将他推出窗子。面对躺了一地的武林高手,我瞬间觉得自己这个“英雄救美”还真挺大手笔。

  只是,要说再见了,金燕子,可惜你都不知道我找你找得有多努力。

  后来的记忆停在一片爆炸声中,老天没有让我死,只是让我在床上躺了一年半,兼带收走了我一只耳朵的听力。

  当我能够下床照镜子的时候,我看着脖子上狰狞的皮肉,还是忍不住掉了点眼泪。如果金燕子不肯娶我的话,那我就真的变成小九那样的老姑娘了。

  而我的一厢情愿,最终还是换来了京城第一名捕金燕子的风光无限——官居一品。

  他果真忘了我,像小皇帝的兄弟说的那样。

  我在爆炸中大难不死,就是小皇帝的三弟弟把我给救活的。那个三殿下放着好好的亲王不做,偏要来边境摆弄军火,现在他哥哥毁了他的一切,他打算借我怪盗的名号报复一下。

  他将皇宫的地图交给我,要我帮他把玉玺偷给他,而他答应将解药交给我。

  解药的事情是我亲眼所见,在我知道金燕子已经将我完全忘记的时候,我决定和三皇子达成一个交易。

  每一个从京机营出来的人都必须在执行任务之后服用一种忘却之前经历的药,以确保他们对王上的不二忠心。金燕子每次出行,所行之事多为机密之事,所以给他服用的药的效力更大些。

  此药的另一高明之处就是,它会在不知不觉中侵入人的五脏六腑,在你荣宠正盛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要了你的命,以防你功高震主。

  故,少有在御前贴身走动的官员能活过四十岁。

  我知道后只觉得心寒。我才不管他们争权夺利,我也不在乎谁做皇帝,我只要我的金燕子好好活着。

  可是,当我将玉玺偷出来后,我又后悔了。

  我打算用半年的时间让他重新记起我,然后就把一切告诉他,和他浪迹天涯,这样他就不会继续中毒,也不会死。

  若是他没能记起我,那么大不了我跟他回京伏诛,只要玉玺能够回去,皇帝必然不会治他的罪。可是,倘若我将玉玺给了三王,他就真的不能回去了。

  不管怎么样,拿到玉玺后,三王必然不会放过我们,我不能拿他来赌。

  他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他该有远大而美好的前程,我不能走错一步,不能毁了他。

  四

  老天爷可以作证,我是一个好姑娘。

  我这个好姑娘百年难得,可是,李燕生那厮简直不会怜香惜玉。

  去南国的路千里迢迢,一路上我卖艺赚钱,他只堪堪露个脸就能吸引一大群姑娘的目光,所以,一般时间他都待在客栈里做一名安静的美男子,而我不仅要每天表演胸口碎大石,还要喂马、洗衣服,兼顾阻止爬墙偷看的少女……

  唉,我心里苦,但我不说。

  每当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替我将掉在地上的被子盖好,我都会莫名地感到心酸,不仅是因为我们的银子只够付一间房的费用,更是因为就算天再冷,他都拒绝上床来睡。而当我假装把被子踢下去,正打算假装自己也掉下去的时候,他都会起身将被子放回床上,并将我往里面推推,弄得好像我连睡觉都想揩他油似的。其实,我只不过是想让他温暖一些罢了。

  清冷的月色透过窗子洒进来,他站在窗前,连发丝都披着银光,恍若谪仙。我看着他的背影发呆,想着他该是多寂寞,一站便是半夜。

  所以,我更要好好待他,让他开心快乐。

  我总觉得,他只要能记起我,就肯定会爱上我,现在不论他如何看我,都是上天对我的考验,都是值得的。

  当我们历经千辛万苦来到南国边境的山城时,已经是四个月以后了。从百草尽枯的霖息踏入紫英纷飞的山城,李燕生冰疙瘩一般的脸上终于带了一丝笑意。

  我连忙从旁边提醒道:“你想起什么了吗?这里过去住着你很重要的人……”

  “对不起,没有。”

  我将缰绳拴在山谷门口的大树上,装作没看见他不耐烦的脸,道:“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这几个月里,我跟他讲了很多他过去的事情,他都摇头。也许他根本不相信我,我却还是不愿意放弃。

  至少,他还是答应了这个荒唐的半年之约。

  淡紫色的花瓣纷纷扬扬铺了满山,似落了一山的紫色雪花,但这雪香香的,不若真的雪那般冰冷。

  我引着他穿越细细长长的小路,停在尽头一座古朴的竹楼前面。

  我回头朝他笑笑:“你先在外面赏赏花,我进去一会儿。”

  待到出来时,我已经换了一身装束——

  一身火红的金丝挽月袍,乌黑的头发被高高盘起,缀以雀鸟的五彩羽毛流苏,额间一弯月形碧玉。另外,我还很贴心地用红纱遮了脖子,掩住伤痕。

  我抱了一把琴出来。在李燕生惊愣之际,我坐在紫英树下,十指翻飞,轻轻弹起一首曲子来。

  花瓣落在我的头发上,也落在琴上。这琴是我花重金求得的,前几日偷偷让小九先送了来,也算是堪堪赶上。

  在银黔出事之前,我曾经唯一一次见过金燕子没有按时回去复命,而是到了此处,听一个女子弹了一宿的琴。

  那女子极美,定是他爱过的姑娘。在他离开后不久,她也离开了。我便学了那女子的姿态形容,又学会了弹琴,只为了有一天能够让他看看。

  只不过,后来他忘了我,也忘了那个女子。

  这次终于有机会派上用场,我希望可以唤醒他的一些记忆,哪怕只有关于那个女子的也好。

  一曲终了,我抬头望着他的脸,发现他紧闭着眼睛。我意识到他可能想起了什么,赶紧跑过去问他。

  他睁开眼睛,冷冷地拂开我的胳膊:“金铃子,你带我来这里,就是听你弹琴?”

  我不知所措地看他站起来,他的声音不带一点温度:“你可知道你浪费的这些时间,足以陷万民于水火之中?”

  “金铃子,我真不该相信你的谎言!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慌乱间想要抓住他的衣袖,却连一片衣角都没能摸到。

  我在他背后冲他吼道:“李燕生你浑蛋!我究竟要如何做,你才会记起我?!”

  他一直没有回头。

  我蹲下来,用手捂住眼睛,还是不争气地哭了。

  原来,我做的这些事情,我努力想要接近他的心意,他都是看不上的。

  耳边突然传来破空之音,我就地一滚,呼啸间地上便多了几根冷箭。

  只一刹那,空旷的山谷便突然多了很多黑衣人。我被围在中间,看来今天是种头彩了,爱情事业双杀。

  果然,为首的人一出口便是:“将玉玺交出来,三王便留你全尸!”

  我抽出双鞭横在臂间:“能威胁老子的人,还没出生呢!”

  我还是低估了自己的能力,师父教导我以柔克刚的同时也建议我如果打不过就跑,为此我还顺带学了上乘的轻功。可是这次我不想跑了,我早就将玉玺偷偷放进了李燕生的包袱里,我撑得越久,他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小。

  他带着玉玺回去复命,我死于乱刀之下,这是最好的结局。

  记不起我不是他的错,我可不能昧着良心连累他。

  对方人数太多,我逐渐落于下风。早知如此,我当初就该学会使用很多很多条鞭子,两条鞭子太不经打了。

  “半年之期未到,你就敢死?”

  一张冷若冰霜的臭脸飞了过来,我精神一振——王母娘娘、玉皇大帝,死金燕子竟然回来了!

  我满心感动,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好兄弟!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

  他挥剑挡开黑衣人刺来的刀枪,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你是我的人犯,你若死了我没办法交差!”

  眼看对方的攻势越来越猛烈,我也渐渐力不从心,连忙凑到他耳边说:“玉玺在你那里,你若想走,我可以助你杀出重围。”

  感觉到他动作一顿,我心里凉飕飕的不是滋味。

  却听他说:“你和玉玺,我都要!”

  顿时,我的一颗少女心,爆棚了。

  这是我和他第二次联手作战,貌似依然……寡不敌众。

  五

  我做了一个梦,嗯,春梦。

  梦中的李燕生格外地温柔,我正仰着脸等他亲过来的时候,就被活活疼醒了。

  可惜那终归是梦,我叹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腰间的纱布,两行清泪默默地滑过脸庞。

  哼!早知道就不替他挡那一箭了,身上多了个窟窿不说,还被关在了这暗无天日的天牢里!

  老子好怀念老子在英雄山的孩儿们啊……

  可是,至少他没有把我扔在山城自生自灭,还为我处理了伤口。那一天,他终于没有再隐藏他的武功,在我中箭后利索地解决了剩下的黑衣人。

  然后我就晕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在霖息国家监狱天字一号“贵宾房”中了——

  三重牢门,独立守卫,铁链死死地缚住我的手脚,我望着布满尖刺的天花板,怎么都觉得倍有面儿。

  我一直疑惑大名鼎鼎的金燕子怎么会三番五次输在我手上,当时我以为是他的毒在作怪,还在心里替他狠狠难过了不少次。

  只不过,一切都是谎言罢了。

  小皇帝亲自来看望我,并且告诉了我所有的事情。原来,我和三王都被耍了。

  自从我偷盗玉玺开始,皇帝和金燕子就决定将计就计,引出我背后的主使。只是,他们没有料到我会背叛三王,于是只能将我先抓回来。

  “你的名气大,若你肯亲自出首三王,朕便可以用玉玺案治了他的谋逆之罪。”

  “这对我有什么好处?”

  “朕可以成全你和金燕子,可以放你们走。”

  “那我英雄山的兄弟们呢?”

  皇帝摇了摇头:“留你一个人已是法外开恩。”

  我缓缓跪下去,黑铁的链子扯得我皮肉疼。我朗声拜倒:“叩谢圣上美意!可我对那人已经没有想法了,圣上只需答应将解药予他,我必会完成所有的事。”

  “看来,他坚持把你带回来是对的,你果真有用。”

  我捧着玉玺进了三王府,一路畅通无阻。

  本来的计划是,在这时会有一群官府的人出来抓捕我,我便趁机供出三王来,然而我不打算这样做。我决定先杀了三王再自尽,这样一来,英雄山就和三王谋反的事情没什么关系,山上的弟兄大约可以保住了。

  刺客真是不好当,特别是在别人有防备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将鞭子甩出来,双手就被缚住了。

  可怜我刚刚愈合的伤口,挨了这几顿鞭子,又完完全全裂开了。看来,这次我是真的嫁不出去了,谁会要一个全身都是伤口的丑八怪呢?

  “你不知道吧,本王的人能够在山城劫住你们,全靠金燕子故意留下的蛛丝马迹。”

  我听得心惊,三王却停下来喝了一口茶,而后继续道:“本王一开始也想不明白,第一神捕怎么会这么马虎,处处教小姑娘追着看?”

  “皇兄下了好大一盘棋,只可惜,你和金燕子这两颗棋子都不怎么听话。其实,在山城那日皇兄就可以治了我的罪,一旦玉玺到了我手里,你至少也要落得个当场被击毙的下场。只是,没想到金燕子会为了救你违背圣旨,杀了我派去的所有人。”

  三王“呸”了两下:“我瞧着他,对你动了心。”

  我吐出一口血沫,正气凛然道:“要杀要剐随便来!别整这些没用的!”

  三王跑到我跟前干笑了一声,道:“明天本王要清君侧,你就是前锋。”

  六

  当我披头散发、浑身是血地被五花大绑立在战车上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城楼上的金燕子还真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恐怕这次他又将我忘了吧,我对他而言,永远只是一个窃国的乱臣贼子。

  他不戴面纱的样子真是蛮好看的,只是太冰冷了,我焐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成效,现在也没有机会继续了。也许,就算有机会,我也不想再焐了。

  三王坐在我身后的轿辇上扯着嗓子喊道:“金燕子,只要你放下武器,本王就将你的小娘子放了!”

  我累得很,但还是忍不住多一句嘴:“我说城楼上那位如花似玉的小美人,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以后每年这个时候莫忘了来英雄山替我上炷香,我……”

  我话还没说完,就觉心口猛地一疼。我的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砸在乌金白羽的箭梢上,噼里啪啦地响。

  此一箭,正中靶心。

  我脑海里突然又回响起小皇帝的话,当时他问我:“你真的打算不和他在一起了吗?其实那次在银黔,孤派去的暗卫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你的坟前跪了三日三夜,不吃不喝,简直就像一个死人一样。”

  那个时候他拒绝再服用“忘忧”,嘴里只叫着“我记起你来了,我记起你来了”……若不是孤硬逼着他服了药,恐怕他早就随你而去了。

  当时我就想,我和他果真是没有缘分,怎么也不能走到一起。

  我只听见三王骂道:“金燕子,你还真不是个好东西!本王真是看错了你!”

  骂得好,三王,老子在下面等你!

  周围已经打成一片,我的眼前只剩下黑暗。意识消失之前,我想的竟是没有做完的那个春梦。我想,若是当初那个梦做完了,想必我此时死得会安详些。

  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相信鬼怪之说,可是,当我飘在空中自由飞翔的时候,我终于承认,老子变成了一缕魂魄。

  去他的春梦!老子现在就可以随时随地亲上李燕生一口,想亲哪里亲哪里!

  可是,当我看到他为泡在药缸里的我的肉身洗脸梳头的时候,我一颗鬼心还是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他的模样极尽温柔,我看得眼泪汪汪。老天真是作弄人,我活着的时候没有享受这种待遇,死了倒是占了便宜。

  我又想起我死的那天,他一箭穿了我的心,用以杀鸡儆猴,王军果然一鼓作气,很快便灭了三王的叛军。

  我飘在天上看着金燕子手忙脚乱地将我从战车上解下来,又急急忙忙地抱着我离开,剩我一缕孤魂在风中凌乱。他刚才脸上那清清楚楚的眼泪,是为我流的?

  当我飘啊飘,飘啊飘,再次看见他时,已经是在他师父凡胥大师的家里了。

  白胡子老头唉声叹气道:“你事先找到还魂草涂到箭上已是不易,而且日取一碗血的痛苦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

  他素衣白衫,笔直地跪在地上,坚定道:“只要她能回来,徒弟什么都可以做!”

  从此以后,每日他都会割开手腕放一碗血熬了药喂我。

  我触摸不到他腕子上重重叠叠洇出血色的纱布,心像被刀子慢慢刮过,比中箭的滋味更难受。

  日复一日地取血,他这样细皮嫩肉的人,该有多疼!

  我哭着抱住他,闻着他身上苦涩的药草香,只想如果我真的能活过来,一定要好好珍惜他,待他千倍万倍好。

  尾声

  如今,江湖上呼声最高的折子戏,便是金燕子和金铃子的爱情故事之“霸道捕头爱上我”。故事的结局是神捕和怪盗双宿双飞,一起浪迹天涯,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作为原创作者,最近又有不少戏台子的老板找我约戏,让我狠狠发了一笔大财。

  靠在白虎皮子做成的软垫上,我看着李燕生忙前忙后地做饭,心疼地说道:“郎君快歇歇!奴家不是那么急着想吃老酸菜炖鱼啦!”

  他回过身来摸摸我的头,柔声道:“你好好养胎,午饭不仅有酸菜,还有臭豆腐和麻辣小龙虾。”

  我甜甜地应了,心里像灌了满满的蜜似的。

  自从我苏醒后,李燕生就带着我回到了英雄山。山上的兄弟都解散了,小九也终于跟着一个秀才私奔了。

  梨花缤纷的夜里,他认认真真地挑起我的红盖头,眼角眉梢挂着幸福的微笑:“阿铃,我一直想要告诉你,其实在去南国的那半年里,你就已经把我的心偷走了。不管有没有过去的记忆,我爱的人一直都只有你。”

  我听得欢喜,却还是得理不饶人:“骗人!你敢说你没有喜欢过山城的那个红衣姑娘?”

  他一愣,复又慢慢笑开:“那是我嫁到南国的亲姐!你这是吃醋吗?”

  我恨恨的咬住下唇:“可是,你还说过你对我很失望!”

  他欺身将我推倒:“那是因为我看不下去你以那样的姿态讨好我。”

  我还想再争辩几句,就被他用嘴堵住了嘴。

  “这次不是强人所难了。阿铃,我是心甘情愿的。”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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