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经历
1524年(明朝),耿定向出生在湖北黄安一个普通的家庭。其在自编年谱《观生纪》中曰:“嗣?跋名场,数仆数起,进退未至失道者,非我之能观,天也。逮兹迟暮,载观国光,只思尚友海内仁贤,资切观摩,期此生无咎尔!……顾我自观厥有生以来,天故贫我困我……父母劬瘁,育我慈我。”自小生活的艰辛坚定了耿定向考取功名的决心,经过自己多次努力,终于考取功名,入朝为官。到暮年,耿定向最期望的事是辞官之后,和海内知己观光美景,切磋学问。由此,耿定向一生可以三个阶段划分:求学考取功名之前、官宦生涯、辞官归隐,在家乡著书讲学。
1.求学阶段
“天台先祖无传统之家学,至其祖父辈,使习儒治经,补博士弟子员。”受其祖父辈影响,耿定向七岁时开始学习儒家经典《大学》篇。十一岁开始求学,“我生十一岁。仲弟定理生。其年春,先大夫新筑馆于朱莊,延闵为傅,以其严也。”十七岁时通过童子试。求学期间,家庭贫困,《观生纪》有记载:“我生十九岁,时家输胥易役,从先大夫、仲世父冒雪往应。行至姻陈宅,拟止宿。余视主人无留意,趋诸父行。……傍睨诸父肤赭如血,我衷切然若刲也。既至邑,诸父为市滑窘辱甚甚。念年几冠矣,不能博一衿佩为门户服劳役,困衡益棘。”渡河艰辛、人情冷漠和市井小人的羞辱种种经历,都深深刺痛着耿定向,他为自己年近弱冠却不能光耀门楣而自责。二十一岁时债主上门讨债,因家中无力偿还,耿定向只能从家中溜出去借钱,“我生二十一岁,……两尊人创见势家奴群然坐堂中,邑邑偃卧不起。余省知之,困衡益棘,乃亟走旧邑相知家丐贷以偿。”由于无法维持生计,母亲卖贴身女仆,富家子弟把酒言欢而自己贫穷拮据,期间种种经历沉重打击着耿定向脆弱的心。在他23岁至26岁期间,又有几次科举都下第的遭遇。“我生二十八岁,……丈夫志康济天下,一弱族且不能庇,非夫矣!”在耿定向28岁带领族人服劳役时,屡遭刁难,他返乡发奋读书,誓要考取功名,兼济族人。经过努力,于次年通过乡试,再四年后,终于进士及第,被授予官职行人司行人,标志着耿定向官宦生涯的开始。
2.官宦生涯
耿定向以“数仆数起”来总结自己的官宦生涯,其实“除有一次降黜被谪以外,其一生可谓仕途顺利。”耿定向为官清廉,与历任首辅的关系和谐融洽,是其仕途顺遂的原因所在。嘉靖末年,严嵩一手遮天,政治黑暗。耿定向上书弹劾严嵩的亲信吴鹏,受到大家赞赏。《明史》对此事有较高评价:“耿定向初立朝有时望”。但他也因此事开罪严嵩一党,第二年被严嵩派往甘肃任巡按。嘉靖四十一年,耿定向被任命为南畿督学,期间,他与王畿、罗汝芳交往甚密,切磋学问,著书讲学,并有一大批弟子跟随,如管志道,焦竑等。耿定向的思想在王门后学的影响下,逐渐趋于成熟。隆庆初年,升任大理寺右寺丞,由于和当时首辅高拱不睦,耿定向被贬为横州州判。后随着政治变革,张居正出任首辅,耿定向官途颇为顺利,曾多次升迁。万历三年,升任督察院右监都御史,后因母亲去世,不得不回家守孝。万历六年,耿定向官复原职,还兼巡抚福建。任职期间,耿定向极推行了“一条鞭法”。万历八年,其父离世,他不得不回家守孝。万历十二年,守孝结束,以南京督察院左监都御史被朝廷复用,一直到万历十七年,南京督察院御史王番臣上书弹劾巡抚周继,却未事先报告耿定向,由此而引起了一场上疏合战。为避免引起更大的风波,耿定向申请告老还乡,至此耿定向的官宦生涯结束。3.著书讲学
辞官之后,耿定向在老家黄安著书讲学,此是他人生中的第三个阶段。耿定向所处的时代,正是王学凋敝没落的时期,世人陷于空谈心性、耽虚泥无、违背伦理纲常的社会风气中。耿定向虽然位居庙堂,身处官僚系统,但他确是儒家所说的世人范本,心忧天下,谨守儒家礼教,为了挽救王学流弊,正世风,耿定向一直积极倡导讲学运动。尤其他在南京、京城讲学期间,影响巨大,推动了晚明讲学运动的发展,是活跃在讲学运动中不可忽视的一份子,“形成了局部讲学复兴”。万历十七年,耿定向辞官归隐,和自己的弟弟耿定理、耿定力一起,创办了钓台书院和天窝书院,积极号召地方世人讲学,大力倡导孔孟之学,以期改变世人风貌。在他们的努力下,讲学活动大大促进了世风教化,致使黄安的学风一片淳美,人心向道。耿定向曾位居高官,归隐家乡之后讲学,其先前的官宦身份使他在地方极具影响力和吸引力。他的弟子焦竑曾描述:“如鸟投林,如川赴海,无不人人为扣两端,期于有悟。”可见,当时讲学风气的高涨。其时前来谈学论道的人,有王畿、罗汝芳、何心隐等王学名流,也有被称为“异端”的李贽。
耿定向致力于学术思想的传播,在湖北甚至全国的讲学活动中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认为学术的纯正是社会得以发展的基本要素,所以推行讲学,净化世风,倡导儒家学说。
二、思想发展历程
耿定向思想经历了三个明显的变化:即信奉朱子学→信奉阳明学(与龙溪会语以及受耿定理的启发)→回到孔孟之学(以仁学为依据,构建“真机不容已”之学。)。此三变化可以用笃信“明伦尽伦”“常知为功”践良知、“学以不容已为宗”概之。1.笃信“明伦尽伦”
前期,耿定向受程朱理学思想影响很深。《观生纪》中道:“我生二十七岁,始志学,……公甫尝读程朱语录有省,余时困衡极,……公甫宾宾然趋绳蹈矩,执谓程、朱主敬功当如是。余曰:自尧舜启统,道惟明伦。尽伦,所学圣也,恶用此拘拘捡押为?”耿定向不赞同公甫对程朱主敬之功的主张,认为主敬之功是一种迂腐的功夫、形式上的枷锁,尧舜以来,圣人惟明伦尽伦,我们应以圣人的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这种圣人之功即孔孟的孝悌之道。《论语·学而》篇有:“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孝悌之道是儒家思想中最基本的修身之道,而孝悌之情耿定向自小便深有感知。《观生纪》中载:“我生三岁。……乃我生即多病善啼,三年间父母鞠育之恩,十倍常情已。”耿定向年幼体弱多病,父母慈爱,对其的养育尤其不易,耿定向心中甚是感念。以至于耿定向对其父母、祖父母十分孝敬,曾经为了让母亲在秋雨寒露中少站,宁愿在秋试中潦草成篇且无任何抱怨,“先淑人露立墀中,自试不耐,念之终夕不瞬。余场中潦草成篇,停午即出。”祖父之死,耿定向更是悲痛不已,“冬,闻王父讣,奔归,沿途七十里哭声不绝。”在耿定向的思想里,明伦尽伦是儒家圣贤所推崇,亦是道德伦理中最自然,最合本心、心性的,是发自内心深处的,而公甫所推崇的主敬之功不是最本心的意识,是经过后天加持锻炼形成的,是一种工夫论,所以公甫的主敬之功并不能说服耿定向。但不久,耿定向便意识到,公甫的主敬之功不无道理,遂开始反省自查。
公甫倡导的主敬之功,是一种工夫论,即在社会实践中做到彬彬有礼,遵守应有的礼法准则不越矩,这也是人伦道德的体现。程朱学中认为,人伦即是天理。耿定向笃信的明伦尽伦也是人伦道德的一种体现,可见实际上公甫和耿定向的思想是一致的,都在儒家人伦道德思想的方面,始终没有跳出程朱学的范围。只是两者的思想比较而言,公甫对程朱学的理解更深入,耿定向则浅薄一些,处在知道和模仿圣人的道路上,没有真切到达悟的本身。耿定向笃信明伦尽伦的的思想持续了很多年,到他进士及第之后才有所改变。
2.“常知为功”践良知
进士及第后不久,耿定向不再以明伦尽伦为自己的学旨,而奉以“常知为宗”,据《观生纪》记载:“……余执前见以尽伦实践,聆诸谭说无当也。……天既受形于我为人不为物,吾亦必有恒性也。吾不能知性尽性,可但已耶!……余因反观有契,自是学以存为主,著《盲喻》并《四箴》。”一直到耿定向及第的第二年,依然执着于明伦尽伦的见解,不久之后弟弟耿定理的思想,对其有很大启发,其开始反躬默识,由外转而向内寻求本性,学旨由“明伦尽伦”转变为“学以存为主”,以求真正“悟道”,注重修己身。有学者认为耿定向在思想上重大转变的标志是《盲喻》篇。不得不说,《盲喻》篇确实是其思想上的一个分水岭。《盲喻》篇云:“昔有孺子自襁褓盲者,随入嘻曝于春园中。闻人言天有日,亟归问诸父兄曰‘日何形?’其父兄曰‘圆也’。又问曰‘圆何似?’父兄无以应,第取镜示之。孺子执而旋探焉,乃解。复问曰:‘日何色?’父兄谓之曰‘赤也。’又问曰:‘赤何似?’父兄无以应。孺子顾问不已,其父兄辗转年虑,百计求所以譬晓之而不得也,孺子竟惘然。夫余学风主脩行云云者,犹辨日之形也。虽心无所见,而古先圣哲遗有成规,犹得模拟而冥行而已。若所谓道,犹辨日之色也。”《盲喻》篇里,耿定向用盲人问日来比喻世人求道,耿定向认为个人修行就如盲者辨形,虽心里不知,但却可以从古先圣哲那里学习和模仿得来,圣人遗留下来的道德行为和规章制度必是符合伦理纲常的,但真正的道,就如日的颜色,非悟不能辨,模仿只是外在的,而道是心底深处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需要由心底处真正顿悟。从《盲喻》篇可看出,耿定向由之前的笃信向外实践,慢慢转变为向内求道,可以说是从程朱理学转向了心学。
“学以存为主”对耿定向来说只是其思想的一个过渡,不久之后,耿定向便转向以“常知为功”。《观生纪》记载:“……余时学为存之功,颇绵密顾于应感处自觉支矣。……偶契文成良知之指,以常知为功。仲子喜,……罗维德曰:‘别去如何用功?’余曰:‘常知已耳。’”此阶段,耿定向主要受阳明心学影响,从而认良知为本体,常知为功夫。对于常知,耿定向在《双塔晤言》中有如下阐释:“……余曰:‘先正有言,知是本体,常知是功夫云。……所谓常知云者,常明常觉’”耿定向释“常知”为“常明常觉”,把它视作实现良知本体的手段和功夫。这与之前的程颐和之后的刘蕺山的理解大不相同。后二者将“常知”与“真知”一起讨论,如程颐“把亲身探索得来的知识,称为真知;把自己只对事物表面的观察得来的或听别人传说的知识,称为常知。且真知是深知,常知是浅知。”“蕺山将‘知’区分为‘真知’和‘常知’。真知即知即行,常知则有可能转瞬消逝,知而不行。真正的致知功夫,就要求切实的去实行,见知于身、心、家国、天下。”在程颐和刘蕺山看来,“常知”是浅层次之知,非真正的致知工夫。而耿定向则以“常知”为实践良知的工夫,认为此功夫可以使人保持明觉状态而不至于“昏迷放逸”,正如学者陈时龙所认为的“常知,大约是保持着一种时刻警醒但却又轻松的态度来对待良知。”笔者认为,对于耿定向的“常知”,应把以上三方面结合起来,即把圣人的思想和行为常熟于心,警醒自己时时刻刻知而行,不能转瞬即忘,反观内省,只有如此才能实现良知。
耿定向对于“常知”的理解,没有承袭前哲,有其独到的见解,但过这种功夫太刻意而为之,在现实中很难实现,且“常知”还不是真正的、极致的致知功夫。究竟应该如何更好的致良知,这是耿定向思想体系建设中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3.学以不容已为宗
耿定向思想的又一次重大飞跃,是他接触“不容已”概念之后,彻底从“常明常觉”时刻警醒的功夫转变为内心深处自然而然“显发冲创”的功夫。他述曰:“余偕仲子晤胡正甫于汉江之滸,相与订学宗旨……仲子曰:‘吾学以不容已为宗。’”这是耿定向第一次接触“不容已”,受此启发,他笃信“不容已”是“尧舜周孔之仁脉”。“比年来,益笃信此为尧舜周孔仁脉,……盖仲子所揭不容已者,从无声无臭发根,高之不涉玄虚;从庸言庸行证果,悲之不落情念。……它若视亲骸而泚顙,遇呼蹴食而不屑,见入井之孺子而怵惕。”在耿定向看来,“不容已”是心底深处自然而然的自主意识,是自觉自发的行为。吴震教授认为:“不容已,意谓非主观意志所能与力者。其语源自《孟子·尽心上》:‘于不可以而已者,无所不已。’”在“汉浒订宗”之前,耿定向以“常知为宗”,认为“知是本体,常知是功夫”,此时的耿定向之学还处在功夫论的阶段,没有真正达到本体良知。“汉浒订宗”后,“不容已”被耿定向认为是“千圣学脉”,更称自己的学问为“孔孟之学”,“从无声无臭发根”,即是从心之本体处发根,心之本体由天命所受,包含天则,所以心是纯善的,这一思想可以说是完全由孟子的性善论而来,孟子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等等,都是发之于心体最根本处,自然而然产生的道德情感,不加任何外在的考量。与“常知”相比较,明显具有更高层次的道德自觉,从刻意的修己功夫上升到了良知本体情感的自然显发。“不容已”之学是耿定向向内寻求的功夫,是其形上心体的方面,这标志着耿定向思想由用到心之本体的转变,标志着其思想的成熟。
综上所述,耿定向的思想共经历了三次变化,从笃信“明伦尽伦”到以“常知”为功,再到“不容已之学”的建立,实际上是其学旨功夫从程朱之学转到阳明心学、再超出阳明学的范围回到孔孟之学的过程。总体而言,耿定向的哲学思想没有专一于程朱理学或是阳明心学,但始终是以儒家思想为正统,概括说来,是宗师孔孟,修正阳明后学,是儒家思想的捍卫者。
注释:
[1]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89-790页。
[2]吴震:《阳明后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69页。
[3]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1页。
[4]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3页。
[5]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4页。
[6]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7页。
[7]吴震:《阳明后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69页。
[8][清]张廷玉:《明史》,第卷221《列传一百九》,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817页。
[9]赖玉芹:《耿定向讲学的影响》,载《光明日报》2009年第12期。
[10]焦竑:《澹园集》第三十三卷,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398页。
[11]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6页。
[12]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页。
[13]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0页。
[14]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5页。
[15]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2页。
[16]耿定向:《耿定向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99-800页。
[17]杨丽华:《耿定向的思想变化及其原因探析》,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页。
[18]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04页。
[19]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01页。
[20]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3页。
[21]李绍连:《永不失落的文明 中原古代文化研究》,学林出版社,第195页。
[22]李绍连:《永不失落的文明 中原古代文化研究》,学林出版社,第195页。
[23]陈时龙:《耿定向思想研究》,载《明史论丛》2007年第7期。
[24]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4页。
[25]耿定向:《耿定向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4-305页。
[26]吴震:《阳明后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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