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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容易陷入偏见

时间:2023/11/9 作者: 莫愁·小作家 热度: 15340
戈登?奥尔波特

  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类别就是他的个人价值体系。价值观是人们生活的目的和指引。人们很少会反思,或掂量自己的价值观,更多的是去感受、认可、捍卫它。我们的价值类别是如此重要,以至于证据和理性都常常要被迫去与它们相符。在某个尘土飞扬的乡间,一位农民听到了游客对此的抱怨。他为了维护他所爱的土地,回避对它的攻击,说:“你知道的,我喜欢灰尘;它能让空气变得更纯净。”他的推理毫无逻辑,但能够帮助他捍卫自己的价值观。

  作为自己生活方式的坚定拥护者,我们的思考方式也不可避免地会偏心。在我们的所有推理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心理学家所谓的“定向思考”,即完全由外部依据决定,着重解决客观问题。每当涉及感觉、情绪、价值观时,我们都容易掉进“无拘无束”“一厢情愿”或“幻想”的思维中。

  这种具偏向性的思考方式是完全自然的,因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就是在价值观的指引下,过一种协调而一贯的生活,而正是由价值观驱使所作出的预判使我们能够坚持这样做。

  很显然的是,我们对自己价值观的认可往往使我们陷入偏见。哲学家斯宾诺莎将“爱的偏见”定义为“出于喜爱而对某人作出超过其应得的评价”。陷入爱河的人会过度泛化其爱人身上的美德,他的所作所为都被视为是完美的。同样,对其他事物的爱也会让人们对它们做出过高评价。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种“爱的偏见”要比与之对立的“恨的偏见”在一个人的生命中更为基础。一个人必须首先高估自己的所爱,之后才能去贬损其对立面。我们建造起防御,主要是为了守护内心珍视的东西。积极的依恋关系对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年幼的孩子不能离开对照料者的依附而独自生活。他必須先通过喜爱和认同某人或某事学会爱,之后才能够学会憎恨。年幼的孩子必须先获得被亲人与友情所围绕的体验,而后才能去定义哪些人是会造成威胁的“外人”。

  为什么爱的偏见没有得到多少关注呢?原因之一是这种偏见不会造成社会问题。如果我严重偏袒我的孩子们,没有人会反对——除非我因此而明显地敌视邻居家的孩子。当一个人捍卫自己珍视的价值类别时,他可能会做出危害他人利益或安全的事情。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只会注意到他表现出恨的偏见那部分,而没有意识到这种恨的偏见实际上源于与其相对应的一种爱的偏见。

  相信某个类别的事物完全是好的,而另一个类别则全然是坏的,是一件相当方便省心的事——如果你能这么相信的话。那些消极的偏见其实是我们自身价值体系的反射。我们珍视自身的存在模式,并且相应地贬低(或主动攻击)那些看上去会威胁到我们的价值观的事物。弗洛伊德是这样表述的:“在对自己不得不与之接触的陌生人不加掩饰的厌恶与反感之中,我们能辨认出对自己的爱,或曰自恋的表达。”

  (摘自《偏见的本质》,【美】戈登·奥尔波特 著,凌晨 译,九州出版社,2020年10月,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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