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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女子”——丽丽

时间:2005/8/14 作者: 去涟漪 热度: 119112



    起:

         初夏


    “主人,我热得受不了了!”我趴在地上喘着气喊着。可是主人却因为嫌我贪吃贪睡,体态臃肿,而狠狠的踹了我一脚。所以我决定离家出走,带上我的小钵钵,浪迹天涯,让他们再也找不到我……


    (一)突如其来


    正在镜子前面搔首踟蹰的我,被一只突然闯入家门的小黄狗吓得失态的一边尖叫,一边以最快的速度跳上离地400mm的床。


    故作镇定的我与它对视。其实跟它一起进来的还有久未回家看我的爸爸。狗是他心血来潮送给我添加爱心的。“可是我已经向我的兔兔发过誓,只喜欢她一个”,我激动的对爸爸说,“我才不会喜欢这条小母狗呢!”爸爸却说:“你先养着试试,谁说你一定要喜欢它?!”


    它倒是不认生,对站在床上的我,不停地点头哈腰。此时的情景让我想起了狼外婆是怎么骗小红帽的。几分钟过去了,我没劲的摊倒在床上。原来这条看似还未断奶的小母狗也就只有这么两招,它也累得躺在地上休息。我就乘机下床,得知它有个特俗气的名字叫丽丽后,得意的我在它旁边哈啦了它半天:“我们家的丽丽,原来是个小MM呢!”可它却连眼皮都不多抬一下,躺在那里竟然四脚朝天的睡了起来。害得我像是只杂耍团里的猴子,心中的怒火愤愤不平。


    是的,那个让我恼火到吐血的“小女子”丽丽是一条小母狗。
    这小母狗还有点脾气嘛,就让它留下来吧。我心里却暗喜到:看我以后怎么整你,让你自己乖乖地卷上铺盖走人——哦!不,应该是走狗!


      (二)不知所措


    这小母狗厮好像知道老爸下午离开似的,紧跟老爸的脚后跟,寸步不离。老爸于是安抚着它巴掌大的小脑袋,眼神充满怜悯地说:“爸爸走了,还有姐姐疼你!”


    我傻眼了,老爸从未如此温柔的与我道别过,并且我以我的生命担保我绝对是高等生物——人,而不是这条小母狗的姐姐。


    老爸开车走了不到5分钟,老妈回家了。打开门的一瞬,它居然冲了出去,我也只好跟着冲了出去,它不停地沿着老爸开车的方向跑去,可是车早就无踪影了。跑了一段距离后,谢天谢地,它终于停了下来。完全因为它而失去公众形象的我喘着粗气,轻轻走到它身边,安慰道:“我们还没成为‘朋友’呢,你怎么可以先溜掉呢?”于是提起它的两个前爪,拖着我那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就没了气的身体回家了。


    女人就是女人,一点小事也可以让她们感动到唠叨个没完。老妈把重复了十几遍的话,又再次讲了一遍,“你爸不过养了它几天而已,它都可以如此忠心的跟随。人啊,有时候还不如动物呢!”说话间,还看了看蹲在地上两眼溜转的丽丽,与它互送秋波。它好像也在表示,它能听懂妈妈说讲的话。可我知道,它不过是想用“追车计”来搏得老妈的同情罢了。“老妈你可别那么容易就上了它的当了!”我心中暗暗叹到“我绝不上当!”当晚,我辗转反侧,在醋意与郁闷中睡去。哎!它真的有点让我不知所措。


      (三)特别的它


    通过看养犬的书籍,上网查询,我很快了解到,这个毛色黄白相间,身材娇小的“小女子”的确是个由吉娃娃与蝴蝶犬杂交而成的“小杂毛”,属长毛类。最特别的是它的额头上有个“Y”字型字母图案。表弟曾开玩笑的说:“要是以后它能把其余的25个字母生齐了,那才够酷呢!”我想这倒是个不错的发财点子。才两岁多的它,已经很有魄力和魅力了,可是长得骏的公狗,它会高傲得像个公主一样从不看一眼,让我的这个发财梦,怎么圆呢?

    不过它还有个本事,别看它小鼻子小嘴巴的,只要到厨房走一圈,用鼻子嗅嗅,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蟑螂都无处遁形,即使是外婆家很顽强的小强,照样被捉出来,所以它可以深得外婆的宠爱。
有时我也想,它上辈子肯定是饿死而投的胎,连泡得酸酸的泡萝卜它也吃,不挑食的狗真的很难见的。吃饱了饭,连走起路来都是昂首阔步,精神抖擞。四脚踩地会发出人穿高跟鞋走路时才有的“嗒,嗒,嗒”的声响。两只蝴蝶形状的耳朵竖得老高,像正在接受信号的“接收器”。


    它还有两个肉肉的,粉嘟嘟的,有点像TMD喝过红酒的胡腮。惹得妹妹老吵着要跟它Kiss。
招眼的它走在街上,无论是小骇还是大人多会扑上前来,亲亲它,抱抱它。冬天的时候,它穿上老妈为它织的带帽子的小毛衣,动作略显笨拙却常常逗得妈妈笑得像吃了蜜一样甜。


    有了舒适的环境及一天两顿可口的饭菜,丽丽就从频繁地逃跑到现在敞开大门赶也赶不走了。


      (四)渐渐转变


    我开始学着给丽丽做饭,给它洗澡。也因为我结识了很多爱动物的朋友。我和它也在渐渐的学会容纳对方,懂得彼此。


    一次,在我发现它在床底N了便便后,我拿着它最怕的苍蝇拍一直追杀它到厕所里,就顺势把厕所门关上了。等到妈妈心疼的打开厕所门时,它早就满脸忏悔的站在一堆便便后面了。我嘲笑道:“不要以为你学会在厕所里N便便了,我就会放过你!”其实我当时心里已经很有成就感了。


    让我最记得的那件事,是我彻底改变了对它态度的那件。我正走在去上学的路上,离家也有段距离了,才听到后面一个追上来朋友喊我,她说:“你们家的狗跟着你追,乱穿马路,结果被摩托车撞得不醒人事了”,听了这话,我并没有开心,反而胸口紧紧的,难受得讲不出一个字来,心想:“这只笨狗,过马路怎么这么不小心!”但是上学要迟到了,我也只好匆忙的赶往学校。一下午的课,没听进去几个字。一直在想着:老天,你一定不能让它死掉,否则,我不会原谅你的。想到它平时是怎么爱冲在最前面去迎接家里来的客人;想着它吃饭时的认真,不会撒掉一粒米;想着它在看到小蝴蝶是如何的兴奋,以至忘我的追逐就像要跟着飞起来似的;想着它有次出去玩,不知到哪里捡了一毛钱放在窝里,虽然我和妈妈从未要求它给“生活费”……


    想着想着,眼泪滴了下了。我这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喜欢这个小家伙的,只是不懂得该如何与它相处,如何去爱护它而已。


    后来回家知道了它只受了点脚伤,高兴得抱着它,亲了亲它的小额头。妈妈说:“丽丽被车撞的时候,她一直鼓励吓得不能动弹的丽丽要勇敢地活下去。”我又何尝不是在为它祈祷呢?


    再后来,我偶尔会在饭菜里发现狗毛,然后仍然会拿着苍蝇拍威胁它说:“下次再在碗里发现狗毛的话,就用fire灭了你的毛!”吓得它躲在床底,等我走了,才把头探出来。


     (五)特别的爱


    毕竟动物是人类与大自然沟通的最好媒介。


    妈妈因为它,我去读书的时候,不再寂寞;我因为它而勇敢,充满爱心。这种充斥在我生命里的爱意将延续良久良久。我们的故事也将继续下去,不会就此结束。


    我想我也宠上了这个“小女子”了。


     落:


         盛夏


      主人,我思前想后,还是家里舒服,有吃有喝,还有宠爱我的一大群人。而且说不定,我还真能将“25个字母”狗宝宝生齐呢!

      所以我不想走了,决定留下来和你们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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