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清色的餐桌上,一个剔透的水晶盆里躺着十几只红得有些发乌的车厘子。数枚绿叶随意地散落其间,却起到了恰到好处的点缀。车厘子与绿叶上流连着一些亮晶晶的水滴,像是春天的眼泪,欲语还休。眼前的静物,恰与餐桌上方悬挂的静物油画呈九十度的犄角,似在一个虚幻而真实的世界里互相证果。
曦光中,我信手拈起一枚车厘子,并没有急着塞进口中享受果实的甘美与多汁,而是让它静静地躺在掌心,欣赏它犹如绸缎般的果皮,在静好的岁月中闪耀着低调而奢华的光芒。
有些微胖的儿子坐在餐桌旁给我科普了一番,说车厘子其实是英语单词cherry(樱桃)的音译,等同于中国的妞儿取了个洋名,披上了件洋装。当然,外国进口的车厘子与国产的红樱桃还是有区别的。至于具体的区别,儿子比划着说,进口的车厘子个大、甘甜,色泽红中发黑;国产的樱桃可不就是咱家老屋院子里种过的那种嘛,个小皮薄,除了颜色红彤彤的好看外,有些酸涩,一点儿也不好吃。
樱桃,这个名词有如一把钥匙,突然就打开了我尘封许久的记忆。往事有如倒带的胶卷,从时光里延展开来。一个叫做“小樱桃”的女孩,头戴一顶软塌塌的针织帽,蹲在铺满青苔与落叶的小院一隅,用一根断枝在花园里刨土。我在厨房里观察过她,发现她每次刨土都要刨出一个小圆坑出来,嘴里还念念有词,极有仪式感。只是每次都没能看清她往坑里埋的是什么,就被她重新盖好。然后我家年龄与她相仿佛的儿子,就被应召前来,对着刚盖好的坑,滋啦啦地浇上一泡热尿。这个游戏,被小樱桃赋予了一个极富诗意的名字——种春天。
这个喜欢种春天的女孩,是房客老猫的独生女儿小樱桃,儿童白血病患者。老猫是我母亲娘家村子里不出五服的堂兄弟,按辈分算我该喊他一声“舅舅”。只是我俩年龄相差不大,他没搬进我家合住之前彼此并不熟稔。因此,这舅舅的称呼是万万喊不出口的。他似乎也没有想当我舅舅的意思。只是每次喊我名字的时候,颇有几分宗族里长辈的意味。
老猫父女是我母亲返乡扫墓时,听说了他多舛的命运,一时动了恻隐之心,顺手“捡”回家的房客,为的是方便他带孩子到我家对面的市人民医院做透析。非但不收房租,还倒贴水电费。就连他在城里谋生用的黄包车,都是母亲给买的。
至今还记得,老猫领着病恹恹的小樱桃走进我家院落时的情景:秋日黄昏,残阳似血。老猫肩上搭着两只绑在一块的蛇皮袋,怀里抱着个头戴一顶软塌塌针织帽、从后背看不出性别的小孩,大踏步走了进来。落叶纷飞若蝶,一片、两片落在他被一前一后两只蛇皮袋压得前低后高的肩头。这画面在当时的我看来,非但没有罗曼蒂克的诗意,反倒有现实中的苍凉与凄惶。本来一直对母亲将个病孩儿领进家门深有不满的我,瞬间理解了母亲的菩萨心肠。
我伸手去抱小樱桃。可她却像一只惊慌失措的鸟儿,甚至连头也不肯回一下,紧紧地黏在老猫的怀里,呱哒呱哒地闹腾起来。手脚乱踢乱打,头上戴着的针织帽被蹭落,露出她被剃光又稀拉拉长出一圈枯草般的黄毛来,丑得令人触目惊心。
我赶紧弯腰捡起帽子给她戴上去,她似乎也知道自己掉了帽子的模样很丑,不再哭闹,死死地用两只手拉住帽子,一直一直往下拉,似乎想把自己藏进帽子里。直到母亲从堂屋里捧了几只喜之郎果冻出来,柔声地唤着“小樱桃,看??手手里是什么?”小樱桃才怯生生地掀起帽子的一角,偷眼看向母亲的手。
许是母亲经常回乡之故,小樱桃识得母亲;也许是母亲上了年纪,有一张慈眉善目的脸。小樱桃居然鼓起了勇气,伸出瘦骨嶙峋的小手,悄悄伸向母亲的掌心。嫩黄的、粉红的、果绿色的三只喜之郎,躺在母亲柔软的掌心,被红彤彤的夕光,镀上幻彩的光芒,极为诱人。
母亲突然收回了手,循循善诱:“小樱桃,喊一声??就给你吃!”感觉被骗的小樱桃刷的一声放下了帽子,重新罩住了整张脸,又紧紧地贴回父亲老猫的怀里,发出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声。
老猫伸手帮她把帽子拉到眉心处,用抚慰的语调说,??是喜欢你才逗你玩的,快喊声??就有好吃的了。母亲已是不忍,赶紧把果冻塞到小樱桃的手心里。这时我看见,小樱桃藏在老猫怀里的脸,悄悄咧了下嘴。我甚至看不懂她这是在笑还是在哭,只觉得她的表情里蕴含着不为人知的痛苦与超过实际年龄的早熟。
儿子最开始对她是持警惕状态的,仿佛一只被人侵占了领域的小刺猬,一双眼睛瞪得溜圆,时刻监视着她。只要看见她有企图去摸自己的玩具时就端着把电动喷火枪冲了过去,不由分说地先给她哒哒哒地来上一梭子,然后大义凛然地警告道,这是我的自行车,这是我的小木马,这是我的积木,这是我的魔方,你不许动!
每逢此时,小樱桃会显得很凄楚很无助。她会飞快地将求助的眼神投向我和母亲,而不是投向她的父亲,无论老猫在不在都一样。母亲内心总是偏袒自己亲外孙的时候多,每每会假装年老眼花没看见。而我却不能纵容儿子养成小霸主的习惯,屡屡正告儿子,小朋友要团结友爱,要懂得与别人分享。可儿子小时候非常固执,无论我如何苦口婆心,讲故事打比喻,他都置若罔闻,宁愿被我拎起来打屁股也要誓死捍卫自己的主权。
就在大家以为二人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时,儿子突然来了180度的大转弯,令所有人大跌眼镜。之前你若和他说孔融让梨的故事他会嗤之以鼻,说有什么好让的,要吃让她爸爸买。我爸妈又不是她爸妈!歪理一套一套的,还真看不出虚岁四岁的孩子能振振有词地驳大人的理。可孩子毕竟是孩子,还没到一个月,小樱桃不知使出了什么招,就把儿子完全收服了,心甘情愿地充当了她的护花使者。吃的、玩的,随小樱桃挑。挑剩下不要的,才轮到儿子。母亲带着好奇心追问儿子为何从小魔头变成了天使。儿子微皱着眉头说,外婆,难道你没有同情心的吗?我是奥特曼啊!
原来是男孩与生俱来的英雄主义改变了他,当然,还有天生的同情心。健康的他,总是被无缘无故流鼻血的小樱桃吓得手足无措。在那一刻他宁愿用自己的所有去换得小樱桃的嫣然一笑,尽管事实上小樱桃是个挺丑的女孩。
春天到了,院子里的樱桃树开花了。调皮的儿子总爱站在樱桃树前抓蜜蜂,扑蝴蝶,捉蚂蚁上树。而小樱桃是安静的,她最多的时候是站在樱桃树前久久地凝视这些白色的花朵,看见落花就蹲下身去,悄悄地捡起,捧在手心。我看见过她摘下遮丑的帽子,将落花戴到她因化疗而几乎落光的头发上;也看见过她用手指拈起樱桃花,一边耳垂上贴一朵,对着窗玻璃左顾右盼。每当她满怀期待地问我儿子,她带上花环好看不好看的时候,儿子总是诚实地回答,不好看。这时,她的神情是落寞的,也是忧伤的。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小樱桃爱上了葬花。可是用她的语言,葬花绝不是葬花,而是“种春天”。儿子后来告诉我:秋天,她葬的是落叶,冬天葬的是死去了的昆虫,现在春天来了,她葬的就是落花了。唯一不曾随着季节而改变的,是葬她自己的落发。小小年纪的她,并不曾看过《红楼梦》,黛玉是谁也无从知晓。是幼年就罹患绝症的宿命,让她从此比健康的孩子多了一份忧伤。她从没有解释过,为何喜爱埋葬一切落地的东西,为何又要把这些令人悲伤的游戏统称为“种春天”。
樱桃刚刚挂果的时候,小樱桃就真的把自己种进了春天里。这次种的可不仅仅是落发,更不是那些无关紧要的落花、落叶与僵死的昆虫,而是她的全部。或许,这就是她要将一切的埋葬,统称为种春天的原因了吧!我多希望,她是真的把自己种进了春天里。只需一些雨露,一些阳光,她就会在鸟鸣淅沥中发芽,转眼长成一个大姑娘。然后捡起两朵落花,当做耳环嵌在耳垂上,像所有爱美的女孩一样,顾盼生辉。
小樱桃,埋进土里长出的还是小樱桃,对吗?突然想起儿子小时候问过我的一句话,就是小樱桃刚走的那个初夏,院子里的樱桃熟透了,落进了土里。我记得自己的回答,有些答非所问:小樱桃种下的不仅仅是樱桃,还是她生命的春天。
又是一个春天,洋名为车厘子的红樱桃躺在晶莹剔透的水晶盆里,闪耀着天堂般的纯净与美好,低调而奢华。已经成年的儿子,手里轻拈起一颗红得发乌的车厘子,一滴滚动在果皮上的露珠,像一滴将落未落的泪水,欲语还休。他的眼神里,似乎有一缕若有如无的悲伤,而嘴角却含着一丝隐约的笑容。我不知道,此刻的他,心里想起的是谁,遗忘的又是谁。
相守一生
题记:——真正的爱情,不是风花雪月,而是一生的相守。1
父亲幼年丧父,被瞎眼的祖母以一年一担谷的身价送到她的亲妹妹,也就是我的小姨奶奶家里当放牛娃。小姨奶奶是我外婆村子里独一无二的地主婆,家里有着百多亩良田,几只彪悍的大水牛。
父亲很早就认识母亲,只是一直没把她当回事。左不过是长得比较清秀、时常穿着条白洋布裤子的乡村小妞儿。那时,出身县城城郊的父亲,虽然穷得没完整的裤子穿,可心理上一直保持着居高临下的姿态,非但不曾把这乡村的柴火妞儿放在心里,还经常为抢同一块放牛的草场或拾同一摊猪粪而运用他天生的语言天赋,把从未走出过乡村的母亲肆意取笑一番。
谁想,若干年后,这流着鼻涕,大冬天里也穿着条白洋布裤子的柴火妞儿,像灌满了浆汁的小麦,突然就变得珠圆玉润、亭亭玉立起来。
彼时已情窦初开的父亲,不需要任何理由,就陷入了少年维特之烦恼,他非常想啃到母亲这只红苹果。
可是,这么些年来,以城里邹家霸道、雄悍之风称霸整个老大睦乡村的父亲,早已深深地得罪了母亲。
为了讨好母亲,父亲挖心挖肺,尽了一切努力来弥补之前的嫌隙。最初,他的法子是绝早起来,抢在几乎不怎么睡觉的老一癞痢叔公的前头,把全村巷道里猪粪刮得干干净净,装满一粪筐。然后守在戏台脚下,等着梳着条油光水亮长辫子的母亲,穿着条几乎成为她少女时代标识的白洋布裤子,拎着个大粪筐,施施然走来。
然而母亲并不领情,她是独女,家里虽穷,却不是眼浅的人,她才不会被这区区几筐猪粪收买了。她通常的做法是拒收,后来经不住父亲的死乞白赖,收下归收下,继续保持她乡村柴火妞儿的高傲,对父亲不理不睬。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父亲见一计不成又施一计。他早早霸占好一片水美草肥的山坡地,只允许母亲放养的那条老黄牯进来与他放养的牛共享。
他采来最美的山花,编成花环敬献给母亲;到山上采来许多“糖罐子”“刺莓”孝敬给母亲。
母亲在父亲的宠溺下,早学会了礼照收,对他要么是不理不睬,理睬了也是没好气的抢白。
可父亲不气馁,仍然天天围着母亲转。他会用山间随意一种木叶吹出各种各样的曲调来,向母亲求爱。
到后来,父亲不得不承认自己看错了母亲这个柴火妞儿。他想尽了法子也没获得母亲的好感。她仍然是横眉以对,一点余地也不曾留下。
脑筋活络的父亲想到了曲线救国。外公嗜酒,父亲就想法子上山打野兔,套野鸡;下河摸鱼虾,下田捉泥鳅和黄鳝,还会钓甲鱼。他用这些收获跑五里路之外的大村坊横路,换回一壶壶的酒来,灌外公的迷魂汤。
父亲也就这个时候学会了喝酒。那时,村里常见的一幅画面就是:一老一少,相向而坐,就着日暮,你一杯我一杯,喝多少都不言醉。
外公就这样被父亲的糖衣炮弹收买了,拍着胸脯做了主:你从此就是我老徐家的女婿了!
2
1949年刚解放,部队在外婆的村子征兵。时年个子尚未达标的父亲,狡黠地踮起了脚尖,“蒙混过关”,成了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过了鸭绿江。
这时,外公已逝。当初他单方面做主定下的一纸婚约,从来就没获得过外婆和母亲本人的认可。
时值花季的母亲,爱情突然觉醒了。她跑到公社对领导说,坚决要求退掉父母的包办婚姻。
公社领导吓了一大跳,苦口婆心地给她做工作。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可由不得你的性子胡来——公社领导如是说。
胳膊拗不过大腿。家中的小脚寡母和刚出生的小弟还要她抚养。母亲认命了,只要父亲愿意帮她承担奉养寡母幼弟的责任就好。
父亲义无反顾地承担了这个责任,直到送外婆老人家入土为安。为了心中那份热爱,父亲在战场上表现出一个军人的英勇无畏。他一次次穿越战火,来回架设电话线,屡立战功。
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父亲就被保送进军校学习。在军校,父亲也比大部分人更能吃苦耐劳。部队九点就熄灯,从没读过一天书的父亲,为了不落人后,总是在熄灯后抱着一根路灯读书,有时是躲进厕所里读书。肆虐的蚊虫与弥漫的臭气,没少折磨父亲。可父亲硬是凭着惊人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守得云开见月明。父亲终于成为部队里的一名小军官,穿着一身四个兜的绿军装,神采飞扬地回到家乡,迎娶他的心上人——我的母亲。
父亲的聘礼是胸口上缀满的军功章。母亲的嫁妆是需要奉养的老母和幼弟。新婚那天,整个的村庄见证了父亲的喜悦,母亲的无可奈何。
父亲军装上的四只口袋里,都揣满了八分钱一盒的纸烟,见人就散,喜笑颜开。母亲则避开人群,独自跑到外公的坟头痛哭了一场,埋怨他老人家乱点鸳鸯谱。
是外婆颠着双小脚,把母亲劝回了家。外婆说:肯一心一意和你过日子的男人,就是好男人。何况,他除了负担自己瞎眼的母亲和年幼的妹妹之外,还要奉养你的母亲和弟弟,人绝对坏不到哪儿去。
外婆又说,当初她父母双亡,七八岁时就到了外公家做童养媳。当初也有过不情愿,可日子不是这样子过下来了吗?女人的一辈子,无外乎孩子和亲人。婚姻的幸福,不是高山流水,而是漫长的相守。
没有读过一天书的乡村老妪,用她平凡生活中积累的智慧,道出了婚姻的实质。母亲若有所悟,心甘情愿地跟着外婆回到了新房。
所谓的新房,也简陋到底。外婆空出家里最好的一间厢房,用报纸糊过的板壁,一张打土豪、分田地时因父亲是军人优先分给的老式德国床。床垫、床盖的被褥,都是外婆颠着小脚,在棉花地里伺弄了几个月,施肥、捉虫。待棉花丰收了,又一朵朵摘下,自己纺线、织布,做成的土布铺盖。棉絮是请我一个做弹匠的叔公亲自动手弹的,死活没要工钱,外婆就抓了一只下蛋的母鸡过去,聊表谢意。
3
新婚一周,父亲就不得不重返军队。开始了为期十二年的分居生涯。这其间的苦与累,只有父母二人更清楚。更有那笔墨难以言尽的相思。
新婚后的母亲,肩膀上的担子非但没减轻,反而多了祖母那边的看顾。农忙后,母亲就会背上一袋子精挑细选出来的大米,挽上一竹篮的蔬菜,起个大早,走上来回四十多华里的路到父亲的老家——乐平城郊的邹家,去看望她的瞎眼婆婆和还在读书的小姑。
祖母原是大地主家的小姐,奈何造化弄人,襁褓之中就死了生母。再娶后的父亲,听从后妻的主意,把她送到我祖父家中做童养媳。祖母眼神不好,没读过一天书,却有神奇的语言天赋。她说话、骂人都是押着韵脚,七个字七个字地吐出来。嘴拙的母亲不是她的对手,经常被祖母揶揄得无言以对。
因两地分居的缘故,母亲婚后第三年才生下我大姐,再隔三年,又生下我的大哥。
大哥出生后,祖母才对母亲略微客气了些。母亲再到邹家的时候,祖母也会想办法煎个荷包蛋款待母亲。可母亲从来都是二一添作五,一夹两半,婆婆和小姑碗里一人一半。母亲说,她从来在乎的不是那一口吃的,而是婆婆对她的态度。
怀二哥的时候,父母在桂林。当时部队动员母亲流产,做节育手术,提倡优生优育。迫于压力,父母口头上答应了。却因一纸调令,父亲转到广州某军区做一个普通的管理员。二哥就因此幸存了下来。换句话说,我和三哥也因此幸存了下来。二哥生性顽皮,给父母闯下过大大小小的祸。父亲生起气来,解开腰间的皮带把他吊起来抽打一顿,典型的“军阀作风”;母亲则会流眼抹泪,拦在二哥的前面,让他少挨几鞭子。
每当这时,母亲总会用怨怅的语气说,早知道这样就不生你下来了。可只有母亲自己知道,她是有多么地不舍得自己的孩子。如果父母少生底下三个,他们的生活负担会轻很多,不至于成为整个部队有名的“穷光蛋”。
为了养活众多的孩子,随军后尚未安排工作的母亲,做过各种各样的体力活。玻璃厂的一线工人,父亲主管农场里的轧面条的工人。
母亲一向体弱,打我有记忆以来就没离开过药罐子。她以孱弱之身,帮着父亲共同扛起三个家庭的责任。这其中的艰苦,唯有父亲最为懂得。
那时家里穷,每天不一定有肉吃。可是只要家里买了肉,父亲一定会亲手单做一碗肉片汤给母亲补身子。我年纪小不懂事,总是眼巴巴地望着母亲,垂涎欲滴。母亲总会舀满满一勺到我碗里。
文化大革命末期,父亲被红卫兵造反派关押在他的农场。母亲带着二哥去给父亲送饭。二哥拧着脑袋说,父亲是走资派,应该和他划清界限。母亲当着红卫兵的面抽了二哥几巴掌,指着身上挂了大木牌的父亲对二哥说:“你看清楚,这是你亲生的爹!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好男人!上无愧于天地国家,下无愧于家庭百姓!”
在红卫兵伸手想揍父亲的时候,母亲一头就把那小子撞倒在地。她双手卡腰护在父亲面前,大义凛然地说:“小兔崽子们我告诉你们,我家老邹是个廉洁奉公的人!你们可以查他却不能对他动手!否则老娘和你们拼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别说他没犯错,就是犯错了也轮不到你们动用私刑!”
红卫兵们无言以对,反倒因此放过了父亲。重获自由的父亲从此钦佩嘴拙的母亲,关键时刻居然能把大道理摆得清清楚楚。
4
光阴荏苒,转眼间我们兄妹五个都长大了,各有各的生活和事业。而父母,却不知不觉地老了。他们双双离退休,在漫长的岁月里彼此相守。
2003年,母亲散步时被人撞断了胯骨。父亲没要我们兄妹几个回去服侍。他说,母亲照顾了他一辈子,是时候让他来照顾好母亲。
已经几十年没做过家务的父亲,把母亲当成个小孩抱上抱下,把屎把尿。为她熬药、敷药、换药,为她天天煮排骨汤喝。在父亲的精心照料下,本以为会残疾的七旬老母居然神奇般地复原。
八十岁以后的父亲,身体日渐衰弱。他不再洗冷水澡,且变得畏冷喜暖。整天守着个电暖炉懒得动弹。母亲嘴里会唠叨几句,责怪他越老越邋遢。可她会经常把父亲爱吃的猪蹄烧得稀烂,会为他炖一条鱼,一根刺一根刺地挑干净,会包几屉他爱吃的猪肉粽子,和各种馅料的包子饺子,搁冰箱里慢慢做给他吃。会累得一边捶腰一边对子女们骂:“这个死老头子,把钱看得比命重!”
今年立夏,父亲走了。他临终前握着母亲的手,颤抖着从枕头下摸出一张存折,塞到母亲手里,已经说不出一句话了。母亲泪奔,把存折一丢,跺着脚骂:“死老头子,谁许你走在我前头的?我不要钱,只要你好好地陪在我身边!”
父亲的眼角,缓缓流出了两行浑浊的泪水。他的喉咙咕咕地响着,却再也不能发出声音。
可是我知道,父亲想说却没能说出来的那句话一定是:“若有来生,我仍然要你做我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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