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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的鱼(二)

时间:2005/7/25 作者: 涂梦非 热度: 99767
    文平是南国的一个小城,自唐始为州府所在地,风光了上千年。民国之后,被贬为县。小城人愤然之余,陡增失落,州府情结日深,每每对外吹嘘说,“我是文州人”,或“我是平州人”,或或“我是文平府人”。前些年,官方在小城人民强烈而迫切的要求下,爱民如子,将一个直辖镇更名为“文州镇”,以解其对“州府”欲的饥渴。“文平”一名始于唐末乱世,州府子民不堪苛税,张口向父母官讨要“说法”,不料父母官却反咬一口,于是,子民的脑袋被讨要了。邻州民众得知此事后伸出了援助之手,邻州的邻州,民众亦张开了援助之口。父母官镇压不力,惟恐乌纱不保,终以招安平定,故称“文平”,常被谐音成“文凭”。
 
    “文凭”一中的入学仪式隆重而热烈,一阵类似驱魔迎神的炮仗过后,碎红乱飞。校领导们全笼罩在弥漫的硝烟中。顿时,旗台上咳嗽声大作,领导大难不死,纷纷露出灰头土脸。硝烟退去,校长致辞。
 
    校长姓林,自诩是禁烟大使林则徐的后裔,真假叵测,姑且信了。沾名人的光,却不必履行名人的义务,这正是身为后裔的好处。林校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烟民,然而体态发福,虚胖,一脸的富贵相,全然区别于传统鸦片鬼的面黄肌瘦。林校长模样憨态,大热天的还外着西服内套衬衫,脖子上吊着一根领带,臃肿如南极大企鹅。他四十有余,正是创业年龄,却不幸未老先秃,裸露了半个脑袋;对残余的几根头发更是精心呵护,喷上摩丝细细梳理,黝黑发亮,烈日照耀下油光闪烁。鼻梁上架着一副与他的大脸盘及不相称的小眼镜。校长双手自然下垂,成稍息姿势。皮鞋亮得刺眼,与他的脑瓜相映成辉。他历数百年来走出一中后的家珍:张三是文臣,李四是武将,王五是巨贾……要求新生以一中为荣,以便今后“我们以你为荣”。新生们士气大振,发誓要一中以自己为荣,仿佛头顶上的烈日就是自己的光环。
 
    关于阔佬王五的底细,陆平曾从老爸那里得知一二。王五原是“文革”时的造反派头目,恢复高考后,几经补习,屡败屡战屡战屡败,一气之下,砸锅卖铁前往少林寺购得袈裟一件,以修复大雄宝殿为名,化缘蒙得一笔钱财,落脚深圳,开了间皮包公司,自封董事长,黑了东北一家公司价值好几百万的山货,从中捐了几十万元给小城兴办教育,寻得了一把保护伞。深圳警方探得此公蛛丝马迹,追踪来到小城,小城警方撑开伞,称:查无此人。
 
    林校长又指着对面行政楼上几个斗大的东西,说:“那是—— 我们的校训——”台下一片黑压压的脑袋如同黑海的波涛往后涌,放眼望去,八个大字收入眼帘:“厚德、博学、慎思、笃行。”学生不甚解其意。陆平暗笑,这是清华、复旦、中山几所大学的校训在开会。
 
    陆平所在的高一(4)班带有明显的歧视性:班级“要死”,生员也全是挑剩的菜,和其它班级相比,等级一览无遗,丑态裸露在光天化日下。李福奎属择校生也在劫难逃,进了“死”班。
 
    班主任也姓陆,和陆平是本家;名跃华,投胎轮回在大跃进年代,从芳名看得出来,应该是个早产儿,连十月怀胎都等不急,急急从娘肚子里大跃进,只争朝夕为人民服务,故性子急、脾气怪是有原因的;至于辈分,陆氏不像“曾、孔”两姓,凡是有人的地方辈分都“一刀切”以免乱伦,可见“曾孔”氏爱姓胜于爱国。陆平与陆跃华辈分谁大谁小,已无可考的族谱。陆跃华四五十岁,不惑知命,承上启下。一身八十年代妇女干部的着装,愈显沧桑。如此打扮之人,除了在一中还能寻觅一二外,世面上已相当少见,稀罕得如中国官员中的瘦子。传说她貌似温文尔雅,实则内含杀机,不动则已,动则骇人,能杀人于无形。孔子曰“上士杀人于笔端,中士杀人于语言,下士杀人于石盘”。陆跃华介于中士下与下士之间。大凡进她办公室接受批评教育的学生,日后几天无不噩梦连连如中邪一般。常有人说,宁愿跑去阿富汗给美军当炮靶,也不愿进陆跃华的办公室。通常,陆跃华会先沏好一杯清茶,挑个舒服的座位,半躺着,抬头仰视。对方则一动不动站着,面朝大地低头默哀。陆跃华呷一口清茶润喉,咳嗽一声,从古至今一通教训,声音亦由抑扬顿挫转为慷慨激昂继而义愤填膺,声势浩大,足以让对方自觉上对不起列祖列宗,下对不起满堂儿孙。一连数小时滔滔不绝,毫不放松。学生头昏眼花,站得两腿发麻,苦不堪言。结束了思想教育,随之体罚,其手段被学生加以妖魔化,譬如“坐老虎凳、骑驴拉磨、灌辣椒水”,渣滓洞的小把戏。在她的教育下,班上学生一个个被锻炼得莫名其妙多了好几块肌肉。学生暗地里给她取了个绰号叫“李莫愁”。陆平不知,一度以为是“你莫愁”。陆跃华按照中考成绩高低排列座位,心理健康状况值得怀疑,有精神虐待的倾向。她在文革时期住过牛棚,阶级观念根深蒂固。套用她当年“在贫农中找富农”的口号,很不幸,陆平和李福奎都是富农,而且富得厉害,结果被分配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没几天,由于学生抗议声过大,惊动了校方,陆跃华不得不放宽条件,奈何这年头抗议跟放屁同属一个性质,及表不及里。陆跃华同意有生理缺陷的可以特殊考虑,譬如,重度近视者,摘掉眼镜后爹妈不分的,以及身高不随年龄增长如武大郎者。陆平和李福奎的成绩在全班是数一数二的——倒数的,二人视力极佳,李福奎曾吹牛说,他能看清一公里外的女孩脸上是否长了痘痘。陆平不以为然,称,我能数清那人脸上的痘痘共长了几颗。
 
    陆平的同桌是个粉面的奶油小生,唇红齿白,发卷眉细款款如女子。小生施礼道:“你好,你叫陆平是吧?我是朱英凯,很高兴认识你,希望我们能在一起快乐地度过三年高中时光。”说完,伸出纤手要握,一脸媚笑。
 
    陆平感觉胃有些泛酸,强颜欢笑:“哦,祝英台啊!久仰久仰!”
 
    “是朱,我姓朱,朱英凯哦!”小生纠正道。
 
    “是猪啊!”陆平忍不住笑出声来,“还是公的。”
 
    朱英凯莫名其妙。
 
    “那个,陆平,你中考考了多少分?”朱英凯忽然问道。
 
    陆平不悦,恨恨道:“少着呢!”
 
    朱英凯并不介意,还一副很光荣的样子,直说道:“我比统招线少了50分,只好缴费择校。你信不信?”他追忆似水年华,“考最后一科英语的时候,发高烧,没去,结果三年就这么白费了。”两眼掩不住悲哀,在酝酿泪水。
 
    “真是白废了!”陆平的原意是公猪去势,听来却像由惊而惜,之后又暗喜,这厮竟是藏龙卧虎,非等闲之辈,日后考试抄袭有望了。
 
    朱英凯误以陆平为知音,诉苦不断,感叹命途多舛岁月蹉跎 。陆平想同是天涯沦落猪,碍于情面,只得三言两语搭讪着听。
 
    新生见面,尤为热闹。班上嘻哈一片,大凡略有姿色的女生皆如国宝一般,男生们无不趋之若骛,众星捧月地围着。陆平表面上虽道貌岸然,一脸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样子,眼角余光却也在不停打量,暴露出人性中最原始的一面。陆平发现一个名叫林珊的国宝,身材婀娜面容姣好,鹤立于鸦群之中,形成鲜明的对比。
 
    陆平听见身后有两个女生在低声议论——两个相貌平平的女生。
 
    “哎,你知道吗?听说那个林珊是校长的亲侄女,根本就不用考,直接招。”一个说。
 
    另一个愤愤不平:“真的?岂有此理嘛!太过分了,这什么世道呀,还有没有——”
 
    女孩越说越起劲。
 
    “听说呀!这几年一中的所有建筑工程,都是林珊他爸包的,啧啧,一家亲呐!”女孩暴露内幕。
 
    “怪不得——学校原来是他们家开的呀!”
 
    ……
 
    陆平仔细听着。女人之间的彼此嫉妒果然可怕,孔老夫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有先见之明,“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此话不假。
 
    陆平忽然觉得,林珊的脸虽白皙却不自然,认真辨别下,竟是涂了脂粉。陆平大为失望,对林珊也顿失好感。一个经过伪装的虚荣女孩,陆平暗想。
 
    朱英凯在耳旁喋喋不休。陆平不胜其烦,故意岔开道:“哎,朱,朱英凯,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没有。”朱英凯紧张道,仿佛这三个字会令他的耳朵失去贞洁。
 
    “哪,你有没有喜欢过人,譬如暗恋啦——”陆平笑说。
 
    朱英凯红着脸,严肃道:“我爸妈说,我们中学生的任务是搞好学习,考大学,这个,恋,恋爱,是以后的事,现在不能想。”
 
    陆平断定朱英凯是千年罕见的“色盲”,力图挽救,指了指林珊,问:“小朱朱,我问你,你觉得林珊漂亮吗?”
 

    朱英凯支吾道:“不,不知道,漂——亮吧。”说罢,低头看书,不再言语。
 
    世界上有两种人可以不为情所困,一种是不谙女色;另一种是深谙女色。朱英凯是第一种。
 
    陆跃华兼授高一(4)班的政治课。她体形矮小略显臃肿,一脸严肃而不苟言笑,岁月的沧桑毫无保留地镌刻在她额上,斑白的两鬓任凭时光荏苒。陆跃华快步登上讲台,气运丹田,深吸一口气,双手撑桌,目视前方。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学生们素闻陆跃华大名,不敢放肆。
 
    陆跃华自我介绍一番后,转而介绍她的“衣食父母”:“众所周知,我们学校是一所重点中学,每年的升学率都是极高的,考上清华北大的也有不少,他们走出中国,冲出亚洲,迈向世界。我们——你们的校友张部长、李首长、王董事长……所以,你们更要珍惜机会,不要以为进了一中,一只脚就踏进了大学校门,不是的!绝对不是!” 陆跃华右手一挥,表示假设存在的可能性,精神陡然亢奋,恨不能学生们为她欢呼,“另外,我也不希望有违反校规的事件发生在我们班上,一经查处,通报批评。你们来这也不容易,更要自我约束,不可以随意的放纵自己,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言行举止要像一个有素质的中学生。”
 
    陆跃华的言语引起公愤,台下学生交头接耳, 如同一群被打出原形的妖怪,私底下纷纷表示抗议,暗暗直骂“李莫愁鬼见愁”。李福奎维护集体的荣誉,两眼冒火,大声问:“老师,您这话就不对了,我们怎么就没素质啦!”
 
    陆跃华一惊,问:“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李福奎!”李福奎铿锵道,一副引颈就义的样子,惹来女生们含情脉脉的目光。
 
    李福奎普通话夹生,陆跃华又耳力不佳,未听清,翻花名册,找到“李福奎”三个字,不识“奎”的发音,默读了半天,才不甚确定地说:“很好,李福——‘鬼’——同学,请你放学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李福奎于是被剥夺了做人的资格。
 
    他原计划是与陆跃华争锋相对大辩三百回合,然后振臂高呼“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豪迈就义。岂料陆跃华淡淡一句,判处流放。李福奎不由叫苦。理想中,英雄的死总是光荣而惨烈的,试想,如果刘胡兰不是牺牲于铡刀之下,而是被老鬼阎锡山用饭团给噎死,又何谓英雌?
 
    “李鬼?!”台下有人在低声嬉笑,继而哄堂大笑。陆跃华闻之大怒:“刚才谁说的?站起来!”未见果,又威慑道:“给我站起来!”学生们表情漠然,故意东张西望,以示自己的清白。陆跃华无奈,虚晃一枪,瞎扯道:“我已经知道是谁了,站出来,大丈夫敢做敢担。”台下的“大丈夫”们依旧一声不吭。
 
    “大丈夫能屈能伸。”陆平自言自语。
 
    “陆平,你是叫陆平吗?就你,对!站起来!”陆跃华跟抓了扒手似的,亢奋道。
 
    陆平一脸无辜,申诉道:“老师,我,这——不是我,没说,与我无关呐!”
 
    “还狡辩,我都听见了,你放学后和那个——李福什么的,一起来我办公室。真是岂有此理!”陆跃华红脸,正色道。
 
    “我,这,我是说了,可我没说——”陆平欲哭无泪,怨比窦娥。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威——武——”陆跃华心中窃想,“来人呐——狗头铡伺候。”
 
    “李福什么的”庆幸,想,黄泉路上有伴了。自己却一下子成了冒牌的冒牌鬼,怨比陆平。
 
    众学生隔岸观火,幸灾乐祸地伸长脖子,仿佛老鲁笔下的一群鸭,被一股无形的力提着。
 
    下午。
 
    林珊被任命为纪律委员兼英语科代表。
 
    陆平和李福奎各交了份所谓的检讨。后来,由于李福奎爱好体育,陆跃华不记前嫌,封他为体育委员。李福奎也不记前嫌,欣然受封。
 
    傍晚,落日时分。小山城的一天中,盛夏的炎热已逐渐散去。陆平徜徉在城郊田间小路上,两旁的稻秧迎风轻轻舞动,生机勃发,犹如新生的婴儿,嫩绿惹人喜爱。轻风拂面,空气中的清香一丝一缕沁入心脾。陆平贪婪地深吸一口,顿觉心旷神怡。田埂的不远处是一个篱笆园,旁边是条清浅的小溪,小溪的对岸是兰若馨的家,一座三层小楼,庭院的常青藤顺墙爬上。周围农舍三两间,鸡鸣桑树,炊烟袅袅。一方石桥横跨溪水,潺潺涓流中群鸭嬉戏。总角少儿放学归来,一路笑语。
 
    陆平隔着溪水怔怔远眺,口中不由佳句袭来:“想佳人,妆楼凝望,误几回,天涯识归舟。” 一袭白衣闪出常青藤。“若馨?!”他心中惊喜 。佳人提着篮子,过石桥,朝陆平走来,笑道:“陆平,你怎么会在这?好巧哦!”
 
    “嗯,这条路比较静,我不喜欢太吵的地方,所以,常从这里去学校。” 陆平实话假说。
 

    “我有同感,想不到你也蛮特别的嘛!” 兰若馨进入菜园。
 
    “特别?”陆平跟进去,在他的记忆中,“特别”的意思等同于“斯文”相对于“呆滞”。
 
    兰若馨拨青菜,想了想,道:“有些话不知道该不该说,你我同学也有好些年了,其实,我一直觉得你挺,挺冷漠的,怎么说呢,就是不爱搭理人,酷酷的样子,跟那南极大冰山似的。别生气啊,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并不代表——”兰若馨吐了吐舌头,表示道歉。
 
    陆平大为惊讶,“冷漠”二字仿佛是他脸上的一粒鼻屎,自己并不能察觉,而旁人却看得一清二楚。   “没关系,我很想听听你对我的评价,说吧?”陆平蹲下,拨了棵青菜,费了不少劲,死死拽出来,溅了一脸的泥。
 
    兰若馨大笑,继续说:“嗯,认识你以来,感觉你是一个很聪明的男孩,虽然冷漠却有才华,不像现在的一些人,只知道死读书,空读了这么多年,问他李煜是谁,他还说是我表姐夫呢。”
 
    “奉承我吧?”
 
    “不是啦!”
 
    “谢谢。”
 
    “不客气。”兰若馨歪了歪头。
 
    “你很喜欢李煜——的词吗?”陆平问道,心里暗暗嫉妒这位短命的后主。
 
    “嗯。”兰若馨肯定地点头,说,“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李煜在亡国之后的那段时间所写的词,譬如《虞美人》中‘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更有意境;又如‘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写得真真切切。”
 
    陆平又吃一惊。通常而言,上帝并不是公平的,女子有才则无貌,有貌则无才,才貌俱无者便有德。历史上除李清照林徽因外,大凡女子,倘若才高八斗者,其貌必定是走火入魔的丑。君不见,网络女写手其丑无比,中文系美女寥若辰星。
 
    陆平自惭形秽:“姑娘好才华,小生自愧不如。”
 
    “见笑了。”兰若馨调皮地笑,“哎,陆平,进了一中,将来有什么打算?”
 
    “将来?”陆平目光短浅,对他而言,“将来”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想了想,说:“我嘛,如果有机会,一定去敦煌看一看,就这么简单,我是井底的蛤蟆,没什么精忠报国的宏图大志,我爸就常骂我不思进取。”
 
    兰若馨惊道:“敦煌?你怎么也会想去那?莫高窟吗?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
 
    “嗯,这是我的一个愿望。”陆平淡淡说,“你呢?”
 
    兰若馨略显激动,扬了扬手中的菜,又溅了陆平一脸的泥,说道:“我会去考大学,清华北大虽然太难了,但我也要去争取,如果不去争取,什么都不会属于我。然后嘛——找一份好的工作,有一个好的前途,这样的话,我父母就可以不用这么辛苦了,嗯,就这些,很普通的,其实我也只是井底的一只——蛤蟆哦!”
 
    无疑,兰若馨的父母是幸福的。谁能追到她,谁也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陆平吐掉嘴里的沙子,笑道,“衷心的祝福你,好人好梦。”
 
    兰若馨笑笑:“你也一样哦!要很努力很努力的——”
 
    “拼命赚钱。”陆平打岔。
 
    “是读书啦!”兰若馨嗔笑。
 
    落日的景象很美,天际红彤彤的一片,晚霞似火,远处的青山白云仿佛也燃烧起来。
 
    兰若馨朝西指了指,高兴地说:“看!落日,好美啊!”
 
    陆平大煞风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呐,落日象征死亡,美得无奈而惨烈。”
 
    陆平注定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浪漫的人是绝不会在女孩面前大谈生老病死的,除非他是医生或哲学家;而通常女人又是一种喜欢浪漫的动物,她们宁愿相信人死后会进入一个美丽的天堂,却拒绝承认人的最终结果只是一具爬满蝼蚁的尸骨,她们并不厌恨死人这一事实,可她们会诅咒这种既不浪漫又爱说恶心话的活人。陆平应该受到诅咒。
 
    “别这么伤感嘛!年纪轻轻的,世界还是很美好的,虽然道路坎坷,但要我们相信未来是光明的。”兰若馨指引。
 
    于是,陆平相信了世界的美好和未来的光明。
 
    于是,夕阳下有两个人在对着那一轮类似烧饼的东西怔怔发呆。
 
    于是,……
 
    落日真的很美,陆平窥了一眼身旁的兰若馨,心想。这一天,记忆中的一切清新而透明,仿佛若馨的脸,让陆平的心几许颤动,一股热烈的感情在心头难以平息,那是一种“怜取眼前人”的淡淡惆怅与深深渴望。陆平彻底而不可自拔地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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