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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才是真的猛士——鲁迅小说读札

时间:2023/11/9 作者: 海燕 热度: 16879
蜀 虎

《明天》

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位守寡的少妇失去儿子的痛苦过程。

  在小说描写背景的时代,年轻妇女守寡是一件十分悲惨的事情,幸而主人公单四嫂有一个聪明孝顺的儿子(应该是四岁左右的孩子),他会讲几句安慰妈妈的话了。可是,单四嫂的儿子突然得了病,一天比一天严重。儿子是单四嫂的命根子,是她的未来。为了使儿子的病尽快痊愈,这个守寡的少妇求神拜佛,找郎中开药方,该做的她都去做了,就连事关孤儿寡母生计的纺线车也停了。无奈之下,几乎走投无路的单四嫂,只好昼夜把儿子抱在怀中,祈求自己的温暖能驱除病魔,儿子会逐渐好起来。

  可是,单四嫂的儿子病情加重,奄奄一息,表现在鼻翼一收一放的翕动——俗称有出气没有进气了!可怜的单四嫂这才意识到,儿子已到生死攸关的时刻,她心一横取出全部积蓄,去找大名鼎鼎的何小仙——救儿子的命去了。在何小仙冷酷而又敷衍般的诊断时,心急如焚的单四嫂仍腼腆端庄,可见她是一个自重自尊的少妇。付了昂贵的药钱,拿上药急忙忙返回,由于一夜未眠又早起赶路,既困且饿的单四嫂实在走不动了。善良矜持的单四嫂被不怀好意的蓝皮阿五“占了便宜”……总之,命根子般的儿子还是死去了,没有了未来的单四嫂只剩下“从呜咽变成号啕”了!

  人财两空的单四嫂,在孤单的屋子里,不愿点灯,怕见到熟识的物件继而联想到儿子。乖顺的儿子却在单四嫂的幻觉中鲜活起来……单四嫂悲惨的命运在蓝皮阿五等人淫猥的歌声中凝固了。有谁真正关心这个刚刚失去儿子的少妇,正在屋里痴呆地盼望儿子“明天醒过来……叫一声‘妈’,生龙活虎似的跳去玩了”!见到棺材后,单四嫂才确切地感觉到儿子已永远离开她了,然而,母亲的天性让人欲罢不能,她又祈求儿子的魂灵:“宝儿,你给我梦里见见罢”!每读到这里,让我忍不住潸然泪下!

  多么渴望鲁迅先生写出单四嫂在梦里与她儿子见面的情景。可是,鲁迅先生不会这么写,他把重点放在了“心里却有决断”的单四嫂“从木柜子里掏出每天节省下来的十三个小银元和一百八十铜钱”上面了。那一百八十铜钱应该是单四嫂的丈夫挑担卖馄饨遗留下来的,要不鲁迅先生怎么会不厌其烦地把钱分开,写成不同数目的两笔钱呢?谁知这两笔钱换回的何小仙的中药,加速了她儿子的死亡进程!小说的结尾,鲁迅先生留下了巨大的空间,让后来的读者去构建单四嫂的生活。

  我认为《明天》是《祝福》的铺垫,单四嫂是为祥林嫂在彩排。

《风波》

中学时代是人生中最活跃的岁月,也是最淘气的。

  鲁迅先生小说中的人物,差不多都能在同学中找到“匹配”的,我们班拿《风波》中的人物给同学取绰号,是我印象极难忘却的。“七斤”“八斤”为名的男同学早有归属,而相对的“七斤嫂”“八斤嫂”却让我们几个喜欢给人取诨名的大费周折。虽有几个女同学体型似乎符合,但她们性格凶悍,不好招惹!差不多在学期结束,才发现一个如七斤嫂那般敢骂敢打的女生,可不能想象她骂出“你这死尸”甚至“偷汉的小寡妇”这些恶毒的话时,会是怎样一幅钟馗打鬼样儿,况且《风波》的热度趋冷,这“七斤嫂”桂冠只好一直搁置着。

  但幸运的是,《风波》中赵七爷的崇高位子已有归属,他就是当时和现在我仍然敬重的年已九旬的赵校长。其实,当时的赵校长英俊威严,深得全校老师的尊敬和学生的不敢仰视,他的入选不仅是他有权威,而是因为他正好姓赵,所以对号入座,非他莫属。可这是我们同学间的最高机密,不敢让老师们知晓,只有一次例外,晚自习时正有同学想提前下课,谁嘀咕一声“赵七爷”来了!全班气氛立成洪荒沉寂状态,唯独正在监课的语文老师突然笑着弯下腰去……

  让我铭记于心的《风波》,还有另一个隐秘。在我中学时代生活的武陵山区腹地边镇,有一个叫“七斤”的同伴(可惜他未上初中),而他的父亲我们就尊称为“六斤叔”。我当时就察觉到,看来九斤老太说“一代不如一代”的预言,在我们边镇却相反,父亲“六斤”、儿子“七斤”是长江后浪超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呢!这个九斤老太话语中的瑕疵被我找到反证,让我偷偷自以为是好多年!

  小说《风波》的背景是张勋带着他“五千辫子军”开进北京,闯入紫禁城把被北洋政府推翻的宣统皇帝溥仪扶上龙庭宝座这出复辟闹剧。对于中国近代史上这么大的事件,鲁迅先生举重若轻地选择离京城几千里外的一个偏僻乡村,用蝴蝶效应般的辐射绘画技巧,一波接一波推进到最底层民众家里,其引起的动荡表现得纤毫毕现,其风向标仍然是选择“辫子”。

  小说以七斤嫂为主要人物。从七斤嫂的视角,思想转变,对赵七爷的观察,对丈夫七斤的爱憎交织,对八一嫂的恼羞成怒等,几个场景连缀起来绘成一幅完全的图画。加之,七斤嫂与婆婆的争辩,表现出她是一个头脑聪慧的女人,她耽心丈夫七斤没有辫子,一家老小的生活会日渐堪忧……这些心理反应,与这个人物在家中的位置是吻合的,使七斤嫂形象更加丰满。

  历史上有的时候,朝代的更迭是上层人的事,与普通下层百姓的生活有什么直接关系呢?

《端午节》

这篇小说,我的印象里是第二次读它。大约这并非是鲁迅先生的“名篇”吧。

  鲁迅先生曾做过14年的京官,是中华民国教育部的创始职员。当过14年京官即高级公务员的鲁迅,对民国初期的社会百态,北洋政府的总统与总理之斗、府院之争是置身其中的,不时感受到深刻冲击和内心的震荡。由于时局动荡不稳定,教育部时常拖欠工资。而且,教育部里不少人是举家移到北京,带着佣人和杂役,又置购房产,日常花销不是一笔小支出。高级公务员们纷纷在北京各大高校兼职授课,这种普遍的“兼课”找钱糊口行为,没有引起过多的质疑。鲁迅也不例外。

  小说中方玄绰就是教育部里去兼职授课人群中一员。然而,由于爱面子,虚荣心强,凡事都要从左从右去想,为自己出现的尴尬打圆场找台阶下。方玄绰的穷讲究在“没有钱怎么买米,没有米怎么煮”的夫人面前,找不到搪塞的理由了。他在单位遇到恼羞与窘迫交叠压来时,他只能选择在自己夫人面前动肝火,见夫人不吃这套旧把戏,就使出杀手锏“钱也不要了,官也不做了”来压制夫人。这不,闹学潮,他看不起学生,去新华门政府索要薪俸,他瞧不起同僚。别人有困难找他能否方便一回,他装聋作哑,他有困难却支使夫人去求助。儿子要缴纳学费,竟然引发他“教书都不给钱,念几句书倒要钱”的荒唐怒火。

  这种在外像鼠、在家像虎的中下层公务员,任何时代都存在,他们的表现十分雷同。读了《端午节》,对民国初期国家的乱象,有了照片般的清晰印象,对那时公务员的生活状态有了参照与对比。所以,针对这篇小说有人讲“颇多有自叙的成分,情节可能都是小说化,但有许多意思是他自己的”。

  只是鲁迅先生在小说末尾,为何要把胡适之先生拿来调侃一下,这是我至今没悟出的小说技巧。

《兔和猫》

这是不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动物小说”呢?

  小说中的三太太买了一对白兔,由此,兔的家族由少积多发展壮大,中间亦经历过同狗的坎坷关系,同猫的惊险关系,外表懦弱的白兔被惹恼了时亦要咬噬。两只白兔欣然把主人后院的野桑树当成了自己的家园,恐吓走了原来的领主“乌鸦喜鹊”。当然,兔家族也付出了两只小兔失踪的代价。

  主人公想当然地把猫当成兔子失踪的嫌疑对象,并把众多动物的失踪都算在有些冤枉的猫身上,对猫开始憎恶。而三太太的表现,已经可以去参选动物保护协会会长竞选了,因此还获得主人公对她的好感。

  三太太保护白兔的壮举,对主人公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也加入到保护白兔的队伍,投入三太太的麾下,决定对猫采取断绝的行动。

  动物遵循的是丛林法则,而人类却想当然地把它们的生存手段划阶级成分。

  白兔就代表善良懦弱的底层民众?猫就是黑暗势力的象征?

  鲁迅先生的深刻喻义,究竟是要表达什么呢?

  这么短的小说,引起了我长久的思索和猜想。

《在酒楼上》

这篇小说因为贴近鲁迅先生的某段生活,而显得扑朔迷离,评论纷呈。有研究者说《在酒楼上》主人公“这个人的性格,却也存着著者自己的成分”,似乎同《故乡》般“最富鲁迅的气氛”。

  写这篇小说时,鲁迅先生44岁,小说里描述主人公的生活经历时,有一段恰巧与鲁迅自己的生活非常“吻合”,以至于让评论家或了解鲁迅生平的阅读者产生联想,不算牵强吧。

  这是一篇描写同窗同事离散又重逢,彼此感觉人世无常因而执手感叹的短篇佳作。……只要是过了不惑之年的知识分子,无论你是“发了”或是有点“沦落”,在经历了人生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荣辱交替的际遇之后,不经意间在异地他乡巧遇当年的同学同事,你俩又能凑一起抽烟饮酒或品茗,必先是寒暄,继而故作热情,再之坐下互相打量揣度对方,仿佛快些寻找点燃彼此的兴奋点与谈兴。不过,毕竟是10多年不见所筑起的隔膜,陌生感都写在各自失去往日光鲜的脸上,尴尬不时显现是难免的,不敢询问对方风烛残年的高堂、亦不便问对方正读中学或大学的孩子(不争气怎么办?)、彼此的仕途和收入状况也属敏感话题,尤其不会去触及隐私的核心婚姻情况,十万火急的紧要关头,会立即把消除万古愁的媒介“杜康”请出,举杯相邀之间,一切烟消云散。

  鲁迅先生是善于营造压抑氛围的高手,三五段短文,甚至几句话,把一个游子归乡却找不到感觉的心境准确地表现出来。游子在无聊无奈之余,打发空虚的常用方式,多是选一个小酒馆消磨时光,酒可温暖冰冷的心,菜肴可缓解乏味的情绪,小酒馆进出的人流,酒前酒后判若两人的食客,像小孩手中的万花筒,不断有意外的景象出现,让游子恢复正常的情怀。

  鲁迅先生是过来人,洞悉人间的冷与热,他为主人公挑选的是一家“毫无酒楼气”的“旧店”,为什么?就是为了体现主人公连酒店都难得去选取,可见心如死灰到何种程度。这还不够,又让主人公在干掉三杯绍兴黄酒之后,楼上还只是他一人,“四张空饭桌”陪着他。可以想见,酒店之旧之偏,这样的地方不可能吸引客人,除非是沦落到走投无路飘泊人……读到这里,阅读者的“无聊与孤独感”同小说中的主人公“贴近”了,小说中的“索然无味”铺垫己经完成了,于是,转入正题,戏剧在“在酒楼上”拉开了帷幕。

  主人公与旧友兼同事这两个游子,均不约而同选择了这个“旧店”,可见,归乡后两人的心境是相同的。而且,可推测两个人当年曾经是多么志趣相投的挚友。进而猜想,当年他们多次携手并肩来过“一石居”欢聚并尽兴而归。不然,分别10多年后的冥冥之中,如何会在这儿“意外的遇见”呢?还是那句哲理般的老话:偶然寓于必然之中!

  主人公因为已“喝干五杯酒了”,心境得到改变,情绪容易点燃,而吕纬甫灰暗的心情又意外遇见故人,精神处于恍惚与不知所措之中,所以正在“踌躇”着。吕纬甫“一口喝干了一杯酒”后,才逐渐显出兴致来,叙述开始了……

  鲁迅先生早年曾失去一个幼年小弟,他遵从母命去迁过小弟的坟,这段经历被“嫁接”在吕纬甫的身上。小说叙述的递进中,两人的酒也愈喝愈多,吕纬甫竟然话语滔滔不绝,让主人公发觉他“神情和举动都活泼起来,渐近于先前所见的吕纬甫了”。酒在胃里让吕纬甫的激情泛起,他虽觉穷困潦倒但故友“还有些期望我(看得起他)”,这才又情不自禁讲到了他的“一件无聊事”(实为隐私):他心里未曾忘怀的初恋——船户的女儿阿顺——这个凄婉的红颜薄命的故事。这段故事里吕纬甫有一句形容阿顺的绝妙之句“她过来收拾空碗时候的忍着的得意的笑容”,这是一个多么机灵善良纯朴聪慧的渔家少女呀!

  当然,没有不散的风云。走出酒楼,寒冷让五斤黄酒酿制的兴致无影无踪,两个刚在畅谈的故友已置身现实社会中,为生计所迫,马上要分手各奔西东了。这就是人生!

  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人生,意味绵绵而深刻矣!

《肥皂》

我初读这篇小说时,以为是描述家庭生活琐事,细腻而质朴。反复读后,才有恍然猛醒的感受,拍额击掌,连称“绝佳”!

  日常生活中,在经济上依靠丈夫的家庭主妇,对每天下班(外出)回家的丈夫情绪是十分在意的。

  小说中“四铭”这个人物,是教育系统里一个管事的,他给主妇买的一块高价香皂,其源于心里纠结的一件事上,他不好明说却耿耿于心。他知道主妇迟早会窥破自己的心迹,在怅惘之时便拿儿子来反复说事。那天晚上,四铭反常地要儿子查一句洋文究竟是何意思。四铭太太本就对意外得来的高级香皂有疑问,见丈夫一再为难横竖都不对的儿子后,她才旁敲侧击地质问丈夫“什么闷葫芦,没头没脑的?你也先得说说清”,这就诱出四铭讲出一段避重就轻的事由,然后,感叹。这时,四铭太太已摸到丈夫心里系着的那根绳索了,她看似不经意实则一剑封喉地问了句“什么?”

  此时,说顺了嘴的四铭,压不住涌上来的兴致,一古脑儿地将自己买肥皂回家后反常的缘由坦露出来。一个十八九岁讨饭的孝女,让他一直悬心惦念着。他狡黠地说是“两个光棍”评价孝女“只要去买两块肥皂来,咯吱咯吱遍身洗一洗,好得很哩”,他说得惟妙惟肖,似乎还加上动作。这下子,四铭跳入他老婆试探他的陷阱,在老婆面前四铭被逼回原形而不自醒。

  吃晚饭时,四铭因儿子没查出那句洋文的原意,他又大发脾气,他太太忽悠悠一句“他那里懂得你心里的事呢”戳破四铭的心事,慌不择路地抵赖着。见丈夫还在垂死挣扎,四铭太太索性兜底一击:“寻那孝女来,肥皂在这里,咯吱咯吱地遍身洗一洗,供起来,天下也就太平了。”至此,四铭伪君子的面具被老婆剥去,他正要恼羞成怒找台阶下时,来了两个同事,三个伪道士汇合后,冲淡了尴尬的气氛。

  鲁迅先生还在穷追猛打地揭露这些伪君子:

  原来,四铭的同事也见过讨饭的孝女。当晚,他们三人商议的是“如何提倡忠孝与国粹”宣扬“崇祀孟母以挽颓风”,且以孝女行乞时没有人给一文钱来“针砭社会”。当四铭忍不住提起“孝女行乞”场景时,三人都“哈哈,两块肥皂,咯吱咯吱”一番嬉笑,把这些外表道貌岸然实则一丘之貉的嘴脸画了特写。国粹与孝行由这帮伪君子来筹划倡导,会是什么结果?

  鲁迅先生由家庭写到社会,由下层牵出上层,笔之辛辣,讽喻深度,都达到当时文人少有的境界。

《奔月》

据鲁迅研究者的某种说法,这是一篇逼出来的作品。

  其实,嫦娥的故事同牛郎织女故事一样,千百年来流传在民间,深入骨髓,鸿儒与白丁,淑女与僧尼,朝廷与村落,对嫦娥奔月的故事无一不津津乐道。这其中缘故,如此明亮晶莹的一只玉盘,悬浮于澄澈深远的夜空,盘中隐约可辨的桂花树和宫殿,让古今之人生出多少奇思妙想,无人不向月亮寄托自己的心事,女人差不多都羡慕嫦娥,但想念吴刚的多半是嗜酒的男人,没人管,豪饮多少随意,醉了就睡在桂花树下的酒坛边,恐怕晋朝的刘伶也没有这么惬意。

  不知为何,读完《奔月》这篇小说,真是浮想联翩。先生是根据《淮南子·览冥训》的传说,把嫦娥与神箭手后羿写成一对恩爱夫妻了。嫦娥一直是年轻女子轻歌曼舞的形象,壮健如山的后羿挽弓能射下太阳,这两个人组成一个家庭,把故事展开后汇入当时文坛上的怪象乱局,小说变成饶有风趣的曲折故事。

  美丽的嫦娥被乌鸦炸酱面吃成怨妇,只能打到乌鸦和碎麻雀的后羿内心有愧,在嫦娥忧悒的脸色中神箭手找不到自信了,只好安慰并讨好昔日靓丽的妻子。后羿把道士送他的吃后可以飞升的金丹秘密,在安慰话语中透露出来。嫦娥得此秘密并没犹豫,她早己厌倦乌鸦炸酱面和碎麻雀汤,并且也厌恶把老太太的下蛋鸡当成鹁鸪射杀的后羿,罪不可赦的是那个逢蒙居然想取代后羿成为天下第一神箭手。逢蒙是后羿的学生,他“第一”后嫦娥“第一神箭手夫人”的地位如何安置?岂不贻笑于天下矣!

  所有的结果或后果,都是在无意中播下的种子。这不是吗?后羿绝料不到爱妻嫦娥会来这么一出,她把他藏于首饰箱底的金丹偷吃了!

  这儿有几个疑问:金丹为何只有一粒?嫦娥是好奇还是不信金丹有飞升功能?夫妻俩的关系已然真到了分离的程度?后羿射月之举那愤懑和杀机冲谁去的?

  鲁迅先生在结尾处,写了后羿的妥协和对嫦娥的依恋“明天再去找那道士要一服仙药,吃了追上去罢”。英雄也需有绥靖的时候,这是小说的言外之意吧。

《采薇》

鲁迅先生将《史记·伯夷列传》里的记载,把叔齐、伯夷这哥俩在首阳山采薇的经历,加上点缀和想象写成一段令人深思后,转变自己既定观念的故事,叫人百读不厌。

  谁也不会假设叔齐与兄长伯夷住在姬发国里的养老堂里。这哥俩从养老堂获知姬发要发兵攻打商纣王的消息,于是,哥俩相邀去阻挡。传说是另一个版本:哥俩是在姬发出征必经的城门口,阻挡伐商大军的。

  《采薇》中的伯夷要比叔齐敏感多了,伯夷从一天天减少变细的烙饼上,嗅出了要战争的迹象,他俩是殷商几十年的臣民,骨子里虽有隐匿避世去过逍遥日子的愿望,但从未想到要去点评纣王的才德,他们没有犯上的思想基础。这是上古时代遗下来的伦理大道,亦是后世被孔丘发扬光大的“孝”与“仁”。所以,他俩的“正常”举止会让伐商官兵大为愤慨。阻止下属触犯上级的行为,伯夷与叔齐是在尽人臣的本分。当时的姬发同姜太公率领的大军,是崇天命顺民意符合历史潮流,双方的冲突当然难免。

  鲁迅先生在故事里,始终在提醒阅读者这是三千多年前的事,所以,时间的计量未用时钟而用烙饼所费功夫来厘定,令人叫绝,又不失幽默。“周尺一丈路远近”具体是多少距离不重要,重要的是“周天”这个时代感。

  而且鲁迅先生笔下的伯夷叔齐,虽然没有挡住姬发的伐商大军,甚至受点侮辱,可这哥俩并不很在意。他们仍返回养老堂住下来。这两人为啥子改变主意,却是在后来听到伐商回来的伤兵,讲到纣王在鹿台自焚的惨景,姬发又射了三箭。而且,感到周文王的规矩被篡改了,他俩接受不了,这才决定离开的。

  这哥俩本打算去果实丰盛的华山,听说华山被姬发的部队用来养马了,这才辗转历险赶去首阳山。这个地点的变化,才同历史典故吻合起来,使阅读者感到符合情理到天衣无缝。当然,吃着烧烤的薇菜,补充营养,延长生命。生理上是容易满足的,可悬在伯夷、叔齐心头上的疑问,还闷在那里,今后有机会还会发酵的。这不,一位阔人家的女子来了,见很有骨气的哥俩气血充沛,故意问他俩吃什么?两个商王朝的遗老自豪地答道“反正不食周粟”,足见其傲岸之态,那女子干脆戳穿了两个老头的鬼把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

  

  伯夷、叔齐两人的自尊心与精神支柱,被女子这声断喝给摧毁了。国家易主了,国土当然跟着易主了。现在已是周王朝,哪儿来的商粟呢?“不食周粟”可以把营养丰富的薇菜排除在外吗?没有了薇菜,怎样培养身上的浩然之气呢?于是,哥俩意见统一地选择:饿死!

  历朝历代都把伯夷、叔齐当成道德楷模,说他俩身上具有冰雪中青松般的品格。

  我认真读完鲁迅先生的这篇《采薇》后,有了别的想法了。

《铸剑》

《铸剑》是名篇,历来解析的评论文章车载牛拉。有学者说,在中学生中调查鲁迅作品阅读情况时,不少学生反映《铸剑》最难理解,甚至有的学生说“看不懂《铸剑》”。

  这篇作品写于1926年,这在《故事新编》里要算是“早期”作品了。

  那时鲁迅先生45岁,正值壮年,精力充沛,文字严峻爽朗,情节紧凑,围绕着“复仇”事件展开,读者直到看完了,仍沉浸在紧张的气氛中,喘着气没缓过来。我们来看:

  眉间尺已经十六岁了,可他母亲说他身上孩子气没褪尽,性格中缺乏刚毅,在眉间尺身上看不见热血男儿应有的“杀气”!何以有此见得,他母亲在黑暗中早已感受到他的玩心重,面对捕捉的老鼠还煞有介事地弄半晌,这样性格的孩子能担起为父雪恨复仇的大任吗?眉间尺感觉到母亲那“唉”的失望声!毕竟是16岁的男子汉了,眉间尺听到是为父亲报仇时,他困惑多年的疑问释然了。他童年失去那么多欢乐和童趣,就是因没有父亲。对父亲,他渴望了解,听了母亲对父亲的描述、仇恨的缘由,到掘出父亲留下的雄剑后,他才坚信母亲所言全真。此时,他从“好耍”的孩子完成了已是热血男人的转变。

  孩子的转变岂能逃过母亲的眼睛,经历过生离死别的母亲仍然担忧。完成转变的眉间尺因母亲那“轻轻的长叹”得到警醒,他到了该为父亲报仇的时候了。这样,复仇故事往下展开,紧张气氛扑面而来。

  虽报仇心切但缺少经验,在选择时机与采取的手段上显得幼稚和冒险。好在,一个同情或当年与他父亲是同行的高手,从旁协助他。可眉间尺的行踪已然暴露,他的复仇计划泡汤了。天大的仇不过父仇,天大的恩不过母恩,现在,父仇报不了,母恩无力报,眉间尺当时的尴尬与懊悔、沮丧与绝望的心情可以想象。

  可别忘了,眉间尺是冶炼出天下雌雄两剑(莫邪与比干)高手的嫡子,他身上流淌着父亲视死如归的英勇血液,他听了黑色人帮助他复仇的计划后,毅然将自己的头颅交给了对方。这时,眉间尺成为血性男人的形象丰满了。

  鲁迅先生笔下这个神秘的黑色人,其来历有两种分析:

  一是这个侠士是眉间尺父亲同时代的一流剑侠,他终生佩服眉间尺的父亲,对以身殉剑有意让大王杀死以挽救天下剑客的壮举充满崇敬。所以,剑侠自愿前来协助眉间尺。

  二是眉间尺要为他父亲复仇,但又力单势薄,于是,母亲派来了帮忙的剑客,助儿子一臂之力。

  总之,缺少了这个来历神秘的黑色人,眉间尺不可能完成复仇大业。

  这篇小说的神来之笔在结尾,眉间尺和黑色人,两人享受到与大王一样的待遇——三个头骨都放在金棺里一起落葬。从此,三人一起接受臣民的膜拜与祭祀。

  《铸剑》的结尾,那几首难解的悲歌,惊心动魂的搏斗,整篇贯穿的激昂与悲壮的情调,森然与诡异的气氛,你是否读出来并感受到了?

  从古至今,多少英雄豪杰的英名业绩湮灭在岁月的长河中,唯帝王的陵墓耸立于山岗平原。其实,英雄豪杰才更应该享受人们的崇拜与祭祀、传颂与歌吟。这是否体现了鲁迅先生的这个意思,请阅读者猜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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