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不清楚到底是为了什么,他们俩经常吵架。有时候两人也会静下来想好好思考,认真解决。然而好景不常又开始新一轮的冲突,他伤心伤肺,她泪眼婆娑。
甜蜜的日子里两人笑靥如花。初冬的校园里,小雪花飘飘,他们手牵手漫无目的踏马路,互相追打嬉戏。也不怕冷。下了课一起吃饭,校门外拥挤的小餐馆里,她总是不停的夹菜给他,还俏皮地眨眼睛。而他也习惯了这般宠爱,每次都是胃口大开,吃的不亦乐乎。
有一段时间学校的报告厅举行电影展播。不论是喜剧片还是文艺片,只要他邀请,她一定会欣然伴随。每每看到一半,他都会偷偷握住她的小手,生怕一个不小心,身边人就会走散,丢了一样。十指相扣,染指流年。
她揪他的耳朵,说:“我们就是冤家啊!吵架的时候,要天崩地裂。好的时候,又要这样粘糊。”
她自己也承认,火气有点大。但他知道,如果不在乎,谁乐意给谁发火啊。所以,吵过之后,他总是满脸堆笑:“好了哦。我错了。再这样下去,下次可就要打架了。”然后用手轻轻刮她的鼻子,碰碰额头。她终于忍不住要破涕为笑。两个人又亲密如初。
每晚各自回到宿舍,就开始不停的发信息。白天说了那么多的话,却不晓得有什么说不够的。她发信息说,猪头,这才刚刚离开一会儿,我就又想你了,怎么办好呢?有的时候,网络拥堵,两人的信息都不能及时收到,她就心急如焚:这猪头,怎么不理人,眼睁睁让我生气。而当听到熟悉的短信提示音,心里又美美的。一分钟前的不快早就飞到爪哇国去了。
她告诉他,我不要房子不要车子,不要你背太多负担。我只希望你能够真心待我。我只要毕业了我们能在一起工作,有一个漂亮的农家小院,院子里有花园,能种上香飘十里的丁香。再养一只狗狗,干干净净的。我可喜欢小狗了。
她说:“你知道吗?我是个疯子,真的。我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我怎么这么喜欢你呢。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我真的是个疯子。”
她爱跳,爱唱;能跳,能唱。是那种谁见了都不会讨厌的女孩子。刚上大学时,五十多人面前,她婉转清脆的一首歌,便摇曳了他的柔肠。爱情悄悄的在两颗年轻的心间萌芽。她为他唱歌,唱圣诞节的赞美诗,唱王菲的《流年》;他给她讲故事,从万历皇帝到朱容基,从小王子到阿童木。
恋爱中的人儿呵,却总是那么多的猜疑,那么多的顾忌,那样的小心翼翼。有一次终于大动肝火,一巴掌就打到了她的脸上。她的泪水放肆的流成了线,他心痛的无法言喻。他狠狠的抽了自己嘴巴,怎么能呢,怎么能打陌生的城市里自己最亲近的人。感情的世界悲欢离合就像是一首沉闷的歌,哀伤凄迷蔓延。两个人的美丽憧憬,两个人的相爱相知,那一刻越显珍贵。他渴求她的原谅。而读者朋友们,你们都知道,当有一份坚持守在心间,相爱的人们总是不愿轻易放弃还未得到的相守。关于那一次的自责,在他的脑海中延续了好多年。以后的日子里,他努力的去弥补着这份愧疚。
大三那年他远走新疆实习,她因为家人的反对留在家乡。荒凉戈壁滩,连天空中的云朵都低诉寂寞。然而他不,感情并没有因为半年的离别而烟消云散,两人的心反而更加坚定。他实习的地方极为偏僻,有时候手机信号很不稳定,于是每到周末他就搭乘老乡的农用车再转公汽到小县城给她打长途电话。她兴奋的在电话里告诉他班上的孩子怎么怎么调皮,哪个学生又送了她一个红彤彤的苹果。末了两个人免不了要说些绵绵情话,互诉着无边的思念。那个冬日,冰冷的北疆他没有一丝寒意,心中暖暖盛满太阳的味道。
后来呢?后来吗?后来他告诉我说,上大学的时候,他总是喜欢牵她的手,可是她不让,可是好多的人啊!一两万人的校园,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真怕一个不小心,就走散了。喜欢一样东西,有一个形容词,叫爱不释手。爱,就是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轻言放弃。这就是放不开她的手,爱不释手。
她说,那疯子,有一年,大冷的天,他没穿棉衣,也没吃早餐,就送我到火车站。一路上他捏着我的手,耳机里唱着那首张震岳的《再见》:我怕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一声再见…听的我心里好难受。那时我想,我这一生,都不想跟这个猪说再见。
六路车窗外,雪花飘飘。他抢着说,我也没忘,呵呵。
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我的朋友,他,真的拥有了曾幻想的一切:别致的农家小院,十里飘香的丁香树。一只叫豆豆的狗淘气的玩着皮球。暮色黄昏,刚下班回家的他坐在丁香树下的石凳上,一边择菜,一边等着他温柔的妻给他沏上清茶。
甜蜜的日子里两人笑靥如花。初冬的校园里,小雪花飘飘,他们手牵手漫无目的踏马路,互相追打嬉戏。也不怕冷。下了课一起吃饭,校门外拥挤的小餐馆里,她总是不停的夹菜给他,还俏皮地眨眼睛。而他也习惯了这般宠爱,每次都是胃口大开,吃的不亦乐乎。
有一段时间学校的报告厅举行电影展播。不论是喜剧片还是文艺片,只要他邀请,她一定会欣然伴随。每每看到一半,他都会偷偷握住她的小手,生怕一个不小心,身边人就会走散,丢了一样。十指相扣,染指流年。
她揪他的耳朵,说:“我们就是冤家啊!吵架的时候,要天崩地裂。好的时候,又要这样粘糊。”
她自己也承认,火气有点大。但他知道,如果不在乎,谁乐意给谁发火啊。所以,吵过之后,他总是满脸堆笑:“好了哦。我错了。再这样下去,下次可就要打架了。”然后用手轻轻刮她的鼻子,碰碰额头。她终于忍不住要破涕为笑。两个人又亲密如初。
每晚各自回到宿舍,就开始不停的发信息。白天说了那么多的话,却不晓得有什么说不够的。她发信息说,猪头,这才刚刚离开一会儿,我就又想你了,怎么办好呢?有的时候,网络拥堵,两人的信息都不能及时收到,她就心急如焚:这猪头,怎么不理人,眼睁睁让我生气。而当听到熟悉的短信提示音,心里又美美的。一分钟前的不快早就飞到爪哇国去了。
她告诉他,我不要房子不要车子,不要你背太多负担。我只希望你能够真心待我。我只要毕业了我们能在一起工作,有一个漂亮的农家小院,院子里有花园,能种上香飘十里的丁香。再养一只狗狗,干干净净的。我可喜欢小狗了。
她说:“你知道吗?我是个疯子,真的。我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我怎么这么喜欢你呢。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我真的是个疯子。”
她爱跳,爱唱;能跳,能唱。是那种谁见了都不会讨厌的女孩子。刚上大学时,五十多人面前,她婉转清脆的一首歌,便摇曳了他的柔肠。爱情悄悄的在两颗年轻的心间萌芽。她为他唱歌,唱圣诞节的赞美诗,唱王菲的《流年》;他给她讲故事,从万历皇帝到朱容基,从小王子到阿童木。
恋爱中的人儿呵,却总是那么多的猜疑,那么多的顾忌,那样的小心翼翼。有一次终于大动肝火,一巴掌就打到了她的脸上。她的泪水放肆的流成了线,他心痛的无法言喻。他狠狠的抽了自己嘴巴,怎么能呢,怎么能打陌生的城市里自己最亲近的人。感情的世界悲欢离合就像是一首沉闷的歌,哀伤凄迷蔓延。两个人的美丽憧憬,两个人的相爱相知,那一刻越显珍贵。他渴求她的原谅。而读者朋友们,你们都知道,当有一份坚持守在心间,相爱的人们总是不愿轻易放弃还未得到的相守。关于那一次的自责,在他的脑海中延续了好多年。以后的日子里,他努力的去弥补着这份愧疚。
大三那年他远走新疆实习,她因为家人的反对留在家乡。荒凉戈壁滩,连天空中的云朵都低诉寂寞。然而他不,感情并没有因为半年的离别而烟消云散,两人的心反而更加坚定。他实习的地方极为偏僻,有时候手机信号很不稳定,于是每到周末他就搭乘老乡的农用车再转公汽到小县城给她打长途电话。她兴奋的在电话里告诉他班上的孩子怎么怎么调皮,哪个学生又送了她一个红彤彤的苹果。末了两个人免不了要说些绵绵情话,互诉着无边的思念。那个冬日,冰冷的北疆他没有一丝寒意,心中暖暖盛满太阳的味道。
后来呢?后来吗?后来他告诉我说,上大学的时候,他总是喜欢牵她的手,可是她不让,可是好多的人啊!一两万人的校园,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真怕一个不小心,就走散了。喜欢一样东西,有一个形容词,叫爱不释手。爱,就是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轻言放弃。这就是放不开她的手,爱不释手。
她说,那疯子,有一年,大冷的天,他没穿棉衣,也没吃早餐,就送我到火车站。一路上他捏着我的手,耳机里唱着那首张震岳的《再见》:我怕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一声再见…听的我心里好难受。那时我想,我这一生,都不想跟这个猪说再见。
六路车窗外,雪花飘飘。他抢着说,我也没忘,呵呵。
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我的朋友,他,真的拥有了曾幻想的一切:别致的农家小院,十里飘香的丁香树。一只叫豆豆的狗淘气的玩着皮球。暮色黄昏,刚下班回家的他坐在丁香树下的石凳上,一边择菜,一边等着他温柔的妻给他沏上清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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