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密西西比河某处(十一)

时间:2023/11/9 作者: 雨花杂志 热度: 12959
于 坚

  罗恩小楼周围都是森林,松树居多,还有白桦树和枫树。有一棵枫树先红了,像靠在森林身上的一架红色竖琴。森林里覆盖着厚厚的落叶,有些树露出根,像跋涉过万水千山的脚筋。许多木质在发霉,散发出苦涩的气味。林子深处藏着一条涧。幽暗,涧中的岩石一部分被水流磨得黑亮,一部分生着苍苔。我在一棵松树下坐了一阵。想起青年时代的农场,想起一些“银铃般的”笑声和美丽年轻的脸庞,我曾经在这样的地方渡过许多岁月。在我青年时代的昆明,这样的所在很多。如今一处处都成了废墟,被水泥建筑物填掉。现在置身罗恩的领地,我却感觉是回到了遥远的唐朝。我对唐朝的感觉几乎都来自王维、李白的诗,唐朝就是这样的地方,“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罗恩站在一边,听着涧流,一位大师的手在岩石的键盘上叮咚叮咚地敲打着,似乎正苦恼于自己永远无法定调。林子幽暗而空阔,虽然有许多树。落叶像是被召唤出场那样旋舞着飘过,每一片都有自己的路数。多年前我也曾经这样坐在云南德宏州的深林中,体验着王维的“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一整日只是看着这一片落叶,那一片落叶。那时候站在我旁边的不是罗恩,林中那人已经不知所终。风吹过,林子就暴雨般地响一阵,之后更加寂静。我们沿着鹿径向北,穿越森林,有些树死了多年,依然横倒在路上,我们得跨过它们。抬腿跨过去,落脚点那边有时候会踩到一个灵芝,美国人不知道这东西的用处,林子里到处都是。我刚到佛蒙特那天,到住所附近的河边散步,哇,河岸上全是奇石,每一块都可以放在中国士大夫的书房里,却像史前那样原地摆着。不久,森林边出现了一个小湖,一湖碧水躺在蓝天和阳光下,有点像云南高原上的碧塔海,湖边开着几丛睡莲,安静得似乎已经凝固成价值连城的玉石。这个湖永远不会被开放成旅游点,它属于肯沃德先生。多年前,碧塔海还没有被开发成旅游点,我曾经在湖边藏族人搭的木屋里睡了一夜。在云南,我总是会到达这样的地方,而在美国,我可没想到。我其实一直以为美国只有摩天大楼和汽车。我当然在好莱坞电影里看见过湖,但我没把它们看成美国的。这个湖一览无遗地表达着“湖”这个词的含意,大约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可以尽收眼底。“我的。”我听见肯沃德在某处说。而苏东坡却说:“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在美国,“我的”非同小可,如果擅自闯入,领主可以枪击。湖周围是草坪和森林,感觉与碧塔海略有不同,哦,在碧塔海,湖畔全是野生的灌木,寸步难行,只有猎人开辟的模糊小道。当年我抵达湖边,穿过草原和沼泽地,走了四个小时。到处都是林子,似乎你是第一个到来的人,但任何一块你都不能贸然闯入,那都是私人的,随时会出现牌子,上面写着“私人领地,禁止入内”。你真正可以自由走动的地方,其实只有公路。这个湖的周围是除草机修剪过的草坪。森林后面藏着一条土路,供汽车和除草机开进来,草坪定时雇人前来打整,剃成平头。

  肯沃德在湖边盖了一间小屋,罗恩也有钥匙。他开了门带我进去,里面有卧室、卫生间和一个起居室。落地窗使小屋画舫般地依着湖,罗恩说,他在这里写了很多诗。我在他写诗的小桌上坐了一阵,窗外正是那种所谓可以让人“诗思如泉”的风景,伸手可触,但我感觉文思枯竭。湖对面的山坡上,是肯沃德的房子,蓝色的,外墙上挂着用来喷水浇花的红色胶皮水管。肯沃德·埃尔姆斯利(Kenward Elmslie)是一位美国作家,演员,编辑,纽约派诗人之一。曾经获得奥哈拉诗歌奖。他已经81岁了,独身一人,最近身体不好,罗恩一直在照顾他。我们走到肯沃德的蓝色房子前,门口停着汽车,罗恩敲了敲门,没有回应,俯身凑近窗子看看,说,他在午睡。美国大城市以外的房子大多是离群索居的,那些乡村,不是中国概念中的乡村,是工业化的乡村。不像中国乡村的居民,喜欢在屋子四周弄出许多人气,挂床单、养鸡犬、晒干菜、挂辣椒什么的。中国乡村更像自由世界,怎么都行,随人生之便,随遇而安,只要自己住着舒服。过路人可以随便去敲门,讨口水喝,主人也不觉得唐突,把每个闯入者视为贵客、稀客。中国乡村的秩序不是来自规范,而是来自潜移默化的传统,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德、礼。美国工业化乡村的居民不喜欢在自己的寓所外面露出有人居住的痕迹,收拾得干干净净。你无法乱来,无法搞“脏乱差”,一切都被清规戒律控制住了,就是草坪长到多高就必须修剪也是规定了的。罚款或被起诉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悬在头顶。在工业化社会,理性主义炮制的种种清规戒律已经深入血液、深入人们的举手投足,深入到垃圾桶的摆放位置、分类规定。许多房子看起来毫无动静,似乎早就人去楼空,但有时候不经意朝落地玻璃窗里一瞥,会发现客厅的长沙发上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忠狗在幽暗中亮着眼睛,陪着她。我们轻手轻脚绕过肯沃德的房子,像绕过一头不可冒犯的睡狮,进入另一片森林,这边的路稍宽,显然是有目的地要通往某处。路边横着一截圆木,罗恩说,这是多年前他为乔搭的凳子。他们散步到这里,就会坐一下。这木头凳子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人坐,长出了苔藓。小路尽头是一片稀疏的松树林,这条小路就是为了通到这里。上个世纪,罗恩的朋友,那些风华正茂的后纽约派诗人经常来这里聚会,他们在林中漫步,谈论诗歌,吸大麻,看落日,饮酒。就像《尚义街六号》,美国密林中的尚义街6号,“那些谈话如果录音/可以出一部名著”。

  树林中间有一块醒目的白色的石头。这一带看不见石头,这是唯一的一块。罗恩说,那是乔的墓。乔·布雷纳德生于1942年。他也来自俄克拉荷马,他和罗恩是好朋友,高中时代就一起办文学刊物。上世纪60年代,他们来到纽约。这些外省诗人在纽约投入了60年代的诗歌运动,当时,垮掉的一代如日中天,他们是在台下看着大师们表演的那伙年轻人。那是一个伟大的美国文化方向,等待着下一代人将它引向纵深。那时,在金斯堡们发起的风起云涌的诗歌运动之外,还有许多冷眼旁观的诗歌圈子,纽约派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一个,圈子里年长些的是弗兰克·奥哈拉、约翰·阿什贝里、肯沃德·埃尔姆斯利……年轻人就是乔·布雷纳德、罗恩·帕特这一拨。乔·布雷纳德是诗人和波普艺术家。评论家说,安迪·沃霍尔的主题总是与物质世界有一个讽刺意味的距离,而布雷纳德这一代与物质世界的关系则是感性的或者娱乐性的。罗恩为乔·布雷纳德写了一部传记《乔》,刚刚在纽约出版。罗恩取来给我看,里面有许多乔的绘画作品,很好的小画。罗恩的小书房里也挂着一幅乔的作品,是用某些材料制成的一个天神头像,美极。看得出来,安迪·沃霍尔的那一代中的社会讽刺在这里消失了,乔的东西更为感性,物对于他不再是讽刺或批评的对象,而是与生俱来的“被抛性”。一位美国批评家在评论乔的时候使用了这些单词:清晰、准确、大胆、简洁、低调、随便,行动的、感受性的,幽默、休闲、高雅和魅力,启示性的细节、神奇的眼睛,一种普通的神圣感。他的名作是长诗《我记得》,每行均以“我记得”开始。

光辉的一天

2010年8月21日在美国佛蒙特州的森林中,

  与诗人罗恩、王屏,谒诗人 Joe Brainard之墓。

  光辉的一天……太阳照耀万物

  有块白石在佛蒙特州的森林里发光

  乔·布雷纳德之墓 美国诗人

  1942-1994在世 俄克拉荷马的

  高中少年啊 戴着副黑框眼镜

  谁读过你的诗? 青山下 湖泊安静

  鸟在午睡 我记得 睡莲开着

  夏天已近尾声 死后 罗恩和肯沃德

  搬运了很久 一块石头穿越松树林

  熊和落叶都靠边站 白得像一块耻骨

  纪念 没有文字 我记得

  60年代 哥们常在这里饮酒

  抽大麻 听松 坐在坡头看落日

  就像三十年前在昆明

  尚义街6号 几个同党关着窗子

  喝着行军壶里的凉水 在语言中起义

  乔 我记得 那是冬天 没有下雪

  你的鸭舌帽丢失在南屏街书店

  下楼梯时撞到突然加厚的墙

  我俯身 摸摸你嵌入岩缝的皱纹

  被烫着似的缩回手来

  太冷 正像传说中的天才之额

  世界这炉子热火朝天 它们总是

  冰凉如石

  1994年,布雷纳德死于艾滋病引发的肺炎。他死后,朋友们把他的骨灰撒在这片林子里。罗恩和肯沃德找到一块白石头,把它搬来作为墓碑。这块石头堪称巨石,非常重,形状像脑髓,罗恩和肯沃德一定满头大汗地搬运了很久。这是布雷纳德在他们心中的重量,重量并不是抽象的象征,它是一块需要力气来体会的石头。我体会得到那种重,我有这种经验。我曾经将毕肖普的一首诗拷进U盘,揣着它穿过街道,上楼,如释重负地把它贴到我的文件夹里,打印在一张白色的纸上。我俯身摸了摸,那石头冰凉彻骨。当年,林子里的树都很细,现在粗多了,甚至有一些松苗正从老松树边长出来。林子寂静幽暗,黄昏正越过藏在远山中的河流走过来。一只鸟在秘密地叫唤着谁。我们再次穿过树林,从另一条路回到罗恩的小屋。他的妻子已经做好了晚餐:蘑菇、水果、汤和面包。她也是纽约派圈子里的人物之一,早年画画,后来做了编辑。因为言语不通,我们不能说话,那晚餐就像一家子已经相处了一辈子,在黄昏的微光中,默默地彼此传递食物。

  “我们看起来不再像以前

  那样年轻

  除了在微光下

  特别是

  在柔和温馨的烛光下

  当我们最诚恳地说

  你太可爱了

  和

  你是我的美人儿

  设想

  两个老态龙钟的人

  说这种话

  足以让你笑翻

罗恩·帕特《来自前线的话》赵四译

我住在佛蒙特州的约翰逊镇。它总是被风或雨水洗刷得干干净净,闷闷地闪着哑光。驱车在公路上经过,约翰逊镇只是突然出现在路边的一群房子,稍不注意就晃过去了。这里住着一千四百多个居民。生活方式比较传统,保守,节省。在野心勃勃、普遍崇尚积极进取的美国,佛蒙特懒散、知足常乐、享受自然,有点希腊人第欧根尼的风格。佛蒙特的“落后”受到法律保护,这是人们自愿选择的生活世界,这个镇没有因为不思进取而被强力摧毁。熟人或素不相识的人整日里彼此微笑、招呼。小镇上大白天也难见到一个人影,见到的话,那必是一位朝你微笑致意的陌生人。就是汽车里的驾驶员也会向在人行道走着的人招手致意,并为此而减慢车速,我的印象里,没这么做的只有动物。每个星期六,人们定时在乡村音乐会和教堂里聚会,清教主义占着上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也得到尊重。小镇像一支队伍,稀稀拉拉地沿着吉河两岸展开,全镇上走一圈也就半个小时。这个小镇的魅力藏在它周围的山水中,比如,搭一块毛巾,走上五分钟,你就可以在吉河的一处深潭里游泳。或者在晚餐前提着篮子到外面林子里拾几个刚长出来的蘑菇,才开始炊事。吉河不深,秋天的时候大部分河段可以涉水而过,河道成梯级流下,乱石嶙峋,形成许多小瀑布,日夜响着。居民的住宅散落在河岸的树林、草地中,彼此相隔着草坪、花园、停车场和劈柴堆。镇中心有一座钟楼、两座教堂(一座古典的、一座现代的,设计得像个谷仓)、一家咖啡馆、一个学校、一家书店、一家工具店、一家泰国餐馆、一家洗衣店、一家按摩店、一家理发店、一个殡仪馆以及墓地(有只老黑猫整日在里面逛来逛去)和1842年开业的毛纺厂……作为一个生活简朴、不尚奢华的美国外省小镇,居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一切设施都齐全,居然还有四五家二手店,卖古董、廉价服装、旧家具和瓷器。有家古董店的老板去过北京,他以此为荣,把天安门的照片放在显眼位置。日复一日,许多人在此地度过了一生,在出生的房间里长大,在出生的房间里寿终正寝。这一套在美国只意味着萧条衰落破败,这个小镇不被投资者看好,许多房子空着,等着出售。但卖到房子都奄奄一息了,就要垮塌,家具死光、水管锈断,还卖不出去。我伸着头朝一所死屋看了看,房间里面已经结满蜘蛛网,一面灰蒙蒙的镜子里有个模糊的人影在张望,是不是鬼?不是,是我自己。

  三十年来一直住着,就是一棵倒下的树也是当年的姿态,没人动一个指头。在某个小教堂的旁边,躺着美国最伟大的自然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上世纪60年代,五万多崇拜自然的嬉皮士、诗人、作家、音乐家、艺术家和其他知识分子进驻这个州,如今这个州还有许多嬉皮士的后代。颇似我青年时代的云南,青山翠谷,月白风清,林下泉边,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佛蒙特人热爱他们的家乡,佛蒙特州的州歌如此唱道:

  这些绿色的山岗,

  这些银子般的水

  是我的家乡 她属于我

  她的儿女们愿她地久天长

  永远赐予我们 让我们活着

  守护它的美……

  有一年,罗恩和王屏翻译的我的诗集《便条集》在美国出版,西风出版社邀请我去佛蒙特的一个作家工作坊住两周,我来到佛蒙特。

  我住所附近的大道边有一所旧房子,与众不同,一般的房子都是草坪环绕,整洁清楚,这房子却有点奇怪,它的外走廊被蓝色塑料布包起来,只留下中间的门和小楼梯,看上去像废品收购站。旁边立着一个旧电子钟,指针还在乱转。我一直以为里面没有人住,已经被废弃了。一天傍晚,看见有人坐在那垃圾站的木梯上向我招手。房子前已经冒出一位流浪汉模样的男子,很可怕,被酒精泡红的脸上胡子拉碴,酒糟鼻,胖得像一只木桶。衣冠不整,油亮污秽。蹬着一双已经塌扁的旅游鞋。我以为是一个醉鬼或者乞丐。不是。他是这房子的主人,修钟匠约翰大叔。稍攀谈,就邀请我和我的朋友进屋小坐。屋子里堆积着各种废品,罐子、旧电视机、塑料品、汽车零件什么的,一直蔓延到门口,中间还剩一条勉强可以穿行的羊肠小道。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味道,极其浓烈,那是长期不洗澡的味道和酒精、动物气味的混合,我几乎要窒息。两条被关得有些发疯的狗,扑上来在我脚上嗅啊抓啊,真是胆战心惊。客厅里有一只破沙发,已经睡得塌陷下去,旁边堆积着啤酒罐,看得出他经常在这沙发上躺着喝酒。一个标准的流浪汉房间,好莱坞如果要用,道具都不需要增加。里面还有屋子,他示意我们进来,哦啊,摆着一屋子的钟,一排排靠墙陈列着,四面墙壁都做成了钟架。那些钟各式各样,铜的、铁的、镀银的、镀金的、塑料的、木的……蒙着灰尘。阴暗的房间,时间的内部,约翰的脸看上去忽然不再那么凶恶,变得温馨而慈祥起来,这是一位时间诗人。他把几只钟取下来给我俩看,这是17世纪的钟,这是某厂的第一只钟,这是瑞士的钟……他又取出一只,让我摸,这是一只给盲人用的钟,上面的字母是凸出来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钟,在中国,盲人可不比美国少。电话响了,约翰去接电话。我注意到,他的房间虽然破落,但各种生活品一应俱全,他还有一辆汽车,虽然看上去也是废品。墙上挂着一排照片,约翰青年时代,也是西装笔挺,英姿勃勃。我给他看我的怀表,他说NO,我只修钟,从来不修表。汉语里只有钟表匠一词,没有钟匠、表匠的区别。这也是微妙的文化上的区别。在中国,一个钟表匠钟表都修,现在呢,恐怕还要兼及配钥匙什么的,送上门的生意都要做。约翰说,几十年来,镇上的所有钟都是他在修,修钟的人络绎不绝。钟表可以说是西方生活的命根子,一旦失去格林威治时间,一旦时间错误,你就要被世界抛弃。去车站看看列车时刻表,出发和到站的时间表精确到秒。钟乃是贵重之物,看起来,钟匠约翰并不缺钱用。

  为什么不生活得体面些呢?这不是体面不体面的问题,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喜欢这样生活,他喜欢像一个流浪汉那样生活。如此生活是他用自己的生活方式创造的一个作品,有点杜尚的意思。他喜欢表演一种流浪汉或者乞丐的生活,为什么不可以呢?他这么做,并没有危害他人,也没有违反法律。这就是美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你可以选择任何你喜欢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并没有是非,只要这么生活是你喜欢的。

  我想起遥远的云南,在我青年时代,各民族的生活方式千差万别,各有千秋,如今已经千篇一律了。从前住在热带地区的佤族人本是裸体的。裸体与羞耻无关,在那样的气候里,穿着衣服很受罪。怒族人本是纹身的,哈尼人本是住用草叶泥巴搭建的蘑菇房的,摩梭人本是施行群婚制的……美国也一样,早年就是要用新英格兰的生活模式来规范一切。从垮掉的一代开始,美国对此有所反省,逐渐容忍多元。我们从约翰的时间中走出来,天已经黑了,走远了看,约翰的房子就像一座凛然不可侵犯的城堡,微微地亮着灯。

  此地有一个1984年建立的作家艺术家工作坊,每年都有诗人、作家、画家、摄影家、艺术家从世界各地过来,在这里工作。许多人都来过,布罗茨基、卡扎赞基……钟楼对面那个白色小教堂非常有名,每个晚上,来自世界各地的诗人、画家或者作家中的一位会在那里朗诵、演讲。吉河岸边有几栋房子,作为来访者的工作室和卧室。我住在一栋两层楼的木屋里,门前草坪上有一棵枫树。屋后是另一家人的草坪,堆着一大堆劈柴。我对面的房间不知道有没有人住,门有时候整夜大开着,有时候又关起来。房子很旧,地板某处在漏水。简朴、实在。没有电视机。每个房间外侧都没有配锁,你睡觉的时候可以在里面插上插销,但你出门就不能锁门,人们确信这里没有小偷。如果发生盗窃,那必定是革命了。卫生间的马桶盖上放着一幅未完成的油画,画了一个忧郁的黄色男子。似乎只有我一个住在这里,有时天花板传来脚步声,没有下楼、关门的声音,声音最后走进墙壁里去了。太安静了,太安静了,安静得仿佛世界已经死去。不仅是风景如画所致的安静,是世界本身的安静,人们活着,大地在着,万物轻声细语地做着各自的事。其实这楼里住着八个人,有诗人、有艺术家。“现代主义已经变得温文尔雅了”“培育出一种文雅而不热烈,文明而无反抗精神的诗歌”(《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詹斯·E·B·布雷斯林)。这本文学史描述的诗人们就住在我隔壁。

  我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过去,我童年时代的云南,大地上没有一个人,只有树叶在摇晃,太阳的叶子搭在树上。我长睡不醒,真个是“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我梦见小矮人。我早晨醒来就记录下这些梦,可惜失去了细节,我无法回忆起场景、颜色,只记得大概的事情。我不确定我是否做过这些梦。也许只是在我写下它们的时候我才开始做梦,写作也是一种梦游。有个梦或者几个梦里面我梦见这些小矮人,我少年时代看过一部苏联的动画片,许多小矮人住在一个木钟里。我从来没有梦到过它们,但在佛蒙特,它们出现了,迟到了四十年的梦。我从来没有梦到这些,我的梦总是与一些黑房间、隧道和危险的山路有关,我总是在寻找到某地去的路。

  有一个小矮人是卖面包的,他的面包永远只有一个人买。那个人是他的情妇。谁告诉我的,已经记不起来了,我梦见面包铺旁边站着韩旭,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但他没有戴眼镜。这个小矮人并不在乎面包是否有人买,他在乎的是让大家知道他是一个面包师。

  有一个小矮人是洗衣裳的,她洗的衣裳是云穿脏了脱下来的,她每天都要到钟楼的顶上去收这些有点发黑的被单。

  有一个梦里出现的是一位鞋匠,他的手艺是把穿在脚上的那双看不见的鞋脱下来。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上床的时候已经脱掉了鞋,其实没有,还有一双鞋穿在你脚上。那双鞋没有号码大小,规格统一,能使你在梦中也不停地跑啊跑。这个鞋匠是个白胡子老头,他的铺子里全是卸下来的假肢。

  有一个小矮人是个妓女。她披着红头发,穿着长丝袜,骑着一根撬棍,站在教堂的台阶上大声唱歌。

  还有一个小矮人是个警察,他的警棍是用巧克力做的,镇上的人每天围着他,逗引他来逮捕他们,他的手铐是一对面包圈。

  工作坊的中心是一所漆成土红色的木房子,就在吉河边上,窗外正对着一处矮瀑布。这房子过去是磨坊,磨坊主的儿子没有继承父业,当了画家。他是乔恩·格雷格。乔把父亲的磨坊献出来,改成了艺术家工作坊。他是现实人物,做的事情却像小说。他是一个高大的白发男子,戴着眼镜,他喜欢骑着自行车到处逛。每个早晨,工作坊的全体成员都会聚集在红磨坊里用早餐,他总是穿着印度长衫容光焕发地走进来,和每一个人打招呼。他热爱印度和佛教,我估计印度长衫他买了一打,几乎每天换一件。他的画室正对吉河,可以一边听着吉河在石头上碎裂又复合的声音,一边画画。他像十世纪的中国山水画师那样,夜晚临窗而卧,听流水在岩石上演奏天籁,白天对着淙淙流水作画。他对水墨毫无感觉,这里永远不会产生黄公望。

  我的工作室也在吉河岸边,隔着落地窗可以看见河岸,一头旱獭整日在我窗外的草地上拱来拱去。我则在一堆文字里拱来拱去,我们都要找到自己的食物。

  1842年约翰逊毛纺厂在钟楼旁边。它开设了一个营业部。如果你购买产品的话,就可以参观工厂的车间。天气很冷,才初秋,已经冻得皮肤发紫。我买了一件猩红色的呢子外衣,女士就带我去参观这个工厂。一千年前,这里是参天巨木,就像亚马逊那样。两百年前,这里变成了草原,出现了羊群、羊毛和毛呢。两百年后,这里又长满了树林,穿轻盈暖和的羽绒服成为时尚,毛纺厂就成了古董,产品只是吸引些老派游客。他们怀旧,喜欢将自己裹在厚重古板的毛呢短大衣里。这个工厂的冰人牌羊毛衬衫、夹克和裤子是名牌。女士说,这些衣服可以传代,你穿了你儿子可以穿,你孙子可以穿。肥胖的女士打开侧门,里面藏着一部楼梯,走下去就是生产车间,几十台缝纫机正在嗡嗡作响。工人都是中老年人,许多是妇女,文质彬彬,戴着老花眼镜,像一群古董。两百年前,也是这个景象。有个男裁缝放开了一匹毛呢,用粉块和米达尺在料子上画着线。我忽然想起姨妈,她在武成路的棉布店卖布,那是四十年前。我一放学就去她的铺子里看她裁布,我很喜欢布匹被大剪子破开的声音。那时我只比桌面高出一个头,姨妈像个女巫似的挥舞着剪刀,它在我头上晃来晃去。寒露的那天她死了。93岁。

  每周六下午三点,小镇上会有一个集市。四五个摊贩开着车来到,每次都是这几家,就在教堂旁边的空地上摆开货摊,一家卖果汁和自家腌制的黄瓜,一家卖蔬菜,番茄、土豆、黄瓜,另一家也卖蔬菜,但品种只有扁豆和土豆,一家卖烤面包,一家卖快餐。镇上唯一的泰国餐馆的老板娘也不失时机,把她的肉丸、酸菜、煎饼和米饭盛在一只只锅子里,排列在长桌上。阳光灿烂的下午,居民三五一群坐在集市中间的长桌上,喝点饮料,吃点什么,狗显得很高,草地上落满阴影。

  这一天晚上六点钟要举行乡村音乐会,音乐会是在一块足球场那么大的草坪上展开。下午五点左右,居民就三三两两朝那边走去,外面的人也开着车子一家一家从森林里钻出来。唱歌的有来自外乡的流浪歌手,新秀、过时的流行歌曲大师,也有本地的家庭乐队。蓝调、小提琴、吉他、黑管……谁想唱都可以,但只有唱得好的人才会上台。月亮升起来了,很大很亮,就像我青年时代见过的那种月亮。并没有人特别注意到它,美国的月亮里面没有住着嫦娥。大人坐在草地上听音乐、闲聊、嚼爆米花,小孩就赤着脚到处乱跑,在草坡上翻滚。也有卖食品的摊子,总是那几家,卖爆米花的、卖比萨饼的、卖烤鸡腿的。还有些姑娘卖她们自己手工做的项链、手袋什么的。有两姐妹在黄昏就开始布置她们的摊子,她俩搭了一个小帐篷,里面挂着彩色的挎包,立着一面镜子,还插着两瓶鲜花。石头磨成的耳坠是姑娘们在河滩里捡来石头,自己打磨出来的,她要八美元一串。并不在乎是否卖得掉,搭棚子这件事使她心中充满喜悦。

  盖瑞是佛蒙特工作坊的负责人,红脸膛,长得像个希腊神话里的英雄。他带着儿子上台去合奏几曲,儿子拉小提琴,他弹吉他,获得满堂喝彩。他的职务其实就是作协主席一类。这里没有主席台这样的地方,因此这位主席从来没有发表过讲话,他只是主持活动时介绍一下主讲者,就坐到后排去了。工作坊就像大家约好了在一起玩似的,吃吃喝喝,谈谈艺术,彼此看看作品,王维那时代也是如此。

  外地来的蓝调大师留着白胡子,拄着一根手杖,上面悬着一些石头、骨头什么的,打扮得像巫师。一位奇丑无比的老巫婆扶着他上台,大师已经老到连歌词都记不住了,要看着一张纸才能唱上几句。他唱几句忘了词,下面的人为他提词。鼓掌非常热烈,人过时了,但尊重永不过时。他下台时,有些他青年时代的崇拜者上去与他握手,大师和他的粉丝都是老耄。

  月亮当空的时候,音乐会结束,草坪黑暗下来。汽车一辆辆衔着灯走了,像回家的马匹。有几个青年余兴未尽,还在台子上演奏。

  小镇白天见不到人,但晚上人倒多些。夜屋的阳台上,有人独自坐在黑暗中喝啤酒。他大喊一声,哈喽,吓我一跳。

  我说汉语,这里无人听得懂,中国在这块地的下面,要听见那一面的人说话,你得挖一个漫长如长城的洞。就算你挖通了,你发现那边的天空与这边一样,同样是月亮、星星、云彩,但你听不懂人们的话。你成了哑巴,这很正常,如果你一钻出洞来,就满口汉语,岂不是咄咄怪事。在美国我卷起舌头,像动物那样闷不作声,像森林里的野兽默默地望着世界,把一切动静看在眼里。把看见的写下来,人们一定会以为是你听来的。不是,是我看见的。

  我看见一位诗人的臀包上别着一把油腻腻的扳手。这国家的居民大都有极强的行动能力,娴熟地使用工具,事事自己动手。无论他们是诗人、作家、牧师、教授、艺术家、邮差、总统、医生、卖花女郎……人们首先是工人、技师。一个诗人不仅仅只会握笔,也会在老虎钳上锉钥匙。我在中国也参加过许多笔会,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动手的诗人,他们只动嘴,最多就是挥舞一下扇子、打打麻将。此地很少有那种闭月羞花、弱不禁风的人物。工作坊的女诗人有四五位,没有一位是林黛玉那样的人物。我估计狄金森绝不是一个林黛玉那样的女人,她在农庄里劳动,像斯巴达战士那样大踏步迈过田野去采集桑子,我可以想像她穿着牛仔裤的样子。每个人都穿着牛仔裤,西方的衣服大多数是工作服的变种。休闲服,就是软化了的工作服。约翰逊镇的大型商场只有两家,一家是卖日常用品和食物的超级市场,另一家是卖各式各样的工具和工作服的。许多服装是根据活计的类型设计的,出口到中国,摆在高级商场,人们以为是时装,比如“吉普”,其实就是汽车修理工穿的,有许多口袋,是为了装工具。

  来访的艺术家中有一位身材高大的老太太,画家,70岁了,雄赳赳气昂昂,每天穿着洗得发白的大号浅蓝色细帆布牛仔裤子、大号登山鞋,下脚时地面就像熊那样留下脚印。我们像原始人那样聊天,她把她的简历画给我看,她生出来八个孩子。她接着画,八个孩子又牵着八个女人和八个男人,十六个大人又牵着十一个小孩。老太太的画曾经在小教堂里通过幻灯片展示过,很有力度,属于印象派一类。她请我参观她的工作室,进去我大吃一惊,老太太正在涂抹一幅覆盖了整面墙的巨画,搭着脚手架,她每天爬到那金属架子上去挥毫。她在一片树林的天空中画了三个月亮,表现日出日落的过程。西方艺术的坚硬感其实隐藏在它的工作方式中。伦勃朗算是较为柔软的大师,但你看那些侧身昂首目光炯炯盯视着前方的人物,与革命家无异。恐怕除了普鲁斯特那样的病人,那种中国式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在西方是不多的,中国读者经常把西方文人当作中国通常的文化人来看,这个偏见影响了许多读者对西方文化的看法。他们崇拜某某茨基、科夫的诗歌,但不知道,当他们右手拿笔的时候,左手是可以用扳手和匕首的。用刀叉吃饭和用筷子完全不同,别小看这些细节,它影响到文明的根本。

  年轻的墨西哥女画家喜欢画童话场景。她很美,一边画画一边为作坊打工,挣点住宿费。来这里的客人有各种等级,有的是自费的,有的是免费的。她做的墨西哥午餐味道很好,尤其是土豆泥。吃饭时间一到,这位女画家就围着工作裙,站在餐桌前为大家分菜。用餐是分餐制,长桌子,艺术家们一排排坐着,面对面用自己的那一份,每个人吃完都自觉把盘子收走,放到清洁架上,分类放好,叉子、盘子、杯子,一格是一格。这种餐厅有时候看上去,恍惚觉得是在奥斯威辛的集中营。但不是,谈话自由活跃,有人抨击布什总统,恶毒地抨击,诅咒他下地狱。

  女画家海德来自加利福尼亚,她曾经是一个超级市场的售货员,上货时不小心从梯子上跌下来,导致半身不遂,下半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她学会了画画,喜欢画刚刚孵出来的小鸟,悲哀、孤单。她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姑娘,不像小鸟,像一只漂亮的雕。

  工作坊有个车间,在河岸上的树林中,我在黄昏时摸到那里,里面有老虎台、钻床、焊枪、铁板、炉子、钻床、电闸刀……有些未完成的钢坯焊接成的雕塑,就像一个行刑室。在中国,这种地方放着的是文竹、兰花、香烛、纸墨笔砚。就是今天,文人的书房已经很少见文房四宝,但依然文质彬彬的。有一扇铁门开着一条缝,我觉得里面藏着一个在好莱坞电影里见过的那种用电锯杀人的凶手。转身走开。

  有一天晚上,黑人艺术家来到了小镇。他在教堂里放幻灯片。作品之一是用钢坯做成云块状,用铁丝编织在一起,大块大块地吊在空中。很有意思,云并非像诗歌形容的那么轻盈,这是云的真相。同时也放映了他工作的场面,艺术家穿着橡皮工作服,黑色高帮水靴,拿着焊枪,喷出火焰,倒翻了一桶硫酸之类的东西,浓烟滚滚。基弗也是这样工作的,甚至开着大吊车。与文房四宝真是完全不同。

  空气里总是弥漫着强烈的草香味,草有这么香吗?就像谁从天空里倾倒着一盆盆香水。白天的每时每刻,都有剪草机在工作,草坪被日复一日剃着头。美国人不喜欢杂草丛生。每一家都被草坪环绕着,那草坪不只是为了美观,也划出界限,这是一户人家的领地。如果门前荒草丛生,那必定是人去楼空了。剪草机给草坪剃头的景象有点残忍,刚刚长到巴掌高的小花,从脖子那儿斩过去,一歪就不见了。

  小镇非常安静,白天很难见到人影,在动的要么是河水、云、飞鸟、光、汽车,要么是除草机。河湾的一处可以游泳,我总是在下午看见马达加斯加来的女艺术家肩头搭着一块黄毛巾走向那边。她的肤色是棕色的,她的眼睛很深,就像她游泳的那个河湾在傍晚的时候那样深。她和我一样,不能与大家交谈,只能用眼神、手势。有个下午从一片松树林里小寐出来,那时候河流似乎慢了些,环绕着河湾中一面银镜。我忽然遇到她,湿的,微笑一下,注视着,欲言又止,然后走开。我想对她说些话但我永远不能说,我其实可以请人翻译,但有些话你永远无法请别人转,一定得你自己说。

  往东边走会经过一座廊桥。流水的声音在那里极响。廊桥旁边是一座小山,山上全是松树,很老的松树,估计是大屠杀的幸存者。倒下了许多,被苍苔裹着。

  公路边的铁皮防护栏生了锈,又沾了露水。看上去像是草地里伸出来的根。世界终结后,曾经有人类居住的地方,大概就是这样。春风吹又生,野草终将爬过一切,爬上纽约的那些摩天大楼,把它们变成高原。

  有个晚上我在教堂里念诗。王屏翻译,我念汉语,罗恩念英语。罗恩的夫人来了。海德也来了,我帮她把轮椅推进教堂。我说,教堂是最适合念诗的地方,诗人就是神灵。我们之后,另外四位女诗人也念了她们的诗,她们都是六十岁以上的人,没有人朗诵,都是用平常的声音念。只是听她们的声音,好像离她们的诗更近,语言一经翻译,就搁浅了。我记得多年前我在云南的景颇人寨子,我们在饮酒。族人带着一个女人进来,说她是巫师,然后她念念有词,谁也听不懂她说什么。后来,新月在山后升起,我永远难忘。另一次在黄山,安妮·沃尔德曼用母语(英语)朗诵她的长诗《为星空上妆》,她在黄山的奇峰下嚎叫着,呻吟着,仿佛在语词的火焰上升腾,我相信就是她的同胞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我们深深着魔。这教堂里没有偶像。听众里面好像没有一个本镇的居民,佛蒙特没有夜总会,我也没有看见一台电视机,起码在工作坊,没有电视机。黑暗里吉河的声音很响。

  佛蒙特教堂外的神灵是诗人海登·卡鲁斯。我不断地听到当地人谈到他,以谈论神明的口气。“他在午夜后写诗。房间里有一个炉灶,写到凌晨,然后外出铲雪或劈柴。”诗人海登·卡鲁思一生写了三十多本诗集,主编过诗歌杂志,获得过波林根奖、古根海姆奖、国家图书奖、佛蒙特州州长勋章等。他的诗受爵士乐和蓝调的影响,很多诗写的是佛蒙特。他在世的最后几年几乎就是一个疯子,照片上他满面白须,脸庞红肿。他是土地的灵魂,这土地本住着神灵,印第安人的神灵。但在17世纪,白人杀戮了印第安人,这土地就没有神灵了。诗人是新的神灵,神灵的后代。诗人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他总是带着灵魂到来。海登·卡鲁思是佛蒙特的骄傲。乔恩·格雷格告诉我,他就住在这附近。他带我去,在一条溪流旁,有些树木和石头,某种野兽在我们之前来过。就是这里,乔恩,雾气在河湾里上升。

  旧时代是失败的。

  自然疲惫

  身心放手,

  词记错

  思想像古老的丝绸之路磨损

  ——海登·卡鲁思

  乔恩说,洛尔迦也来过佛蒙特,他指着茫茫青山的某处,他曾经住在那里。

  有个梦里我梦见罗恩,他在梦里变得只有一张凳子那么高。有一天早晨他来约我去曼斯菲尔德山上写诗。盖瑞说,那山上很冷,拿来一件风衣,让我带着。我们乘缆车上到山顶,曼斯菲尔德山是美国的滑雪胜地,雪道现在长满荒草。我和罗恩走到一棵松树下坐着,拿出本子,他用英语写一首,我用汉语写一首。我们仿佛都知道对方写了什么,写到第十几首,两人大笑起来,写不下去了。下山吧!

《在曼斯菲尔德山上写诗》

我和诗人罗恩相约

  去曼斯菲尔德山上写诗

  同一张纸上 他写他的英语

  我写我的汉语 好主意 两个伙计

  击掌大笑 带上干粮和水

  以及长短不一的笔 内行都要多带几支

  这些自己无法生殖的嫉妒者

  有时候会捣乱 甩不出水来

  跟着那些扛着红色雪橇的小伙子

  向高处走 他们的目标

  是在向深渊下滑的途中

  遇见雪人 平时它们是融化的

  只在冬天最辉煌的时刻偶尔凝固

  我们向上走 指望着避开缆车

  干了活 也找到从另一面回家的坡路

  一老一少 一高一矮

  就像一个流派先后走进山谷

  像砍柴的樵夫却没带斧头和绳子

  像父子 却不是 他住在美国

  号称纽约派 我住在昆明

  评论家封为第三代 什么意思?

  只知道奥哈拉写得不错

  阿什伯里另当别论 高山在史前

  就已完成 我们只有评论的份

  我看过旅游手册 它指出这座山

  像一匹石头骆驼 罗恩说

  在他看来更像鲸鱼的褶

  我不是白居易 他不是杜甫

  各写各的 就像那些滑雪的小伙子

  必定在转弯时摔得鼻青脸肿

  写诗使我们异常 令我们完美

  就像两匹正在嚼草的马

  坐在岩石上 就像从前的使徒

  背后的松树上站着一只不飞的乌鸫

  下笔时偷偷瞟一眼罗恩

  耳根发红像是正在被小便逼迫

  也有人以为这是两个刚刚入境的哑巴

  来到我们的山上 却不带雪橇

  最后只能乖乖地揣着

  两个可疑的本子被缆车押解出境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