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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伯明翰

时间:2023/11/9 作者: 鸭绿江 热度: 11152
[美] 舒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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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冬的早晨很冷,那冷是从上至下的阴冷,云冷风冷,连灰色的混凝土路面都透着一股寒气。昨夜被风吹落的叶子,在路边瑟瑟发抖。晨曦初露,街上少见行人。一阵高跟鞋敲打水泥地面的清脆声音,划破了清晨的寂静。走过来一位上班女郎,她叫黛丝。

  黛丝扯着拉杆箱,步履轻快矫健。黑色长筒靴,雪花呢短大衣,加一顶黑白色绒线帽,搭配得干练精致得体。这条路她太熟悉了,从停车场到她的办公楼,早晨步行十分钟,成了她每日必修的健身课,一走就是五年。本来她可以买自己办公楼的地下停车位,但那样就要平白无故地每月多花五十美元,一年下来也是不小的数目。她宁肯折磨一下自己这双脚,再说运动本来就是她的喜好。这就是典型的黛丝式思维,做什么事她都讲究个有根有据。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黛丝都算得上是标致的。眉眼自不必说,记得戴安娜王妃么?黛丝的轮廓会让人隐隐约约地看见戴妃的影子。只是她的嘴唇薄了一点儿,抿起嘴来显得愈发严肃,少了几分妩媚。但这丝毫不影响黛丝的风度,因为使她出彩儿的并非是脸蛋,甚至也不是她高挑优雅的身段。那是什么呢?是一种神韵,这可不是忽悠的。黛丝虽已年过五十,背影却像三十岁风姿绰约的女子,让同龄女伴只有羡慕的份儿。

  就连平日走路,她也照样一丝不苟,腰板挺直,双肩微耸,很有些舞台范儿。若是坐在电脑前,她可以保持纹丝不动,除了双手在键盘上飞舞。这时的黛丝,看上去便颇具牛津大学的风范了。

  风冷飕飕的,黛丝禁不住打了個寒战。她想起若德,这会儿正蜷缩在暖暖的被窝里,在半睡半醒之间,迷迷糊糊混混沌沌,若德就喜欢这样的中间态。黛丝自己却是泾渭分明的,她容不得含混与糨糊。他和她对于生活的态度怎么竟然是蛮拧的,以前她为何从没在意这些呢?不过转念一想,黛丝便释然了。若德喜欢模糊而柔软,那给他安全感;而黛丝则喜欢清澈且明朗,以及如此演绎的生活姿态。每一个生命个体,都会寻觅最适宜的生存方式,文人们冠之以诗意的栖息。不管怎么说,意思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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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黛丝是个心中有目标的人,而且她的目标永远是具体的,具体到现在做什么,今天做什么。比如今天对于黛丝来说,意义就非同寻常,她被公司提升了,做三个人的主管。在离开雾都离开牛津二十五年之后,眼前终于露出一线曙光,尽管那道光线十分微弱。让一切从今天开始吧,她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

  黛丝刚一进办公室,还没等坐稳,瑞克就影子一样地跟了进来,他从来都是这样,走路轻手轻脚,让人无法觉察。瑞克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给人的印象是他总是睡眠不足,要么是熬夜要么是被噩梦惊醒,总之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他的眼神飘忽不定,好像永远也找不到聚焦点似的。

  “嗨,黛儿,恭喜你。”从黛丝进公司那天起,瑞克就这么称呼她了,这可是他一个人独享的昵称,“黛儿” 从瑞克嘴里飘出来,一股香软味儿,谁都模仿不来的。他一边说着,一边自然地坐到了黛丝旁边的座椅上,他已经习惯了这个位置。

  瑞克把座椅稍稍拉了拉,靠黛丝更近了一点儿,但还是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是在黛丝的办公室,距离总是要的,不然会惹来闲话的。黛丝抬眼看瑞克,眼神少女似的迷蒙,两朵红晕情不自禁地浮上双颊。“哦,若不是有你帮助,我哪会这么快就毕业呢?” 黛丝讲话的语调轻柔,瑞克忍不住站起身来,拿手拍拍她的后背。黛丝扭动了一下腰身,示意瑞克坐下说话。

  “怎么又没睡好觉,是不是又梦见伯明翰了?”黛丝笑着问,话里满含关切。

  “哈,没有了,最近很少梦见了。倒是我妈妈昨天打电话来,说她计划明年秋天到欧洲度假,顺便去找一找那个地方。”

  “那你还不和她一起去?想念不如一见。”

  “黛儿,这你就错了。相见不如想念,留在意念里的东西才会长久。”

  “听你这么一说,伯明翰简直像个梦中情人了。”说完,黛丝笑了,她笑起来孩子似的,满脸的天真无邪。瑞克呆呆地看着她的脸,直把黛丝看得慢慢收起了笑容。

  虽然瑞克并非老板,可他却俨然是这个圈子里的教父,黛丝只不过是他亲手带出来的徒弟之一,的确只是之一。这些年从他手底下流过去的人,连他自己也记不清究竟有多少。有些留下了,有些走了,进进出出,他早已习惯了,但黛丝却是个例外。他教黛丝不只是责任的,更是激情的。为责任而教,不过是教书匠,为激情而教,才称得上导师。激情是极易被误解的一种东西,并非所有的激情都与荷尔蒙有关。五十多岁的单身汉一旦被激情唤醒,奉献精神所迸发的能量,可不是常人能够理解的。

  “新官上任了,想烧把什么火啊?”瑞克又恢复了他的原生态,话不阴不阳,带着一股怪味儿。黛丝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她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日子还长,急什么呢?”

  黛丝是不轻易喜形于色的那种女人,她很少为什么事大惊小怪,无论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她总是那么沉稳,甚至可以说是无动于衷。正因如此,只要黛丝脸上稍有微波浮动,都会让瑞克怦然心动。不惊不乍也是一种风度,既增魅力又加颜值,瑞克欣赏黛丝的就是这个。

  瑞克坐在黛丝身边,臆想让他沉浸在无比享受的心境当中。走廊里响起了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真是煞风景,一听就知道是丽莎来了。瑞克很不情愿地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好啊,慢慢来,这回要看你的了。”黛丝白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瑞克走出黛丝的办公室,刚好与进来的丽莎撞了个满怀,那印度女子把眼睛斜到一边,没搭理他。瑞克也知趣地把脸扭向另一边,侧着身子,让开了丽莎。他的身体语言完全是在诠释着那句话,“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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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在这写字楼里遇到丽莎,随便走在街上,你断然想不到这印裔女子是一个白领。一年四季她总是穿着皮高跟拖鞋,为使她不高的个头挺拔一点,黝黑的长发挽成个发髻,一天到晚地盘在脑后。她是彻底的素面朝天,不涂脂抹粉省去了诸多麻烦。千万不可以貌取人,丽莎是蛮有智慧的女人,至少她自己这么认为,所以总是信心满满的样子。

  丽莎今早心情不错,脸上露出微笑,于她来说是不多见的。为了这份工作,她长年累月不得不和家人分居两地,做空中飞人,笑容都成稀罕物了。

  这会儿她站在黛丝办公室的门口,身子靠着门边,拿眼瞅着黛丝,黛丝也一样瞅着她,四目相对了好一会儿,俩人时常玩这种对眼游戏,只有女人才懂的。印度人对英国人有种天然的驯服,或许是几百年殖民的结果,演绎到女人这里,就更复杂一些,还多了几分追随或崇拜。但丽莎倒是个例外,她是个不服气的人,对什么都摆出一副不服气的姿态。况且黛丝能在这个小天地得以立足,也承蒙丽莎的一臂之力,这一点俩人是心照不宣的。

  “哎,他怎么着你了?”丽莎朝瑞克的办公室那边努了努嘴,眼神里暗含着揶揄和不屑。

  黛丝耸耸肩,“没有怎么啊,无非是关心我呗。”

  “哈,你可得小心点,不是任何关心都无所图的,你懂的。”这就是丽莎的风格,她从来都是单刀直入,即使黛丝的心思不言自明,她也不情愿含蓄一点半遮半掩,让彼此脸面上过得去。

  “若德呢,他夜里还折腾着睡不着觉吗?”

  “还那样,时好时坏的。也怪不得他,公司全世界去开分部,中国开了印度开,搞得人人紧张兮兮,跟过山车似的,他的心情怎么能不受影响呢?”提起先生若德,黛丝的脸色变得没那么滋润了。

  “你对他的期望值恐怕太高了吧,进不了高管层有什么呀,你们认识时,他不就是个小小的部门经理吗?” 丽莎对黛丝的家事了如指掌,黛丝喜欢跟她分享,俩人像写字楼的闺密一般。分享的副作用便是隐私的流失,黛丝脸上掠过一丝不快。她辩解道:“其实是他自己力争的,我不过是个拉拉队员。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也是无路可退了。”

  “对呀,男人在你面前,个个都想逞英雄,看你多有魅力啊。”丽莎这么一说,黛丝的脸又红了。她眯起眼睛,“你真的这么认为?”

  “嗨,什么真的假的。你也可怜可怜人家吧,都快神魂颠倒了。”丽莎又朝瑞克那边撇了撇嘴,“你呀,让太多人惦记着,也是件麻烦事儿,对不对?”丽莎嘻嘻笑着,走了。留下黛丝一个人,坐在那里发愣。

4



  黛丝的一举一动有板有眼,也不是人人都喜欢的。欣赏她的说,黛丝太有仪式感了,古典哪!不屑一顾的说,啥仪式感,不就像个木雕女人嘛。用“木雕”来形容女人多少有点阴损,那如同在说女人不性感。

  别人怎么看她,黛丝并不在意。她虽不刻意我行我素,可也不愿曲意迎合,说她极具仪式感倒是贴切的。可世上有好多事都颇具讽刺意味,一个如此看重仪式的人,却偏偏缺了那道神圣的仪式。女儿都快十二岁了,她却还未曾步入婚姻的殿堂。每当黛丝凝思时,那个叫内森的男人都会无理地闯进来,也许从他们初相识,他就没打算给黛丝这么一个仪式。

  她从西海岸搬到东海岸,在这座城市落脚没多久,就遇到了内森。他高大健壮,浑身透着一股北欧人的强悍。黛丝常常疑惑,她怎么会喜欢上内森,两个人是那么的不一样。和他在一起,黛丝只觉得日子飘忽不定没个依托。黛丝喜欢井井有条从容不迫,可内森却总是杂乱无章少有安定。内森单枪匹马撑着一个门脸,算是个小业主。黛丝嫌弃的不是这个,美国靠小生意过活的人不计其数。可人不管干什么,总该活出个尊严活出个体面吧。认识很久了,内森从来不和她商量什么,两个人能够交流的东西少得可怜,他只把她当成女人,对了,只是女人。黛丝很受伤也很失望,这与她对异性的想象对爱情的期盼,相差太远了。从幼年起,她就羡慕自己的母亲,母亲也并非名门出身,可却嫁给了一位真正的英国绅士,她的父亲。父亲对母亲的呵护宠爱,就像王子对公主一般,而且一路牵手走过了五十多年。

  内森出生在中部肯塔基州一个地道的蓝领家庭,黛丝也曾努力过,试图忘掉他身上“红脖子”的印记,可内森于生活细节中的种种,总是无言地提醒着她,乡巴佬就是乡巴佬。这么想他,黛丝都觉得有点儿残酷。对黛丝每日必得光顾咖啡店,内森总是摇头的;对黛丝生日非得去名店吃烛光晚餐,内森也颇不以为然。那些在黛丝看来稀松平常的需求,在内森眼里都成了贵族之举。这样的日子让黛丝感到疲累,两人关系发展到心累的地步,多半是没救了。

  都怀上女儿了,黛丝才猛然意识到,莫非真得和这样一个男人捆绑一世吗?黛丝对生活是一丝不苟的,黛丝对自己也是一丝不苟的。她庆幸没有像许多女人那样,还沒弄清楚对方是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完成了那个仪式,交换戒指一如交换承诺,在神圣的婚礼进行曲中,一步步走进去,谁知道前面是无底的黑洞还是美丽的桃花源呢?

  于是,他们让这一段序曲戛然而止,在还没有抵达乐曲的高潮之前,一切又都回到了原点,就像她刚从伦敦飞抵这片土地时那样。只是多了一个小油瓶,女儿媚尔。这样挺好,她又可以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不打扰别人,也不必担心被人打扰。

  黛丝对自己是满怀信心的,可名校生物学博士这个光环,在如火如荼的电子时代,变得越来越没那么光鲜诱人,连她自己都越来越没有底气了。看看人类即将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什么东西只要沾上“E”,顷刻之间就会红得发紫。黛丝刚毕业时,她的生化研究领域如日中天,可现在却日落黄昏般不景气。这些年黛丝马不停蹄地换工作,对她来说,职场只剩下了唯一的功能,就是求生的手段。一晃悠女儿都十二岁了,就在那一年,她遇上了若德。好像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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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应该说是若德来找她的。经历了内森,黛丝对男人便格外小心了,吃一堑长一智,这是本能的保护意识。那时若德的公司是她的客户,业务关系把他带进了她的视野。为了寻个机会和黛丝见面说话,若德是颇费了一番心机的。那阵子只要接起电话,准是若德打来的。黛丝常常满脸惊艳,若德的小脑袋里怎么会迸发出那么多令人激动的点子呢?坠入情网的人,智商也跟长了翅膀一样恣意纵横。黛丝回过头看她和若德之间的关系,还是觉得进展太快了,快得超出了她的想象。在黛丝看来,谈情绝对是讲究艺术的一件事儿,突飞猛进了,便难得珍惜;踌躇不决了,又可能错失良机。总之,拿捏得体且有分寸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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