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闻金山吕巷有著名的民间习俗“哭歌”,包含了哭丧歌和哭嫁歌两种。近年又传来消息,“哭歌”已申遗成功,成为金山区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未有机会真正听过“哭歌”,便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能亲自聆听一下这种亦歌亦哭的民间文化艺术。当一项民间习俗已然成为文化遗产,它的意义,已超乎实用性的功能,成为了一种可欣赏、可学习、可传播、可传承的文化。即便它的起源只是对死的恐惧,以及对生的留恋。
很小的时候,被母亲带着去参加她外婆的葬礼。也就是说,去世的是我的太外婆,我把她叫“外太太”。“外太太”小脚,年轻时过的是体面的生活,家里有佣人,还有每天早上起床后专门的梳头娘姨。她去世的那一年,我大概四岁,照理不记事,可不知道为什么,我脑中,总有那场葬礼的记忆。
墙门间的客堂深处,绸缎被面覆盖着一具薄瘦的躯体,依稀可见外太太的小脚顶起被面,闪光的缎面上有两个尖尖的隆起,好似兜头兜面地盖着两个华丽的粽子。我听见我的舅奶奶在哭她的婆婆,以歌唱的方式。绵长高亢的曲调,旋律时而哀伤、悲怆,时而抒情、悠扬。叙事性的哭词,我无法听懂全文,却能明白,那是一个个串联起来的旧故事,故事里有喜怒哀乐,有生离死别。一席哭唱罢了,有人端来底部描画着红金鱼绿水草的搪瓷面盆,盆里有热水和毛巾。舅奶奶擦洗过她哭肿的眼睛和泪痕斑斑的脸,从热腾腾的蒸气中抬起头来。一瞬间,我看见,那是一张满足且又骄傲的脸。
如今回忆起来,那张并不年轻的脸,就像是一场大型综艺节目中的主持人的脸,写满了庄严、喜悦、责任感、胜券在握的自信,以及统筹周旋游刃有余的成功經验。是的,舅奶奶那张脸,以及她那一曲哭歌,使一场丧事具备了仪式感,传递的,也不再是简单的拒绝死亡的愿望,而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生命与世界之间种种爱与不爱的关系。
求索“生”,惧怕“死”,这是一种本能,它属于任何生命体,包括动物、植物。
异乎动物的是,人类追求“生”的目的,已超脱于“繁衍”的本能。甚而,追踪人类为何留恋“生”而惧怕“死”,更多时候,我们会发现,我们留恋的不是“生”,而是“生活”,是“爱”,是一个生命体与另外一个生命体,乃至很多很多生命体之间的“情感”。也就是说,人类追求的“生”,更应说,是“生的意义”。
让我们来看看吕巷人民的一曲《清明上坟歌》:“暖洋洋春景百花开,鸟对对双飞林木间,红艳艳桃花已开绽,绿层层杨柳倒堤边。风飘飘几点清明雨,咿呀呀轻摇扫墓船,烟飞飞村野烧银帛,只听得娇滴滴声音哭半天,惨凄凄泪湿娇俏帕,夫啊你不该,撇奴奴独自到黄泉。苦凄凄孤子把谁人靠,忧戚戚愁肠百结谁知音,意茫茫欲再从人去,一心心抛不下旧家园,悲切切心酸肠欲断,哭哀哀跪在墓旁边。泪盈盈再敬三杯酒,急匆匆掩泪尚留恋,若要相逢在梦里边。”
这一段哭词,充满了古老的《诗经》所具备的修辞手法“赋比兴”,甚可匹敌《汉乐府》中的挽歌《薤露》与《蒿里》:“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人死一去何时归。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任何时候,人们在为逝去的生命或情感哀哭的时候,总不忘把万物生灵拿来比拟人生,哭颂无常而又葱茏不息的生,哭诉必然而又无能为力的死。无论是金山吕巷的哭歌,还是中古时期的挽歌,都有着独特的悲哀情调和凄丽的美学风格。这既表达了以悲为美的美学观念,也是独具魅力的生存哲学的诗意显现。哭歌的真正价值,也就在于此了。
生命总是敌不过自然,“逝去”,才是自然给予人类最终的归宿。
如此追溯,让我想起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中所写的那段话:“每个人都要轮到去登上千古长存的受难的高岗。每个人都要遇到千古不灭的痛苦,抱着没有希望的希望。每个人都要追随着抗拒过死,否认过死,而终于不得不死的人。”
所有的生命所经历的,最终都是一场悲剧,因为,没有一段生命是永恒的。然而,这就是悲剧之美,美就美在———“逝去”。于是,人类学会了用哭歌的方式,发出向死而生的咏叹。是的,当人们面临“逝去”时,才最大地发现了存在的意义,一如,没有死亡的生,也就失去了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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