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多余文化”,就是有文化之表,没文化之质的文化。它和伪文化有着扯不清、理还乱的血缘关系。
有了《红楼梦》,就有“红学”,这当然是必要的。但很多“红学研究”却越来越与“本株”无关。例如《红楼梦》是曹雪芹所写,与他的祖宗无关,却有人偏要写出《曹雪芹十世祖考》,这就和“红学研究”相去甚远,实属多余。
鲁迅笔下有个小说人物孔乙己。孔乙己说“茴”字有四种写法,有人就上溯甲骨文、金文,旁引草书、篆书,一气弄出《“茴”字百形考》。
人们时常引用的“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意思是“使用别人的办法来对待那个人”,这早已约定俗成。却有人钻故纸堆,指责后人断章取义,曲解朱熹本义。但如果恢复本义,恐怕这句名言也就“无疾而终”了。更何况,语言从来都是发展变化的,倘都恢复到本义才好使用,恐怕今人话也不会讲、文章也无法作了。
这种“多余”的東西太多,最终是会把人类弄得又苦又累,甚至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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