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漫志》讲一故事:有个调任都城的士人闲来无事,天天坐在所住旅店前的茶坊里看过往路人。店对面是一染房。某天,他发现有几个人三番五次地在眼前晃荡,似乎是在打染房的什么主意。正惊讶间,有人过来跟他耳语:我们想得到染房晾晒的缣帛,官人请别声张啊。他说:干我何事,何苦多嘴。那人拱手道谢后就走了。
那个士人想:那些缣帛高悬在通衢路口,大白天的,万目共睹,他们岂能得手!然后,他就坐在那里聚精會神地观看那些盗贼的一举一动。但见那几个人时不时地经过,一会儿出现在左边,一会儿出现在右边;后来,间隔时间越来越长,至傍晚,就都不见了。而那些缣帛依然好好地挂在那里。士人心里暗笑:那几个说大话的家伙,纯属逗俺玩哩。肚子饿得咕咕叫,他进自己的房间打算叫饭来吃。突然,他呆住了——自己房里的东西全都不见了。
看客,指的是这样一种人:漠视他人利益,以别人的不幸和困境为乐事,乐得看个热闹,甚至幸灾乐祸。他们信奉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骨子里却是怯懦和极端的利己主义。看客行为助长恶的气焰,摧毁善的信心。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看客自以为事不关己,最终却祸及自身。
“看客”一词由鲁迅先生发明。这种人由来已久,至今未绝,且益发多矣。
(佳期摘自《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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