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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湖上空的乌鸦

时间:2023/11/9 作者: 雪莲 热度: 16667
我也是在冬天来临后的一个夜晚,突然发现海湖新区上空的电线上、街道两边的交通指示牌上、路灯架上以及人行道旁的绿化树上落满了黑压压的鸟群。这些活动在低山、林间的乌鸦,突然闯进了我们的生活区域,在冬天的夜晚来临时,它们大规模盘旋在海湖上空,就像大海涌起的波浪,在灯光照亮的夜空起伏不定,然后在继续加深的夜色里,纷纷落在街道两旁的树枝上、路灯架上,犹如黑色的花朵。

  乌鸦主要栖息于低山、平原和山地阔叶林、人工林等各种森林类型中。喜欢在林间路旁、山崖、河谷、农田、沼泽和草地上活动,有时也出现在山顶灌丛和高山苔原地带。但冬季多下到低山丘陵和山脚平原地带,常在农田、村庄等人类居住地附近活动。

  乌鸦只有在冬天才会大批出现于城市中,而其他季节很少见到。在人类活动频繁的城市,有很强的热岛效应,城市中的温度总要比郊区高出四五度,比高海拔的山区温度更高。聪明的乌鸦正是看准了城里暖和,才到这里越冬。其他季节,乌鸦们则像人一样,都喜欢到相对凉爽的林地生活。于是,乌鸦在每年11月下旬开始进入市区,直到次年3月才慢慢离开。

  据学者观察考证,乌鸦早出晚归,基本是固定路线,黄昏回归时,乌鸦会沿着相同路线陆续往回飞,并且,它们会沿着一系列建筑物前进,以标志性建筑物为路标,大雾天低飞也不会迷路。

  乌鸦刚开始出现在市区时,人们也并未怎么关注,但随着这几年数量的不断增多,人们开始对鸦群的出现提出各种猜测,并有少许不安,这主要还是乌鸦的负面形象所致。在民间,人们对乌鸦的态度则是贬多于褒。究其原因,主要是乌鸦的形象不雅,叫聲凄苦,同时乌鸦食腐肉,甚至包括人类的尸体,并常出现在坟头等荒凉之处。一大群乌鸦常聚集在荒冢与腐尸之处,不停地大声啼鸣。这种场景和叫声,让人联想到死亡,因此使人产生一种恐惧之感,所以乌鸦的出现常常被人们认为是不祥之兆。

  乌鸦的嗅觉敏锐,能感受到腐败死亡的气味。在古代巫书的记载中,乌鸦和黑猫一样,常常是死亡、恐惧和厄运的代名词,乌鸦的啼叫是凶兆、不祥的体现,因此乌鸦被人们所诟病,认为是大不祥之鸟。

  在古代的一些诗歌作品中也表达了人们对乌鸦习性的反感或者乌鸦带来的颓丧之感,乌鸦常与荒郊、孤庙、战场等意象构成荒凉颓败之境。比如汉乐府《战城南》中说:“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说的是乌鸦食腐肉之习性。范浚《杂兴诗》“鹊噪得欢喜 ,乌鸣得憎嗔”说的是乌鸦聒噪的叫声让人厌恶。李商隐《隋宫》“于今腐草无萤火,终古垂杨有暮鸦”,说的则是乌鸦代表着荒凉与衰败。诗人们也常用乌鸦来抒发离愁别恨、孤苦伶仃,比如张继《枫桥夜泊》中的“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秦观《满庭芳》“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

  乌鸦还常被人们比喻为小人或恶人。在战国时期,屈原《离骚》中就说:“鸾鸟凤凰,日以远兮;燕雀乌鹊,巢堂坛兮。”在这里,乌鸦被认为是小人的代表,从另外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楚文化与北方文化的差异。《诗经·邶风·北风》中说:“莫赤匪狐,莫黑匪乌。”其中“黑乌”就是指乌鸦,用来比喻残暴的统治阶级。在占卜活动中,乌鸦也一般是凶兆之意。在出门时,人们如果遇到有乌鸦飞过,或者乌鸦聚集在主人的屋前屋后,都会被认为是大凶之兆,主人只有求神问卜,加以禳除,才能够心安 。

  正因为乌鸦背负凶兆恶名,所以站在高高树杈上的乌鸦更容易受到人类攻击。甚至是三岁孩童也打心底里觉得,用石子轰走这些煤炭一样黑的鸟儿是理所应当。驱赶乌鸦可谓一种古老的传统。南宋文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就记述了江南人驱逐乌鸦的习俗:“闻乌声则唾而逐之,至于弦弩挟弹,击使远去。”13世纪的阿拉伯学者哈马达拉·阿尔穆斯塔法·阿尔盖威兹在他的动物论文中甚至对乌鸦痛下必杀令。

  普通人对乌鸦尚且如此嫌恶,正在走背运或是患病之人对乌鸦更是避之唯恐不及,它被视为死神的使者,鸣叫乃是索命梵音。在文艺复兴时代画家老勃鲁盖尔的名作《死神的胜利》中,满载骷髅头的死神同伴,正是与其同乘一匹马的乌鸦。同一时代欧洲的乡民也迷信,如果一只孤独的乌鸦三次飞过一户人家的屋顶,那么这户人家不久就会有人死去。即使到科学之光照亮的20世纪,乌鸦报丧的不白之冤仍未洗清,甚至还得到了“科学解释”。一位名叫利德尔的生物学家声称,生物在死前三天会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味。这一理论引进中国后,被言简意赅地称为“知死臭”,又和古代医书中提到的“尸气”混为一谈。按照这种理论,乌鸦和枭鸟之类的动物对这种气味异常敏感,所以当人临死前,乌鸦便会循着气味飞集到将死者的身边,只待对方一死,便可大快朵颐。

  说到乌鸦的不祥,我记得小时候生活的乡村也常听老人们说,喜鹊报喜,乌鸦报丧。人们大清早听见喜鹊的叫声就心生欢喜,觉得这是一个吉祥的日子,似乎有什么好事发生。但凡听见乌鸦的叫声,便感到不吉祥,哪怕是看见有乌鸦停落在门前的树上,也要想法驱走。而实际上老人们说的,喜鹊报喜,乌鸦报丧,并无科学依据,更多的时候,是人们把自己的主观愿望强加于这些鸟群身上。人们常会根据动物或植物的生理特点,进行广泛联想,将其赋予一定的意义,使其带有人的感情色彩,因而产生了某种喜爱或厌恶之情。一旦约定俗成之后,这种感情就会成为一种民族心理,体现于民俗或者文学作品中。

  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恐怕没有哪种鸟类比乌鸦背负着更多的污名。只要听到它嘶哑的“哑哑”叫声,人们就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仿佛头顶掠过的不是轻捷的黑色身影,而是一整天的厄运。在影视剧中,表现危险或是厄运将至的俗滥镜头,就是拍摄乌鸦高叫飞过。

  忽然间,我联想起梵高的《麦田上的鸦群》这幅世界著名的油画作品。《麦田上的鸦群》构图由三条岔路展开宽广的麦田。画中几乎没有中心视点,而分散的乌鸦,使画面更显辽阔。梵高使用三原色和绿色来呈现单纯而简明的意象,有着人们熟悉的他那特有的金黄色,乌云密布的天空,死死压着金黄色的麦田,沉重得叫人透不过气来,空气似乎也凝固了,画上的鸦群仅仅是一些用浓重的黑线构成的飞动线条,低低的压向大面积的橙黄色麦田,更增加了压迫感。绿色的小路在黄色麦田中深入远方,这更增添了不安和激奋情绪,画面上布满密集的短而硬直的粗笔触,它并不象征任何物象,只有一种颤动感,梵高试图表达所谓的“悲伤与极度的寂寞”。这幅画运用了大量的短线条,并主要用了蓝、黄、红、绿四种颜色来描绘景物。用深蓝色和黑色来表现天空,与一群从远处飞来的乌鸦相衬,给人压抑的感觉。天空下麦田的黄色与蓝色形成对比,田间的小路也以红色与绿色形成对比,有强烈的矛盾冲突的感觉。作者在这幅作品中倾注了大量感情,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了自己复杂的内心世界。

  在瓦兹河上奥威尔周围的乡下,农田一望无边,起伏不平,每逢收获时节,便引来大群乌鸦。这片农田迷住了梵高,似乎是要突出表现奥威尔得天独厚的富饶的自然条件,这些横长形画面上的构图一般都是侧边敞开并且延伸的余地。在这张画上,他最赏心悦目的蓝色是深沉,晶莹,迷人和深不可测的。画上的鸦群仅仅是一些用浓重的黑线构成的飞动线条,低掠着斜飞过画面,仓皇逃离这骚动不安的土地。他在给弟弟提奥的信中写到:“这是些在乌云翻卷的天空笼罩下的辽阔麦田。为了尽量表现忧伤和我那无限的寂寞,我毫不感到为难……”这就是指他的《麦田上的鸦群》。

  《麦田上的鸦群》作为梵高最著名、最具争议的画作之一,在梵高的全部作品中,对这一特定作品的许多解释可能比任何画作的解释都多。有些人认为这是梵高把“遗书”放在画布上,而其他人则超越了对主体的肤浅概述,并赞成采取更积极的方法。《麦田上的鸦群》是否是梵高的最后作品,这个精确定位很难,因为它与梵高在同一时期绘画和写作的其他作品相似。世界上最著名的梵高研究专家之一,胡尔斯克尔博士的梵高年表中,有七幅画晚于该画。他认为关于梵高的最后作品应该是《道比尼的花园》和《有茅草屋顶和数字的小屋》中的一幅。

  有不少人认为,《麦田上的鸦群》是梵高的离世之作,缘由是在画完这幅画的同一个月里梵高自杀,而画面上的乌鸦可能成了重要的暗示。

  乌鸦为人类所厌恶,但它的名声却并非从来如此。曾几何时,乌鸦也是人类眼中的祥瑞之物。在众多文明中,乌鸦都与为人类带来光明的太阳密切相关。在我国出土的 《伏羲女娲》画像砖中,伏羲左手执规,右手举一圆轮,轮中有乌鸦。《山海经·大荒东经》说:“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汉代《淮南子》中所谓“日中有踆乌”,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非衣帛画中“日中乌鸦”的图像正是对这段记述的图像化描述。在汉代的文献资料中,乌鸦变成了三只脚,刘向《五经通义》中说:“日中有三足乌。”在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初期侯爵夫人辛追之墓内棺棺盖上,有太阳中站着一只乌鸦的形象,可见当时人们视乌鸦为一种神圣的鸟,神话的三足乌被视为祥瑞之兆。清代《古今图书集成》说:“昆仑之弱水中,非乘龙不得至。有三足神乌,为西王母取食。”究其原因,可能有两方面。首先,与远古时代人们对太阳的崇拜有关;其次,人们对神秘的黑色有一种崇拜感。在夏朝时,黑色就是权力与高贵的象征。人们将对太阳的崇拜与黑色的崇拜合二为一,同时,乌鸦喜食腐肉,在获取食物相对困难的远古时代,人们认为有乌鸦的地方就会有食物。这样,乌鸦自然就意味着一种能给人带来吉祥的鸟。北美印第安文明雷纳佩族人的传说中,最初世界被冰雪封凍时,是乌鸦向天神求取太阳之火,才为人类带来了光明和温暖。古希腊神话中,乌鸦是太阳神阿波罗的使者。阿波罗也多次化身乌鸦降世。敦煌发现的晚唐吐蕃文书中,乌鸦被称为“人类之怙主,传递仙人神旨,八面上方共九方,翱翔天际传旨忙”。

  乌鸦也被认为是人类始祖,《诗经》中“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中“玄鸟”很有可能指的不是燕子,而是乌鸦。在北美海达人的创世神话中,人类始祖被关在巨蚌中,是乌鸦用它坚硬的长喙撬开蚌壳,将人类释放出来。皮吉特湾人的神话中,是乌鸦创造的世界,因为乏味寂寞,这只乌鸦日复一日地背起石头投进大海,在无边汪洋中填造出一片大陆,让人类得以繁衍生息。当人类遭受灭顶之灾,同样是乌鸦给人类带来希望,人类最古老的神话《吉尔伽美什》中,愤怒的天神降下洪水灭绝人类,唯有受到神灵眷顾的智者乌特纳匹什提和他的妻子打造了一艘大船幸存了下来。为了寻找陆地,乌特纳匹什提先后放出了一只鸽子和一只燕子,两者都因为没有找到落脚之地飞了回来,最后,他放飞了一只乌鸦,这一次乌鸦找到了陆地。人类终于开始了新纪元。

  乌鸦为人类带来光明、生命还有希望,除此之外,它还具有嘉德懿行。在古埃及人眼中,乌鸦总是成双入对,它们一产双卵,孵出来的也是一雄一雌,相伴生活。如果一只死亡,另一只也终身不再寻找伴侣。因此乌鸦象征着夫妻爱情忠贞不渝。古希腊人则将成双的乌鸦作为美神阿芙洛狄忒与战神阿瑞斯结合的象征。在两千年后,清初小说家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也讲述了化身乌鸦的汉江神女竹青与书生鱼客痴心相伴的忠贞爱恋。对中国人来说,乌鸦最重要的美德,是它的孝道,所谓“乌,孝鸟也。始生,母哺之六十日。至子稍长,则母处而子反哺,其日如母哺子之数”——如果连没有人形的禽鸟都知道反哺母亲,那么虐待父母的子孙真是禽兽不如。

  在古代,人们认为乌鸦能够报喜。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吉祥和有着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

  这从乐府歌名《乌夜啼》也可以看出。相传南朝刘义庆因为触怒文帝而受罚,他的小妾夜晚听到乌鸦啼鸣,便认为是吉兆,果然第二天刘义庆被赦免。唐代张籍的乐府诗 《乌夜啼引》中写道:“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可以看出,在北魏时期,乌鸦还与宗庙祭祀、祖业社稷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中国西藏和四川一些地区,乌鸦也是作为一种神鸟来崇拜,无论是发掘的吐蕃文献还是西南地区的“悬棺”和“天葬”习俗,均证明这一点。武当山为道教宗祠,把乌鸦奉为“灵鸦”,并在山上建有乌鸦庙,“乌鸦接食”为武当八景之一,就是进山的游人,也要随身携带一些食品,散放给乌鸦来啄食。

  由此可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乌鸦曾被中国古人视为一种吉瑞之鸟、报喜之鸟,寄托着人们对平安幸福生活的情感。

  中国历来是讲“以孝治天下”的,为了配合“孝体系”的传统,古人推出了“二十四孝图”,列举了不同类型的孝子的行为方式,供社会借鉴。但这还不够,中国人的形意思维发达,字是形意的,诗是形意的,寓言故事也是形意的。人们把身边的常见物种,附会上某些特殊意义,是必然的事。“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以自然界的动物形象来教化人们“孝”和“礼”的一贯说法,因此乌鸦的“孝鸟”形象是几千年来一脉相传的。《本草纲目·禽·慈鸟》中称:“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但乌鸦是否真的具有这种习性,还有待现代人的研究和观察证实。

  乌鸦是一种常见的鸟类,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它与人类的历史紧密相连,人们常给乌鸦赋予各种象征意义。十分有趣的是,在不同的文化和时代背景中,乌鸦代表的意象也不尽相同,乌鸦象征着黑暗,又是神的使者;它会给人带来灾祸,但也曾是吉祥之鸟,人们对它的情感非常复杂。但为何乌鸦会从光明神使和人类恩主的地位陡然跌落,成为人人唾骂驱逐的凶鸟?问题自然不在乌鸦身上,而在为乌鸦加诸种种污名的人类身上。对此,有篇文章做了这样的解释,说人类之所以如此热衷污蔑乌鸦名声的真正原因,是想要掩盖一段人类与乌鸦之间的亲密友谊。

  考古证据标明,人类始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确实与乌鸦分享同一块腐肉。作为食腐类鸟类,乌鸦比人类嗅觉更灵敏,飞翔在空中时视野更开阔,因此更容易找到大型猛兽丢弃的腐肉。而人类也得以在乌鸦的指引下找到食物,填饱饥肠。人类与乌鸦的亲密接触中,也逐渐了解了许多乌鸦的习性,乌鸦的敏感会让它们在危险袭来前飞走,人类也因此得到信号及时避难。这也是为何在人类早期神话中,乌鸦总是以指引人类躲避灾难的预言家和带来希望的神灵使者形象出现的原因。乌鸦总是在清晨起飞的习性,也被初民与旭日初升联系在一起,而它漆黑的羽毛则如同长夜之暗,因此,乌鸦在初民的传说中为人类从黑暗中开启光明。

  但文明的演化,让人类逐渐抛弃了乌鸦这位老朋友。石器的发明,人工取火的应用,狩猎技术的发达,让人类逐渐摆脱了和乌鸦一起啃骸骨吃腐肉的日子,火烤熟食的美味让人类对昔日视若珍味的腐肉嗤之以鼻。总是盘旋在人类头顶的乌鸦逐渐遭到了人类的嫌恶。

  人类开始有意识地抹除与乌鸦旧日友谊的痕迹。如今家喻户晓的诺亚方舟神话中,是鸽子在洪水中发现了陆地,而这个神话原始版本《吉尔伽美什》中的乌鸦,却成了没有复命的渎职者。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在《变形记》中则声称乌鸦虽然是太阳神阿波罗的神使,但因为直言不讳地汇报了坏消息,遭到太阳神怒火焚烧,将一身白色的羽毛烧成黑色,声音也因此变得嘶哑。这也成了乌鸦为何成为厄运凶兆象征最广为流行的解释之一。

  对认定乌鸦是厄运象征的人类来说,仿佛消灭了乌鸦,厄运也会随之消失。倒毋宁说人类才是乌鸦的灾星。人类将污名标签牢牢贴在乌鸦身上,并以辟凶除恶为名对乌鸦大张挞伐,而不知所措的乌鸦只能被迫离开栖息的树枝,在嘶哑的叫声中离开这片积满人类仇恨的凶险之地。

  记得那是去年的一个冬夜,几个朋友小聚,结束时意犹未尽,大家说一起走走漫步回家,从海湖万达聚会的地方出来,大家沿着步行小道向西而行,突然有人说,看呐,树上面全是乌鸦,只见路边的树枝上落满了乌鸦,在灯光的照耀下,犹如黑色的花朵,绽放在树枝上。有一个朋友走近它们栖息的树旁,大声吆喝并做出惊吓的举动,使停留在枝头的鸦群在惊吓中四散飞起,就像夜的碎片纷纷扬扬。有人脱口而出,真是乌合之众。大家一阵欢笑,原来这个成语是这样来的。另一个朋友说,不要惊扰它们,乌鸦会记仇,小心它们会报复。我听了不以为然,觉得这是不大可能的事。后来想起此事,我还特意查阅了相关资料,才发现朋友所言并非危言耸听。

  乌鸦集群性强,一群可达几万只。除少数种类外,常结群营巢,并在秋冬季节混群游荡,行为复杂,表现有较强的智力和社会性活动。一般性格凶悍,富于侵略习性。乌鸦与其他鸟群不同,它们的记忆功能比較强,如果对它们有侵犯行为,它们会记住你的形象,会对你突然攻击,而且善于抱团,有时群体性发动攻击。

  在几年前的一个秋日,我们几个朋友结伴去互助北山扎隆沟游玩,那天的天气晴空碧透,秋日的阳光纯粹,我们在绚烂多彩的秋景里沉醉,看到万物在时光中展现出它们最辉煌的形象,我们仿佛听到了大自然的心音,置身宁静,好像看到了自己久已忽略的内心,原来一个人对快乐的感受并不仅仅是物质的追求,在对大自然的欣赏中,把自己融进去,才发现许多美好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在一座小石桥的栏杆上靠着小憩,而潺潺的溪水轻声歌唱着奔向远方。就在此时,一只乌鸦哇的一声突然在我们上空飞过。多年来,我好像第一次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充满了欢快。也许,乌鸦的情绪正如我此时的心态,置身在美好之中,它的声音比往日柔和多了,也欢快多了。后来,在冬日的海湖街区再看见乌鸦,偶尔听着他们难听的叫声,我就想,鸦群懂得逐暖而行,在寒冷的冬季到市区过冬,我们更应经常性的走进自然,融入自然,去感受生活中的美好和发自内心的喜悦。

  据研究:乌鸦是人类以外具有第一流智商的动物,其综合智力大致与家犬的智力水平相当。这要求乌鸦要有比家犬复杂得多的脑细胞结构。乌鸦是人类以外的动物界中具有使用甚至制造工具达到目的的能力,借助石块砸开坚果,它们还能够根据容器的形状准确判断所需食物的位置和体积,“乌鸦喝水”的故事反映了其思维的巧妙。

  乌鸦的智力超群,其中智商最高的要属大嘴乌鸦日本亚种。在日本一所大学附近的十字路口,经常有乌鸦等待红灯的到来。红灯亮时,乌鸦飞到地面上,把胡桃放到停在路上的车轮胎下。等交通指示灯变成绿灯,车子把胡桃碾碎,乌鸦们赶紧再次飞到地面上美餐。

  乌鸦还能完成很多复杂的举动,例如它们习惯将大块的、自己无法一次飞行携带的牛油或者羊脂分割成小块便于携带;它们在发现散落的饼干后能用嘴将一块块饼干精确地垒在一起,然后一次叼走;如果看到地上有两个面包圈,它们能想办法处理好一次性带走,不留给其他鸟类机会;为了误导天敌,它们会制造一个假的储存食物的地方。但是以上诸多相对复杂的行为也不能说明乌鸦潜意识里具有类似人类的推理能力,能计划出两个行为方式,然后在其中选择一个较好的。

  直到20世纪90年代,一个经过仔细设计的科学实验最终证明乌鸦具有逻辑推理的能力,发表于1943年的一个试验,设计人是当时德国柯尼斯堡动物学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奥托·克勒。克勒的试验揭示,通过训练,他那10岁的宠物乌鸦“雅各布”可以数到7。他的训练方法是让雅各布从若干容器当中的一个容器下面取回食物,每个容器的盖子上面都标注着个数不同的点。它们能利用逻辑推理来解决问题。乌鸦能够辨别不同的个体,这种能力与人类的辨识能力十分相似。

  乌鸦拥有某种智慧来引导它们的行为。拉绳取食的实验表明,乌鸦利用了逻辑推理;偷窃和反偷窃的策略表明,乌鸦会根据竞争者的实际情况——它们是否看到自己埋藏食物——来判断竞争者的行为。然后,它们将所有信息综合,决策应该采取哪种埋藏和取回食物的策略。

  根据行为生物学家的无数次实验可以证实乌鸦是可以数到7的。这足以证实这种鸟的智力。牛津大学的科学家在2005年1月13日出版的《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们在鸟笼中喂养了4只年幼的新苏格兰乌鸦,等乌鸦长大后,他们将乌鸦放入动物园的大型鸟舍中。鸟舍里有许多小树枝,还有一些食物藏在岩石的缝隙里。科学家向其中两只乌鸦演示了如何用树枝从岩石缝隙中获取食物,却没有向另外两只进行类似的“技能培训”。结果证明,受过培训和未经培训的乌鸦都能熟练地将小树枝简单加工后,从岩石缝隙中“挖掘”食物。

  小时候学习语文课本中的《乌鸦喝水》,总觉得这只是一个寓言故事,告诫人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善于思考,动脑筋,再困难的事情也会迎刃而解。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明白,乌鸦喝水的事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乌鸦虽然智慧超群,但它们对人类编排的神话寓言一无所知,就像它昔日觅食腐肉不是为人类指引一样——那不过是它的生物本能。神使也好,凶兆也罢,无论污名还是赞誉,都不过是人类一厢情愿贴在它身上的标签。无论是美名还是污名,都不过是人心造相,而对乌鸦而言,只是按自己的习性生活,毁誉之上,是无边无垠的天际苍穹。

  随着人类对自然世界认识的不断深入,学会了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而被人们一贯嫌恶的乌鸦也在寒冬的市区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像入冬后的一道景观,更像无边夜色的一部分,被我们逐渐适应并接纳它们。当又一个冬天来临时,我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它们,海湖上空的乌鸦。

  【作者简介】周存云,1986年开始文学创作,作品见于《青海湖》《飞天》《绿风》《诗江南》《文苑》《散文诗》等,已出版著作《无云的天空》《远峰上的雪》《高地星光》《风向》《河湟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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