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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我们继续

时间:2010/1/1 作者: 樱葬雪儿 热度: 88504
  夕阳笼罩着整个校园。空空的。除了我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一颗篮球孤零零的被人遗落在球场边缘。习惯性的抱起球。抬手,投篮。很自然的,球连篮筐都碰不到。我的三分球,又失败了。
  
  已经忘了用什么表情去面对这样的场景。把球捡起,偷偷的放回体育教室。我终于了解:你和篮球只能是一场我做了八年的梦。
  
  第一年
  
  三年级那年他加入篮球队。
  
  三年级那年我注意到了他。
  
  说真的,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爱。只是,那个男生,有着一双好清澈好清澈的眸子。那个男生,能用好玩美好完美的动作来投三分球。仅这两点,我开始注意他了。
  
  三年级是小学生的一个转折点。比如说,三年级的我们开始用钢笔写作业了;比如说,三年级的我们可以名正言顺的加入少先队了;再比如说,三年级的我们可以入驻篮球队了。
  
  他很有天分。刚进篮球队的时候,他就以几乎完美的三分球射篮征服了在场的教练,老师。当然,还有我。当时的我就懵了。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怎么就能在那么远的距离外把那颗球灌进篮里呢?终于,我在抱着篮球对准篮筐投了好几次之后,把这一事件归功为他的身高。现在的他,应该有一米九多了吧。这是后话。
  
  他真得很高。最起码比我高出一个头多。上课的时候,我总是回趁老师不注意,偷偷的把头转去后面,看看他。然后就会像个白痴一样,一节课都咧着嘴笑。以至于我那时的同桌总以为自己旁边坐了一个神经有问题的人。
  
  那一年,我记得他对我第一次笑。
  
  那是一次集训。虽然他很有天赋,但毕竟只是个刚进队的新人。所以,大部分时间,他只能默默地坐在场边的板凳上看着学长们一次次的射篮。我站在场外,看着他一脸的愤愤不平。掏掏口袋,嗯,东西还在。
  
  呐,吃吧。对口气清新有帮助。我把妈妈中午给我口香糖递到他面前。
  
  看了我一眼。淡淡的笑容划过脸颊:“谢了。”
  
  接过我手中的口香糖,顺手揣进口袋。他没有吃。甚至,没有看一眼。
  
  ------绿茶味的口香糖,对口气清新,并没有多大帮助。
  
  第二年
  
  那一年,我稀里糊涂的当上了篮球队经理。
  
  那一年,我们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同桌。
  
  也不知道班主任是怎么想的。非要让我坐他旁边。美其名曰增进同学间的友谊。实则让我帮他补习功课。那家伙篮球打得的确很棒,不过说到文化课。说好听点,叫做心有余而力不足。
  
  自从坐我旁边之后,他好像总在刻意的讨好我。我知道,那是为了年底大考。
  
  “那个,等下借我你的社会课本好不好?”那是暑假结束后的第一节社会课。我就知道……
  
  “不行!每次都管我借!我不用上课啊?”虽然知道自己喜欢他,但在这种问题上面,我永远不会让步。
  
  “一个星期的可乐?”讨好的脸不厌其烦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摇头。
  
  “薯片?”
  
  摇头。
  
  ……
  
  在我否决了他N个提议之后,那家伙终于很不情愿的说:“那……咖啡奶茶?”
  
  点头。嘿嘿,我就等你这句话呢!
  
  “臭丫头!又宰我一笔。”
  
  那节课,我的课本“光荣”的“移民”去了他那里。而我,在老师偏心的袒护下也安然过关。
  
  下课后。
  
  “那个,一个星期……”
  
  “不行!男子汉大丈夫说话不算数么?说好一个星期就一个星期!”
  
  看着他满脸的无奈,我贼贼的一笑。抱着一摞作业本朝办公室走去。
  
  ------咖啡奶茶。一杯三块。对于那时候的我们,不便宜。
  
  第三年
  
  五年级的时候,他总是喜欢在我面前炫耀。不论是上学,放学,就连课间十分钟,他都会好无休止的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你知道么,有一个超漂亮的女生给我写信了我!”“哎,有一个六年级的学姐竟然要我教她打篮球!”“喂喂,你知道么……”他一次次的重复同样的话题。而我,一次次的强颜欢笑。
  
  我说,你可不可以说点有意义的。
  
  可是,这是终身大事,怎么能说没有意义呢?
  
  他的理由,总是很充分。
  
  其实。这不是他的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有一张很好看的脸。怎么说呢,用他自己的话形容那就是:宇宙超级无敌霹雳帅!听四年级的小学妹说,他早已占据了本校十大帅哥之首。说的时候,小学妹眼冒红心。
  
  喂,你有喜欢的人么?
  
  没有,我现在只想打球……
  
  彼时,我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油嘴滑舌。
  
  很多人在背后说他喜欢我,他在追我;不然就是我霸占了一帅哥……云云。我不理会。我知,我们只是哥儿们,抑或,姐儿们。
  
  放寒假前一天,是班长的生日。为了庆生,老班大人很慷慨的请全班滑旱冰。当时我一听到这消息,立马就晕了。以我这换上旱冰鞋站都站不起来的架式,以后在班里没得混了。
  
  不行,就不要勉强了。这是大家到达旱冰场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不行,我就要勉强!俗话说得好,什么不蒸馒头争口气。为了这口气,我豁出去了。
  
  结果,在连续摔倒二十多次之后,我选择了放弃。那时候的我,要多可怜有多可怜。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大理石地板上,想站都站不起来。
  
  都说了吧!不行,就不要勉强!
  
  抬头,一双足以让我落泪的大手赫然出现。还有他那标准的四十五度角微笑。
  
  瞬间,我泪流满面。
  
  回家后,我把左手深深的印在花盆的泥巴中。收藏。
  
  ------第一次我的左手有了他的手印。
  
  第四年
  
  那一年。是属于离别的。
  
  小学要毕业了。同学们都忙着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考试,根本没有时间去提及那些所谓的伤感。
  
  教室。图书馆。操场。就连学校旁边的小吃店都会挤满复习的学生。可就是在这样一年,我们篮球队荣登全市比赛冠军。他那决定性的三分球,毫无悬念,在赢得了全场掌声之外,同时奠定了冠绝宝座。
  
  但是。意料之外。当教练哨声吹响的那一刻。当全场起立为我们欢呼的那一刻。当我兴奋的向球队跑去的那一刻。一个身影抱住了我。我以为,是他。
  
  结果。我错了。
  
  副队长。抱住了我。
  
  经理!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那一刻,回响在我耳边的声音属于另外一个人。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什么。那个副队长,喜欢我。
  
  经理大人!我厉害吧!我们赢了耶!不知什么时候,他站在了我们身旁。我努力想从他脸上找到一些不满或者嫉妒。但是,除了喜悦,他的脸,再无任何其他表情。
  
  我……那个……
  
  我想解释什么。可又不知道解释什么。
  
  松开了抱着我的手。副队长慢慢走到他身旁。拍拍他的肩头。
  
  谢了!队长!
  
  没有丝毫的尴尬。他总是把一切看得那么轻松。
  
  低下头。有种想哭的感觉。
  
  喂,你怎么了?等一下球队去庆祝。你一定要来哦!
  
  揉揉我的头发。他转身走回了人群。
  
  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我说……
  
  他什么也没有听到。
  
  ------我说,你知道么。他,喜欢我。可我,喜欢你。
  
  第五年
  
  这一年。我们没有见面。
  
  听说。他毕业考试超常发挥,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本市最好的中学。
  
  听说。他那优美的三分球,又一次为他奠定了球队主力的位置。
  
  听说。他变了。
  
  那一年。我们彻彻底底成为了两个世界的人。
  
  他继续做他的校园风云帅哥。
  
  而我,成为了一名留学生。
  
  那一年的我,开始了记日记。在日记里,我说:我终究不是一个能坦然面对的人。我无法忘掉一些东西,正如我拼命掩饰着一些事情的发生。我想,现在的他,在新的学校,有新的同伴。也许,会出现一个同我一样的女生。默默的喜欢他,支持他。而我,要放下他。
  
  听人说,毕业后的第一年,老班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缺席的名单中,赫然有着我们的名字。
  
  ------原来,爱情,终究只会有两个字。
  
  第六年
  
  那一年的我,莫名其妙的开始疯狂迷恋漫画。正如我疯狂的迷恋篮球。
  
  因为篮球我开始注意那部漫画。因为他,我开始喜欢那部漫画。
  
  灌篮高手。
  
  不论是湘北还是陵南。不管是海南还是翔阳。里面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总会令我想起曾经。想起一些我不愿再日记里提起的曾经。
  
  然而。小三那完美的三分球射篮,刹那间让我泪流满面。好熟悉的动作,好熟悉的场景。我想,我想你了。
  
  每次看到有人用很完美的身形投射进一粒准确无误的三分球时,我都会推推旁边的人,很骄傲,很自豪的对他们说,曾经,我也认识一个射三分球如此完美的男生。
  
  现在想想。那一年,老天爷是眷恋我的。我在中国的朋友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他的MSN。所以那一年,我们开始了不见面的推心置腹。
  
  和他聊天。与他谈心。种种的接触,我发现,他果真如传闻中那般,变了。
  
  变的郁郁寡欢了。变的沉默了。变的难以捉摸了。
  
  他说,我真的很怀念小学的生活。
  
  我说,你多大啊,怎么开始玩深沉了。
  
  他说,人生得你一知己,足矣。
  
  我说,别跟我在那文邹邹的。我现在的华文水平,还是停留在六年级。
  
  然后他不知道,我哭了。
  
  其实我想说,你,想我么?
  
  ------知己,即最好的朋友。
  
  第七年
  
  我想,那个副队长总是会给我很多很多的“意料之外”。就好像毕业那年他意料之外的抱我;毕业后的一年,他意料之外的没有参加同学聚会。再好像,他在那一年,又意料之外闯进了我的生活。毫无预警。
  
  那一年我回国度假,收到了他的短信。那是一则很长很长的短信。我不知道他费了多大的勇气发送给我。我也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勇气将其读完。
  
  短信的开头,是很老套的一段歌词
  
  来自陈奕迅,《好久不见》。
  
  他说也许别人不懂得这首歌对他的,但我懂。别人也许感觉不出来,但是我能。
  
  他说,在我走了之后才发现对我的念念不忘。喜欢上我的同时,也知道我心里早已有一个男生了。在等了我三年,爱了我三年之后,他选择了退出。
  
  他说,我们,见面吧!
  
  我到底还是没有勇气去赴约。我知道,他为了我改变了很多。听朋友告诉我,他为了我考全年级前三名。为了我努力,用功。我呆了。
  
  我回信息给他。我说,你早该忘了我。我说,对不起。我没有勇气和你见面。我怕看到你自己会哭,会忍不住想起从前,想起和你们一起打球的人。所起,请你原谅。也许以后我们还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碰到,那时候,我们都应释怀了。
  
  等到手机再次显示有信息传来的时候。我抱着手机蹲在床头,嘴角有股咸咸的味道。
  
  ------他说。祝你幸福。
  
  第八年
  
  他和一个很平凡的女生交往。然后,他们分手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对着一道INTEGRATION的题目发呆了近一个钟头。
  
  电脑“当”的一声显示有EMAIL。
  
  是他。
  
  他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生。不为别的,她做的一切让我好感动好感动。可是最后,我们分手了。原因,我到现在都不明白。
  
  该笑?还是该哭?
  
  我麻木了。我想,如果你是这么容易被感动的一个人,那么为什么偏偏没有被我感动呢?
  
  我好复杂!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一味的安慰他,劝导他。我说武哲,爱情不只只是感动。更多的是理解与信任。分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也许你们都需要时间。也许想开了,你们还会回到原点。
  
  他说,你的话总给我一种冲散一切不愉快的力量。
  
  他想开了。而我,却茫然了。
  
  网上说,双鱼座的人有着一种十二星座中最复杂的思想。他们敏感,脆弱,多愁善感……对于我来说,这种形容,恰如其分。
  
  ------只要按下DELETE,什么都会消失么?
  
  尾声
  
  新年的钟声准时敲响的一刹那,我才惊觉,我爱上了一个叫武哲的男生,八年了。
  
  一月八号那一天,我写了好长好长的一封EMAIL给他。里面讲述了一个女生从小学三年级就暗恋一个男生的故事。很平淡,没有一丝一毫的起伏波澜。但内容,却显得那么真实。
  
  七天后。我收到了他的回信。
  
  他的口气很焦虑,信中不停的重复着我的名字。
  
  他说,思思,这个故事好熟悉。思思,那个男生是我对吧?思思,故事里那个笨丫头是你吧?思思,对不起。我什么都不知道!思思,思思……
  
  罢了。一切都是往事了。读着他的信,我突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读着他的信,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笑着流泪,原来是这么的无奈,这么的痛。算了,最后,再为他痛一次吧。
  
  其实,我很想对他说,来不及了啊。有些东西,一辈子只能付出一次。
  
  但我没有。
  
  我的回信中只有用黑体打出来的十五个大字: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彼时。我按下了FORMAT清除一切关于他的东西。
  
  对于你和篮球。我这场做了八年的梦早该醒了。
  
  ------你一定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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