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又一阵黄沙卷起,让他后退了几十步的距离。他无法前行,只能抱着头,卷曲着身子,等待狂风漫过。他独自旅行,穿越阿里大漠已经一个月了,事前,他没向家人吐露他的去向。
他已迷路三天,绝水、断粮,两天水米不打牙了。昨晚,他又一次出现幻觉。他又一次看见了帐篷外站着的两排楼兰美女,高鼻梁、大眼睛、皮肤黝黑、身材颀长,穿着拖地的黑长袍,听见她们向他致意:远方的客人,保重!保重!此时,他确认自己并没有睡着,还睁着眼。帐外月光照在沙子上,发出白森森的光。
类似幻觉的出现已经不下两次了,生命一遍遍给他拉响警钟。这远比他遇见的那只独狼更让他心惊胆战。
前一天夜里,一只独狼对他虎视眈眈,他随手从包里掏出了一把伞。他把伞握在手里,朝狼走去。伞一张一合,狼便一步一步后退。估计狼从没见过这玩意,以为是怪物,发出一声惊叫,一溜烟跑了。他冷笑一声,这是他迷路四天来的第一次笑。他的情绪提升了一大半,胆子也随之大了。
今晚,眼前再一次出现幻觉时,他壮着胆子站起来,决定和这些幻觉中的楼兰美女做一次对话。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出帐外,却发现,帐外有很多沙鼠,整齐地站了两排。沙鼠见他不动也不跑,呆呆地立着。他心里踏实多了。在这样的夜晚,身边的任何一个活物,甚至一只蚂蚁也能鼓起他活下去的勇气。
他又爬进帐篷,这一次,他沉入梦乡,还打起了鼾。
第五天,他依然没能走出去,黄昏时仍旧在原地转圈。他喝自己的尿维持生命;第六天,连尿也挤不出来了,勉强挤出来的是几滴血水。血水腥臭,他还是将它喝了下去。
他把脸埋在双手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明白这口气一旦呼出去可能就再也吸不进来了。死神降临前的绝望如此可怕!在生与死的较量与挣扎中,他将胳膊随意往后一甩,碰到了行囊的一角。他将手探进去,竟掏出了一只手套──女儿的一只手套。临走时,他习惯性地在女儿房间里转悠、逗留,远行旅途中的种种遭遇无法预测,他磨蹭了很久,实在不忍心离去,最后,终于将她的一只手套塞进了行囊一角。
此时,这只手套就像海洋里的救生船让他突然有了一种希望。他闻到了一股无以言状的芬芳气息──女儿、妻子、书房里那把很旧的藤条椅、餐桌上飘出的饭菜的清香味道。生的欲望像一阵凉风,将他从饥饿与绝望的眩晕中唤醒。他将那只手套捂在鼻子上拼命吮吸,流下了他沙漠旅程中的第一滴淚。
他闭上了眼睛。
茫茫大漠,有风刮起,老远飘来潮湿的气息。他朝着有潮湿气息的地方艰难走去,没走多远,竟然发现了不远处的一块绿洲。他终于走出了大漠,走出了那个随时都可能将他变成骷髅的地方!
回到内地小城,他的传奇一时被传开,顿时被冠名“沙漠独狼”的美誉。他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被记者一拨一拨采访,众多的亲友粉丝为他接风洗尘。
我见到他是在半年后,他送给了我几枚胡杨树叶,揉得皱皱巴巴的。我问他,支撑他活下来的勇气真是女儿的一只手套吗?他说:没错,是女儿的一只手套,还有手套里的一颗水果糖。那颗糖是他带女儿参加朋友的一次婚礼时无意中装进去的,没想到,它竟然救了他一命。最后,他补充说:出远门,带一件亲人的贴身物件至关重要。
选自《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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