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嫁了个歪嘴。
歪嘴是跟着他妈妈司玉秀长的,皮肤很白,很细腻。但不知什么原因,嘴歪了,歪得还比较厉害,像有一根看不见的线把他左边的嘴唇朝右边扯,说话、吃饭,他的上下嘴唇,都那样撇着,似乎对这个世界很是不屑。又似乎,他这么撇着嘴在偷着乐。因此他得了一个“撇娃”的绰号。撇娃后来就成他的名字了,同学们这么叫他,他的爸爸妈妈也这么叫他,校长和大部分老师也这么叫他,只有语文老师余随水一直认认真真叫他的名字。那个名字听起来就特别耳生,特别让人不习惯。据说撇娃童年的时候得了什么病,嘴才歪了的,嘴歪了,再好看的一张脸也就变得不那么好看了,好在撇娃不在乎。那么,又是什么样的病会让一个人的嘴变歪呢?王大川始终想不明白。
撇娃是王大川的中学同学,他爸爸是校工,负责看大门,给中学打铃子,妈妈司玉秀是个家庭妇女,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就顶替了男人的工作。男人回家种地去了,司玉秀却给学校看大门打铃子来了。司玉秀是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她在镇上算是数一数二的美女,无论哪个男人见了她,没有不想多看几眼的。司玉秀那时也就三十五岁左右吧,皮肤很嫩,短发,人们把这种发型叫“妹妹头”。女学生们都喜欢剪成妹妹头,不知为什么,司玉秀也喜欢,她一直都是妹妹头,从未变过。
上课了,司玉秀就摇一把铃子:“叮铃叮铃叮铃,叮铃叮铃叮铃。”下课、放学,还是这么摇铃子:“叮铃叮铃叮铃,叮铃叮铃叮铃。”只摇六下,很连续,分两次摇。她从不多摇。余随水常常把课讲得摇头晃脑忘乎所以,有时,小且稀疏的铃声还未听到就已经没有了。余随水就继续忘情地东拉西扯海阔天空,他早已讲得离题万里了。同学们不干了,课间只有十分钟,那么短,课又讲得那么啰嗦,谁都没有了继续听下去的心情,坐在后排的几个同学小声起哄。同学们这么一起哄,余随水就回过神来了,“哦”一声,望望外面的喧闹,“下课下课下课!”不管讲到哪儿了,他立即就能刹住车。余随水还没有走出教室时,性急的同学已经从他旁边挤出去了,从他侧面钻出去了。余随水只好连连闪躲着,怕学生们把端在手里的粉笔盒打翻。
司玉秀刚到学校的时候是会摇着铃子绕着所有教室走那么一圈的,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司玉秀就不绕着教室摇铃子了,而是站在传达室的门口摇。有时仅仅是铃子从传达室门里探出来,司玉秀的身子却看不见,好像是铃子自己在摇晃。司玉秀摇铃子的次数更是越来越节省,最后就节省到只摇两次了,似乎怕把铃子摇坏了。
司玉秀摇的那一把铃子,三十多年后,王大川仍然记得清清楚楚的。铃子是铸铁的,银灰色,有一个漆了红洋漆的木头手柄,铃口有碗那么大,但铃子比碗深了约一倍,铃子里面拴着一截长约一寸的小铁柱,小铁柱也是银灰色的。下课后,王大川偶尔会跟着撇娃到传达室里,看过铃子,但没有摸过。王大川很想摇摇这个象征着权力的铃子,但司玉秀不让他们碰它,撇娃也不能。
除了摇铃子守守大门,除了收收邮件和信件,司玉秀几乎从不走出传达室的小门。传达室那一扇门,跟别的宿舍门一样,安的也是碰锁,但传达室的门却从不锁上,总是虚掩着,一推即开。司玉秀总是坐在窗下或斜倚在床头看手抄本小说。那时虽说手抄本小说不怎么流行了,镇上零零星星却还有,那时的人也没有多少可以看的。表面上,司玉秀是一个很文静的女人,脸上没什么表情,那张脸只有在面对校长的时候,会堆出笑容。她知道感恩,知道是校长给了她这个轻松的差事。
这所乡镇中学只有三个年级六个班,不足十个教师。一个那么小的中学是用不着有一个专门的校工的,可是,校长程成就聘请了这么一个校工,怎么的了?校工后来也由撇娃的爸爸换成撇娃的妈妈——也就是司玉秀了,怎么的了?谁也不敢当着程成的面说什么。背地里怎么说,程成听不见,无所谓。人们都说撇娃的爸爸最初能当上这个校工,也是程成看了司玉秀的面子。到底是不是这样,就是无人能够弄明白的事情。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情都是弄不明白的。
程校长也得上课,因为老师不够用。他上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课。这些课中考不用考,只要应付一下就行。老师、学生、校长,对这些课,都是这个心态。程校长有时忙,有时不想上课,就对上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的老师说:“这节课给你上去吧。”得到恩赐的老师多半会高高兴兴去上本该属于程校长的课,他们在程校长的课堂上讲的,当然也是自己的课程。
程校长四十出头,却已经秃顶了,从额头往上到头顶,看不到几根头发,但终归是有几根的。程校长对自己的头发比对工作还要认真负责,每天早晨洗漱完毕,都要对着镜子,用一把木梳,把那几根可以数清的头发均匀地安置在亮光光的头皮上,才会把头从宿舍里探出来,朝院子里张望。程校长课不多,他还可以不上课,所以比较闲。程校长用空闲时间整理桌上的文件,反反复复研究文件,闭目思考文件的内容,最后又把文件放回原来的位置。他还擦桌子,每天都会仔仔细细把桌子擦一遍,再练书法。他用旧报纸练书法,也算废物利用。程校长只临摹“二王”的字。别人上课时程校长常常无课可上,就在开课后十分钟左右,悄悄到各年级各班的教室外面偷偷听课,既可以了解到各个班级的上课纪律好不好,还可以了解到每一个老师的课讲得好不好。程校长做这些总是偷偷摸摸的,他完全可以公开听课,但他不。他觉得这样了解到的每一个班级或每一个教师的情况,更准一些。程校长总是在下课前五分钟,迅速而又不动声色地,回到他的校长办公室。
教工宿舍是一排房子,共十间,左边五间,右边五间。左右五间宿舍之间是学校大院通往厕所的一条过道,程校长在左侧最左端住了两间,其中一间是校长办公室,另一间是宿舍。除了程校长和余随水,其他老师,要么是民办教师,要么,虽说是公办教师,家却就在附近,放学回家,不在学校的教工宿舍住。白天,课间,却会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备课或批阅学生作业。教工宿舍在校园的最里边,距离传达室最远,但司玉秀去厕所就得从余随水的门口过,当然,余随水去校外散步也得从司玉秀的传达室门口过。
司玉秀放学之后,也不急于回家做饭,她会常常磨蹭一阵子,估计是在看书看得忘了时间。她爱看书。天都快要黑了,司玉秀才脚步匆匆往街上的家里走。从学校到街上的家里倒是不算远,也就十来分钟的事儿。
学校放学之后,校园里就只有程校长和给我们班上语文课的余随水老师了。程校长周末才骑一辆破自行车,回一趟家。周一,司玉秀还没有开大门,程校长就又骑着破自行车回来了。那时学生还没有到校,程校长零乱的头发只有给他开大门的司玉秀有机会看到。不知为什么,司玉秀一看见程校长零乱的头发就想笑,但她总是将笑的欲望硬生生地憋回去。她只对程校长说一句:“这么早啊,程校长!”程校长的家到学校有四十里,周一,程校长总是天不亮就骑着自行车往学校里赶,他那几根稀疏的头发不给风吹乱才怪。余随水周末有时回家,有时不回家。他的家在县城,回家只能坐一天只有一趟的班车。班车有时很挤,余随水挤不进班车里去,索性就不回去了。他还没有结婚,家里没有等他的女人。
司玉秀放学后也回家去了。吃饭,睡觉,都在家里,只要不误事就成,程校长不用管,也管不着,别人就更管不着了。但学校大门口那一间传达室里却有一张床,司玉秀有时候也在学校里住一晚,比如家里来了客人的时候——他家没有多余的床。又比如,她跟男人闹别扭的时候——这两口子总是不时闹别扭。
司玉秀跟男人算是很般配的夫妻了,男人长得高高大大的,人也英俊、能干、勤快,他们怎么会不时就闹别扭呢?传言说是司玉秀那方面欲望特别强,男人满足不了她,所以常常闹别扭。这是私密的事儿,别人怎么会知道得这么详细呢?也是一个谜。
司玉秀跟男人一赌气就到学校里住,她去学校睡觉的时候,天往往已经黑尽了。她起床的时候,住在学校的程校长和语文老师余随水也不一定知道她昨晚是在学校里睡的。司玉秀负责每天打开学校的大门,是起床最早的人。司玉秀偶尔去学校住一晚,程校长和余随水,也有可能是知道的。也有可能,只有一个人知道,另一个人却不知道。但是,路过大门口的传达室时,不管司玉秀在不在传达室,程校长或余随水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朝那个窗口望那么一眼。
程校长和余随水,也有不同。
放学后,程校长多半待在宿舍里看文件,思考文件,不怎么出去,天黑之后才走出宿舍,这儿走走,那儿看看。他像一个鬼影子,不留神碰见他,准会吓个半死。余随水却是丢下饭碗就出门散步,田间地头、山上山下,他哪儿都去。不到摸不着路的时候,余随水不会回到自己的那间教工宿舍。余随水回了宿舍才会收拾残局,洗碗涮锅、打扫卫生,接着批改作业,最后上床看一会儿小说才睡。他常常是抱着一本小说睡着了的,什么时候睡着的,他自己也不知道。
程校长要等余随水回来了,在宿舍里忙乎的时候,才会在学校里鬼魂似的转悠。他以为余随水回了宿舍,不会再走出宿舍的门。事情多半也是这样的,但也有例外。如果发现司玉秀来学校里住,余随水也会等程校长宿舍里的灯熄了,去校园里漫无目的地转悠那么一会儿。司玉秀有个习惯,不到正式睡觉的时间,不会锁门,传达室的门总是虚掩着,到了晚上,门缝里总有一刀笔直的灯光会泄漏到院子里。她要正式睡觉了,才会把门上的碰锁,“砰”一声锁死。劈在院子里的那一刀灯光,也在顷刻之间,似乎给门硬生生地拽了回去。
司玉秀看的手抄本小说都是从语文老师余随水那儿借来的。别人不知道,王大川知道,是撇娃告诉王大川的。余随水从前是个知青,手抄本就是从知青那儿悄悄地流传出来的,那些走了的从前的知青,都爱看手抄本小说。据说手抄本小说都是黄色小说,这些孩子虽说很难接触到,却也隐隐约约听说过。王大川就曾和撇娃一起,偷偷看过一本司玉秀锁在抽屉里的《第二次握手》。它是黄色小说吗?他们都不懂,但它是手抄本,这没有错。王大川跟撇娃是同桌,他们是一起看那本小说的。他们只看了一节课的时间,只看了几个片段。下课之后,王大川就心跳咚咚地让撇娃赶紧悄悄把那个手抄本搁回传达室的抽屉里去了。他们做得不动声色。在王大川的掩护下,司玉秀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两个孩子举动有什么不正常。王大川和撇娃不敢拉开传达室那张办公桌的抽屉,他们发现,拉开旁边未锁的抽屉,从那个抽屉把手伸过去,从锁着的抽屉里,将小说抽出来就可。因为抽屉的隔板之间有一个空隙,他们巧妙地利用了那个空隙。
程校长看上司玉秀了。学生们不明白,老师们心里是透亮的。程校长看上司玉秀了,可是谁也不戳破。程校长自己也不说破,毕竟他和司玉秀都是有家室的人,谁也不会离婚再婚。程校长看上司玉秀了,司玉秀心里应该是知道的,她也是愿意被程校长“看上”的,可是司玉秀不主动,程校长不知道该怎么主动。她看他畏缩不前,就采取了主动。她主动的方式有点儿奇怪,她要刺激一下程校长。
这一天,天还没黑,司玉秀又到学校来过夜了。她先是去厕所,借机观察观察余随水散步回来了没有。司玉秀心里想的是,如果余随水没回来,上完厕所她就拐到程校长的宿舍里去。可她路过余随水门口时,却发现余随水回来了。上厕所的司玉秀没想好接下来该怎么办,再次路过余随水门口时,司玉秀用眼角的余光瞥见了站在校长室门外的程校长,她心里一动,未往校长那边走过去,却就近敲了敲余随水紧闭着的宿舍门。
进了余随水的宿舍,没话找话磨磨蹭蹭好大一阵子,两人都觉尴尬。倒是司玉秀更镇定一些,她看了看在看小说的余随水,说:“夜里没事睡不着,给我借一本你的小说吧!”余随水找给她的,就是那本《第二次握手》。司玉秀拿了书,从余随水的宿舍里出来,又瞥了瞥校长办公室门外,发觉程校长已经不见了,司玉秀就径直回了大门口的传达室。
司玉秀本无心看什么小说,可因为无聊,就斜倚床头,信手翻起《第二次握手》来,脑子里却想的是程校长。作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司玉秀知道非亲非故的程校长对她好,图的是什么。她也愿意为程校长做点儿什么。她觉得,经她这么一刺激,程校长说不定晚上就会来传达室找她。所以,虽然无所事事,虽然有些困了,司玉秀却一直坚持着,没有关门、脱衣、熄灯、睡觉。她一直在翻从余随水那儿拿来的《第二次握手》。
后来,司玉秀的心里就静下来了,她的心思不知不觉地钻到小说里去了,再也想不起程校长了。
一夜无事。
接下来的几天,司玉秀再未到学校来住。
又一天,余随水散步归来,天已黑尽,当他开了大门又锁好大门——为方便出入,余随水和程校长都有一把大门的钥匙。余随水突然发现一刀灯光从传达室的门缝里钻出来,劈在漆黑的院子里。司玉秀又到学校里住了?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后,余随水就快走三步,拐到了传达室门口,往里面偷看。里面果然有人,里面的人果然是司玉秀。余随水敲了敲虚掩的门,问:“睡了吗?”
“谁呀?”明明听出了余随水的声音,司玉秀仍这么问了一句。
余随水没有回答,却直接推开虚掩的门进了传达室。进了传达室余随水才发现司玉秀已准备睡觉了。
“这么早就要睡了呀!”发觉了自己的唐突,余随水忙自找台阶。
“也没什么事,我也得早起。”
早起开大门,是司玉秀的事儿。
“小说看完了?”余随水没话找话。
“看完了。”
“还想看不?”
“你那儿还有?”
“还有,还有。我给你找去?”
发觉司玉秀犹豫了一下,余随水又说:“我给你找去。”说完逃似地出了传达室。余随水想,这情景要是给程校长看见了,可就说不清了。
余随水拿了本小说又到司玉秀的传达室时,司玉秀又穿戴得整整齐齐的了。
余随水本打算放下小说就回去,可一见司玉秀正经的样子,又觉得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就一屁股在窗前办公桌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司玉秀坐在床边,因为再也无处可坐。
他们随便说了一些闲话。程校长是从不跟余随水聊天说闲话的。也是因为放学后的校园里实在太寂寞太冷清了,余随水太想找人说点儿什么了。
他们后来就说起了《第二次握手》。司玉秀说有很多字因为抄写得很随意,她看不清,也有一些字她不认识。司玉秀只读到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不高。但她读得认真,司玉秀给每一个看不清和不认识的字都做了记号,余随水就一一给她指认、讲解。这时司玉秀也已到了办公桌边了。讲了一会儿,司玉秀似乎是怕此情此景给程校长看见了不好,就轻轻地假装不经意地,锁死了传达室的门,那一刀漏出去的灯光就悄悄收了回来。这些,司玉秀虽做得不动声色,却还是给留心着她一举一动的余随水发觉了,就在司玉秀锁上门的那一瞬间,余随水仿佛得到了暗示一般,伸出双手,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了司玉秀。
司玉秀有些惊愕,但没有挣扎。
程校长从不跟余随水闲谈。没事的时侯,比如放学之后,天黑之前,程校长宁可走十来分钟到街上去,找住在街上的老师闲谈那么一阵子。有两个民办老师和三个公办老师的家在街上。有时,程校长在街上哪个老师家里把晚饭也混着吃了,就用不着自己做晚饭了。也许,程校长放学后去街上,就是因为其中一个老师要请他吃晚饭,谁知道呢?
司玉秀家也在街上住,因为她是女的,程校长从不上司玉秀家里闲谈什么。也许是为了避嫌吧?也许是心虚。司玉秀的男人当校工时程校长倒还去过几次司玉秀家,司玉秀当了校工,程校长就再也不去司玉秀家里找她男人闲谈了。
司玉秀和余随水的事儿,程校长很快就知道了。他有些后悔,也暗暗地,有一些气愤。司玉秀明明是我这个校长先看上的人,为什么让余随水占了便宜抢了先机?他死了对司玉秀的那份心,也觉得,他在这所乡镇中学没什么好牵挂的了,没什么好留恋的了。下一个学期,程校长就调到家乡那所中学继续当他的校长去了。
司玉秀跟余随水的事儿,程校长对谁也没提。可是,学校里的老师们,后来还是都知道了,只有司玉秀的男人不知道。或许,司玉秀的男人也是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的,他仅仅是不在乎罢了。他们的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他们始终如此。
很多夫妻之间,对对方的忠诚,其实是不怎么在乎的,只要安安心心过日子就成。很多女人,因对婚姻不满,就想着出轨,至于跟谁出这个轨,她们心里其实也是不怎么在乎的。
余随水后来在城里说了个媳妇,结了婚,调到城里去了。余随水临走时,连那本《第二次握手》也忘了要回去。
司玉秀跟余随水的关系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司玉秀后来就安安分分地跟男人过起日子来。撇娃中学毕业后,司玉秀索性让撇娃顶替了校工,自己却跟男人一道,回家种地去了。
撇娃当校工的那一年,彩云考上了初中,也认识了撇娃。
撇娃后来就把司玉秀忘了拿走的手抄本小说《第二次握手》借给彩云看。撇娃不爱看小说,他只跟王大川偷偷看过一点点,他只看了几段话,他不知道那本小说到底写了些什么。
彩云那么漂亮,后来为什么会嫁给歪了嘴的撇娃?这也不难解释,很多家在山上的女子,长大了,都想嫁到街上去,彩云不过是实现了许多女孩子的梦想罢了。
彩云比王大川小两岁,小时候是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女子,长大了更是。王大川小时候就想,自己长大了,要是能娶一个彩云那样的女子做老婆,这一辈子他也就知足了。可等王大川长大了,彩云却嫁给了撇娃。这是王大川想不到的事。是因为撇娃的家在街上,彩云才会嫁给歪嘴的吗?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原因。王大川的家,跟撇娃不是一个村,撇娃家在街上,也就是镇上。他们常常把镇上叫成“街上”,就因为镇上有一条曲里拐弯的街,逢集的日子,远远近近的人们都要到镇上去赶集。
后来,学校有了住校生。后来,彩云嫁给撇娃后不久,彩云就在学校对面不远处,在撇娃家的承包地里,盖了三间简易房子,开了个小百货铺子,兼营小饭馆。彩云经营的主要对象是学生,当然也有老师。老师那时虽说已经增加到二十几个了,却仍不算多。彩云经营的对象,当然也有那些赶集的人。有些赶集的人,路远,一来一往需要整整一天的时间,就需要在街上吃一顿午饭再回家。
再后来,那三间简易房子就换成一幢五层的小洋楼了。彩云的饭馆和百货铺子也变成了“撇娃超市”和“撇娃饭庄”了。
彩云耳朵上始终挂着一对金耳坠,脖子里是几根换来换去都很粗的金项链,两只手上总是戴着六个金戒指,她为什么要戴那么多金戒指呢?王大川一看见彩云的手就觉得恶心,尽管那是一双很好看的手。王大川觉得彩云身上似乎少了一种东西,那是一种什么东西呢?那种东西司玉秀身上是曾经有过的,彩云身上却没有。
那个单纯漂亮的少女时代的彩云,从如今的彩云身上,连一丝丝影子已经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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