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和英国人很像,从来不是自来熟或者人来疯,你不会第一眼就爱上它,它也不会在第一眼惊艳你,那是巴黎会干的事。吹一吹泰晤士河上的风,再吹一吹塞纳河上的风,你马上能明白:比起巴黎的温柔,伦敦更多一分凛冽,是因为河岸更宽而风速更快的那种凛冽。
伦敦是给人以距离感的,和英国人一样。我所接触的所有英国人都会在一开始给我一种莫名其妙的距离感。微笑、话语、手势,方方面面都会与人保持一种微妙的距离。如果投缘,这个距离会慢慢缩短。如果相反,那这个距离就是不可逾越的鸿沟了。
在我看来,距离感是英国人的天赋,而且是我相当喜欢的一种天赋。可能是年纪渐长的关系,我越来越对“一见钟情”之类的激情抱有怀疑。如果一个城市让你太快爱上它,那很有可能也会让你很快失去兴趣。正如一些英国人抱怨美国人:他们的热情来得很快,常常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表现得和你很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如果你现在皱了一下眉头,心里默念:“扯淡!”别着急,听我慢慢解释。理解城市是一件再私人不过的事,人们各执一词,很正常。
第一次去伦敦时,和在那边待了很久的朋友聊天,他说:“我开始来伦敦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甚至会有些反感,你懂的,英国人……但是待久了,你会慢慢爱上伦敦,不过你在这儿待的时间太短。”他的“慢慢”就这么不偏不倚地触到了我的痛点!
我们总能在很多对话和游记中听到或看到这样的说辞:“时间久了,你就会慢慢喜欢上……”这是在强调时间的重要性,换一个说法,就是强调你对于一个城市的介入程度。我去过伦敦两次,但是时间都不长。这么说来,我没有时间“慢慢”。我在伦敦停留的时间连把它的主要景点逛完都不够。
或许这正是旅行与生活不同的张力所在。生活让我们进入一个城市的毛孔和纤细的血管中,在琐碎与复杂中去体会一个城市。而旅行只能让我们飘浮在城市的皮肤表面,当然,表面总是美的。城市和人一样,在第一次照面的时候总会尽量留下好印象。
还记得一次和朋友聊天,他自创了一个句式,对伦敦尤其适用。他说:“我相信人在不同城市旅行的运气是不一样的,有时,在一个城市什么节奏都合拍,在另一个城市则是喝凉水都会塞牙。”
按照这个说法,我在伦敦的运气是好极了。好像碰到了伦敦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无论是天气、人群还是街道,伦敦总是笑脸相迎。所以熟络的过程不必太长,默契有了,很多事就好办了。于是,我用飞快的速度了解着伦敦,快到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应该搬去倫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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