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入选的作者选取得相当全面,除了少数“遗珠”,大体可以说“一网打尽”了罢。我感到意外的有两位——郭沫若和金敬迈。郭沫若的《黄钟与瓦釜》发表于1977年10月,现在看来水平一般。但在当时那个环境,杂文队伍被文革的所谓“滚滚洪流”冲得七零八落,尚未恢复元气,这样的杂文作品在那个年头也要算比较突出的了。虽然作者的人品现在看来是难以恭维,其文学地位并没有原来认定的那么高,也完全成为了文学界的“主流评论”,但《二百家》的编者不“以人废文”,而是着眼于“反映历史的痕迹”,这是值得肯定的。“兼容并包”是一种大气。金敬迈在我的印象里是一位小说家,而且是“无产阶级革命小说家”,万没料到他也可以写出相当不错的杂文来。他的这篇《七秩试啼》表现出的幽默和讽刺,正是优秀杂文的特点之一。他能够入选《二百家》,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杂文并非只是“杂文家”的专利品。
缺点在哪里?我从自己的感受谈,我认为入选的这篇《海外兵团“平反”了》,不是我自己的“得意之作”。如果叫我来选,我可以选《两则伊拉克新闻的断想》或者《真的可惜了,孔庆东老弟》。尤其前者,我以为写得比较“机智”,当年还被《杂文选刊》评了个三等奖。当然,编者编书有他的通盘考虑,不能强求。不过,我建议今后编类似书籍可以将“他选”和“自选”结合起来,也许“遗憾”要少一点。
当然,这个建议的前提是:作者必须尚在人世。
(侯志川,杂文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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