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美术类图书是传播文化艺术的重要载体之一,在满足人类审美需求、培养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意义重大。鉴于此,本文重点从美术类图书的内容和视觉两个方面来对常见的编校问题进行分析,并尝试探讨解决此类问题的方式、途径,以求可以提升美术类图书的整体质量。
近些年来,国家对各类出版物,尤其是对图书出版的质量要求在逐步提高,多次提出了有关“出版物质量管理”“出版物质量规范”“出版物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措施。与此同时,各个出版单位也在不断增强图书的质量意识,先后采取了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来提高图书质量,从整体上来说,质量较之过去的确是有明显的提高。
美术类图书,作为艺术类图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播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的重要载体,其高度的文化含量与特殊的影响力,对于社会和个人的人文通识、艺术素养、审美需求、情操陶冶、精神慰藉、娱乐休闲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价值和作用。但是,在编辑加工与校对过程中,美术类图书还存在诸多编校问题,现总结如下。
一、美术类图书中的内容方面问题
目前,美术类图书中出现的内容编校问题涉及到字词、语法、标点符号、单位和辅文等多个方面。其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书法和绘画图书中的文字错误
1.书法、绘画、少儿美术类稿件中常见的字词错误
a.书法类图书中,经常会出现有关对联的“横批”,而此处却常被错用为“横披”。这是两个极其容易被错用的词,“横披”指的是一种长方形的横幅字画,而“横批”才是指与对联搭配的横幅。
“一幅对联”,此處的“幅”,应为“副”。“幅”在这里是作为量词使用的,常用于图画、布帛等,如一幅书画作品;而“副”作为量词,则用于成套的东西,比如一副眼镜、一副手套。所以对联应该用“副”。
b.绘画类图书中,谈到“中国古代绘画讲究留空白”,此处的“留空白”,应当为“留白”。留白,指的是中国书画作品中一种常用的创作手法,该手法的运用讲究章法,可以使书法或者绘画作品的构图更有意境,画面更加耐人寻味。
“丙稀画的绘画技法”,此处的“丙稀画”,应为“丙烯画”。 丙烯,是一种绘画颜料。丙烯画,就是指用丙烯颜料作成的画。
c.在少儿美术类图书中,字词错误也经常出现。如,“请小朋友们将桔红色涂在相对应的水果上”,此处的“桔红色”,应当为“橘红色”。 “桔”(jie,二声),一般组成“桔槔”(是一种用于汲水的工具)和“桔梗”。而“橘子”,作为名词,一指橘子树,二指该种植物结的果实,即我们日常食用的水果。成熟的橘子外皮通常呈现的就是橘红色,书稿中此处即要求孩子将橘红色涂在橘子这种水果的图形上。
“用粘土捏出伞型的小蘑菇”, 此处有两处错误:第一处是“粘土”,应为“黏土”。黏,在此处是形容词,指的是用胶水、糨糊等物质,能使一个物体附在另一个物体上的一种性质。而“粘”是动词,指用黏的东西使物体连接起来或者附着在某件物体上,如粘贴邮票。第二处是“伞型”,应当为“伞形”。“型”是指事物的模型、类型,而“形”则指的是事物的形体、形状。此处指的是蘑菇的具体形状,所以应当用“形”。
2.书法及绘画类图书中繁体字、简体字、异体字的混用
书法及绘画类图书中,书画家、艺术家的名字经常会出现繁体字、简体字、异体字的混用。如,唐代画家韩幹,而非“韩干”;明代书画家“文徵明”,也不能写成“文征明”(同样,唐代政治家“魏徵”,而非“魏征”);清代书画家吴大瀓的“瀓”,不能写成的“澄”;当代著名的古陶瓷学家、艺术史论家叶喆民先生,其名字中的“喆”字,同样也是不可以写成“哲”,如此等等。
在书法类的书稿中,有一种繁体字和简体字的混用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比如某书稿全部采用的都是繁体的,而书稿中的书法作品中(一般是以图片形式呈现),有个别字(尤其是行书、草书之类的作品)在作品中是简体的,而一些作者在做注释的时候就把这些本来有繁体的字也都当作简体来处理了。这种方式是不正确的。编校人员在这个问题上也要特别注意,务必要注重书稿的整体性和规范性。
再者,繁体字和异体字的混用也时常出现,比如“为”字,而常出现的“為”其实是异体字,不是“为”字的正确繁体。此类问题,编校人员可借助常用的《现代汉语词典》来进行处理。
(二)国画、书法图书中有关非公历纪年方面的错误
国画类和书法类图书里面,在作品的题跋、落款处经常会用到干支纪年、历史朝代纪年和阴历(即农历)日期等,这些应当统一采用汉字数字的纪年。比如:“癸巳年8月19”,应为“癸巳年八月十九”; “甲午年3月21”,应为“甲午年三月二十一”;“清朝乾隆8年”,应为“清朝乾隆八年”; “唐朝贞观5年”,应为“唐朝贞观五年”;等等。
此外,国画、书法类图书中还会出现关于天干纪年方面的错误。比如“2019年是我国的农历已亥年”,此处的“已亥”应该改为“己亥”。目前,我国农历的年份仍采用干支纪,干支是天干和地支的合称。天干和地支总共可以配成六十组,来表示农历年份的次序。干支纪年中,是没有“已亥”的,只有“己亥”。有些稿件中,甚至还出现“2019乙亥年”,“乙亥”虽然也是干支纪年,但是并非指2019年这一年。
非公历纪年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我国清朝以前的历史纪年,包括帝王的年号、谥号、庙号等,比如“唐高宗永徽五年”“清康熙十二年”;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华民国纪年,如“民国十一年”(此处特别要注意的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年份不能再用民国纪年);国内、国外其他民族的特殊纪年,比如藏族的生肖纪年、日本天皇的年号纪年等;现在我国民间使用的干支纪年和阴历月日等。因此,在美术类图书中如果涉及到非公历纪年问题的数字用法,注意应当全部采用汉字数字。
(三)书法碑帖作品名称的不完整、不规范
这类问题多见于作者在稿件创作初期对作品的简称,后期进入编辑加工阶段编辑或者校对人员没有及时完善作品的全称而导致的。如“她喜欢临《曹全》”,此处的“《曹全》”,应为“《曹全碑》”。同类问题,欧阳询的“《化度寺》”,正确的是“《化度寺碑》”;颜真卿的“《多宝塔》”,应为“《多宝塔碑》”;北魏时期的“《始平公造像》和《张猛龙》”,应为“《始平公造像记》和《张猛龙碑》”;苏轼的“《寒食帖》”,应为“《黄州寒食诗帖》”,等等。
(四)绘画、书法、雕塑等图书中的标注、单位方面的问题
在编校美术作品集的实践中,编辑或者校对人员会经常碰到作品标注和单位等方面的問题。比如:作者A的作品,被标注为作者B了;某书法作品的尺寸是按照“纵多少厘米、横多少厘米”这一的方式来标注的,但是一会又改为“长多少厘米、宽多少厘米”来进行标注;某绘画作品应该是山水画,而标注的文字竟然写的是花鸟画;作品标注的尺寸单位也不一致,比如一会用“cm”一会用“厘米”,一会用“厘米”一会又用“米”,等等。甚至有时候,作品的名称、尺寸单位和作者信息等同时出现错误。
此外,关于单位方面,还有一些错误不是太明显、不易察觉,但也同样需要编校人员高度重视。如一本少儿美术书稿中,在描述电视尺寸时,表述为 “36寸的电视”。这个错误其实是比较容易忽视的,因为这种说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较为普遍,但是,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说法,因为电视机的规格单位不是“寸”,而是“英寸”。
(五)国外画家的音译名字规范问题
荷兰画家凡·高,在具体书稿中经常被错用作“梵高”;西班牙画家委拉斯开兹,被错用作“委拉斯贵支”等。关于美术类图书中,具体涉及到的国外画家的音译名字的问题,通常采用的原则是参考权威工具书,如《辞海》等。
但是,如果权威工具书没有收录的情况下,国外画家的音译名字至少应当保持全书一致。比如美国写实主义绘画的代表人物安德鲁·怀斯,在书稿中就不能一会用“安德鲁·卫斯”,一会又用“安德鲁·魏斯”,再一会又改用为“安德鲁·怀斯”,容易给读者造成阅读混乱感。
二、美术类图书中的视觉方面问题
通常来说,美术类图书较之其他种类的图书会更讲究整体的视觉性,以求对内容信息进行更优质的提升。然而,在具体的编校实践中,有关视觉方面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其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 图片质量方面的问题
美术类图书中,图片的色彩层次、清晰度、构图的合理性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实际工作中,很多书稿都有大量的图片问题,主要表现在:图片质量太差,像素低(边缘锯齿感非常明显),图片非常不清晰;更有甚者,书稿中的图片上还出现有一些某某网站的水印等情况。这些图片中,包括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手工作品、雕塑作品等。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很大,其中一个较为普遍的因素是作者方面提供的是压缩后的图片,因为不是所谓的“源文件”,所以质量较低,大大影响了图书的品质。
另外,由于一些书稿中的艺术作品是立体的,拍照、修图等过程中,如果某个环节的操作不够到位也是会非常影响图片质量的。解决这一问题,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图片源头着手,并在之后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把控。
(二)图片与文字信息不一致
一般来说,按照正常、合理的阅读规律和阅读习惯,文字与图片应当以“文前图后”的原则来编排,文字信息与图片是紧密相关的,文图应当以二者结合更适宜、更方便读者阅读的方式排版。然而,在实际的编校工作中,时常会发现图片与文字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第一种是图文完全不相关。例如,A段表述的是图1,而文字旁边出现的却是图5。
第二种是图文部分不相关。例如,文字描述的花盆图案是兰花,但图例给出的却是月季花;文字表述的是“黄色的香蕉”,而插图却是绿色的香蕉。
第三种是有文无图。例如,文字明确表述 “四方连续纹样如图3”,但是图3并没有出现在书稿中。
还有一种图文不符的,其实体现的是一种知识性的差错,比如某少儿绘画书中,描述七星瓢虫,而相对应的图例中七星瓢虫身上仅有6个点,这不仅是图文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而且是典型的知识性差错。
(三)设计、印制等造成的视觉问题
由于美术类图书整体上装帧比较精良,在设计与印制方面如果不够认真严谨的话,也会出现很多视觉方面的问题。比如,跨页设计时,会出现文字缺失、接版错位、图像欠完整;书脊处背胶开裂,个别掉页等情况,这些都会影响到读者的阅读,从而造成图书质量问题。
三、解决美术类图书编校问题的方式、途径
鉴于上述所谈到的问题,美术类图书的编校问题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一)加强编校队伍建设
高素质编校人员的缺乏,势必影响着图书的质量。而图书质量又是一个出版单位的生命线。因此,出版单位要重视培养和引进优秀的编校人员。
出版单位的编校人员作为内容质量把控的骨干和核心力量,必须要具备扎实的语言文字能力:1.熟练的编辑加工能力;2.熟悉字、词、句、标点符号、修辞、语法等的规范,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通用规范汉字法》《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等文件和规程规范的熟悉。在日常工作中,还要最大限度使用《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常用的权威工具书。坚持用工匠精神来面对日常的编校工作。
(二)及时开展有效的编校业务培训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质量,增强图书编校人员的质量意识,出版单位应当及时开展对编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需要具备实用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美术类图书的编校人员来说,出版物方向的专业培训也是很有必要的,比如书法、国画、油画、少儿美术等。通过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编校人员的视野,在应对稿件的时候就可以做到更有把握,并与时俱进。
(三)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编校工作其实是一项非常辛苦的文字工作,甚至有时候是枯燥乏味的。通常在出版单位里,编校人员的任务量又是非常大的,一般而言,除了正常的本版图书之外,每年还有大批量的教材教辅的编校工作。在保質保量的情况下,编校人员需要持续性、高强度地工作。如果没有合理的奖惩机制,很难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图书质量。
因此,出版单位应通过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采用更加有效的分配制度和激励办法来用好人才。奖罚分明,才能更好地兼顾公平,有效调动和提升编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的职业认同感,最终提升图书的编校质量。
(四)优化美术类图书的编校管理
美术类图书是传播文化和艺术的重要载体,为保证其内容的科学性和导向的正确性,美术类图书的出版单位及编校人员应切实落实和贯彻国家有关图书的各项法律法规,如《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等等。特别注意的是,除了特殊用途之外,出版单位及编校人员应当采用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的最新版本。出版单位还要严格执行国家对图书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如选题集体论证制度、三级审读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三校一读”制度、图书评审制度,等等。任何一个制度都要严格执行,切不可“偷工减料”,比如“三校一读”制度,任意减少校次或者是节省“一读”,都会直接影响到美术类图书的出版质量,应当引起出版单位的高度重视。
四、结语
2010年,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专门成立了“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11年起,又连续启动“出版物质量管理专项年”;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台了限制书号的政策,同时对图书质量的检查更进一步严格起来。作为出版系统中的一线编校人员,近年来深刻体会到国家对图书高质量发展的重视。因此,我们应以高度的质量意识、不断打造图书精品的决心来认真负责手中的每一份稿件,为读者负责,不负于出版人的责任和使命,为我国早日迈进出版强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案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
[2]黎洪波,利来友.《图书编辑校对实用手册》[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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