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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个人史

时间:2023/11/9 作者: 野草 热度: 17205
杨献平

  我们家的房子,处在整个村子的最下方,这似乎是一个颇有意味的现实征象。南太行山区的自然村大多建在斜坡上,各家的房屋从下到上或者从上向下,横七竖八地堆在一起,看起来无序,但都遵循了前敞后靠、左右扶挡之藏风聚气的传统。其中有三间红石房子,屋梁比锅底还黑,墙角时常挂着飘飘欲仙的蛛纹,窗户是木制的,粘着一层马头纸。对面住着另外一家人,向内的一侧,不由分说地矗立着一幢楼房,不过也是由诸多的石头砌起来的,年代也久远。我的大奶奶以前住在那里。门外是几家合用的院子,正北方,是一道石头台阶;下了台阶,就是村里的麦場,连接着202省道。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世界在一片黑白当中不断和解和对抗,其中的道理犹如中国古老的阴阳理论和日常现象。我出生的具体时间是春天,按照大地的习惯,最先盛开的是山后成片的杏花。那时候,一切都是集体的,杏树及其花朵也不例外。时代既是每个人的烙印,也是我们此生闪跃腾挪的唯一时空。生我的人,当然是母亲,还有父亲。母亲娘家在五里外的北街村,姓曹。接生的人是我的大姨妈,即母亲的同胞姐姐。

  亲戚们都很高兴,但也有人恨。人世间就是这样,有爱就有恨。一个人被爱,也只有那么有限的几个人,被人恨也是如此。小姨妈或者大舅,给我起名叫显平;其实也都不识字,但他们都是爱我的人。上小学的时候,我的名字叫杨现平。那个年代的人,似乎还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之类的。这种情境有些原始,也有些乌托邦的意味。

  人生最初是一无所知的,这种懵懂的成长有些天然的成分,其中也有许多的变数甚至是不测。人人如此,也都会挺过来,继而长大成人。在记事之前,我肯定也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些世事,只是都忘记了。人之初的诸多成长和阅历几近于零,赖以存在于世的肉身和一直就在的灵魂却不会忘记。那时候,我只知道自己家在哪个村子,爷爷奶奶是谁,父亲和母亲的名讳,也知道周边的村子里哪些人是亲戚,哪些人对我好,哪些人老欺负我。

  后来,母亲断续告诉我,在幼年,我主要有这么几件有意思或者生死攸关的事儿。

  第一,某年春天,她带我去了一次乡政府所在地,在照相馆里,很认真地给我照了一张黑白相片(戴着一顶瓜皮帽,穿着棉衣棉裤,脖子上围着一条薄薄的纱巾,左手提着一只白色茶缸,背后是一片开得正带劲儿的桃花)。

  第二,某年某日,她忙,就把我送到五里外的小姨妈家。母亲看我睡着了,她转身回到了我们村,下地干活去了。我醒来,使劲哭着找娘。这可能是孩子的本能和天性。无论小姨妈怎么哄,我还是扯着嗓子哭。小姨妈以为我哭一会没劲儿,就不会再号哭了,转手又把我放在炕上。她没想到,我一个人竟然出了小姨妈家门,哭着回到家里。直到现在,母亲还会说起:五里路,谁也没给我说,一个两岁的孩子,竟然找回了家。

  第三,有一年夏天,母亲带我到舅舅家玩。舅舅家住在一面山坡上,院子外面垒着一面一丈多高的石头墙,墙下是猪圈。大人们在吃饭,或者聊天,我一个人爬着玩,也不知怎么着,一头栽下三米多高的石墙,躺在了猪圈里;我还没来得及哭出声,一口老母猪哼哼着从窝里正往我那儿跑。母亲急忙从一侧小路上奔到猪圈里,赶走母猪,把我抱起来。母亲说,那一次,我摔下去后,头部三指远有一块三角石头,要是头磕上去的话,肯定早就没命了;再要是老母猪赶到,肯定会咬我一口。

  第四,六岁那年初秋,母亲和父亲带着我到后山割草,拿着褥子,把我放在一块大石头上睡觉。第二天,我左手腕突然肿起老高,轻轻一捏就疼。父母亲找附近的几个医生,都看不出来是啥问题。又到医院拍了片子,也没找出原因。一个月后,我的小手腕肿得比大腿还粗。某一日,母亲带我去大姨家。大姨端着我的手腕看,忽然看到一个黑黑的东西,用针一挑,谁知道竟拔出来一根两厘米长的黄荆棍儿。

  第五,大致是三月,日光开始猛烈,有一天下午,一个外村的会嫁接果树的人,坐在我家院子里,一边用碗喝水一边对我母亲说:你家这小子长得俊俏,要是再大几岁,咱就做个亲家吧。那人我后来认识了,但他早就忘了他自己当年说过的话。

  第六,村里的几家人,不管大人小孩都经常欺负我。算起来,我们家和他们家,还都是没出三服的堂兄弟姐妹。他们家人多,妯娌、小姑、兄弟和孩子们加起来有二十来个,时不时咒骂我母亲;见到我在路上单独走,就趁机拧我或者打我耳光。

  以上这些,都是母亲后来告诉我的,还特别强调说,我小时候是挨饿和挨别人的打长大的。关于这一点,我也知道,但现在基本上没有了印象。只记得,七岁那年春天,民办张老师偶尔来我们村,我见其他人喊他张老师,就拧着母亲的衣角,央求她早点送我去上学。

  当年秋天,我如愿以偿。小学在北河沿村里,学校院子的前面,有两座庙,至今还存在,一边供奉龙王,一边供奉孙大圣。庙门前长着一棵硕大的核桃树,浓荫成片,每年春天,核桃树开出毛毛虫一般的花儿,满树挂着,像一场盛大的灾难。秋天也能摘许多的核桃。不管冬天夏天,只要靠近庙门,我就觉得冷森森的,浑身像结了一层冰。

  到二年级,小学搬到马路边。老师也是民办的,姓曹。有一次,村里几个同学合起伙儿来打我,轮着往我脸上吐唾沫。我哭,母亲正好路过,见我受了委屈,上前就对姓曹的老师说:曹老师,恁管管那些孩子,别欺负俺孩子了!姓曹的老师可能当时情绪不太好,非但不理,还把母亲骂了一顿。母亲一把拉住我说:咱不上了,咱回家!我却不愿意跟着母亲回家去,要上学。母亲哭着说:你愿意上就上吧,娘也是愿意让你上学。以后别跟人家(指欺负我的那些孩子们)一起玩,见到就躲得远远的。

  人们总是无端地怀有仇恨,相互之间的冲突也会祸及孩子。经常欺负我的那几个大人和他们的孩子,大人都是我父亲的堂哥堂嫂,即先前住在楼房里的那位大奶奶的子女,他们的孩子也都是我的堂哥堂姐。其中最凶狠的,还是早年守寡了的大奶奶,即我爷爷奶奶的亲嫂子。那个老人家,她的凶悍和厉害在我们那一带名声显赫。有一年秋天,也不知道到底她犯了什么违法的事儿,公安局来抓她,她躲在路下边的一棵巨大的板栗树下,我看到了,正要说,却被母亲捂住了嘴。

  母亲说:“你要说了,咱们家可就别想再在这村里活了,不被人家毒死,也会被人家打。”我不明其意。母亲说:“你爹是独苗,人家家里弟兄三四个,还有姐妹两三个。在咱们这里,谁家人多,谁的拳头就大,别说说话了,连放个臭屁都是有理的!再说,你爹和我要是出事了,不在人世了,咱家的一切就成了他们家的了。”我似懂非懂,只是觉得恐惧。后来才知道,乡村一直有过继的传统,即如果兄弟几个当中有一个没有子嗣,老了之后,其他兄弟们的子嗣就会理所当然地继承他的一切。

  乡村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外来的干预只能触及表面,而不能深入其里。忽有一日,一个瞎眼的算命先生来到村子里,母亲给他盛了几碗饭吃。他睁着黑暗的眼睛说,你们住在村子最下面,旁边还有一座石楼,这在风水上不太好,人住低位,相当于被人踩着。母亲觉得这个外地人说得很对,向他请教改善的办法。那人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其他地方修建新房子,抓紧时间搬过去。

  十一岁的时候,我开始疯玩。但关系好的同学没几个,本村的两个,也都姓杨,但血缘关系较远;外村的有几个,虽然常在一起,只限于玩耍。那时候,村子长长的河沟里,修建了好几座水库,夏天燥热,比我年长的男孩子们都去玩水,脱光衣服,在深深的碧绿的水中犹如一尾尾白条鱼,还有的如鸭子。我身子虽然小,但怎么也浮不起来。一个年长的男孩子告诉我一个办法,即脱了裤子,在水面使劲倒扣,裤腿就饱胀起来了,然后用一根草把裤腰扎住,趴在上面,扑腾几下就会了。我如法炮制,下水扑腾了几下,身体就浮起来了。从此之后,一发不可收,几乎每天都去水库玩水。老师和家长知道了,逮住就把我和其他几个臭骂一顿。与此同时也有外村的孩子玩水被淹死的消息传来。我听到,吓得不敢再去水库。但不过两天,怎么也管不住自己的心和腿脚,就又跑到了水库里面。

  为了玩水方便,夏天,我只穿了一条花短裤。某一个下午,上课铃响了一会儿,我才从厕所跑回教室,走向自己座位的时候。一个男同学突然伸手,把我的花裤衩一把扯了下来,刹那间,我一丝不挂,同学们哄堂大笑。女生把头脸使劲儿埋在硬硬的课桌上面。我光着屁股,哇哇大哭。直到老师进门,我才捂着私处拉上大裤衩。

  也就是在这一年,我感觉到一个女孩子很喜欢我,反正是有那种意味;典型表现是上课时,她老用眼睛不知所以地看我。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帮同学都说我和她以后就是两口子。我觉得愤怒但却又很新鲜,心里好像灌了蜜水一样,滋味又好,又胀痛。有一次,他们趁我和那位女孩子不备,硬是把我们推倒,且脸对脸(这种情景似乎在乡村很多见,或许是受大人的影响,孩子们对婚姻等事情开化得比较早,且比书本更具有吸引力和模仿性)。

  人一生最开心的时期,应当是在小学阶段,即七八岁的时候,恬不知耻和天真烂漫相辅相成。五年级结束,随后的落叶和大雪,构成了乡村最常见的单调背景。过完春节,好像一夜之间,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内心凭空多了岩石般的沉稳,以及风的变幻不定。

  春风乍起,万物开始了再一次的蓬勃与葳蕤,河水在空旷的河沟里被绿苔拖拽,更多的鸟儿飞行在村庄和低岗之上。某一天,我和许多同学扛着杌子,背着空荡荡的书包,走了五里多地,到位于石碾子村的中学报到。

  石碾子中学在公路左侧的一道山岭,一排整齐的石头房子,简陋而又朴素,既有教室、伙房,又有老师的办公室兼宿舍。院子外面长着四五棵大核桃树,把整个学校都给遮住了。初一年级第二学期,原先和我不错的那女孩子不知什么原因辍学了,我郁闷,有几次放学,坐在她家不远处的路墩上,想看到她,问问她为啥不去上学了。可一连几次,都没看到她。有一次正要回家,却看到她背着一些玉米秸秆,从下面的小路上慢慢腾腾地走了上来。我忽然没了勇气,兔子一样往自己家跑去。

  初二,我迷上了金庸、梁羽生、古龙的武侠小说,托一个熟人去市里的时候,给我买了一套《射雕英雄传》,还珍惜地包了一层书皮。正在课堂上看,却被班主任发现了,他把我的书没收了。我无可奈何,脑子里全是黄药师、黄蓉、郭靖、西毒欧阳锋、江南七怪、全真七子和梅超风。想去找老师要,又怕挨训,只好忍着,到了晚上,幻想自己要是有一身功夫就好了,可以来去无踪,瞬间飞到班主任宿舍,把我的《射雕英雄传》偷拿回来,然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回去。后来我才发现,还有一个男同学也喜欢看武侠小说,放了学,就去他家借。他家和我家的方向背道而驰,等我借到,就捧着一边走一边看,一直捧着大把的黑夜走到家里,晚饭也不吃,躺在床上看,只看到外面风吹枯草如鬼行、枭鸣穿空如裂帛,害怕得浑身打哆嗦,才关灯睡觉。

  有几次看武侠小说看得不能自已,就逃学,躲在路边幽深的树林里,啃着娘给蒸的干粮,埋头看一整天的武侠小说。还有在夏天的中午时分,和一帮同学去水库玩水,站在高高的坝基上,喊着一二三,光着身子往下跳。玩得累了,上课不由自主地睡觉。英语老师、班主任老师、化学老师都训斥过我。有时候正在睡得涎水成河,忽然眉头一疼,同学们都在哄堂大笑,抬头一看,一截粉笔头横在书本上。有一次,我也不知道因为啥事,和邻村的一个男同学打了一架。

  我那次可能是真的被激怒了,打得很到位。那同学吃了亏,发誓要取我小命。其他同学还说,那小子是独生子,爹娘和几个姐姐都宠着他,肯定饶不了你。我说,他不饶我,我也不饶他,打死谁算谁!这可能是我在初中时期说过的最牛气冲天的一句话。

  大致是初三年級第一学期,我在石碾子村路边一家老太太开的小商店里陆续买了一些东西,一年或者几个月累计下来,大致欠了四十几块钱。后来,我才发现,这四十几块钱我根本没办法搞到,欠账就基本上还不了。欠的时间长了,店主老太太有次遇到我母亲,就说了这事儿。母亲生气,打了我一顿,最终还是替我把钱还上了。

  我如释重负,但这种行为对母亲是一种伤害。乡间有句谚语说,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孩子不争气,做了落人话柄的丑事,父母自然脸上无光。很多时候,流言也是一种精神摧毁。

  经由那位老太太的无意中不遗余力地宣扬,我一下子被村人看不起了,都说我是败家子,不成器的货色。与此同时,我强烈地暗恋一个曹姓女同学(完全的一厢情愿和自作多情)。天天上课看她的后脑勺,因为她坐在最前面,也只能看后脑勺。整天神思恍惚。有时候把她想成是白蛇,我是许仙;有时把她看成是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祝英台,自己是梁山伯;甚至,把她看成是琼瑶笔下那些敢于冲破家庭和世俗束縛的女主人公。某日,我鼓足勇气,把写有“爱上一个人,就像一头牛冲进丰美无际的草原”的纸条,趁下课空当夹在她的语文课本里。她发现后,先是大声问:这是谁干的,自己主动说出来,我就不告老师;不说,就告!问了几遍,眼睛像探照灯一样把教室里所有人扫了三五圈,见还没有人站出来,就身子一扭,腾腾几步出了教室门,把纸条给了班主任。班主任旋即赶了过来,在课堂上声色俱厉地问了几次。我坚持不吭声,打死不承认。班主任没法,语气变软,对着全班同学说,不好意思的话,可以到他办公室说。可直到初中毕业,我也没向他们坦白交代。

  她家距离学校不远,每天上午放学她在前面走,我就站在学校最西边的核桃树下面,看着她像蝴蝶一样消失在村里。那时候开始写诗,都是情诗,学席慕容和汪国真的那种写法,可是没有一首给她看过。后来,我到市里的一所高中上学,她在另一所。某日,我步行了四十公里去那里看她。不敢露面,就在学校大门外蹲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返回自己家。

  几年后,我参军到西北,给她写了上百封信,她始终没回。后来据说是她一封信也没收到,都让他人私拆之后,当众朗读。被村人传作笑话了。

  再后来,我仍旧做过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过早地渴望奢侈生活,继续在各个熟悉的小卖店赊账买东西。还有一次长达一个多月的出走经历,一个乡村少年,孤狼一样乘坐火车和汽车,游走在山西、河南、山东、陕西和东北一带,想的是遭遇奇迹,从此过上美好生活。经历了这一次,我的名声在附近村子里一落千丈,人人唾弃。凡是知道的,都在说:献平这个人绝对成不了啥好东西,将来不是饿死就是光棍一根到老。两个舅舅、大姨妈和小姨妈,还有母亲,都对我的言行咬牙切齿、屡屡劝止。其他人看到我,就皮笑肉不笑,明着暗着都讥诮。

  几年后,我再进入高中,尽管也用心读书,无奈基础太差,自然不会考取大学。一个偶然的机会,参军到了西北的巴丹吉林沙漠。每次回来探亲,别人都是近乡情怯,我则是近乡心慌,每次都不好意思走大路,从邯郸、武安一带绕回家里。如此的成长经历,使我对村人充满了刻骨仇恨,也对自己的生身之地产生了强烈的鄙夷及背叛心理。我曾经发誓,宁可死也不会再回莲花谷,除了爹娘和亲人,这里其他的人,我一个都不爱,更不会在心里想念。

  这种极端思想显然是一种反弹,也是我和莲花谷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很长时间,我拒绝与莲花谷任何人说起自己的心事,总觉得,它和我之间,横着无数条鸿沟,而且是无法跨越的,更是互不兼容的。直到我过了三十岁的年纪,知道仔细检点自己内心和往事了,才蓦然发现,不仅是莲花谷乃至南太行乡村充满着因利益和个人好恶而产生的各种暴力及阴暗“景观”,这几乎是全人类的问题。只要有人群,这类情况就会普遍地发生,真可谓无所不在,又无所不及。

  比如,早恋和我的那些过激言行是莲花谷人传统观念所不能接受的,遭受耻笑和侮辱无可避免,这首先是我自己出了问题,而不是他们那一套世俗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偏移。从另一个角度说,他们有意无意的伤害甚至恶作剧,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反面的鼓舞。某一年,我突然知道当年的暗恋对象结婚了,这使我痛苦莫名,当时,我就暗暗下了三个决心。第一,这辈子绝不娶南太行任何一个女子为妻;第二,我一定要做好自己,要娶到一个比她更好的妻子(完全的功利主义,与莲花谷几乎所有人的人生观一脉相承);第三,我必须做一个出色的男人,我热爱的,我喜欢的,我必须要去做,并要最终实现(纯粹为了某种世俗荣耀)。

  与此同时,我也不容置疑地表示,这一辈子都不愿再回到南太行乃至莲花谷附近的城市或乡村,甚至觉得,人性当中所有的恶及恶行唯独我的故乡所有。为此,我没有必要和那些人再混淆在一起,在外面,即使穷苦潦倒,也是可以安心的。

  但我最终妥协了,非常自觉和彻底,也确信了“叶落归根”这句话的深刻性和普适性。2007年,我们一家人回到莲花谷,几天后又在附近一座城市买了房子。这时候我才发现,无论走多远,生活在哪里,莲花谷及其一切都在我的血肉和灵魂当中。我还是那个被人打来骂去、在课堂上被强迫脱掉花裤衩、看武侠小说、“恬不知耻”暗恋那个女孩子的“我”,只不过有些时候看起来不大相像和不甚明显而已。

  细究起来,我真正厌恶的,可能只是人性当中某些阴暗部分,乃至某一地域文化和世俗观念对某些个性甚至天性,不自觉的限制与挟制惯力,还有对某些美好愿望的误解、曲解和无意识的打击行为……而这一切,却不是地域本身的错,迁怒就等于无知,逃离就是背叛。

  三十岁之后,我一次次地回到南太行莲花谷,它几乎原封不动,只是多了一些不认识的人和比以前更好看的房屋,还有新修的道路、校舍。我努力在人群中寻找从前的人,欺负过我的、鄙视和嘲笑过我的……想不到的是,他们有些人再也见不到了,南太行的沙土掩埋了他们;有些人已经皱纹纵横,老态龙钟;有些人一如我当年或者他们父母亲当年。2008年8月,父亲罹患胃癌,这促使我的态度又发生了转变,对南太行,对自己的祖居之地,对那里的人,平生第一次觉得有了某种亲切感。因此,多数时间我看他们的眼光也出奇地柔和。

  2009年初春,当父亲在莲花谷某处真正躺下,莽苍山川之下,他耸起的坟堆像一句谶语,又像一面旗帜,像一声叹息,又像一个谜底。我哭着,也想到了很多。返回西北的几个月时间里,几乎天天做梦,梦见父亲。有一次,我梦见自己和父亲躺在祖奶奶的房里,我清楚知道父亲病了,且命不久长,我一直在守着,可我却睡着了,等忽然惊醒,父亲果真故去了。我撕心裂肺,大叫着爹,放声大哭……然后惊醒,兀自坐在床上,半天回不过神来。还有一次,我梦见父亲还像往常一样,在院子里修剪苹果树,光秃秃的树枝上忽然开出了一朵一朵的白花儿,父亲笑了一下,跳下树杈,迈着大步子,转眼就穿过村庄,往后山的野地跑去了。早年间,我就听爱讲故事的爷爷说,我们这一带多数人家的先祖,就是从后山那个方向,陆陆续续迁徙到这里来的。

  父亲跑的方向,正是我们南太行先祖的来路,当然也是后人的归处。

  【责任编辑黄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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