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觉得自己在虎虎的吃着热乎乎的大米饭,也得找些热乎乎的话题来下菜。而孟思齐似乎也是个热乎乎的女孩子,至少在这么大冷的天,她修长的脸蛋如一团火给予了欧阳热乎乎的感觉——欧阳从来没有感觉的一种温暖,直从心底的温暖。她的圆眼睛和直眉毛,就是在欧阳埋头吃饭的瞬间,也似乎映在了碗里头,或融进热气腾腾的水蒸气里,慢慢是浮上来,轻轻的抚摩欧阳俊俏白皙的脸蛋。
“你喜欢听谁的歌?”欧阳见齐齐吃面的时候耳里还塞着耳机听MP3,于是认为找到了热乎乎的话题。自己是喜欢唱歌的,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很喜欢唱歌。小学比赛得了奖,中学虽然没有得过什么奖项,当时欧阳认为,学校好象也没有举行过什么唱歌比赛的,是学校没有给机会,如果可能的话,是一定也可以拿奖的。到了大学,欧阳的音乐才能真正得到了认可。欧阳一向很喜欢唱抒情歌,而且唱得投入,被同学们称为南华大学的“齐秦”或者“情歌王子”什么的。况且欧阳这个人随便,不是音乐系往往代替音乐系学生的职责,在班级集体开办活动、出去春游什么的、朋友聚会或者与同学散步时候,常常象是充足了电的PM3一样,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叫他唱他就唱,一点不怯场。所以很多喜欢听情歌的女同学或许失恋了的女同学,都喜欢找欧阳唱歌给他们听。自己很喜欢唱歌,对当今的流行歌曲很熟悉,问齐齐喜不喜欢唱歌或者喜欢听谁的歌,欧阳认为是这个时候拿手的好话题,而且自己可以谈得很深入,好比毕业论文选了自己熟悉的题,很有信心把它写好的,在签任务书的时候暗暗的得意。
齐齐塞着耳机,没有听见欧阳问她的问题。
“嗨——”欧阳推了推了她。她突然一脸惊奇的,吸进嘴巴去的面条突然停下来,象一根老鼠尾巴在她下巴左右摇摆。她不解的瞪了欧阳一眼,解下耳机“啊?”的一声疑问。
“我说你听歌喜欢听谁的——哪个歌手的?”欧阳有点不好意思的打扰了人家,于是说,“你不要太自私了,有歌自己听,我们还是说说话算了,一会火车上有时间让你听的。”欧阳原本想说,你不要太自私了,我们应该一起听,但是看见她的耳机线太短了,两个人必须挨得很紧才能够牵到各自的耳朵,于是不改了口。
“古话说‘食勿言’呢——这样对身体不好的。”
“那是古话,没有科学根据。在我们中国‘食勿言’,那是行不通的,人的感情多半是在酒桌上培养的。酒桌应该说是感情的温床,你说呢?”欧阳想说我们之间的感情又可以通过饭桌培养的,但是想着有点莫昧。
“不知道——哦,不懂!”
“是中国人都应该有体会。——说吧,你喜欢听谁的歌。”
“我喜欢听怀旧点的歌曲,我的的歌曲全都是些老歌,虽然我们80后。”她指了指挂在胸前的PM3,“都是些经典的老歌。——我比较喜欢90年代台湾的校园歌曲,至于喜欢听谁的歌吗?我感觉没有特别喜欢的,反正谁的歌好听就喜欢听谁的。”
一根面条倏的蹿进了她嘴巴里去。可能是烫了嘴,她张开了嘴,右手在嘴边上下煽动,修长的脸蛋严重拉伸变形,眉毛几乎爬上了头顶。
“小心烫!”欧阳忍不住被她的样子逗笑。
“妈耶——妈耶——烫死我了!就说吗,‘食勿言’你不相信,跟你说话我忘记面烫了。”
“非也,你之所以忘记了面烫,是因为我们找到了共鸣,说到忘记了的程度。”欧阳确信自己当初选择话题的英明。
“哈哈——”
“哈哈什么?说到台湾的歌,我最喜欢的是齐秦,——哦,齐秦应该知道吧,就是唱那首《大约在冬季》的那个,他的歌我最喜欢听。”
齐齐点头表示知道。欧阳继续说:“他的歌几乎都是抒情歌,很优美,有种伤感的感觉。那首《不让眼泪陪我过夜》啊,《呼唤》啊,《夜夜夜夜》啊,等等等,妈耶!都是我喜欢听的。——你听过不?”
“听过的,齐秦也是我的偶像呢,我怎么没有听过他的歌呢。”他继续吃面,“他的那首《外面的世界》最清醇,我喜欢死了。”
“是的哎——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词写得好,唱得更不错。我也喜欢的,我刚才漏说了。”欧阳笑了笑,张大嘴巴,狠狠的吃了两大口饭,菜都没有和,用尽力气干咽下肚,以惩罚自己漏说的罪。
“你唱几句听听,我喜欢是喜欢,只是喜欢听,自己唱不好。——我看你唱歌一定很好听!真的!”
“你怎么知道,你听说我唱歌过?不会哦?!”
“感觉吗,女孩子的感觉都很灵的。你信不?——快唱几句!快!”
“食勿言,哦,应该是食勿歌。”
“快点吗——”她几乎带有几分撒娇般的乞求。
“食勿歌,啊,影响不好。吃饭呢?——哦,刚才说到了喜欢谁的歌,现在我想说讨厌谁的歌。那个伍伯你认识吧,唱《浪人情歌》那个,啧,那家伙简直是他名字除以二,哈哈,二百五。他唱的歌,好象是故意一样的,吐出来的字特别别扭,平舌音还可以过得去,卷舌的就难听死了,他几乎都要吐成平舌音。”
“是啊,还有那个什么张宇的,那种嗓音也唱歌,沙哑得跟感冒一辈子治不还似的。——哦,还有那个啊杜。反正我不喜欢他们的声音。”
“你喜欢听谁的歌?”欧阳见齐齐吃面的时候耳里还塞着耳机听MP3,于是认为找到了热乎乎的话题。自己是喜欢唱歌的,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很喜欢唱歌。小学比赛得了奖,中学虽然没有得过什么奖项,当时欧阳认为,学校好象也没有举行过什么唱歌比赛的,是学校没有给机会,如果可能的话,是一定也可以拿奖的。到了大学,欧阳的音乐才能真正得到了认可。欧阳一向很喜欢唱抒情歌,而且唱得投入,被同学们称为南华大学的“齐秦”或者“情歌王子”什么的。况且欧阳这个人随便,不是音乐系往往代替音乐系学生的职责,在班级集体开办活动、出去春游什么的、朋友聚会或者与同学散步时候,常常象是充足了电的PM3一样,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叫他唱他就唱,一点不怯场。所以很多喜欢听情歌的女同学或许失恋了的女同学,都喜欢找欧阳唱歌给他们听。自己很喜欢唱歌,对当今的流行歌曲很熟悉,问齐齐喜不喜欢唱歌或者喜欢听谁的歌,欧阳认为是这个时候拿手的好话题,而且自己可以谈得很深入,好比毕业论文选了自己熟悉的题,很有信心把它写好的,在签任务书的时候暗暗的得意。
齐齐塞着耳机,没有听见欧阳问她的问题。
“嗨——”欧阳推了推了她。她突然一脸惊奇的,吸进嘴巴去的面条突然停下来,象一根老鼠尾巴在她下巴左右摇摆。她不解的瞪了欧阳一眼,解下耳机“啊?”的一声疑问。
“我说你听歌喜欢听谁的——哪个歌手的?”欧阳有点不好意思的打扰了人家,于是说,“你不要太自私了,有歌自己听,我们还是说说话算了,一会火车上有时间让你听的。”欧阳原本想说,你不要太自私了,我们应该一起听,但是看见她的耳机线太短了,两个人必须挨得很紧才能够牵到各自的耳朵,于是不改了口。
“古话说‘食勿言’呢——这样对身体不好的。”
“那是古话,没有科学根据。在我们中国‘食勿言’,那是行不通的,人的感情多半是在酒桌上培养的。酒桌应该说是感情的温床,你说呢?”欧阳想说我们之间的感情又可以通过饭桌培养的,但是想着有点莫昧。
“不知道——哦,不懂!”
“是中国人都应该有体会。——说吧,你喜欢听谁的歌。”
“我喜欢听怀旧点的歌曲,我的的歌曲全都是些老歌,虽然我们80后。”她指了指挂在胸前的PM3,“都是些经典的老歌。——我比较喜欢90年代台湾的校园歌曲,至于喜欢听谁的歌吗?我感觉没有特别喜欢的,反正谁的歌好听就喜欢听谁的。”
一根面条倏的蹿进了她嘴巴里去。可能是烫了嘴,她张开了嘴,右手在嘴边上下煽动,修长的脸蛋严重拉伸变形,眉毛几乎爬上了头顶。
“小心烫!”欧阳忍不住被她的样子逗笑。
“妈耶——妈耶——烫死我了!就说吗,‘食勿言’你不相信,跟你说话我忘记面烫了。”
“非也,你之所以忘记了面烫,是因为我们找到了共鸣,说到忘记了的程度。”欧阳确信自己当初选择话题的英明。
“哈哈——”
“哈哈什么?说到台湾的歌,我最喜欢的是齐秦,——哦,齐秦应该知道吧,就是唱那首《大约在冬季》的那个,他的歌我最喜欢听。”
齐齐点头表示知道。欧阳继续说:“他的歌几乎都是抒情歌,很优美,有种伤感的感觉。那首《不让眼泪陪我过夜》啊,《呼唤》啊,《夜夜夜夜》啊,等等等,妈耶!都是我喜欢听的。——你听过不?”
“听过的,齐秦也是我的偶像呢,我怎么没有听过他的歌呢。”他继续吃面,“他的那首《外面的世界》最清醇,我喜欢死了。”
“是的哎——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词写得好,唱得更不错。我也喜欢的,我刚才漏说了。”欧阳笑了笑,张大嘴巴,狠狠的吃了两大口饭,菜都没有和,用尽力气干咽下肚,以惩罚自己漏说的罪。
“你唱几句听听,我喜欢是喜欢,只是喜欢听,自己唱不好。——我看你唱歌一定很好听!真的!”
“你怎么知道,你听说我唱歌过?不会哦?!”
“感觉吗,女孩子的感觉都很灵的。你信不?——快唱几句!快!”
“食勿言,哦,应该是食勿歌。”
“快点吗——”她几乎带有几分撒娇般的乞求。
“食勿歌,啊,影响不好。吃饭呢?——哦,刚才说到了喜欢谁的歌,现在我想说讨厌谁的歌。那个伍伯你认识吧,唱《浪人情歌》那个,啧,那家伙简直是他名字除以二,哈哈,二百五。他唱的歌,好象是故意一样的,吐出来的字特别别扭,平舌音还可以过得去,卷舌的就难听死了,他几乎都要吐成平舌音。”
“是啊,还有那个什么张宇的,那种嗓音也唱歌,沙哑得跟感冒一辈子治不还似的。——哦,还有那个啊杜。反正我不喜欢他们的声音。”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