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类学家布霍斯描述异族人的原始宗教时说:“每天早上,当你出门遇到的第一物件,就是你今天需要崇拜的神。”这被称为“第一次遇见法则”。
哲学家马尔库塞说:“工人的女儿可以和资本家的女儿穿得一样花枝招展的时候,拜物教的意识更加增强。”
布霍斯的“第一次遇见”和马尔库塞的不同家庭的女儿“穿得一样花枝招展”,都是以“物”为对象的:一个视“物”为“神”,一个说是“拜物教”,也是“以物为神”,二者均在宗教范畴。“物”的神力,多么大呀。
是的。一些原始部族把某些特定物体,比如“第一次遇见的物”,当作一种“超自然力”,也就是“神”,而加以崇拜。其时人之大脑尚未发达,他们这么想,你不能责怪。至于“工人的女儿和资本家的女儿穿得一样花枝招展”,这是资本时代的事,是不是表示工人和资本家就一样富裕、一样平等了呢?当然不是。资本家如果榨干了工人的最后一滴血汗,那就没人给他们卖命了。给工人稍微充裕一点工资,让人家的女儿也做一件貌似堪与资本家女儿媲美的花裙子,并不会改变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现实和本质,而是使剥削变得可持续了。马尔库塞为什么说这时候“拜物教的意识更加增强”了呢?当然是“增强”——在资本家来说,这“物质刺激”或者说“物质利诱”满来劲嘛,他就信“拜物教”了;在工人来说,涨点工资总比降或者没有好,作为一个父亲,起码可以给女儿做一件廉价的漂亮裙子,他也信“拜物教”了。这个“物之神力”,端的大呀。
好了,上面对于学术大师言论的引述和阐释,我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因为那远远超过了我的学识范围。
我只在此套说一下“拜网教”。既是“套说”,不是创造,我便将这一词姑妄用之。我想说的是,目下人们对于互联网,也是当“神”崇拜了,姑且称“拜网教”吧。
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有个怪诗人作了一首诗《生活》,全詩一个字:网。很多论者颇觉新鲜惊艳,纷纷解读这个“网”的微言大义,我不复述。我觉得拿这首诗描述今天的现实,倒是最贴切不过,因为如今的互联网就是一尊“大神”,几乎人人得而拜之。互联网是一项伟大发明。网神造福于人类,每日第一大事:上网。网当拜,先不说了,只讲点闲话。
《读者》上写一段趣事:去年暑假,奶奶去接小孙子,可孙子不愿去奶奶家,说没有智能手机,不能上网,不好玩儿。奶奶郁闷,赶紧买了手机,接了Wi-Fi。但今年即将放假之时,奶奶特意给儿子打电话:“不用把孙子送来了。”是呀,小孙子来了不还得照顾他?自己哪有时间玩儿?瞧瞧,奶奶和孙子统统拜网而迷之、信之、玩之,迷信得超过了祖孙情。
中秋节我家聚餐,孙女不喝酒,怎么碰杯?她立马上大众点评叫来一杯奶茶,一丢丢“货”,说是网络“闪送”,好奢侈啊。
最近有条消息说,诈骗分子将网络社交平台称为“猪圈”。他们备好人设、恋爱套路等“猪饲料”,寻找被他们称为“猪”的诈骗对象。他们把在网上建立恋爱关系叫“养猪”,而骗取钱财是“杀猪”。
这拜网教,不但为刽子手所“拜”,被宰割的牺牲品也傻傻地“拜”着,乃至于成了骗子的猎物,令人胆战心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