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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过时我会记得笑(二)

时间:2023/11/9 作者: 花火B 热度: 16492
桃子夏(张蓓)

  丁柔将她介绍给大家。

  林知初,第一期节目的委托人。

  这档以海啸为背景的谈话节目,只要委托人带来遇难者的一件遗物,讲述他们之间的故事,许下一个小小心愿。节目就会从这件遗物着手,做一期节目,帮委托人实现他许下的心愿。

  哗啦啦。

  花花绿绿的衣服、圆规、校服、课本,从纸箱里倾注而下,堆满了半张会议桌。初初放下箱子,抹了把头上淋漓的大汗。

  “编导说录短片,要真实的道具。我今天就带了些过来。”

  安森上下打量了下林知初,连忙拿了张名片递给她:“你好,有兴趣的话,你可以来我们公司试镜。”

  林知初没有接,抬眼看他,淡淡地说:“我只想念书,不想入娱乐圈。”

  安森怏怏地收回名片。丁柔笑着说,难怪是我们的金牌经纪人也对你有兴趣呢。去年东星卫视举办“校花大比拼”,林知初是冠军,网络人气更是爆棚,85%的男网友都把票投给了她。

  清酒倒是一点也不在意师父网罗别的新人,大大方方地伸手:“嗨,初初,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看过你的新闻。”林知初觉得清酒坐在轮椅上也帮不了什么忙,并不是很卖她的账,只是一个劲地追问丁柔,什么时候开始拍短片,她在节目组许下的心愿,有没有可能实现?

  安森一见初初对清酒的态度,就很是不爽,哪知清酒这小白痴,完全没注意这些细节。

  颜泽还得跟安森聊合同的细节,丁柔让主持人和委托人先沟通下。

  两个女孩年龄相仿,很快就聊到了一起,清酒问初初:“听说你是最着急的委托人,一直申请做第一期节目,你要找的人到底是谁呢?”

  “一个同学。”

  “男同学?”清酒猜到了,“是男朋友吧?”

  这眉目凌厉的少女,与清酒完全不是一种类型,高挑,五官有着超越年龄的艳丽。十六岁的年纪,身材如二十多岁女人般玲珑有致。这样夺目又早熟的少女,放在任何一个宅男踩宅男的学校,都是名副其实的女神。会让这样一个女孩惦念着,想要找回来的同学,还是男同学,就算不是男朋友,也一定是有丝丝缕缕的情愫。

  “我没有男朋友。”初初正色道,“你有?”

  “哪个女孩不希望有个帅哥男朋友?出事的时候护着我,凡事替我撑着,不用装坚强只要好好地装乖就成了。”清酒轻轻地笑,笑自己的花痴,“可我哪有这样的福分,出了什么事的时候,除了师父一个人也找不着。男朋友更是想都不敢想。做艺人,许多事就由不得自己。”

  清酒这么坦率,让初初卸下了一点点的心防,她默了会儿,终于端起咖啡喝了一小口,放下杯子时却极慢、极慢。

  几乎要停在半空,以一种寂寞的姿势。

  “其实要找的这个人,我对他的感情很复杂,他先毁了我所有的希望,又救了我一命,你说,我到底应该恨他,还是原谅他?”

  不待清酒回答,初初轻轻地说了下去:“很久以前,我听过这样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恨不知所终,一笑而泯。没想到,这句话会应到我自己身上……”

  幼时,初初曾被蜜蜂蜇伤。

  不过是想要拈一朵花的小小贪心,召至蜜蜂的刺,深深扎进指尖的疼。又狠又辣,那不是一个孩子可以忍住不哭的疼。她号啕大哭,那蜜蜂却没有回巢,在空气里无力地绕了几绕,硬生生地坠落,落在满地的花瓣里。

  它死了。

  抽泣中的她问妈妈,疼的明明是我,死的怎么是它?

  妈妈捏紧她的指尖,轻轻一挤,指头上的刺便凸了出来。妈妈说,蜜蜂的刺连着一部分内脏,当它刺人时,内脏也会被牵出。所以蜜蜂不轻易刺人。明明会死也要击退敌人,那一定是为了保护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啊,初初,等你长大了,不要轻易地去恨一个人。竭尽全力去恨谁时,往往伤到的是自己。

  那时初初只有六岁,深仇大恨不过是被同桌抢了老师发的小红花。直到遇到了罗小衮,她才明白,真正的伤害不是让你死,而是让你生不如死。真正的悲哀是,当你一次又一次将伤害你的人念及于心,百般怨恼,却发现对方早已在不知不觉间,融入了你的生命。你离不开他。

  他们同校同班,从来没有说过半句话,甚至连一个眼神交流也无。初初心气高,一心练琴,恨不能明天就成为最优秀的钢琴演奏家。飞去欧洲,飞去维也纳,飞去世界级的音乐殿堂。而罗小衮,他是角落的一兜小蘑菇。你把他扔在墙边上,不浇水不理会,他也能安安心心地长在那儿,一辈子。

  高二下学期,初初当选校运会足球宝贝,要和他们拍一组活力照片。

  拍摄选在周日,周六晚上,她正在家里练琴,接到校交响乐团温老师的电话,温老师激动得几乎要用颤音说话。他们乐团被市里选中,下月去维也纳参加世界中学生交响乐团比赛,初初被定为钢琴独奏人选。

  妈妈听说这消息,眼角眉梢全是笑。母女俩连夜去买了件比赛穿的小礼服。米白色水溶蕾丝,轻盈的欧根纱裙摆,站在试装镜前的少女,比裙子更引人沉醉的是她眼里欣然的光彩。

  那晚,她先去睡了,月光凉凉地入了窗。妈妈在客厅打电话,压低了嗓音:“女儿被选中了,去参加比赛,独奏……对,就是那个比赛,最权威的……你什么时候有空回来?我们去把字签了……”

  睡下的初初,在黑暗里无声地睁开了眼睛,她屏息倾听着,客厅里的动静。

  “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初初,她爸爸不要我们母女俩,跟另外一个女人跑了……我教了一辈子学生,这点自尊还是要的……嗯,好……这些大人的事情,往后再告诉她吧……”

  熄了灯的房间里,唯一的光明就是来自于门下的那一线微光,微弱的,告诉她世上还有这么一点点暖意。初初不想听下去,整个人缩进了被子里,只有在这狭小的空间里,缩成婴儿般小小的一团,她才能找到一丁点的安全感,才能浑浑噩噩地睡去。

  为了表现出少年的热血,摄影师特意挑了个雨天,十几个孩子在场上卖力奔跑,摄影师的指挥伴随着一声又一声“咔嚓”,告诉辛苦奔跑的孩子们,努力没有白费。初初抢到球,敌队围上来三人,她在脚下倒了倒球,瞄到两人之间有个空隙,空隙后十米的距离就是队友。

  她做了个假动作骗过对方,朝那空隙一记远射。大颗大颗的雨滴,吧嗒落在额前,模糊了视线。这记漂亮的远射借了上天的运气,精准地落在队友脚前一米的位置。一切堪称完美,可她失去平衡,滑倒在泥地里。

  争抢的三人躲避不及,一记铲球的腿狠狠踢在初初的右脑。脑子里轰的一响,雨水和着泥巴糊满了脸颊和视线。她挣扎着想爬起来,视野很快就被一片鲜红的纱雾,笼了个严严实实。那鲜红的纱雾是血,从头上的伤口泊泊淌下的鲜血。

  她平时多么臭美,洗脸时都轻轻的,生怕毛巾粗糙的纹路刮疼皮肤。可现在——球鞋底钉扎进耳朵和脸颊。雨滴和泥水疯了般砸在她脸上,伤口撕裂般刺痛。摄影师的惊呼,队友的惶恐。所有奔忙的喧哗,焦急的错乱,她听不到亦看不见,一头栽倒在大雨倾盆的泥地里。死去一般昏迷,人事不省。

  ……

  医生说,脸上的划痕非常深。

  医生又说,耳朵的伤口进了太多泥水,感染严重。

  医生还说,伤疤是小事,最糟糕的是……医生的话没说完,她就醒了,第一时间伸出双手看了看,还好,这仍是完完好好的一双手。

  初初又摸摸脸,心里一凉——她整个右半边脸,从耳朵到脸颊都被纱布包得严严实实,右耳朵又痛又痒,一点声音也听不到。她慌了,拉住医生连声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医生拂去她的手,头也没抬地叹息:“小姑娘,你脸上被划了一道,右耳的鼓膜给踢破了……耳朵现在聋了。”

  妈妈说,现在的医术昌明得不得了,初初你先回学校上课,过阵子好些了,我们就来做康复手术。至于脸上那条又深又粗的划痕,妈妈安慰她,你年纪还小,过两年疤痕就淡下去了。

  ——初初相信了妈妈的话,对于最珍视的人,她总是轻易地就交出了全部的信任。

  耳朵包着纱布听课,就像把上课当成默片来看。一下课,初初四处借课堂笔记抄。“罗小衮”这个名字,是第三天下化学课后,出现在她课桌上的。这本署名“罗小衮”的笔记本里,详细记载了所有老师上课的精华,和参考书上的附加知识点。她瞟过一眼,脑海里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有问这人借过笔记,亦对不上他的面容,罗小衮,只是一个苍白的名字。

  来参观“毁容校花”的人很多。课间十分钟有,体育课有,校门口,上学路上,时时刻刻都有。有男有女,三五成群,有人幸灾乐祸,窃窃私语;也有人默默遥望,眼神里满是“多好的一个女孩啊,就这么残了”的怜悯。

  静海一中的百度贴吧,更是发起了新一轮的校花投票,“暑假你最想和她一起去看电影的女生”大评比里,曾投票给她的男生纷纷倒戈,投给了以前是第二名的薛阮阮。倒戈理由五花八门,有个男生匿名说——

  “薛阮阮没林知初漂亮,但人家不是残疾人呵,林知初的纱布都没拆,指不定已经破相了……”

  楼下纷纷附和:“亲,你真相了!”

  这世间便是如此,莫说凉薄,“趋利避害”是人人心底埋藏得最深的黑暗之门。锦上添花一时,落井下石一时;雪中送炭一时,墙倒众人推亦是一时。

  围观,议论,幸灾乐祸,这些她都有料到,唯一没想到的是——

  查了十几天,踢伤她耳朵的人,居然定不下来!

  摄像头离操场太远,镜头里只见大雨簌簌而落,队员们错乱的脚步雨点似的落在林知初的头上。她头上一共挨了三脚,后脑,靠近颈椎的地方,还有伤得最重的右耳。看得清是哪几个人,却无法确定谁踢中了耳朵,导致耳聋。

  午后,教导主任把事故相关的几个人叫到了办公室。老师正襟危坐,弓起的食指磕着桌面,咚,咚,咚,这沉稳的节奏让桌前伫立的三位少年,心跳起起落落。

  时节已入了盛夏,蝉低鸣在窗外或明或暗的绿里。

  风轻拂而过,将桌面上的几页伤残鉴定报告,撩弄得哗哗响。办公室桌前,三个男生都是一脸无辜,三人都有踢伤她的嫌疑。与她相熟的学生会主席程笃森也是嫌疑人之一。住院的时候,笃森来探望过她。她问笃森:“你当时看清了吗,谁踢的耳朵?”

  笃森的神色像是明明知道是谁,又不方便说,只能含糊道:“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那天,初初,你就先好好养伤吧。”初初懂了,笃森不想出卖的人,你问他一百遍也没用。

  磕桌声戛然而止。

  “这一脚可以说毁了林知初一辈子!耽误了她的课,影响她的高考!”主任扫过三位少年的瞳孔,“现在她还做不了手术,学习生活很不方便,你们三个人里,推一个人出来照顾她。”

  其中两人纷纷往后退,他们不傻,这时“挺身而出”意味“默然认错”。原地,只留下一个叫罗小衮的。教导主任打量他:“罗小衮,你愿意照顾林知初?”

  笃森还是站了出来:“老师,我来吧。不是我踢伤了初初,但我是学生会干部……”

  可老师认准了留在原地的那个呆子,指了指他,说:“就你吧,罗小衮。”

  没说“好”,更没说“不好”。罗小衮用他招牌的“天然呆”神情望着老师,好几秒后,慢半拍地“呃”了一声,表示听见了。人群后的初初打量了他一眼,想起了笔记本上那个名字——“罗小衮”,原来就是他。

  温老师还是疼她的。一听说出事,当天就跑去医院探望,坐在病床边,捧着初初的一张小脸,左端详右端详。初初很担心:“乐团下个月就要去市里比赛……”老师直安慰她不要担心:“好好养伤,老师喜欢听你弹琴,钢琴席位永远为你保留。”

  这句话,让病中的她不知有多安慰,安安心心休养了几天。出事前,温老师说,一回校马上开始准备比赛练习。现在她都上了好几天的课,也不见老师来找她。

  初初不放心,放学后转去了文艺楼的琴房。

  自小妈妈便教育她,初初,漂亮女孩比平常女孩更难赢得尊敬。你取得一点成绩,人家便会说,你不过是靠那点姿色。要想赢得真正的尊重,只有付出加倍的努力。所以,念书以来,她风雨无改,六点起床练琴。

  离文艺楼还有十几米,便听到琴音零零落落,留恋傍晚的掌纹里。

  熟悉得入髓入骨,正是她最常用的那架琴。

  “不错不错!这段弹得不错!”温老师为阮阮打拍子,“好好练,不出三个星期,老师包你能代替初初上场!”取代初初坐在钢琴前的薛阮阮,正是校花排行榜上的第二名。

  阮阮踌躇地问:“谢谢老师给机会……如果初初康复了,我还能上场吗?”

  “初初脸上的伤,化妆根本遮不掉,最麻烦的还是她的右耳朵,我去主治医生那问了句大实话,医生说,她伤得很严重,就算将来做了修复听力也会受影响,右耳朵基本上就聋了……唉,这孩子也是太不小心了,怎么到比赛的关键时刻惹这种麻烦呢?这让我这个做辅导老师的人真是……”温老师敛了敛眼底的惋惜,“阮阮,你不要想太多,好好练,比赛最重要!”

  “谢谢老师!”阮阮掩不住眉间的喜色。一个忧心事关自己职务升迁的比赛,一个得意抓住了千载难逢的上位机会,她们谁也没有发现门边的林知初。

  初初没有哭,更不会破门而去傻乎乎地追问。循着来路,她像平常那样,平静地去单车棚拿了车,平静地推着车出校门,又慢慢地走到一条偏僻的巷子里。这条巷子里没有人,没有人会看见她。

  她放开了单车,车子哐当一声脆响倒在巷子里,她也不管,闷声不响地走到墙边,一脚,两脚,狠命地踢着墙壁,砖石刮到脚趾,很快血珠就冒了出来,她一脚一脚地踢着,好像根本意识不到痛。在医院里的时候,温老师来看她,抚着她的脸颊说,老师喜欢听你弹琴,你放心,这个钢琴席位肯定为你留着。

  老师这么说,她就信了,可那原不过是一句安慰罢了。

  “林知初……你哭了?”

  这一句轻轻的试探,吓了她一跳,初初回头望去,身后五六米远处,有个男孩背着书包静静望着她。初初抬了抬眼皮,不搭理他,扶起自行车想走,车子却推不动,链条卡住了。男生什么也没说,走过来蹲下,一沾就两手黑乎乎,耐心地将那坏掉的链条绕了几绕,竟然修好了。

  初初不吃这一套:“谁让你动我的车了?”

  男孩害羞地捏了捏衣角:“是教导主任,他让我跟着你,照顾你。”

  哦,是了,是他,初初想起了他的样子。罗小衮。

  “文理分科后,我们是一个班的。”罗小衮挠挠头,“你叫我‘滚滚就好了,我姐说我长得像熊猫……”

  初初没兴趣听他说这些,推着单车走过去都好一段路了,一扭头,见这小子居然还跟在后头,默默的,也不算很讨厌。她停了步子,斜睨他一眼:“那好,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我,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听到了吗,熊熊。”

  他点了点头,他不说话的样子其实很俊秀。一前一后,两人走出一段路,她听到身后传来小小的抗议:“其实我叫滚滚,不是熊熊。”

  不管是熊熊还是滚滚。

  从那天起,校花林知初身后便多了个跟班,呆呆的罗小衮。

  每天七点十五分,他一定准时等在她家楼下,一左一右递上两袋早点,有面包有牛奶,任她挑选;

  她跑步累了要喝水,他几个大步就跑去了小卖部,她作业本交迟了,他就算被课代表骂死也求人家帮忙补交上去;

  他生得高大,坐在她的前排,上课他坐在前排,上课时挡住她的视线。她拿圆规狠狠戳他的后背:“喂!趴低点!老师的板书我一点都看不到了。”他就真的乖乖趴在课桌上,再不敢挺直腰板听课;

  有一次下课了很无聊,她让他坐在两排开外的桌子上,把嘴张得大大的,她隔着五米的距离往他嘴里扔粉笔头。一次不中,两次,还是不中。扔了五六次,终于有个粉笔头正中他的嘴巴。粉笔的味道真是……她眼见他皱了皱眉,想吐掉它,一声断喝“不许吐”,吓得他把粉笔头吞了下去。

  她得意地睨了他一眼,问:“好吃吗?”

  他勉强挤出微笑,然后因为粉笔头里的化学制剂刺激咽喉,咳嗽了一个星期。滚滚成了初初的仆人,把她宠得比公主更公主。只要她开心,让他现在就跳楼,他也会毫不犹疑地飞身砸下去,咚地砸出一个大坑。

  童话甜暖如糖,美丽的公主永远只会爱上英俊的王子,抑或被王子爱上。惊鸿一瞥后朝思暮想,历经水晶鞋舞会、玫瑰花求婚等狗血剧情后修得正果。再不济,公主的名字也要跟国王绑定在一起。从来没有这样的搭配,“公主和跟班”。

  坏脾气的公主,和她的天然呆跟班。

  最先觉得不对劲的是阿嗒,初初最好的朋友。

  连日来,阿嗒听到大伙议论,说,初初和罗小衮走得特别近。她提醒初初,才认识多久,你了解这个人吗,别轻易相信他。初初没往心里去,正如罗小衮这个名字,也没往她心里去。但八卦却如长了翅膀似的飞走。连年级组长,也旁敲侧击地问班主任小赵老师:“小赵,你们班的林知初和罗小衮,成天在一块啊。他们该不会是……”

  小赵老师想了想,说:“不可能。”

  年级组长正色道:“怎么不可能?我看很有可能!这两孩子天天一起上学,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为什么不可能?”

  小赵老师淡定地答:“长相不搭。”

  渐渐地,老师同学都习惯了罗小衮跟着初初。有时见滚滚一个人在小卖部买东西,旁边的人遇见了便会说,罗小衮,帮你家主子买零食啊?

  她一个人落单,好事者也会问:“初初,你那跟班呢?”她随口就答:“派去买水了。”

  天天跟在校花身边,罗小衮名气大增。没多久,竟有低年级的学妹跑来,向初初打听罗小衮是否有女朋友。学妹那一脸的娇羞像一记闷棍,突然,把习惯了滚滚对自己好的初初,给敲醒了。她偏着头想了想,说:“这……我也不清楚,我找机会帮你问问他吧。”

  学妹千恩万谢而去,初初始终觉得心里有根刺,怎么都不舒服。这天放学后,她没问滚滚这个事情,因为教导主任又把她叫去了办公室。

  教导主任对她受伤的事情,十分伤脑筋。她家人没逼上来,程笃森和另外一个嫌疑人李理的家人却逼得很紧。程笃森是学生会主席,眼见着高考在即,他的保送资格本来尘埃落定,因为她这一桩事,给卡住了,程父坚信伤害初初的不是他儿子,屡屡逼问学校为什么还不查出真凶;而李理,他虽然只是个高二学生,来头可不小,堂堂静海市副市长的公子,教导主任当然忌惮。

  教导主任让初初再回忆回忆,最有可能踢伤她的人是谁。初初说:“老师,我是真不知道。”教导主任又问:“那你想想,最不可能踢到你的人是谁?三个人当中,我们先排除一个。”

  这次,她没有迟疑,电光石火间脑海里就冒出那个名字——

  “老师,我觉得有个人最不可能……”她说出了那个名字。

  那个在这三人里,她最信赖的名字。

  那天,她从教导主任办公室出来的时候,阿嗒跑来告诉她——罗小衮被人打了,动手的是追过初初的一群富二代,有名的混混。阿嗒还说,他们把他拖到巷子里拳打脚踢,不许他再跟着初初。起初滚滚也没还手,后来不知怎么了,滚滚不但还手,还把他们都打了一顿。

  阿嗒夸张地说,初初,你是没看到,滚滚打起架来真是不要命!完全不像平时那个唯唯诺诺跟在你后面的笨蛋,居然以一敌五哎!

  阿嗒平时很看不来滚滚,这种呆呆萌萌的男生,一贯被她视为“做男朋友一点都没有安全感”的类型,可今天的阿嗒是怎么了,她说起滚滚以一敌五时,眼神里亮晶晶的,竟然都是崇拜,节操碎了一地。

  “后来我问其中一个人,罗小衮怎么那样打你们?”阿嗒激动地说,“你猜怎么着?!那人说,那姓罗的小子就是个疯子,他们就开了句玩笑,说不要挡着他们追林知初,他们五个人都喜欢初初,还想轮换着当林知初的男朋友呢!那混混也就占点嘴上便宜,没想到一直没还手的滚滚,听到这句玩笑话就怒了,往死里打他们,直到他们发誓绝不去惹你才作罢……后来动静太大,旁边十来米有个居委会,居委会保安把他们拉开了,这回事情闹得有点大,也不知道会不会报到教务处去,学校知道了肯定要给他一处分。”阿嗒忧心忡忡地说完,再看一看初初,呃?这姑娘已经不见了。

  好一会儿,回过神来的阿嗒心情复杂地叹了口气:“又是一对冤家……”

  下期预告: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你最信任的那个人,却在你心上最痛的地方插上一刀。林知初给了罗小衮全部的信任,罗小衮却在她面前亲口承认了那个她最不愿意听到的事实,他说:对不起,踢伤你的人就是我。他毁了她的一切,梦想、希望、前途、父爱、幸福,却在忏悔,只要她开心他什么都愿意做。那好,那你就去死吧,你死了我一定很开心。她没想到的是,那竟然是他们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难过时你会做什么?

  ——他们的治愈心得

  2012年的年初,我结束了长达半年的长途旅行之后,旧疾复发。

  在长达四月个的雨季中,我的负面情绪达到史无前例的顶点,不得不终止一切工作,接受心理治疗。

  我的生活,从来没有那么糟糕过。似乎已经没有任何办法能够使我好起来,我已经不奢望获得快乐,我只想平静,可是就连平静,对于那时的我来说,都艰难得无以复加。

  在朋友的陪同下,我去了一趟普陀岛,白天的时候,我们在岛上散步,傍晚时去看渔夫打渔,晚上买水果回旅馆,聊天,看电视。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晚上,我坐在窗台上,抬头看见的月亮和云彩。

  那真是一个奇妙的时刻,碎裂的灵魂好像重新在身体里弥合,生命重新变得洁净起来。

  我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经验可以传授给别人,在那段时间过去之后,我仍然会被焦虑和低落所困扰,而我所用来对抗它们的方法,无非是与朋友倾谈,读书,看电影,或者收拾行囊出去旅行。

  但是,那个夜晚的月光,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如果说在那段不美好的时光中,我有什么获得的话,那就是我所领悟到的这件事——无论什么时刻,无论生命陷落于何其惨痛的境况之中,只要内心仍然会被什么事物所感动,我们就能够得到救赎。

  那点事物,也许是一棵树,也许是一朵花,也许,只是某个夜晚,落在身上的一片月光。

  ——作家独木舟

  接到爷爷的死讯,是大年初七早上,天气很冷。

  小时候,我们一堆小孩最喜欢去爷爷家。在夏天的夜晚,我们蹲在地上听他讲孙悟空大战红孩儿。而后来我们渐渐长大,各自都忙着念书考试,已经很久没有去看他。

  匆匆赶过去,听奶奶说他夜里突然发病,一直在说想再看看我们。

  在死亡面前,一切都是徒劳,想要留下的人和时间,只能眼看着他们走远。

  所有的人都在哭,我出去透气,却无意间撞上一张微笑的脸。那是姐姐才几个月的女儿,圆圆滚滚的小家伙。

  她还不懂什么是生离死别,她只会微笑,带着新生的希望。那双未经世事的干净的眼,让我默默松了一口气。

  那些无法挽回的失去,总会有另外的东西来代替;生命中所有的离开,终由其他的遇见来弥补。只要愿意去寻找,那些失去的力量,会一点一点地回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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