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阵儿,我妈的口头禅是:叫你往东你往西,叫你打狗你撵鸡。
每次说,我妈都带着满脸恨铁不成钢的愤然,还有一种束手无策的无可奈何。没办法,我妈动手的惨烈对我完全不能构成威慑。那阵子我爸经常出门做小买卖,十天半个月见不着人影。于是我开始无法无天,肆无忌惮。
其实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家我妈管不了我,在学校班主任吴文化对我也没办法──几乎每次考试名次都在下降,很快我就徘徊在三十名开外。
我還迷上了镇里的游戏厅,反正,我坐着滑梯往熊孩子的谷底一路下滑。在调皮捣蛋方面我也突然发现别有洞天──原来这个世界好玩儿的事如此之多,而听话、努力学习、当班干部是最不好玩的几种。想想看,随便惹点儿祸就有一堆人手忙脚乱,而我瞬间就能成为焦点,这可比辛辛苦苦考个第一容易得多,也更刺激。至于代价,顶多一顿皮肉之苦,我早习惯了,有童子功护体。
所以,我敢在语文课上吴文化正如痴如醉地念着“啊,无边无际的大海”时突然站起来问:“吴老师,那大海无边无际,可人不是正站在岸边看着呢吗?”还敢把讲桌往讲台边挪,悬空一条桌腿,然后老师一摁讲桌,“哐当”一声倒下讲台……
我喜欢看吴文化哑口无言,这样他才会一脸懊恼地盯着我,叹口气,让我站在教室角落听课──还不许我身子沾着墙壁,只要被他发现一次我就得站到教室外面听课。
我觉得这样很刺激。嗯,我越来越喜欢刺激的事情。
早上上学,王右、王左、小利和我一路走,王右兄弟俩规矩一点儿,天天都背着大书包。小利不背,每天挑出要上课的几本书,抱着。因为他成绩一直在前几名,有资本潇洒。而我每天空着手,看起来游手好闲。
我领着他们仨去偷老笨家门口那棵梨树上的梨──那是全村最甜的梨。老笨腿脚不太利索,所以我总是明目张胆地第一个上树。老笨每天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看到我们上树,急得张嘴“啊、啊”叫,却干着急挪不动腿,只好拿拐杖使劲“咚咚”捣地。
没想到那天“咚咚”几声之后,一条黑狗突然一声不吭地飞奔出来。我正纳闷儿老笨什么时候养了一条这么大的狗,它已经张着大嘴甩着长舌头箭一般飞到树下,“汪汪”狂叫。梨树很矮,狗跳起来能咬着我们的脚后跟。没办法,只能赶紧开溜,闭着眼睛往远处跳,四下逃散。
王左的书包带跑断了,王右停下来帮他捡书包,于是被黑狗撵上,咬着裤脚往回扯,俩人脸都吓白了。小利胆小,最先下树,所以跑得最远,可是他光顾着逃,怀里抱着的书一路都掉完了。我不是黑狗的目标,因为我挑了一个和他们仨都不一样的方向。所以我两手各拿着两个梨,嘴里还咬着一个。只是我边跑边回头观察情况,突然觉得脖子一凉,嘴里的梨掉了,然后脖子开始火辣辣地痛──不知谁家该死的晾衣绳勒住了我的脖子。
小利不敢回去捡书,我把梨子揣兜里,捡了一根树枝壮胆,把书都捡了回来。然后把梨分了,数一二三,四张嘴同时咬梨,甜汁四溅。
到了学校,我脖子上的勒痕已经由紫变黑了,像一道剑痕。他们三个则对着好奇的同学,吹嘘我怎么勇斗大黑狗。
从那天开始,偷梨加招惹老笨的黑狗就成了我们四人的固定节目。直到我来了新同桌。那家伙又黑又瘦,细胳膊细腿。刚开始几天他一直装酷,问什么他也不说,而且无论上什么课,他都是神游的状态,一直趴在课桌上胡乱写写画画。直到有一天我非常可惜地说,现在树叶都没了,如果他早些转学过来,我可以让他现场欣赏我怎么勇斗黑狗偷梨。
这事儿他似乎有点儿兴趣,扭头看了我一眼。我得到鼓励一般,添油加醋地把过程描述了一遍。
谁知他听了,先是撇了撇嘴,“嘁”了一声,然后带着点儿不屑,给我讲他为什么转学,投奔这么远的亲戚──他在原来的学校就不爱说话,老师提问他也不是不会,但就是一言不发。有一天连课文题目他都不肯背,老师怒了,罚他留堂抄写课文100遍,“不写完、不熟练背诵课文不许回家!”不仅如此,老师还三不许:不许喝水、不许吃饭、不许上厕所。撂完狠话,老师锁了教室门去食堂吃晚饭了。
前面两个不许倒也罢了,可是他特别想上厕所。在亮如白昼的教室里,他恍惚了好久,实在忍不住,跑讲台上拉了一泡大便,之后快速写完一百遍课文,背着书包等在教室门口,老师一开门他就交上作业,流利地背诵了课文,回家了。
但第二天他再也不肯去上学,哪怕被他父母揍了一顿又一顿。没办法,总不能不读书吧,父母只好给他转学。
我张着嘴听他说完,惊得下巴差点儿收不回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谁能想到一句话不说的人竟然有如此传奇的经历?跟他一比,我真是逊毙了,我干的那些事儿,既不标新也没立异,简直像在幼儿园过家家。
我也因此绝望地发现,在叛逆这条道上,我真是一点儿前途也没有,连这个新同桌的皮毛都做不到。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平庸,从此再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出于无聊,我又开始看书、做作业,慢慢成为一个成绩还不错人缘也凑合的普通学生。
直到如今,无论谁聊起叛逆这个话题,我都会想起他。
说真的,他是我的偶像,从那会儿就是。
选自《小小说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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