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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试着写令自己满意的小说(创作谈

时间:2023/11/9 作者: 雨花杂志 热度: 12199
汤成难

  挺害怕写创作谈的,这些年每年以四至五篇的频率写着创作谈,仍然没能积累出一点经验来。我更喜欢秉烛夜“谈”或促膝长“谈”,在纸上“谈”总显得拘谨甚至语无伦次。

  此刻我坐在电脑前写这篇时,在另一座城市里,一个我素未谋面的评论家也在电脑前写一篇关于我小说的评论,这使人多么惶恐和不安。这些年越来越缺少对小说应有的热情和自信,比如,当别人问道,你最喜欢自己的哪篇小说?我肯定会很茫然。我可能会告诉你我很喜欢福克纳的《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喜欢卡佛的《马辔头》,喜欢麦克尤恩的《立体几何》,喜欢卡尔维诺,喜欢奥康纳,喜欢胡安·鲁尔福,喜欢汪曾祺,喜欢阿城,喜欢苏童……可我却很难喜欢自己的小说。好在这种情绪还未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仍能在自卑偶尔走丢时忐忐忑忑写出一篇来。

  这两篇便是。

  《金光闪烁》最初的构想与你们现在所看到的已经大相径庭了。写了这么多年,对自己最大的认识就是:处理小说情节的能力较弱,总是用细节或情绪来推动情节发展,然而又做不到茨威格或川端康成那样。这是一篇题材普通的小说,也写得中规中矩,结构平平,不能给人跌宕起伏的感受。仿佛我在执拗地实验对一个普通的题材施以普通的写法,看是否能达到那么一点儿不太普通的结果。显而易见,实验不太成功。小说最初的打算,是想写人在瞬间的某个看似无足轻重的行为,而导致他(她)一生的内心的不安。可是写完后,却不太满意,希望再增加一些“丰富性”,修改多次,最终变成现在的模样。如果你在读完后的确感受到了一点似有似无的丰富性,那真叫人感到欣慰。

  记不清在哪儿读到一篇徐则臣的讲座内容,他说他通常会写出四至五个小说结尾——真是丧心病狂啊,因为在我的写作中,从来都是感情专一地守着一个结尾,所以,自然无法理解写出四五个结尾的妙处来。然而《金光闪烁》我却写了五个结尾,也丧心病狂了一把,把故事发展的每一种可能性都写了,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一个吃力能讨好的方法。

  我总是庆幸自己在“无知者无畏”的年纪开始了小说创作,在读过很多好小说后,或许就不敢轻易下笔了。这些年一直在努力建立自己的小说观,希望写出自己较为满意的小说来。

  哪样的小说才是自己满意的?每个人对好小说的理解各不相同,好小说的特点有很多,比如能做到雷蒙德·卡佛那句话的便是好小说之一——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写普通事物,并赋予它们广阔而惊人的力量。

  然而,自己满意的却不一定是好小说。

  要不要先令自己满意了再说呢?我渴望写出异质性的小说。异质——还没想到更准确的词语——大概是指规避传统的、道德的、合乎伦理的,异质的人,或异质的时空,或非常态的现实生活。

  《奔跑的稻田》正是试着往“异质性”努力的结果。尽管不太尽如人意。

  这篇小说的灵感来自朋友的一句话,前不久和朋友聊天,他向我讲述他老家的叔叔,某一天突然对家人说,他要去外地种地。至于他的叔叔后来如何,我并不知道,但这些就够了。因为“去外地种地”这句话已经很打动我,也极具诗意,值得我好好思考。

  我长期生活在农村,所理解的种地一定是在村庄的附近,早晨扛着农具从村庄走向田野,傍晚,再从田野走回村庄,人和土地之间保持着长久而稳定的关系。我记得小时候常被爷爷带到田间去“认地”——河岸旁的一亩地;小路北边的七分地;紧挨着二爷家地的一亩三分地。看着深褐色的土地内心会涌出踏实感,正如一首歌里唱的: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我们世世代代在这田野上生活,为她富裕,为她兴旺。

  去外地种地,或许又是一件“普通”的事,可我希望自己能写出极端的生活和极端的诗意,以及人物身上的理想主义。试着以“异质”的方式写普通事物,不管好不好,先努力令自己满意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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