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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短篇小说)

时间:2023/11/9 作者: 南方文学 热度: 13216
夏商

  一把钥匙从牛皮纸信封里掉出来,我已多年未有过私人信件。要知道当下电子邮件都快淘汰了,年轻人用一种叫陌陌的手机软件跟陌生人搭讪,更多的人用另一种叫微信的手机软件进行人际联络,哪里还需要信件这种古典主义的沟通工具。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总有一些老派人,喜欢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物,要不然像昆曲评弹皮影这种老掉牙的东西早就灭绝了,当然,昆曲评弹皮影最终还是会灭绝的,就像世界上每天都有神秘的方言消失譬如女书,或者最后一只濒危动物死亡譬如袋狼,这是没办法的事。

  再过几天就53岁了——因为女儿的预产期也在这几天,凑巧的话,说不定外孙(也可能是外孙女)会和我同一天生日——市电视台去年公布的数据是,本城男性平均死期是76岁,按这个寿限,再过23年,我就要死了。

  当然,也可能活得久一些,活到86岁甚至96岁,直到同时代的那些人——朋友和宿敌——都死了,我依然像一个妖怪一样胆怯死亡。

  表面看,我开始享受平静的幸福,外孙或外孙女已经长大,如果运气好,玄孙或玄孙女也在某个春天呱呱落地。也就是说,从我这代算起,五世同堂了。我甚至有可能活到一百岁,小辈们聚在一起为我祝寿。在全家福照片中,我居中正襟危坐,像一个装腔作势的国王。

  天伦之乐是短暂的,小辈不可能一直陪伴我左右,更多时候,他们如同幻影并不真实。

  到那时,我或许已看不清镜中的面孔,我的回忆在玻璃内嘎嘣发脆,似乎要把镜面撕开。我可以毫不虚伪地告诉你们,老而不死是一件多么可耻的事,在梦中死去是我最大的奢望。可惜每次我都准时醒来,年纪越大生物钟走得越精确,这说明身体完全被时间征服了。

  当然,53岁还不算足够老,总把死挂嘴里有点矫情,如果有雄心壮志,还能干一番事业。我们乐团一名退休萨克斯演奏员,差不多就在这个年纪,退休转行,从房产中介做起,奋斗多年,成了开发房地产的亿万富翁。不过他薄福,和发妻打了两年多离婚官司,刚准备迎娶年轻的新娘,视察工地摔了一跤,颈椎以下再无知觉,64岁死于一块卡住咽喉的痰。

  所以说,人生太消极是无病呻吟,太积极也未必赢到最后,还是随遇而安吧。我对现状基本满意,身体不好也不坏,不好是跟年轻时比,每个部位都开始生锈,上个月有颗牙松动了,这个月走楼梯膝盖疼,下个月鬼知道哪里又出了问题,这些现象都是突然发生的,没什么前兆,就是提醒你机器用旧了而已。不坏则是跟那些恶疾患者比,尚无器质性大病,身体修修补补还能勉强运行。尽管如此,我还是越来越讨厌自己的躯壳,年轻时打篮球,我是最挺拔的一个,肱二头肌发达,屁股紧得抓不住,那时中国大陆没男模,否则也能上T台走几圈,而今,眼袋有半枚镍币大,谢顶摸上去光滑得仿佛从未有过发囊,腆起的肚子和下垂的屁股类似孕妇,浑身像穿了肥肉做的衣服,脱都脱不下来。

  今天是星期四,不用去单位,乐团收入不高,最大福利就是除了演出季彩排外,一周只需去一两次。我是拉手风琴的,音乐学院毕业后一直在乐团当演奏员,我有一项绝活,后背拉琴,当然随着年龄增大,骨骼和韧带已不允许反手演奏了。不过不要紧,我还有一个难度稍弱的绝活,用风箱抖出复杂的颤音,可以模拟出火车的节奏,或马蹄的踏踏声。

  吃过早饭,给阳台上的盆栽喷了点水,准备到花鸟市场买红虫和水蚯蚓,自从七年前爱犬半两死后——我喜欢喝点白酒,常用筷尖蘸一点喂它,后来上瘾了,能喝半两,它本来叫小黑,成为酒鬼狗后,给它改了名——我再没养过宠物,倒是前两年定制了一只鱼缸,养了二十多尾金鱼。

  金鱼不能算宠物,宠物有体温,和主人有交情,金鱼只能算观赏物,和阳台上的盆栽差不多,再精心养护,也不会得到互动,从这个角度说,人类养宠物的初衷就很自私,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能得到什么。和很多饲养猫狗者自诩有爱心不同——喜欢宠物就是有爱心?典型的自我感动症状——我不否认和半两相处久了,会产生类似家人的感情,可我不会把宠物叫作猫女儿狗儿子。如果我是半两,甚至会恨主人,闲时逗它玩一玩,忙时可能连遛一圈都偷懒。有时去邻省演出,只能寄养在邻居家,邻居若没空,只能在房间里孤独地等主人回来,如果我是半两,不会觉得日子有什么奔头,早得忧郁症跳楼自杀了。

  我住在一栋六层工房的顶楼,父亲生前增配的一室半,母亲跟我大姐住,我一周去看她一两次,买些她喜欢吃的肉松和蜜枣,有时也买些她最爱的腌鱼,大姐说腌鱼不是健康食品,我说老娘都八十多岁了,还能嚼得动腌鱼,就是有福之人,你管它健不健康,喜欢吃就让她吃,还能吃几个年头?

  自从女儿初二那年,和她母亲离了婚,我就一直单身。当然,也谈过女朋友,有一次还差点结婚了,对方是音乐厅的一个钢琴调音师,也是离异带个女儿,说不上漂亮,笑起来很动人,属于不惊艳很耐看的那种。交往了一年多,每次见到她女儿,总被怨毒的眼神瞥着,好像我是她父母的第三者,把她家庭拆散了似的。当然我女儿也好不到哪里去,对调音师爱理不理,调音师也被弄得灰头土脸。但这不是问题,男女在感情問题上就是人来疯,家人越反对越拧着来,我们开始谈婚论嫁,调音师希望再生个孩子,理由是感情没纽带婚姻会有问题,我暗忖我们都有女儿,不也离婚了,可见孩子这个纽带并不可靠。嘴里没当场拒绝,心里说再生一个,加上那两个丫头,三个孩子是不同的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我能力有限,处理不了这种复杂的关系,就打了退堂鼓。找她深谈一次.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她似乎也被吓住了,我们心照不宣不再提结婚的事,慢慢从恋人变成了情人。这句话有点拗口,其实不难理解,恋人以结婚为目的,情人就不一定了,有些女性不喜欢情人这个词,觉得是性伙伴的代名词,我承认这种理解也不算错。我和调音师又相处了一段时间,她对我越来越不满,我知道结局肯定如此,虽然都有生理需求,可女方总觉吃了亏。然后有一天,她恶语相向骂我是臭流氓,再然后有一天,她扑上来扇了我一记耳光,一切就结束了。

  所以离异者的爱情往往没什么美感,双方各怀鬼胎,最后是索然寡味的收场。

  花鸟市场在城南的一座老庙边上,给盆栽浇完水就出了门,刚下到五楼又转身上楼,强迫症提醒我可能忘了关门,当然跟无数次多余的重返一样,门关得好好的。事实上我每次都关门,家里也未失窃过,可不妨碍每每返回检查,自我怀疑也是走向衰老的特征。

  在四楼撞上老王家的儿子,搂着一个姑娘正在开门,她侧面有点像影星陈冲,显然不是我上次看到的左腮有红痣的那个。二楼李阿姨家的二哈在楼梯转弯处趴着,眼眶里一半是眼屎一半是孤独。信箱在一楼北墙,东一个西一个,是住户自行钉上的,我那只涂了绿漆的铁皮箱已脱皮斑驳,因为平时不太留意信箱,等走出大楼门洞,才被眼角的余光提醒,发现信箱内斜插着一只牛皮纸信封。

  即便如此,我并未认为那是一封信,以为是一家音乐杂志社例行寄来的赠刊(也用牛皮纸信封)。

  信封上写着寄自日本,没有城市名和路名门牌,我猜到可能是谁,我在千万里外的欧美有一些朋友,唯独在并不算远的日本没有朋友。这样表述或许并不精确,还是认识一个人的,或许就是此信主人,可她怎么会有我的住址,时间过去了24年,她怎么会给我写信。不知为什么,我有种不好的感觉,邮戳注明一周前寄出,撕开信,抽出一份铜版纸封皮的文件,以及一张便笺,迫不及待展开便笺,甚至没去捡一把掉出来的钥匙。

  笔迹娟秀纤细,显然出自女性之手:

  宋方文你好,一别一生,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不在人世。人生苦短,没想到这么短。去年罹患重疾,四处问医,最后被告来日无多。确诊后回过一次国,在河岸金融大厦保险库寄存了一件东西,是整理旧物时发现的,以为早就遗失了,原来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之所以把它寄给你,是因为它也属于你。

  诸葛蒙瑜2016年深秋于横滨

  铜版纸封皮内是一份诸葛蒙瑜跟保险库签署的租赁协议,主体是印刷的例行公文,少量填空部分是手写,租期一年,若逾期无人认领,保险库可以在指定律师的监督下销毁。在附录的一项约定里,注明了唯一取件人为宋方文,而非诸葛蒙瑜。显然诸葛蒙瑜在寄存之际,就放弃了保管物的主权,如果因邮址错误或邮差疏忽,我没收到这份经过授权的协议,那么留给我的那件东西可能就永远从世界上消失了。

  从道理上讲,世界上湮没的真相远比留存下来的多,有些是被动消失的,有些是主动把秘密带进坟墓的,即便留存下来的,又有几件是纯度很高的真相呢。与其说人类在追逐真相,毋宁说是在追逐好奇心。我俯身去捡钥匙,它比普通钥匙粗壮,也更复杂一些,它无中生有,即将打开一个悬念。

  从楼名可以看出,河岸金融大厦位于河畔,上楼去取了身份证——这是租赁协议中备注的取件必要证件,我得证明自己是宋方文——诸葛蒙瑜寄存在保险库里的是什么呢,破解这个谜底比买鱼食紧迫得多。

  坐上通往护城河方向的9路公交车,半小时后,我来到玻璃幕墙的水泥森林之中,市电视台把该区域作为本地新闻的片头背景,广大市民也认为此乃城市的面子,可我觉得巍峨如云的大厦除了造成人与城市更深层次的隔膜之外,和自己的日常并无关系,和绝大多数人的日常也并无关系。

  这是一栋哥特式风格的高楼,外墙是花岗岩的,粗看老建筑,实则假古董,旋转门两侧是中国石狮,而不是欧式铜狮,挑空门廊上的阿波罗材质是石膏而不是石头,更印证了此楼的赝品属性。

  进电梯时,我想起大堂里那个四肢特别长的保安是初中同学螳螂,他可能已认不出我,我则在短暂的迟疑后记起了他,电梯上升时我努力想他的学名,我没准待会儿离开时跟他打招呼,试图记起他学名无非是想测试自己的记忆力。遗憾的是,到了位于17楼的保险库公司,还是没想起来。

  前台小姐听了来意,带我去小会客室坐下。片刻,进来一位年轻女性,自称姓王,是客户经理。她看起来二十五岁,实际可能已三十出头,都市女性精于保养,精致妆容掩盖了她们的真实年龄,可眼神会出卖她们,人的年龄在瞳孔深处,藏得再深也会败露,如同衬衫后领的商标,总会从布料里透出来。

  出示租赁协议后,王经理朝我打量一眼,这个单子是我接的,原来您就是宋方文呀。

  什么时候的事?其实这是明知故问,租赁协议上写着诸葛蒙瑜九个月前签的约。

  去年秋天,王经理把租赁协议翻到尾页,是10月17日。

  那有九个月了。

  快九个月了,我还记得那个老太太,坐在轮椅上,律师推着来的。

  老太太?她不过五十岁。我错愕道。

  才五十岁?头发全白了,人很瘦,特别显老。

  她年轻时是个大美女。

  看不出美女,说话细声细气,说是得了重病,从日本飞来看中医。

  她年轻时真的很漂亮。

  你们多久没见了?

  很多很多年了。

  她是个有心人,特地去找过你。

  找过我?好像没有吧。

  我当时问她,既然宋方文是唯一取件人,为什么不叫他一起来。她说不想让你知道她回国,她回日本后就不再回来了,她委托律师去核实了你的住址,会把租赁协议寄给你。

  原来是这样找过我。

  对了,您身份证带了吗?

  带了。我把身份证递给王经理,她接过去,審视我的肖像,警察比照嫌犯大概也是这个样子。

  稍等一下。她离开小接待室,走入办公区域,回来时手里多了把钥匙,和牛皮纸信封里掉出来的那把一模一样,跟我来吧。

  电梯把我们送到负三楼,王经理说负一楼负二楼是停车场,从保险库的深度可见其安全性,出了电梯,走来一个穿褐色西服的男子,朝我们点点头,应该是王经理通知他过来的。我跟着他俩,绕了两堵水泥墙,眼前出现一扇大铁门,穿褐色西服的男子按下门侧的密码,缓缓移开的圆形铁门有半米厚,看着我惊讶的神情,他轻描淡写道,这个保险库等级还不算高,坦克撞不开而已,更高等级的保险库是核武器也炸不开的。

  保险库里除了一排排不锈钢高柜别无他物,一股混合着水门汀气息的生铁味扑面而来,我心里一凛,以为误入了殡仪馆的骨灰存放处,区别之处在于每扇小门上没有逝者的遗像。那些保险小门内匿藏了多少财富,又匿藏了多少永不示人的秘密,我想每个人处于这个场景,都会产生拉开每一扇小门的冲动,即便他们不是窃贼。

  王经理熟门熟路,把我带到189编号的保险箱前,这是最小的箱型,每个箱子有两个锁孔,我把钥匙插入锁孔,王经理把她那把也插入,门开了,内里是一只有点鼓的文件袋,我把它取出夹在腋下,跟两位工作人员握手告别,他们要关闭圆形铁门,我先离开,去坐电梯。

  手感告诉我,文件袋里可能是一本比较厚的书,但感觉又比书轻,我急于知道谜底,把文件袋的锁线从纸扣上解开,取出的却是一盒录像带。

  回到大厅的时候,螳螂朝我走过来,显然他刚才是看到我的,他笑出一口焦黄的烟牙,老同学,好多年没见,听说成著名演奏家了。

  哪里是什么演奏家,演奏员而已。

  你谦虚了,我们有三十多年没见了吧。

  该有快四十年了,你居然还能认出我。

  我还记得你绰号叫小怪。

  哦,我已经忘记这个绰号了,不过我记得你叫唐忠杰。我脑海里忽然跳出他的学名。

  他对我的记忆力非常吃惊,焦黄的烟牙咧得更醒目了。我一边寒暄一边往外走,心思全在那盘录像带上。唐忠杰看出我在敷衍,显得有点失落,不过还是夸了我一句,老同学,你记性真好,还能记得我名字,怪不得能记住那么多谱子当演奏家。

  我转身朝他挥挥手,我们上次见面还是少年,按本城男性的平均寿命,照这个频次,我们有限的余生或许就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这个闪念让我猛然伤感,我往回走几步,去和他握手,在他胳膊上拍了拍,这个表示亲密的动作让他大为感动,他眼眶都快红了。

  再见老同学。那一瞬间,我又把他学名忘了。

  转走离开,眉头锁着一个疑问,录像带里究竟是什么,千万不要是一脸病容的临终告别,那样的话我宁可不看,转而一想,她那么爱美,怎会将最不堪的仪容留给曾经的恋人。我将塞回文件袋里的录像带又抽出来,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没录像机了。

  我本来有一台录像机,多年前买了VCD机就闲置了,因为功能皆好,一直没舍得扔,就在上星期的一个傍晚,我下楼倒垃圾,小区里响起蹩脚扬声器的循环播放:回收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回收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

  一个回收电器的小贩骑过,我叫住他,录像机回收吗?

  他戴一只草帽,捏着自行车刹车,一只脚抵住地面,扭头道,录像机不收,白送我都不要。

  我有点生气,朝他瞪一眼,为什么白送给你,扔了都不送给你。

  他倒笑了,这位大哥,不是我不收,是收了也没人要,小本生意赔不起啊。

  我的倔脾气上来了,那你等着,我这就拿来送给你,我就不信送给你都不要。

  我快步回家,噔噔噔上楼,等取了录像机返回,回收电器的小贩早不在了。我这才确信录像机真的被时代淘汰了,随手把它放在垃圾桶盖上。

  放着积灰好些年,快派上用处却扔了,实在是莫大讽刺,人世间,这样的讽刺比比皆是。 从河岸金融大厦出来,去坐17路公交车,目的地花鸟市场,须知今天出门的初衷是买鱼食,收到日本来信是临时发生的插曲。生活的蹊跷在于,眼下这盘录像带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鱼食,可我再急迫地想看录像带,也不能把金鱼饿死。我已经饿死过一批金鱼了,那是一次邻省演出,说好两天往返的,为了等一个高级别领导,乐队多待了四个晚上,等回到家,鱼缸里浑浊一片,金鱼们肚皮朝天,不知是脏死还是饿死的。

  在那批死去的金鱼中,最让我心疼的是一对红水泡帽子,品种说不上多珍贵,品相真是好,微颤的两只透明大泡挂在鱼头两侧,让人担心泡膜破裂,晶莹的果冻体流出眼珠,掉到粉嫩的肉瘤上。

  有老法师劝我这种新玩家不该养品相这么好的金鱼,万一有个闪失,简直暴殄天物,我很不高兴,难道好金鱼就该你们这些所谓的行家养,刚入门的只能养歪瓜裂枣?结果一语成谶,一缸金鱼全死了。

  虽说金鱼是冷血动物,不具备猫狗那样的亲密感,可看着婀娜多姿的它们失去光泽,成为水面的枯枝败叶,还是会有自责和挫败感。所以再度购入一批金鱼时,将等级降低了一些,不仅仅是为了省钱,潜意识里我担忧会再度失去它们,没错是再度,和已死去的上一批并無二致,或许这样说对金鱼有些残忍,但它们的个体不具识别性也是不辩的事实。我疑惑的一点是,金鱼在生物学上竟然就是鲫鱼,鲫鱼熬汤很鲜美是事实,黑不溜丢其貌不扬也是事实,金鱼光品种就分草龙文蛋四种,鳞片更是五彩缤纷,怎么会跟鲫鱼是同一种鱼呢?我去买了金鱼知识手册,第一章就解释了鳞片颜色的原理。

  金鱼之所以有大红金黄霞紫湖蓝花斑乃至透明那么多色彩变化,不是在驯化过程中额外产生的,而是取决于其基因,它是与生俱来的,只不过因为人类视力的局限,看不见隐藏在黑色鳞片内的其他颜色,通过显微镜观察,鲫鱼的色素细胞在转化为金鱼的过程中,进行了重新分布,随着密度的变化,色彩分离了出来,这样一诠释就很好理解,黑是万色之母,能演化出无数色彩,而无数色彩相加,又变成了黑。金鱼和鲫鱼的幼体都是灰黑色,经过一段时间发育,金鱼的一部分色素细胞消失,另一部分色素细胞增强,变得鲜艳多彩,鲫鱼的色素则恒定不变,小时候是丑小鸭,长大也没变成白天鹅。

  除了颜色,金鱼体型的变化也有类似色素细胞的规律,驯化后的金鱼比鲫鱼个头小很多,头身比例却是一致的,仅是骨骼的同比例缩小而已。金鱼的变化都能从基因突变中找到来由,即所谓,纵然你穿着各种各样的花衣裳,我还是能用细胞学打出你的原形。就像魔术不能揭秘,一经科普,神秘感就阙如了。

  买完鱼食,没立刻回家,换乘26号公交车去了旧货市场,我想去碰碰运气,能否觅到一只旧录像机。

  很遗憾,逛了一圈,偌大的旧货市场没有一只录像机,只能失望而归。经过居委会时,想到他们之前在小区空地播放过爱国主义宣传片,与电视机配套的是录像机,就敲了门进去问,开门的是住在我们楼的李阿姨,就是那只孤独二哈的主人。听我说明来意,她说巧了,居委会本来有一台录像机,用久了经常卡,后来片子大多用VCD机了,但一些老宣传片是录像带,还得用到录像机,想买新的却没处买,结果居委会王大妈上周在垃圾桶捡到一台录像机,虽然也是旧的,比原来那台倒要好。

  我知道他们捡到的正是我扔掉的那台,为免除尴尬和多余的解释,我没提自己是录像机的主人,临时撒了个谎,说要看一个老版的手风琴录像,能否借用一下。李阿姨说,借一下没问题,但这台录像机虽是捡到的,進了居委会就成了公物,陈主任出去办事了,等她回来我打个招呼,回头给你送家去。

  谢了李阿姨,我先回家,李阿姨家的二哈还在楼梯转弯处趴着,王家的儿子开门出来,搂着那个侧面有点像影星陈冲的姑娘从我身边走过去。

  进了屋,把录像带放在桌上,给金鱼投了食,平静的鱼缸顿时被激活了,所有金鱼往水面冲,这个画面让我联想到鱼是怎么上钩的,如果这不是鱼缸,而是湖泊江河,贪嘴的鱼看到鱼饵下沉,从水底游上来咬住鱼饵,同时也咬住了鱼钩,就被垂钓者拎出了水面。

  抢食的金鱼们挤在一起花团锦簇,鱼缸里有22条金鱼,草种龙种文种蛋种都有,有红色的草金鱼,有蓝色的喜鹊花龙睛,有黑色的墨狮头,有银色的银虎头,有五花的绒球和翻鳃。我还放进过一尾真正的鲫鱼,原生态的那种,菜市场买的,虽是鱼摊上最小的一尾,但和金鱼们比起来,是当之无愧的巨无霸,抢食时金鱼根本不是它对手,每次喂饵我先捞它出来单独喂,即便如此,它的存在仍让金鱼们噤若寒蝉,它一游动,金鱼就躲到犄角。到了第三天,我发现少了一条玉顶紫罗袍,鱼缸里只有这么一条紫色的金鱼,我又仔细清点一遍,玉顶紫罗袍真的没了,又在鱼缸外找,听老法师讲金鱼偶有跳缸的现象,结果鱼缸外也没有。我盯着那条鲫鱼看了很久,我之所以把它投进鱼缸,是出于玩心,跟把不同品种的金鱼放在一起的想法如出一辙,我在想它们互相杂交会不会繁育出新品,我更希望金鱼能和鲫鱼交配,理论上这完全是可行的,金鱼的前生和今世交配,后代会是什么样子呢,这是我特别好奇的,然而好奇心不但会杀死猫,还会杀死金鱼。十分钟后,鲫鱼被破腹了,从它肚皮内我找到了那条尚未完全被消化的金鱼,鱼皮残存着紫色,细鱼骨跟腐烂的身体搅成一团,为了替玉顶紫罗袍报仇,鲫鱼被熬成了一碗汤,我将洗净擦干的鲫鱼放在油锅中煎得两面焦黄,扔入半块豆腐用大火煮开。喝着像牛奶一样浓白的鲫鱼汤,我在想,鲫鱼岂止是丑,而且是蠢,对美丽的金鱼居然不知怜香惜玉,竟然吞食同类,只配作为食材做熟了下酒。

  抢食的金鱼花团锦簇,有人说它们的记忆只有七秒,如果这个说法属实,是不是鲫鱼的记忆也只有七秒。鲫鱼和金鱼真是同一种鱼吗?自从玉顶紫罗袍被鲫鱼吞食,我对此产生了怀疑,即便它们在生物学上是同目同科,在人工选育的过程中,也与本质渐行渐远,史前的第一条野生鲫鱼,也是七秒钟记忆?那条吃掉金鱼的鲫鱼,肯定忘记了它们是同类,有着同样黑灰色的幼体。

  一条红高头球翻鳃朝我游过来,金鱼的眼珠是死的,奇怪的是,从任何角度看,却又在凝视我,要把我吸入呆滞的虹膜里。

  黄昏时分,李阿姨把录像机送来了,她说陈主任只同意借一晚,明天下午有党员活动,要播放一部红色老电影。

  那个电影太老了,没VCD,只有录像带,明天午饭前千万记得还回来。李阿姨叮嘱道。

  我本想说,你们要是没捡到这台录像机怎么办。话到嘴边咽下去了。

  向李阿姨道了谢,回到内室。

  现在,这台录像机又重新回到我的房间,看起来物归原主,其实主权已不属于我——居委会在机身粘了印有“爱惜公物从我做起”的小贴纸——我只拥有它一晚,这很像笑话,我们的人生正是由这种笑话叠加而成。 把录像机和电视机连接起来,调试了半个多小时,录像带一推入卡座就吐出来。我担心今天会看不成,诸葛蒙瑜或许真的不在人世了,这盘录像带记录了什么内容,我不喜欢猜谜,想直接看到谜底。

  录像带终于推进去了,却读不出来,电视机满屏雪花。忙乱中,我睹见手背开始起皱,以为是眼花,凑近了看,皮肤上布满了黄褐色的老人斑。我吃了一惊,撩起手臂,肌肉也在萎缩,旁边有面大橱镜,正好映照出鱼缸,游动的金鱼中间,出现了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足有一百岁。他也望着我,张开的嘴巴黑黝黝的,只剩下三颗牙齿,上牙床两颗,下牙床一颗。 我一屁股坐到地上,连滚带爬缩到床边,一秒钟衰老了半个世纪,那盒录像带难道是潘多拉的盒子带着诅咒。

  屏幕一跳,满屏雪花变成了嘶嘶哑哑的彩线,这是读片的前奏,然后一个上身裸露的姑娘出现在画面里,虽然画质粗粝,仍能辨识出她紧凑的皮肤,一个年轻男人的背脊对着镜头,他们在一张床上,她吻他,年轻男人始终没发现正在记录的机器。他听到一声叹息,是潮湿的舌尖和轻轻的齿嗑。他翻身而起,她的指甲划到他腋下。她吻他,咬他耳垂,微烫的鼻息钻进他耳中。他手臂交错搂住她背脊,她的头发遮住了他眼睛。她说,我动不了了,让我呼吸吧。画质在此处模糊了三四秒,然后镜头记录了他的侧面,他松开她,手移到她下体,手指勾起她内裤的一部分。她摆脱了他,跳下床。空镜头有点晃荡,画外音传来鞋子的声音,大概一分钟,她重新回到画面,是一个背部特写。她抬起手臂,指尖在他脸上停了一秒。他抱住她,镜头里是浅灰色的寂静。她钻进被子,两个人不见了,好像在被子里溺水挣扎。被子被踢开了,他们的身体在床上开放。这个镜头持续了很久,他们四目相对,像看陌生人,她鼓翘的乳房从他掌心中跳出来,随着身体的起伏而起伏,情欲的力量收敛在肌肤内,粗糙的画质依然能看见细汗在渗出毛孔。

  她把脑袋垂在他肩膀上,长发全部遮住了脸,对不起,再给我一些时间。

  可我们在一起都两个多月了。

  我会跟他摊牌,让他尽快搬走。

  他下了床,镜头里她的长发遮住了面孔,她垂着头,直到咔嚓一下,录像机发出跳闸声,电视屏幕重新舞起雪花。我朝大橱镜望去,一尾金鱼在撞击我苍老的面容上,正是那尾玉顶紫罗袍,它吐出水泡,使往事沉渣泛起。事实上,画面刚出现一秒,我就认出了那是我曾经的宿舍,也认出了她,二十四岁的诸葛蒙瑜,我曾经的恋人。

  我们相处了四个月零七天,严格说,她只是我半个恋人,在我们认识之前,她有一个男朋友,是她的大学新闻系同学,他追了她三年多,大四下半学期才确定了关系。每次我们约会完,我送她回那条水杉夹道的老弄堂——她很小父母离异,和外婆挤在北城的老屋里,外婆死后,就一个人住在那儿——每次只送到弄堂口,从没进过那个房间,因为她和那个男朋友住在一起。从表面上看,我是介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三者,她的那个男朋友是无辜的,当然实际情况也确实是如此,诸葛蒙瑜在遇到我之后变心了。可另一方面,这样的表述又过于简单化,诸葛蒙瑜不止一次对我说,她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之所以接受他,是因为他对她很好,是死缠烂打后的一种妥协。她承认自己犯了错,不该接受这份不是出于爱的感情,更不应该让他住在家里。他是外地生,毕业后在总工会一家报社当记者,又要在外吃饭又要租房子,存不下什么钱。她想既然在一起了,自己的窝虽小,就搬过来吧,一来可以减轻他经济负担,二来可以在磨合中增进感情。显然,她是个单纯的姑娘。很陕她发现,同居不是甜蜜的开始,他依然对她很好,她却越来越不能容忍他的邋遢和吝啬。同居对她来说,唯一的收获就是确认自己真的不爱对方。 我是在一次大学同学聚会上邂逅诸葛蒙瑜的,她是民乐系陈惠芳的表妹,带来一起玩的。音乐学院的同学聚会,肯定是一场小型音乐会,我的节目自然是拉手风琴。我拉琴的时候,她呆呆看着我,当我们后来成为恋人,她告诉我,那天我拉的俄罗斯名曲《再见了朋友》很忧伤,我拉琴的样子也很忧伤,她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我告诉她,她进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一直想找的姑娘终于出现了。所以说,我们是一见钟情,我问她要电话,她脸红了一下就给我了。那时候,手机还没普及,她给的是单位电话,她在一家大型百货商店宣传科工作,过了两天,我打电话约她周末见面,她同意了。我们去护城河边的一家小饭店吃饭,需要指出的是,她很坦诚,当我告诉她,她是我喜欢的类型时,她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愣了一下,半真半假道,那我也可以追你啊。她苦笑笑,没说话。

  她有男朋友的事实,没让我打退堂鼓。我约她下个周末去看电影。她迟疑了一下,不要了吧。我坚持了一下,去看吧。她就同意了。

  我第一次吻她就在她家弄堂口的雨棚下,蜻蜓點水的一吻,她害羞低头,快步走入两排水杉之间。看着她的背影,我心如刀割,我把她送回来,等于是把她送到另一个男人床上,我被这个念头折磨得几乎发疯。完全意识不到我是一个破坏者,是我在试图把人家的女朋友据为已有。

  在乐团借给单身职工的宿舍里,我们做爱了,我说你和他分手吧。我觉得自己有资格提这个要求了,她点头嗯了一声。

  前面我说过,她很坦诚,第一次约会就告诉我有男朋友了。可这与其说是坦诚,不如说是一种自我保护。她从未跟表姐陈惠芳提起我们在一起了,她和那个男朋友的关系在亲友间是公开的,所以我事实上一直处于地下恋人的位置。当然,在那个男朋友面前她也完全隐瞒了外遇,虽然在情感上她选择了我,但在面对旧爱时,她根本开不了口。因为他虽然有一些坏习惯,对她还是很好的,谁没一点坏习惯呢,她不敢面对摊牌后他痛苦的表情,每次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

  有一天她对我说,你怎么不早点出现呢,为什么出现得那么晚。

  好像是我造成了她的优柔寡断,当然,她对我是愧疚的,她赌誓说,你别多想了,我不会让他碰我的,他老实,我不同意他不敢的。

  成为我女朋友之后,除了她在生理期,每次见面我们都会做爱,她的皮肤像光滑的缎子,曲线好看极了,说实在的,因为她另一个男朋友的存在,我充满了嫉妒,每次和她做爱都像在报仇,我在她手臂上乳房上屁股上啃咬,一半是激情一半是憎恨,有几次我把她咬疼了,她啊呀一声,眼里泛着泪花却不责怪我。我知道她是猜到我心思的,所以她有些忍受,可能也怀着赎罪的心态。她有时也咬我,用牙齿轻轻磕,从没咬疼过我。

  有一天,她来宿舍找我,从包里拿出一只摄像机,一边让我去拿手风琴,一边说,这是我们单位新买的摄像机,日本最新款,我给你拍几段,以后你不要我了,我也好看看录像。

  瞎说什么呢,我怎么会不要你。

  拉最拿手的,先来一首《土耳其进行曲》,再来首《野蜂飞舞》。

  我去拿手风琴,回头问她,你们一个百货商店买摄像机干什么?

  我们可不是一般的百货商店,老字号,常有外国贵宾来,要拍下来当资料的。

  公物拿出来私用,扣你奖金。

  没事的,宣传科都是年纪大的,不敢用这种新式机器,怕用坏了,我这个小干事最年轻,一看说明书就会了,就归我用了。

  她把窗帘拉开,让自然光泄进来,我开始拉《野蜂飞舞》,是用绝活反手拉的,她拍得很认真,拍完一曲说,录像带是我自己买的,就是机器假公济私用一下。

  她抱住我头颈,问我,你相信有爱情吗?

  我说,还是相信的吧。

  她说,可过去是包办婚姻,男女因为爱情主动在一起,是近一百年才有的事。

  我说,古代有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是爱情啊。

  她说,就算梁山伯与祝英台是爱情,也是悲剧,都变成蝴蝶了。

  我说,那还有张生和崔莺莺,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说,我真的很爱你,你会不要我吗?

  我说,瞎说什么呢,我怎么会不要你。

  我把她抱得很紧,这是做爱的序曲,我无法确认这盒录像带是那天拍的,还是此后的某一天,如果是那天拍的,我也无法确认是她忘记了关机,还是故意把镜头对准了床。她带摄像机到我宿舍来,记忆中就那么一次,如果是那天所拍,前面应该有我拉手风琴的内容,当然,也不排除她后来把做爱的画面单独拷贝了。

  有一天看完电影,我没有送她回家,此后也没有。我实在无法忍受把她送到另一个男人身边。和之前一样,她向我表示歉意,希望我再给她一些时间,她对天赌誓自从和我在一起后再没让他碰过她。可他们睡在一张床上,即便如她所说没有性爱,我还是无法忍受,我对她说,如果你开不了口,我去找他摊牌。我惊恐地看着我,对我说,如果我去找他,她就两个都不要了。我冲她发了火,质问她为什么四个月零七天了还不能跟他结束。她哭了,说她知道我很在意,所以把零七天也记得那么清楚。她哭着说,都是我不好,我每天都想说,可就是开不了口,我的性格太懦弱了。

  她哭着跑远了,我没有去追,我们短暂的恋情就这样结束了。自始至终,我只是她半个男朋友,从此我们再没有联系过。

  大概过了一年多,从陈惠芳那里得知她辞职去了日本,和她分手之后,我又谈过两个女朋友,后来娶妻生女,再后来离异单身,转眼过完了半生。

  时隔这么多年,她又回来了。在看录像的时候,她一直陪在我身旁。相隔了如此久远,我们却一点也不陌生。她看着画面中的两个年轻人,像看着自己的孩子。

  你看那对恋人,那么年轻。她说。

  是啊,那么年轻那么有激情。我说。

  你能认出他们吗?她说。

  是的,我知道他们是谁。我说。

  我知道你想说,他们是另外两个人。她说。

  是的,他们是另外两个人,和我们无关。我说。

  鱼缸投映在大橱镜上,镜子里有很多金鱼,是我饲养的十倍之多,它们向我游来,越游越多,我看不清镜中的面孔,我的回忆在玻璃内嘎嘣发脆,似乎要把镜面撕开。我不知道自己身处53岁,还是一百岁,我回头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我的情人,还是24岁时的模样。她靠着我的肩膀说,这些金鱼真漂亮。

  我说,确实很漂亮,不过金鱼挺笨的,记忆只有七秒。

  她说,要是人的记忆也只有七秒那该多好啊。

  我把头偏开,眼泪流了下来。她从我眼中消失了,我知道,她永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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