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半月的踩点摸底,他在这个下午进入了那扇门。
年轻女人的房间。此女独身,而且像修女一样简单纯洁。他快速得出结论。
他的眼睛像精密的探测仪,从床到衣柜,到卫生间,再到厨房,最后又回到小小的客厅。他在心里微笑。
更可喜的,是那姑娘很美,神情庄重,气质高贵,恰到好处的矜持,一点点的幽怨要细心识别才能发现。
现在那姑娘在墙上,静静打量他这个贸然闯入者。
门后的衣架上挂着她的外套和围巾,它们搭配在一起的色调让他觉得赏心悦目。他走过去,把围巾和外套摘下来,又走上前去,搭在照片上的姑娘的颈脖上。他现在连她的身高都能判断出,甚至她的气息,也仿佛可闻。他顺势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像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一个情郎见到他的爱人那样。
为了延续他的幸福感,他走到衣柜前,把每一扇门,每一个抽屉都打开,那里井然有序地放着她的日常,她的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用两根指头挑起一件绸质胸罩,在自己的胸前比画了一下,之后他矫正了自己刚才的拥抱姿势,把手臂往里缩了两厘米,心里说,这样的拥抱才适合你。
行动干净利索,决不能迟疑犹豫拖泥带水,这是干他们这行的行规,但是今天他违背了,他在犯规。
他一直是个谨慎小心的人,在“工作”时不会冒任何一个危险。鬼知道他今天怎么回事?
现在你再看他,从容走到床边,在床上躺下,他觉得美好的气息在那里格外浓郁,他差不多立即进入梦乡。他睡了十分钟,或者半分钟,之后他猛然醒来,他惊跳而起,仿佛刚醒悟自己此刻置身此地的目的。他迅速走到梳妆台前,一一打开那些精致的抽屉,把一些首饰、现金迅速装进自己的挎包。
该走了。
但他的目光却停留在镜子里,他低头从放在镜子边上的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又借用了主人的圆珠笔,仿照孩童的笔迹,十分稚拙地写下一行字:妞,我想亲死你!
他把纸条放在梳妆台正中,用笔压住,确定主人归来即便得知自己遭盗的不幸事实时,也能在临昏厥前看见这个字条,读完这一行字。
之后他拍拍自己戴手套的两只手,带着他的获得,离开现场。
这依然会是一桩在警察那里挂着的案子!挂着挂着,连警察、连失主都会忘掉这事,世界太大了,大到这样的事件连本市晚间新闻都上不了。晚上躺在床上,他不无遗憾地这般想。他想,若是能上新闻,说不定他就有机会在记者的镜头里看见失窃姑娘的真实容颜呢。
时间一天天过去,现在,他改行了。金盆洗手以前是一个词,现在是他心里能体会到的真切感受:轻松,自在,释然。
他带着释然之后的轻松和自在衣冠楚楚地走进一家豪华购物中心,一阵香风扑上他的脸,使他心旷神怡,等他从迷蒙的香气里醒过神,就见那个姑娘,正站在一排高高低低的名贵香水瓶子后面迎面而立。他眼睛一亮,满心欢喜,不由得冲着她“嗨”了一声:是你啊!原来你在这里上班!
他热情相迎,忘了过往,只是惊讶与欢喜。
那姑娘准把他当成了一位久未谋面的熟人,没准是自己十余年不见的小学同学呢。他没看错,这确实是个有教养富美德的姑娘,她对他也是笑脸相迎,一边期盼他能早点报出大名好让她免受尴尬。
他一直走到她跟前,他把脸凑上去,直到姑娘独一无二的香气清晰可闻。他用低沉的嗓音在姑娘耳边细语:妞,我真想亲死你!
然后他像是说出了一个深藏心间已久的心愿似的安静退去。
他不能回头,因此他没法看见那可爱姑娘脸上的笑容是怎样一点点冻结在脸上,红晕如何一点点褪去,苍白又是如何铺满了那张迷人的脸蛋。
警察找上门来的时候他正在梦乡里,他惊讶谁一大早就来敲他的门,不是贼就不怕人敲门,是的,他早都不做贼了,也早没了原先的那份警惕。因此当他打开房门,看见警察的一瞬,他还是有点吃惊,但他立即就明白了,并且明白自己已无路可逃。
于是,他和那个比自己年轻几岁的警察开玩笑:要不是我提供线索,就是再过十五年,你也不会破案的。
年轻警察谦虚地点头,在他的手腕上一拍,说,我承认你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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