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学人对许浑诗歌的接受与批评
张 红 孙 立
有清一代对许浑的评论,比之前代更显客观中正;这与清代学者兼容并蓄的诗学观念有关。清代对许浑的批评可分为三类:第一继承明代复古诗风,对许浑仍持否定态度,以王夫之、吴乔、黄子云、鲁九皋等人为代表。第二审度前人评论,以客观的眼光重新评价许浑,以杜庭珠、田雯、贺裳为代表。第三对许浑辩证评价,且以褒赞居多。这代表了大部分清代学人对许浑的批评态度:能以更开放的接受眼光,对历来饱受争议的许浑及其作品进行辩证而客观的评价。当然,清人即使在更广范的意义上接受许浑,其赞誉亦是有所保留的,在肯定许浑诗的同时,亦提出批评意见,断不会出现如南宋范晞文那样的溢美之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代学者严谨而内敛的诗学态度。
许浑 唐诗 清代 批评
在唐代诗歌发展史上,有一位不容忽视的晚唐诗人,那就是许浑。他写下的名句“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被人们传诵至今。在晚唐诗歌的总体格局中,许浑占据重要地位,与杜牧、李商隐、温庭筠并称为“晚唐四大家”。但同时,许浑又是诗歌史上饱受争议的一位诗人。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丁卯诗”的优劣之争。唐宋时期,韦庄作诗激赏,肯定了许诗“清奇”风格;然孙光宪首开攻伐之渐,由此拉开长达千年的丁卯诗优劣之争的序幕。至元明,时人大力提倡盛唐,中晚唐诗在这个时期的理论批评中多受到贬抑,作为晚唐“正变之首”的许浑更是首当其冲,遭受尖锐批评。但这一时期,亦不乏辩证和客观的声音。
到了清代,许浑的诗得到了更为公平的批评与接受。清代的诗学格局,呈开放状态,在此种格局下的清人,对许浑的接受态度也呈现多样性。在这种多样性的表象下,反映的是清代学者兼容并蓄的诗学态度与客观辩证的诗评观念。
一、承明代复古风气对许浑持批评否定态度
明朝复古诗风,到明清之际仍有余响。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便受此影响,推崇西汉与盛唐,而鄙薄晚唐,对许浑的批评也很尖刻。其在《夕堂永日绪论外编》中说:“对偶语出于诗赋。然西汉、盛唐皆以意为主,灵活不滞;唯沈约、许浑一流人,以取青妃白,自矜整炼,大手笔所不屑也。”①讥讽许浑等人的对偶看似整炼,其实难登大雅之堂。在《姜斋诗话》卷下,王夫之甚至直呼许浑诗为“恶诗”②,可以说毫不客气。另一位明清之际大家吴乔,也对许浑总体持批评态度。他在《围炉诗话》卷一中说:诗之失比兴,非细故也。比兴是虚句活句,赋是实句。有比兴则实句变为活句,无比兴则实句变成死句。许浑诗有力量,而当时以为不如不做,无比兴,说死句也。③
《围炉诗话》是吴乔得意之作,他自称贺裳的《载酒园诗话》、冯班的《钝吟杂录》与自己的《围炉诗话》为“谈诗三绝”。此书作于康熙二十年,定稿于康熙二十一年后,为吴乔晚年定论。卷一主要讲诗法、学诗之途径。吴乔在此肯定了许浑诗“有力量”,这比王夫之一味否定许诗,要客观公允一点。不过他接着批评许浑诗“无比兴,说死句”,因而才落得“不如不做”的恶评。在《答万季野诗问》中,吴乔以客问主答的方式,阐释自己的诗学观念,其中亦提及许浑,且暗藏轻视之意:
又问:“初、盛、中、晚之界云何?”答曰:“三唐与宋、元易辨,而盛唐与明人难辨。读唐人诗集,知其性情,知其学问,知其立志。明人以声音笑貌学唐人,论其本力,尚未及许浑、薛能,而皆自以为李、杜、高、岑。④
吴乔在这里表明了尊唐抑明的态度。他认为唐人诗歌蕴藏自身风骨,读之能明诗人胸中沟壑性情。而明人口称复古,惟以“声音笑貌学唐人”,得其皮毛而已,却自以为是,尊盛唐而摒弃晚唐。殊不知自身才力连晚唐诸子都不如。“尚未及许浑、薛能”,此语虽本意是借以批驳明人不自量力,但客观上亦有轻视许浑之嫌。
这种批评和否定,在整个清代都并未消失。如黄子云《野鸿诗的》云:“许、赵诸人,专以字句取媚,而气体日趋卑弱,且少完作。”⑤林昌彝《射鹰楼诗话》卷二十二引计甫草语曰:“学诗必从古体入。若先学近体者,骨必单薄,气必寒弱,材必俭陋,调必卑靡,其后必不能成家,纵成家亦洒削小家,如许浑、方干之类是也。”⑥仍以格调取诗,对许浑诗持“格卑”之论。陈世镕《求志居外集》亦宗初盛唐,在批评许浑诗歌的同时,亦不忘将中晚唐诗与宋诗一并否定:
唐诗之衰,衰于大历十子及许浑、姚合诸公,率意尽句中,不能高瞻远瞩,遂为宋人滥觞。⑦
陈氏认为,自大历十子始,唐诗已由盛而衰;晚唐许浑、姚合诸公之诗,更是意浅词促,无高远气象,对宋人的诗歌创作起了消极影响。唐诗衰于大历之后,在明清复古派诗论中,已是老生常谈。陈氏此言,姑不论公允与否,单从有无新意方面,已落前人窠臼。
鲁九皋《诗学源流考》云:
太(大)和、会昌而下,诗教日衰,独李义山矫然特出,时传子美之遗,特用事过多,涉于浓滞,或掩其美。次则杜牧之律体,寓拗峭以矫时弊,犹有健气。……其馀皮、陆、许浑、马戴、赵嘏、韦庄、罗隐、唐彦谦诸人,虽间有逸韵,靡靡无足观。⑧
九皋强调诗教,其文风亦是以古朴敦厚为主。其《诗学源流考》,述诗学源流,辨诸家来历,以五人为宗:曹子建、陶渊明、李太白、杜子美、韩昌黎。对于晚唐诗风,鲁九皋总体倾向于批判;但对杜牧、李商隐亦赞赏有加,其赞杜牧“犹有健气”,义山虽涉于浓滞,但“矫然特出”,有子美遗风。不过,对于许浑、罗隐诸公便不那么客气了,认为他们即使“间有逸韵”,也“靡靡无足观”,存有轻视之心。涂南池赞《诗学源流考》是“纷纷纶纶中,一线穿成,可谓金针度尽”“独具只眼”,然上引九皋评许浑之言,似乎并不是那么公允。
然而,清代的整个诗学大环境,是兼容并蓄的。清人在文化上,对前代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作为中国古代诗学的繁盛阶段,清代诗学理论著作之多,可以说盛况空前。其中对许浑的诗话评论,也是历代最多。对许浑的批评与否定,只是对其诗学评论中一个很小的方面;更多的是对许浑比较公允的评判,既不盲目推崇,也未一味否定。不过从总体倾向看,尊许之风似乎更为明显。
二、审度前人评论以客观的眼光重新评价许浑
对许浑的接受史发展到清代,已积累了足够多的历史资料。清代诗人、学人眼中,看到了各种有关许浑评论的新的资料,这促使清人重新审度这些资料,并以自己独特的视角还原一个全新的许浑。对前人中肯的批评给予肯定,而对毁誉过当的评论则进行反驳。从晚唐到明代,每一朝代对许浑批评最为偏激的代表作家(或过于严苛,或赞誉过当),如孙光宪、方回、杨慎、范晞文等人,几乎都被清人反驳;在反驳中,以辩证的态度,重新评价许浑。杜庭珠《中晚唐诗叩谈集》卷六云:
(杜牧)诗醲腴魁磊,雄视三唐。用晦与先生同时,诗格卑下,然韵稳、律切、丽密,亦岂得以浅陋少之?⑨
《中晚唐诗叩谈集》作为唐诗选本,多选中晚唐名家。不过选许浑诗甚少,这与杜庭珠对许浑的评价有关:诗格卑下。杜氏虽不甚青睐许浑,但也不赞同杨慎的“浅陋”之说,而认为许浑诗自有其价值所在:韵稳、律切、丽密。可谓中肯。
田雯《古欢堂集杂著》也反驳杨慎偏激之论,其卷二云:“刘沧、许浑琢句之秀,拗字之工,亦称杰作。杨新都、钱虞山皆痛斥之,何也?”
“琢句之秀,拗字之工”,八字反映出许浑诗作的精细与精致。田雯不仅认可了许浑精雕细琢的清丽诗风,而且首次注意到许诗善用拗体、善作拗字的一面。
田雯在《古欢堂集杂著》卷三,再一次驳斥杨慎偏激言论:

针对杨慎的“浅陋”说,田雯举出许浑不少优秀诗句予以反驳,认为其拗字声律极其自然清新,不但挺拔秀美,而且具有风致:即具有自身的风度品格。这是对“格卑”论与“浅陋”说的反驳,也是对许浑高度的肯定。
贺裳在其《载酒园诗话》卷一中,也批评孙光宪、杨慎之说,而赞同王世懋对许浑的客观评论:



上述诸公,不约而同驳斥杨慎之说,可见其对许浑的严苛之论是何等的不得人心。即使杨慎并不像清人所批评的那样“道听途说”,胡乱对许浑下评语,最起码“浅陋”说是没有建立在对《丁卯集》深入思考的基础上的。因而杨慎的评论显得主观和偏颇,难怪多为后人不满,成为众矢之的。


徐献忠评许浑之语,之所以为余氏称赏,乃是因为他指出了许浑诗歌尤其是咏物诗描景画物的细致之美,点评中肯而独到。韦庄为许浑写的赞美之诗更是肯定了许浑诗歌清新秀美的艺术价值,亦确立了许浑“江南才子”之名。韦庄点评不仅中肯,而且前无古人,因而历代诗评家都颇为赞同此论。余氏亦不例外。
三、对许浑辩证评价并以褒赞居多
清人即使在更广范的意义上接受许浑,其赞誉亦是有所保留的,在肯定许浑诗的同时,亦提出批评意见,断不会出现如南宋范晞文那样的溢美之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代学者严谨而内敛的诗学态度。陈璜在《唐诗韵汇·七言律诗序》云:

此论将许浑列入晚唐七律名家,并以“峭特”赞之。前人评许浑多“圆熟”“整密”“清丽”之语;陈璜独具慧眼,看到用晦文风峭拔的一面。陈本人也是磊落负奇气之人,欣赏诗风奇峭的许浑,亦是情理中事。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在历代对许浑的评论和接受中,清人是比较公允和客观的。文化大环境决定了清人治学的严谨和心态的开放,许浑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在相对于前代的更广泛的层面上被接受和认同。
注释:
①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外编一卷》,清同治四年刻本。
②王夫之:《姜斋诗话》,丁福保辑《清诗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8页。
③吴乔:《围炉诗话》,郭绍虞编选《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68页。
④吴乔:《答万季野诗问》,丁福保辑《清诗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5页。
⑤黄子云:《野鸿诗的》,丁福保辑《清诗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865页。
⑥林昌彝:《射鹰楼诗话》,清咸丰元年刻本。
⑦陈世镕:《求志居集》,清道光二十五年刻本。
⑧鲁九皋:《诗学源流考》,郭绍虞编选《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356页。
⑨杜诏、杜庭珠辑:《中晚唐诗叩弹集》卷六,中国书店1984年版。















责任编辑 彭燕
作者:张红,广东开放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教师,文学博士,510091; 孙立,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510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