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慈善法》实施以来,媒体纷纷刊出专家解读该法的文章。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杨团的一个观点颇有见地:“慈善是靠民间而不是靠政府,是靠大众而不是靠大款,这是《慈善法》最重要的亮点”。
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与思想境界,“慈善”两字日益深入人心。为了发展我国的慈善事业,有必要大力弘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慈善理念。我曾经在《青年博览》杂志上读到过一则轶事,难以释怀——
2007年2月16日,刚刚卸任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德克萨斯州一个庄园里举办一场慈善晚宴,应邀参加的都是一些富商和社会名流。一位名叫露西的小女孩捧着装有30美元25美分的储罐由母亲领着前去。庄园保安因这对母女无法出示请柬而拒其入内。这时,小露西并不胆怯,理直气壮地对保安说:“慈善的不是钱,是心。如果我真的不能进去,请你帮我把这个储罐带进去吧!”恰巧“股神”沃伦·巴菲特路经,为小露西的一番话而动容,遂携其入场。当天慈善晚宴的主角不是倡议者的安南,也不是捐出300万美元的巴菲特,而是仅仅捐出30美元25美分的小露西;晚宴的主题也变成了这样一句话:“慈善的不是钱,是心。”
“慈善的不是钱,是心”,这句简洁明了的话,充分彰显出“慈善”两字的意涵。
社会慈善既然是一项公益活动,那么,它理所当然地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换言之,“慈善”决计不能成为某些富豪或名企的专利。早在2007年,美国慈善捐赠总额就超过了3000亿美元,其中来自民众个人的捐赠达80%。有研究文章显示:美国慈善捐赠对象为120万个各类慈善机构和35万家教会组织,再经由它们在妇幼保护、老人服务、扶助贫困、就业移民、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预防犯罪等各领域发挥作用。在美国从不搞所谓慈善捐款“排行榜”,慈善绝非仅是富豪和名企的游戏,民众才是美国慈善业的主体与动力。
古语云,“大海不避细流,高山不让微壤”。其含义用在慈善业上恰如其分。能慷慨解囊一捐款就是100万,固然有实力、有气魄,理应献上鲜花和掌声,但“爱心无价”还有另一面——平民百姓缩衣节食,在极其有限的个人收入中拿出10元、100元捐赠给比自己还不如的困难者。无论捐款数额多寡,只要身体力行就足以展示爱的境界和善的追求。整个社会对每个善举都应当尊重,对善举的尊重,就会鼓励更多的人效仿之,使得行善蔚然成风,而让“因善小而不为”失去社会认可的前提。
人间大爱是不图回报的。真正的慈善从来不以索取为目的,倘若将捐款金额直接与能否获得某种荣誉挂钩,慈善便成为这类荣誉之门的“入场券”,这对那些钓誉沽名者而言,是一种机遇,一种契合,但对那些有志于慈善业的爱心人士而言,则是一种亵渎,一种伤害,因为以高额捐赠获得某种荣誉类乎一种“交易”,它弱化了慈善的精神价值,也矮化了慈善的道德取向。现实生活中,人们已看到这种情形:无论是行事高调的派发现金,还是条例苛刻的感恩协定,都旨在兑现那种与捐赠者的付出成正比例的回报。试问:如此这般,何爱之有?何恩可感?极而言之,慈善家可以成为令人倾慕的公众人物,但是,他不应当成为炫耀于世的荣誉人物,更不能靠着高额捐赠所“交易”来的荣誉进而获得步入政治畛域的“通行证”!
“大慈大悲,常无懈倦;恒求善事,利益一切”(《法华经》),发慈善心是大乘佛教修行的前提和基础。大乘佛教修行的主要内容为“六度”,“布施”列其首位,说明“布施”的重要性。而“布施”源于一颗慈悲之心。发慈悲之心的实践就是“布施”,就是行慈善之举。小露西行善告诉世人:贡献不论大小,只要常怀慈善之心,竭尽所能去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使他们早日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就是一个人最大的修行功德。
可以说,怀慈善之心、行“布施”之举是每个社会人的责任和担当。——其义当不止于宗教场域。
【佚 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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