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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现实主义的独特景观

时间:2023/11/9 作者: 黄河 热度: 12032
横竖三一宁

  一

  “60后”这一代诗人,内心有一种干净的理想,受灵魂的驱动,在路上跋涉、奔波,似乎没有停下的意思。王立世是其中之一,他马不停蹄,游走于语言之间,他的诗已形成个人的基本风格——依靠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用自己平实的口语,以及一些书面语,勾勒出种种新现实主义的诗歌风景。无疑,一个诗人全部的内心情感,以及自身对于世界的态度与爱,都力争写出,挥洒纸上。

  二

  《我拿什么来安度晚年》这首诗,营造并表达了一个诗人关于“晚年”的苍凉之感。这首诗平易近人,并无做作,以自然而然的觉悟之语,“划过天空”,进入人们的视野。王立世写诗的态度几乎是一以贯之,那就是——以平铺直叙的写法,来完成某种艺术的节度。这首诗正是个人写作节度的重要体现。这首诗,还表述出一种心有不甘的“晚年”情感,完全在一种自知的过程,呈现了一个人关于未来的爱之心结所在。《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一条狗》这首诗,把视角整个探入了生活的现实,此诗,实际上是在揭示一种“我”与整个世界的隐秘关系,实际上,诗人是能够说清自己与“那条狗”的关系的。为什么还说“说不准”?仅仅是因为人与动物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距离”吗?也许,“距离”的存在,的确是一种“说不清”的事实。这首诗真正的动人之处在于末节几行——

  “有一天早晨它被勒死在/曾尿过的一棵树上,那时它真的/很难看,眼睛里六神无主。”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多种不确定性,死亡,是最具代表的象征。一条狗的“意外”之死,勾动了一个人的爱与悲悯。而无辜的死亡,又有多少存在?令活者心存恐惧与不安?多年前我写过一篇文字,题目大概是“这个世界令人恐惧与不安”。诗人王立世用诗的语言,又一次表达了这种恐惧与不安,不过王立世又一次更为具体化地述说了自己的真实内心。这首诗再让人心跳加剧,并陷入莫大的悲伤。人与狗的命运,在某种时刻,是不是一样的?此诗重在于以此来完成对死亡的深度思考!此诗在一个重大的命题——死亡上写作了诗意的死亡,并对这样的命题,做了深刻反省:命运的多舛,猝不及防的生命终结,不可预知的世界,残酷的现实。“我也一样”,并不是一句简单的铺排之词,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到生命的深刻性,生死的苍茫与不确定性的世界,始终表现在我们未知的夜与昼的轮回。而“落荒而逃”,不过是一切命运里,幸运的一种方式。而“六神无主”的眼神,岂止仅属于“那条狗”?应该属于整个世界!此诗,写出了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一个世界里的人类的“我”与“狗”的关系,同时以具象化的语言,深刻表述了时间里的关于生活的同情、悲悯以及大爱!

  三

  我说过,中国的现实主义新诗,多建立在中国传统的文化背景上,尤其在写法(外形式)上,尽量地避免“西化”。这当然是允许的,也是诗人的自由。王立世的诗,不但没有被西化,甚至完全在“东化”。平铺直叙,是“东化”的具体方式之一。这种方式多在王立世的诗作中显现出来。也许,这并不能影响一首诗的完成。也就是说,王立世的诗,是在“好懂”的状态里,开始并完成的;但在这种对于诗的现实主义完成里,我们还是看到了象征。比如诗人的《蚂蚁》:

  小得很难进入人们的视野/小得很容易被人们忽略/小得不被人们当回事/小得不知哪一刻

  诗人首开的四个排比句——这种对“小”的强调,实际上也是对某一种大的重视,也许,诗人说到的“小”,比更多大的东西更具有大性。这里面是不是具有更大的象征?我看是有的,他的象征性就在于事物的“小”里,存在着一种与世界直接相关的生命的顽强精神。同样这首诗的重量,在于他对生命的存活,做了一次彻悟的写作。而诗人的《罪人》一诗,却写了“我”从忏悔到自省,到“干净”的过程——

  我像尘世的一个罪人

  从早到晚低着头

  从小到大在服各种苦役

  还遭遇轻重不同的惩罚

  经过千辛万苦的赎罪

  我的身子越来越轻

  灵魂越来越干净

  因为爱的眷顾

  刑期也越来越短

  这首诗虽短,却也表达了一个令人深思的主题:人类的进化问题。生命的精神进化标志之一就是对自我的认知。诗人通过这首对于“我”具象化的抒写,一边对“罪”进行坦然的反思,一面在提升一个人类精神的行走高度,一面对自我进行由衷的反观,进而看到一种干净自我的现身。也许,人类生来就是一个负罪者,关键就看自己如何对待那个有罪的自我了。清醒者,可以坦诚面对一切,而糊涂者,极有可能醉生梦死,了却一生。此诗的写作,从另一面也在说明,作者自己也是一个并无沉沦的清醒者!同样,王立世的《帽子》一诗,也在写人类所面临的窘境——

  没有这顶帽子

  容易伤风,被露水打湿

  被闪电击中,被太阳晒晕

  有了这顶帽子

  又遮住了很多风景

  隔断了很多天籁之音

  最要命的是偏头疼

  为了这顶帽子

  绞尽了脑汁

  不惜低头弯腰

  甚至把良心弄丢

  这里面写出了人类如何对待 “帽子”的问题。“帽子”,是一种外在物,这种对人类本有好处的东西,却会令人产生两种不同的态度:它既可以遮风挡雨,却也能因此让人“把良心丢掉”,就看人类如何对待它。也许这就是诗人写《帽子》的真正原因之一。是的,人类与所有的外在物,从某种角度看,的确存有一种微妙的关系,而为了获取一时的“帽子”就“把良心弄丢”,这未免太可悲了。“低头弯腰”,也可能会成为人类蜗居时的某种方式,但绝不能为此让那个善良的自我失掉。也许,这都是诗人王立世写作此诗的本意。

  四

  人类的活命,需要一种简单的方式来支撑。王立世的诗,在这个方面也提出了自己对生活的信条。诗人处处显现了自己对生活的敏感,这是清醒的表现。生活“这水”,无时不在地存在着“漩涡”,当人类“下水”后,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凌厉和残酷”?是做一个麻木不仁的时代主义者?还是设身处地认真思考现实,不至于落魄?也许“杀人不见血的城府”的确太深,但这不能成为人类因此消极的唯一动因;即使人类的“水性”还不能对凶险的现实做到更有力的扫荡与清除,但人类至少还不能由此去当一个见利忘义之徒。无疑,《这水》是另一种“警示篇”。是的,人类,在某些时候,需要某种善意的语言或“教义”来警示活着的自己,以免自己误入歧途。也许,生活的多重性,会使人类焦头烂额,但人活着,如果没有一种清醒的意志支撑自己,也就彻底被淹没了。诗人通过这样的诗,造就了一种生命的语境,并通过反观的目光,认真切实地对待了周遭的一切,值得肯定。

  五

  王立世在现实主义的路上,并无二意,孜孜不倦地写作着属于自己的诗。他所提供的所有篇什中,都不乏批判主义的诗性;诗人义无反顾地在自己的语境里,对自我以及这个世界,做着各种揣度与鞭策。诗人,通过诗来进行生活,并在生活中发挥属于自己的正能量,应该承认这是一种来自自我的优秀的生活品质在生成,并继续扩大。王立世的诗,对生活的涉入,是多方面的,也是在多种视角里对生活进行了干预性很强的“触碰”,像他的《刘处长》,虽然只写了一次通话,却以短短的几句,勾勒出人世间冷酷无情的气氛以及“他”那官高一级的漠视嘴脸,令人深思。而诗人的《空瓶子》,内含着关于生活的美好理想与梦境,虽然很短,却把人从沮丧一下子提升到一个生命的高度,并让人开始重新审视世界。一种至纯至美的 “酒和月光”,以及“杨柳和玫瑰”的气息,无不传递出透明的温暖。“空瓶子”不空,也许这正是诗人写作的效果。

  六

  新现实主义里的新诗写作,的确需要有新的突破。王立世肯定意识到这一点了,所以他笔耕不止地在自己的理想国进行着各种实验与探险。但他的诗,首先立足于现实生活,并以此作为写作的基础,从而进行各种挖掘。也许他已意识到,语言的再浓缩,更能使诗具有更大的张力。语言,几乎是一首诗多半成功的首要。这些,诗人是清楚的。也许再多一些在外国新诗里的游弋之后,诗人就会获取更多的间接经验,而这也是每一个人心知肚明的常识。事实上,诗人的写作,往往是在两种经验里开始的。尤其是新现实主义的写作,吸收新鲜血液,已成为重中之重。语言的更新,语言的凝练,只是重要之一。美国人金斯伯格有一句写美国的诗——“用自己的原子弹日你自己吧”。而这样的诗所表现的,恐怕不仅仅是一种胆略。这里面,有不俗的气质,有对现实的嘲笑,还有很多东西。而这样的语言与气势,至少在当下的中国,依然鲜见。

  七

  诗人有一首诗《练习死亡》,写一个人真实的内心世界。这里面写出了对死亡的嘲笑,还写了“我”生活的窘境,并以自嘲的口吻写了“我”的“苟活”。这首诗之所以引起大家注意,还在于他写了一个人对死亡的真实态度,的确,“死亡”是一个无法躲开的人类命题,在如何看待死亡上,每个人都有个人的理解与观点。王立世又是如何对待死亡的?他把“死亡”看成一种生命的“练习”来对待,其中不乏乐观主义与浪漫之心!但诗人还是在严肃地对待人类所面临的“死亡”:

  谁也不可阻挡

  必须打开灯

  提前练习死亡

  我像练书法一样

  模仿各种字体和碑帖

  反反复复地练

  小心翼翼地练

  心惊胆颤地练

  草稿将我埋了半截

  但哪一样都没有练好

  落了个半途而废

  我是一个胆小者

  我是一个愚笨者

  也是一个失败者

  在世人的嘲笑中

  苟且地活到现在

  作为一个“在世人的嘲笑”中活到现在的诗人,“小心翼翼”几乎成为最为显著的生活特征,这不难理解,诗人本身已经是弱势者,周围一直有着太多的挤压。嘲笑,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但诗人真是一个 “愚笨者”吗?肯定不是。诗人只是现身说法,通过自我调侃,通过自我嘲讽,以具体的存在,淋漓尽致地揭示一个龌龊世界的现行。

  八

  诗人的《广场》,写了一个人直面孤独的自我存在。这种孤独的存在,也是很多人的现状。诗人从“我”出发,在“热闹非凡的广场”上,开始了对自我,对世界的反观与思考——“我不想谈论那些人们喜欢的花朵”,在诗人看来,一切外在的“花朵”,都是徒有虚名的东西,只有内心的“晋剧”,可以是永恒之美。固然“广场是一个城市的象征”,可它最大的象征意义究竟是什么?是一切外在的“隆重”与“仪式”吗?

  广场是一个城市的象征

  我不想谈论那些人们喜欢的花朵

  几乎忘掉了一年中仅有的几个重大节日

  和节日前在广场上隆重举行的一些仪式

  甚至不恭地把一些仪式当作可有可无的形式

  我对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城市怀有一些好感

  不可否认与广场有一定的关系

  比如:用玉米粒喂养鸽子时伸出的鲜嫩手臂

  和白发老人精神饱满地演唱的晋剧

  这些美好的东西也渐渐被时光的流水冲淡

  鸟儿在窗前的树上一鸣惊人

  不知为什么我又想起了热闹非凡的广场

  我坚信:广场上穿正装的人群

  今日没有谁比我孤独

  实际上与一个孤独的自我关系不大,真正与诗人具有联系的,应该是那些看不见却可以感受的,来自自觉的,内部的事物与声音!王立世可能更愿意以此诗,传达这种象征意义。叙述性,在这首诗里被显现,虽然有些散文化,但并不影响诗意的表达。“今日没有谁比我孤独”,实际上,这样的句子,表达的是包括写作者在内的所有弱势者无望、无奈的沉重的真实的内心世界。诗人以自己的视角,写人类的孤独,以一种“热闹非凡的广场”,作为孤独的背景,的确使诗具有了个人的艺术魅力。

  九

  组诗《在山东》可谓是诗人的厚重之作,诗人以由衷之言,对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做了认真细致的认知、对待与抒情。这一组诗集中显现了诗人的新现实主义写作的新高度。这组诗是既叙事又抒情,力争做到二者的浑然一体。结构紧凑,语言简洁程度较高,且具有更大的张力。这得益于诗人对“山东”亲历感的得力把握,以及细致的洞察与体验。在诗中,诗人通过亲历的感受,表达并叙述出一个人对“山东”的人和事物的极大尊敬,并写出一种豁达的人文情怀,有效地释放出一种人间大爱。此诗的语言进一步有所浓缩,这反而加大了艺术的张力。此诗多是单纯地进入,越是单纯越有力,作者以单纯的向心力,使《在山东》拥有了属于自身的高度。

  十

  王立世有过一本诗集《夹缝里的阳光》,事实上在那里,诗人已经很明显地叙述,并对自己置于“夹缝”之内的挣扎、对抗与存活做了可见一斑的抒写。实际上王立世所言的一切,具有某种代表性:人类存活的普遍性。诗人,作为更为敏感的个人,对人类无奈的存活现状,做出了思考性的梳理与清洗以及揭示。纵观王立世新近的诗,他在自己的多产作品里,也许并无故意追求某种所谓的锐利,但却在自然之中,进一步踏实地走向了艺术深处。他的诗,也许并没有通常意义上人们所理解的那种先锋性质,却是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去进入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艺术高地。他的诗,在平实的语言结构里,一次次来完成艺术的涅槃,在如火如荼的新诗林中,独有了自己的风景。从大量的诗作中不难看出,诗人具有一种超然的情怀,并以此回溯了自我以及人类的种种命运,以及自我与世界的命运关系,并给予较为深刻的思考。王立世这一代诗人,其艺术的根,多半深扎于生活的现实部分,时间却像一种淘洗,一次次把诗人的命运剥开,致使爱的内心,养活了爱的至死不渝的血液。诗中的象征与语言的创造,都暴露着一种对生命的悲悯。诗,几乎就是语言与现实的有机勾兑。王立世并无例外地潜行于生活,并在个人的诗路上不懈地爬坡,其精神可嘉。这也是“60后”这一代诗人的生命特征。也许,在不死的未来,诗人还有更远的路要走,但诗人的此在,更说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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